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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项高考政策都触动着国人的神经。今年,全国31个省份陆续出台高考改革新政,其中“思想品德及见义勇为加分”赫然在列。
时下,至少有16个省份推出涉及考生思想品德方面的加分政策,北京、浙江、四川三省市甚至奖励加20分。这一加分政策一出台就迅速引起人们的广泛热议,成为家长和社会关注的焦点,人们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一部分人认为,品德加分是鼓励正义;另一部分人认为,品德加分是破坏教育公平。诚然,任何一项新政都不会十全十美,都有其利和弊。但就我国社会目前仍存在着大量的道德滑坡、正义缺失、思想落后、道义泯灭等现象而言,该项政策的实施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弘扬正义、鼓励正义的氛围;有利于传递见义勇为、匡扶正义的社会正能量;有利于继承和发扬见义勇为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而非破坏教育公平。
是我国长期坚持的一项加分项
其实,品德加分并不是今年高考的首创。早在我国的汉代就有“举孝廉”选拔人才的方式。两汉时期的察举制主要就是以“德、才”作为选拔人才的依据,以“孝、廉”为重要考察科目,即人们常说的“举孝廉”。很多显宦名臣通过“举孝廉”脱颖而出,这套机制发展到后来渐渐形成士族传袭局面。
1987年国家教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中,就曾提出对政治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学生,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决定可以适当降低分数,由学校审查录取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001年《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也有类似的表述。
2010年11月,教育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在2014年高考中开始执行新的加分政策。
所以,“思想品德及见义勇为”加分并不是什么新政,也不是“心血来潮”,而是针对当下我国社会的确存在着诸多道德缺失现象和社会发展的要求而对以往加分政策的恢复、完善,这对于塑造个体的公民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等,均具有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对此,大家应该有个平和的心态,以积极的态度去认识,去操作。近年来社会上发生的一些道德缺失现象,屡屡引发关于道德失衡的讨论,这也从反面证明了“道德加分”的必要性。
是落实“立德树人”的具体体现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教育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为教育教学以及教育评价指明了方向,定下了基调。青少年是民族的未来,教育应当将立德树人融入到国民教育的全过程中,多渠道、多侧面地加强立德树人教育,明确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核心架构,为青少年道德发展确立中心与内核,立其德,树其身,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品德加分能够更深层次地影响青少年的思想认知与行为方式,对个体梦想的构筑、道德素质的养成、行为方式的规范都起到引领和归正作用。
立德树人问题是教育的根本问题,它决定着教育的内涵、范畴、功能、目标及其发展方向,也决定着教育的本质属性。教育只有高举“立德树人”的大旗,才有活力,才有生命力。
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说,任何形式的教育都担负着立德树人的神圣使命,其宗旨就是促进学生的道德践行、灵魂净化,突出特点是其意识形态性,这是绝不可荒废和淡忘的。而教育评价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道德加分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具体要求和体现,有助于鼓励人们见义勇为、维护正义,这突出了教育部门对学生思想品德建设的重视程度,对于正确引导学生健全人格和教育健康发展均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这是教育的需要,时代的需要,也是正义的需要。
通过加分措施,让处在功利主义盛行风气下的孩子们受到良好德行的滋润,传递出更多的社会正能量,有利于让社会整体思想道德水平得以提升,营造一种公平正义的和谐氛围。
是落实“三维目标”的具体要求
新课程指出,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方面构成学科教学的整体目标,特别强调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在教育教学中的重要地位和意义,其最大特点就是教育的工具性与人文性的高度统一。新课标要求,在进行学科课程评价时,应以课程目标和内容标准为依据,多角度、多途径收集学生的信息,客观评价学生的道德认知、道德判断、道德选择、道德实践能力。然而在现实的评价过程中,由于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很难量化,很难在试卷中有实效性和针对性地呈现出来,结果造成了这一教学目标成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考起来不要”的“附属品”。
在人们的潜意识中,总认为知识价值才是本位的、最实际的,分数才是最实惠的,而情感、态度等价值都是虚的。在这种认识下,教学评价凸显的是知识本位,昭显的是极端功利化色彩,教育评价也只剩下了干瘪瘪的考试分数,这从根本上失去了对人的生命呵护及其对教育本质内涵的关注,悖离了学科课程标准、学科要求,丢失了教育的本色和本然,导致评价目标达成的单一性、短期性和功利性。这种功利化的评价为学科教学、教育评价注入了巨大的负能量,使教育中的道德品行教育、情感教育、价值观教育、公民意识教育等已成为一片沙漠,惨淡而凄凉。这种割裂“三维目标”的教育观、人才观、评价观,使我们的教育评价迷失了正确的价值导向,弱化了对学生的思想品质评价,虚化了对学生的道德情感塑造,淡化了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的培养,使我们培养出来的学生成了“高分低能”“高分低德”的“残疾人”,这不仅是学生的悲哀、教育的悲哀,更是民族的悲哀。
教育评价如若不重视对学生思想品德的衡量,那就是舍本逐末的评价和本质异化的评价。品德加分对于学生价值观的树立和良好素养的形成,并将之发扬光大有着积极的导向性作用,也是对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的有效补充。
品德加分政策的施行,把难以通过试卷考核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实实在在地摆在人们的面前,是落实这一长期以来被人们弱化的教育目标的有效手段。 是追求一种更高层次的公平
当下,虽然高考是选拔人才和衡量学生的较为公平的标尺,但“一考定乾坤”“一张试卷定终身”的人才评价方式无疑存在着一定的偶然性、不可预测性,甚至可以说是一种缺陷,这种潜在的教育不公平也是显而易见的。
再者,高考成绩并不能充分反映一名考生的综合素质或特长。所以,要用加分政策予以弥补,把“考”和“补”结合起来,这样才会彰显教育的公平。教育不仅指学校教育,还包括家庭教育、社会教育、自我教育等。作为学生,在校外能心怀正义,勇于维护正义,表现出较高的思想品德素养,这不正是我们的教育所倡导和所要达到的要求吗?对于这样的学生,如若在高考中不给予适当加分,才是不公平的。
多年来,教育进行的人才培养和人才选拔,一直提出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在这样的教育语境下,能否通过政策配套支持,让教育的品德导向能够落到实处,考验着我们教育的成效和政策的效度。对有先进道德事迹的考生,给予一定的加分奖励,至少是从行动上对教育导向进行呼应,是对我们高度重视品德教育的人才培养理念进行有计划地实现,是落实国家教育计划的具体行动。
我们都还记得今年高考前夕,江西省宜春三中高三学生柳艳兵、易政勇面对持刀行凶的歹徒临危不惧、舍生忘死的正义之举,他们虽然不能走进高考考场,但他们的壮举就是一次出色的高考,他们已经向世人交出了一份最美的答卷,书写出了最辉煌的人生底色,这答卷比高考考了高分更值得大书特书!大家都认为这两名学生可敬、可爱,很多网友甚至发出了保送他们上名牌大学的呼声,这不就是“举孝廉”的翻版吗?不是对正义时代的呼唤吗?所以,高考道德加分是顺应民意,符合人们价值追求的一项人性化措施。通过高考加分方式可以弘扬民族正气,鼓励青年树立正确的道德标准和主人翁意识。高考道德加分政策的推行定会对改良社会风气,促使人们向善、从善等起到应有的导向作用,尤其是近年来不少人忧虑“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可以说“道德加分”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祛邪扶正。
是匡扶正义的重要平台
罗曼·罗兰说过:“即使全世界都毁灭了,正义是不能没有的。”自古以来,人们一直呼唤着正义。人们只有心怀正义,才可能驱除内心的贪婪、自私和恐惧,敢于同不良的社会现象作坚决的斗争。人们只有维护正义,才能使邪恶无处藏身。郭沫若曾说:“一个人最伤心的事莫过于良心的死灭,一个社会最伤心的现象莫过于正义的沦亡。”人们追求正义,渴望正义,维护正义也是每一个社会成员的道德义务。然而,面对行凶作恶的歹徒,有些人却“明哲保身”、视而不见,或听之任之,以自己的“无为”置受害人于“无助”,这必然会助长邪恶势力的气焰,给社会带来诸多潜在的隐患。
敢于匡扶正义,是一个人良知的体现,是一个人德性觉悟的彰显。社会是个共同体,作为社会成员,每个人都有必要遵循起码的社会道德,否则社会就会失序混乱。因此,对符合社会主流导向的道德模范和道德行为,尤其得到公众认可、交口称赞的正义者,社会理应通过一定的公共资源予以奖励,高考“道德加分”就不失为一种正义的辅助手段,也应是理所当然的事情。高尚的品德很难用分数来衡量,如果高考道德加分政策能公平、公正地实施,阳光操作,未来的社会中会冒出来更多的“思想品德好人”,我们的社会会更加趋于稳定、和谐。
不可否认,高考品德加分在具体的操作实施中和认定上,具有一定的难度,一些人更多的担心还是在于怕会由此打开了权力寻租和金钱勾兑等品质不正的门缝,这也是可以理解的,这提醒我们要警惕,但切不可因噎废食,反对乃至废止了这项规定。只要建立、健全完善的配套机制、监管机制,实施加分政策者和享受加分政策者都诚信做事、依法操作,站在道德的高地操作“道德加分”,这项政策就能起到应有的重大作用。我们不应该纠结于加与不加的选择上,而应该更多地思考该怎么加,如何科学、公平地加,如何通过这项政策来体现出教育中道德导向的功能和维度,多管齐下,夯实人才培养的道德基石,构筑起我们的“道德梦”。
时下,至少有16个省份推出涉及考生思想品德方面的加分政策,北京、浙江、四川三省市甚至奖励加20分。这一加分政策一出台就迅速引起人们的广泛热议,成为家长和社会关注的焦点,人们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一部分人认为,品德加分是鼓励正义;另一部分人认为,品德加分是破坏教育公平。诚然,任何一项新政都不会十全十美,都有其利和弊。但就我国社会目前仍存在着大量的道德滑坡、正义缺失、思想落后、道义泯灭等现象而言,该项政策的实施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弘扬正义、鼓励正义的氛围;有利于传递见义勇为、匡扶正义的社会正能量;有利于继承和发扬见义勇为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而非破坏教育公平。
是我国长期坚持的一项加分项
其实,品德加分并不是今年高考的首创。早在我国的汉代就有“举孝廉”选拔人才的方式。两汉时期的察举制主要就是以“德、才”作为选拔人才的依据,以“孝、廉”为重要考察科目,即人们常说的“举孝廉”。很多显宦名臣通过“举孝廉”脱颖而出,这套机制发展到后来渐渐形成士族传袭局面。
1987年国家教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中,就曾提出对政治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学生,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决定可以适当降低分数,由学校审查录取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001年《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也有类似的表述。
2010年11月,教育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在2014年高考中开始执行新的加分政策。
所以,“思想品德及见义勇为”加分并不是什么新政,也不是“心血来潮”,而是针对当下我国社会的确存在着诸多道德缺失现象和社会发展的要求而对以往加分政策的恢复、完善,这对于塑造个体的公民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等,均具有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对此,大家应该有个平和的心态,以积极的态度去认识,去操作。近年来社会上发生的一些道德缺失现象,屡屡引发关于道德失衡的讨论,这也从反面证明了“道德加分”的必要性。
是落实“立德树人”的具体体现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教育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为教育教学以及教育评价指明了方向,定下了基调。青少年是民族的未来,教育应当将立德树人融入到国民教育的全过程中,多渠道、多侧面地加强立德树人教育,明确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核心架构,为青少年道德发展确立中心与内核,立其德,树其身,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品德加分能够更深层次地影响青少年的思想认知与行为方式,对个体梦想的构筑、道德素质的养成、行为方式的规范都起到引领和归正作用。
立德树人问题是教育的根本问题,它决定着教育的内涵、范畴、功能、目标及其发展方向,也决定着教育的本质属性。教育只有高举“立德树人”的大旗,才有活力,才有生命力。
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说,任何形式的教育都担负着立德树人的神圣使命,其宗旨就是促进学生的道德践行、灵魂净化,突出特点是其意识形态性,这是绝不可荒废和淡忘的。而教育评价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道德加分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具体要求和体现,有助于鼓励人们见义勇为、维护正义,这突出了教育部门对学生思想品德建设的重视程度,对于正确引导学生健全人格和教育健康发展均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这是教育的需要,时代的需要,也是正义的需要。
通过加分措施,让处在功利主义盛行风气下的孩子们受到良好德行的滋润,传递出更多的社会正能量,有利于让社会整体思想道德水平得以提升,营造一种公平正义的和谐氛围。
是落实“三维目标”的具体要求
新课程指出,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方面构成学科教学的整体目标,特别强调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在教育教学中的重要地位和意义,其最大特点就是教育的工具性与人文性的高度统一。新课标要求,在进行学科课程评价时,应以课程目标和内容标准为依据,多角度、多途径收集学生的信息,客观评价学生的道德认知、道德判断、道德选择、道德实践能力。然而在现实的评价过程中,由于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很难量化,很难在试卷中有实效性和针对性地呈现出来,结果造成了这一教学目标成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考起来不要”的“附属品”。
在人们的潜意识中,总认为知识价值才是本位的、最实际的,分数才是最实惠的,而情感、态度等价值都是虚的。在这种认识下,教学评价凸显的是知识本位,昭显的是极端功利化色彩,教育评价也只剩下了干瘪瘪的考试分数,这从根本上失去了对人的生命呵护及其对教育本质内涵的关注,悖离了学科课程标准、学科要求,丢失了教育的本色和本然,导致评价目标达成的单一性、短期性和功利性。这种功利化的评价为学科教学、教育评价注入了巨大的负能量,使教育中的道德品行教育、情感教育、价值观教育、公民意识教育等已成为一片沙漠,惨淡而凄凉。这种割裂“三维目标”的教育观、人才观、评价观,使我们的教育评价迷失了正确的价值导向,弱化了对学生的思想品质评价,虚化了对学生的道德情感塑造,淡化了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的培养,使我们培养出来的学生成了“高分低能”“高分低德”的“残疾人”,这不仅是学生的悲哀、教育的悲哀,更是民族的悲哀。
教育评价如若不重视对学生思想品德的衡量,那就是舍本逐末的评价和本质异化的评价。品德加分对于学生价值观的树立和良好素养的形成,并将之发扬光大有着积极的导向性作用,也是对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的有效补充。
品德加分政策的施行,把难以通过试卷考核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实实在在地摆在人们的面前,是落实这一长期以来被人们弱化的教育目标的有效手段。 是追求一种更高层次的公平
当下,虽然高考是选拔人才和衡量学生的较为公平的标尺,但“一考定乾坤”“一张试卷定终身”的人才评价方式无疑存在着一定的偶然性、不可预测性,甚至可以说是一种缺陷,这种潜在的教育不公平也是显而易见的。
再者,高考成绩并不能充分反映一名考生的综合素质或特长。所以,要用加分政策予以弥补,把“考”和“补”结合起来,这样才会彰显教育的公平。教育不仅指学校教育,还包括家庭教育、社会教育、自我教育等。作为学生,在校外能心怀正义,勇于维护正义,表现出较高的思想品德素养,这不正是我们的教育所倡导和所要达到的要求吗?对于这样的学生,如若在高考中不给予适当加分,才是不公平的。
多年来,教育进行的人才培养和人才选拔,一直提出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在这样的教育语境下,能否通过政策配套支持,让教育的品德导向能够落到实处,考验着我们教育的成效和政策的效度。对有先进道德事迹的考生,给予一定的加分奖励,至少是从行动上对教育导向进行呼应,是对我们高度重视品德教育的人才培养理念进行有计划地实现,是落实国家教育计划的具体行动。
我们都还记得今年高考前夕,江西省宜春三中高三学生柳艳兵、易政勇面对持刀行凶的歹徒临危不惧、舍生忘死的正义之举,他们虽然不能走进高考考场,但他们的壮举就是一次出色的高考,他们已经向世人交出了一份最美的答卷,书写出了最辉煌的人生底色,这答卷比高考考了高分更值得大书特书!大家都认为这两名学生可敬、可爱,很多网友甚至发出了保送他们上名牌大学的呼声,这不就是“举孝廉”的翻版吗?不是对正义时代的呼唤吗?所以,高考道德加分是顺应民意,符合人们价值追求的一项人性化措施。通过高考加分方式可以弘扬民族正气,鼓励青年树立正确的道德标准和主人翁意识。高考道德加分政策的推行定会对改良社会风气,促使人们向善、从善等起到应有的导向作用,尤其是近年来不少人忧虑“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可以说“道德加分”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祛邪扶正。
是匡扶正义的重要平台
罗曼·罗兰说过:“即使全世界都毁灭了,正义是不能没有的。”自古以来,人们一直呼唤着正义。人们只有心怀正义,才可能驱除内心的贪婪、自私和恐惧,敢于同不良的社会现象作坚决的斗争。人们只有维护正义,才能使邪恶无处藏身。郭沫若曾说:“一个人最伤心的事莫过于良心的死灭,一个社会最伤心的现象莫过于正义的沦亡。”人们追求正义,渴望正义,维护正义也是每一个社会成员的道德义务。然而,面对行凶作恶的歹徒,有些人却“明哲保身”、视而不见,或听之任之,以自己的“无为”置受害人于“无助”,这必然会助长邪恶势力的气焰,给社会带来诸多潜在的隐患。
敢于匡扶正义,是一个人良知的体现,是一个人德性觉悟的彰显。社会是个共同体,作为社会成员,每个人都有必要遵循起码的社会道德,否则社会就会失序混乱。因此,对符合社会主流导向的道德模范和道德行为,尤其得到公众认可、交口称赞的正义者,社会理应通过一定的公共资源予以奖励,高考“道德加分”就不失为一种正义的辅助手段,也应是理所当然的事情。高尚的品德很难用分数来衡量,如果高考道德加分政策能公平、公正地实施,阳光操作,未来的社会中会冒出来更多的“思想品德好人”,我们的社会会更加趋于稳定、和谐。
不可否认,高考品德加分在具体的操作实施中和认定上,具有一定的难度,一些人更多的担心还是在于怕会由此打开了权力寻租和金钱勾兑等品质不正的门缝,这也是可以理解的,这提醒我们要警惕,但切不可因噎废食,反对乃至废止了这项规定。只要建立、健全完善的配套机制、监管机制,实施加分政策者和享受加分政策者都诚信做事、依法操作,站在道德的高地操作“道德加分”,这项政策就能起到应有的重大作用。我们不应该纠结于加与不加的选择上,而应该更多地思考该怎么加,如何科学、公平地加,如何通过这项政策来体现出教育中道德导向的功能和维度,多管齐下,夯实人才培养的道德基石,构筑起我们的“道德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