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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杨丽是一名高中生物老师。2008年9月14日,杨丽吃完晚饭高高兴兴地去学校守晚自习。有几名学生在自习期间不守纪律,居然悄悄玩起了扑克,看不下去的杨丽站起来讲了几句话,要求大家要遵守课堂纪律,并起身向那几个学生走去。就在这时,她突然一头栽倒在地,随后被120送往医院救治。两天后,9月16日下午4时许,杨丽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写明“自发性蛛网膜下腔出血,急性肺水肿(神经源性),呼吸、循环衰竭,抢救无效死亡。”
杨丽死亡后,其家属认为杨丽是因为教育学生而情绪激动,进而摔倒,这是导致她去世的直接原因。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而遭受意外,根据这几点,家属一直认为倒在工作岗位上的亲人是因工致死。但学校并不认同他们的看法,认为杨丽属原身体就有病灶,虽在上自习时突然发病,经抢救无效去世,但并不能认定为工伤。对此,家属提出了质疑,并向当地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过调查核实后,认定:杨丽系因工死亡。
[评析] 本案中,杨丽9月14日在学校上晚自习时突发疾病被送往医院救治,于9月16日下午4时许死亡,属于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该规定所指“突发疾病”,是指上班期间突然发生的任何种类的疾病,不论其原本有无病灶。所以,根据该规定,杨丽的行为应认定为因工死亡,系工伤,其所在学校应当按照因工死亡的相关规定和标准给予其家属赔偿。
点评律师:张立君
责编/昕莉
杨丽死亡后,其家属认为杨丽是因为教育学生而情绪激动,进而摔倒,这是导致她去世的直接原因。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而遭受意外,根据这几点,家属一直认为倒在工作岗位上的亲人是因工致死。但学校并不认同他们的看法,认为杨丽属原身体就有病灶,虽在上自习时突然发病,经抢救无效去世,但并不能认定为工伤。对此,家属提出了质疑,并向当地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过调查核实后,认定:杨丽系因工死亡。
[评析] 本案中,杨丽9月14日在学校上晚自习时突发疾病被送往医院救治,于9月16日下午4时许死亡,属于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该规定所指“突发疾病”,是指上班期间突然发生的任何种类的疾病,不论其原本有无病灶。所以,根据该规定,杨丽的行为应认定为因工死亡,系工伤,其所在学校应当按照因工死亡的相关规定和标准给予其家属赔偿。
点评律师:张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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