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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全民所有制名义上人人都是所有者,实际上人人都不是所有者。公共信托基金则是真正意义上的全民所有制,使每一个老百姓都能够享受到资源租金的收益,对于未来社会的改造是非常有利的
在经济学中,租金是自然禀赋和要素的价格,其主体是资源要素的所有者;税收是提供公共服务的报酬,其主体是政府;利润是资本投资的收益,其主体是投资者。在计划经济时期,租金、税收和利润三者是混在一起的。改革开放30年形成了产品市场,税收和利润分开了,但租金和利润仍然混在一起。国有企业改革中的若干问题和困惑都可以从“租金”的角度找到答案。
与国企改革紧密相连的租金问题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始终围绕着三大问题:其一,国家和国有企业的利益关系;其二,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的产权问题;其三,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激励和企业家的定价问题。这三个问题都与租金问题紧密相关。
国企利润中的租金问题2006年,国有企业1.6万亿元的利润中有2/3以上来自垄断部门,这并非全因为它们的经营好。其利润有两个来源:第一是它可以利用自己的市场地位把价格定在均衡价格之上获取垄断利润。但中国的问题不只是市场垄断,更重要的是行政垄断。资源要素是国家垄断和管制的,要么白白送给垄断部门,要么收取非常少的租金,这样,原本应该缴纳的租金也变成了利润,成为垄断部门利润的第二个来源。有人做了一个测算,仅土地和矿产两项,国有企业一年占用的租金高达4000亿元,这些租金都变成了垄断部门的利润。不解决这个问题,国有企业和国家的利益关系是分不清和理不顺的。
国企产权改革中的租金问题 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推进了这么多年,在抓大放小和民营化以及股份制改造上取得了一定的突破,但一直存在着国有资产流失的争论。然而,这种争论背后的意识形态味道很浓,并没有提供理论上的依据。
在我看来,一个重要的理论依据就在于租金和税收。企业并购重组和股份制改造的关键是企业资产的价格问题,这是由预期盈利能力所决定的。而影响企业未来盈利能力的两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税收和租金。当国有企业的利润中包含了租金,就虚增了企业的利润和业绩,也就虚构了企业的价值。因此,租金问题不解决,国有企业的并购重组就没有依据,没有标准。
国企高管激励中的租金问题 股权激励是根据经营者的业绩来计算的,在租金和利润没有分开的情况下,经营者的业绩中包含着巨大的虚假成分,股权激励也缺乏应有的依据。这不仅扭曲了股权激励制度,而且养肥了一个既得利益阶层。因此,不解决租金的问题,国有企业高管的激励和企业家定价问题也解决不了。
可见,租金问题在国有企业改革甚至中国的改革进程中,都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需要设计一些机制来解决。
公共信托基金和重建全民所有制
1970年代,美国阿拉斯加在政府所有的土地上发现了大油田,州政府把油田租给私人开采,每年收取9亿美元的租金。如何处置这笔钱?州长提议经州议会批准建立了阿拉斯加的公共信托基金,40万州民从1982年开始分红。到2003年,这个公共信托基金的资产增长到248亿美元,当年每人分得1900多美元。
这是国外建立公共信托基金的成功案例,中国国内也有了类似的尝试。北京昌平的郑各庄是一个小村,村里的支柱企业是一家具有二级资质的建筑企业。通过村庄与村民、村庄与企业的合约关系,村庄把土地租给企业经营,企业每年每亩地向村里上缴5000元租金,全村人人有份,2007年,郑各庄人均收入2.1万元。作为公共信托基金的受益人,村民得到了实惠。郑各庄从一个传统农村变成了一个发达的城市社区。
我认为这是解决中国土地问题的根本办法。我国台湾的土地改革之所以能够成功,很重要的原因是农民有土地收益。台湾经济不景气的时候,农村人的状况比城市人要好。如果中国大陆在城市化进程中能够通过土地资本化,使农民得到土地的永久收入,“三农”问题就会得到很好的解决。
如今地方政府征地一律按“地上作物3年平均价值的最高30倍”补偿农民,实际上剥夺了农民参加土地增值收益分享的权利,也剥夺了农民的发展权。由于大家都在反对征地,很多地方取而代之的是“城乡统筹”。我对城乡统筹做了一些调查,发现这实际上是变相征地,只是不像征地那么强制。在具备城乡一体化发展条件的地方实施城乡统筹,进行旧村改造,宅基地换房,让农民“上楼”,但“上楼”的同时也失去了土地。把农村用地变为城市的建设用地,这个方向没有错,但土地的收益应该主要给农民。如果能够这样做,城市建设可以发展,农民问题和土地问题也可以得到解决。
租金和利润的分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税收是政府关注的,而租金并不是政府的,例如,在土地集体所有制下,土地的租金应该是农民的;利润是扣除成本以后的部分,经营得好才能拿到利润;但租金作为资源要素价格进入成本,无论企业盈利与否,都是必须收取和拿走的。将租金作为公共信托基金资产的收益,让人人参与分享,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民所有制。现在的社会,一边是权力,一边是资本;一边是政府,一边是企业。如果未来社会出现第三极——公共信托机构,就会对政府和企业形成监督和制衡,这样的社会就会稳定得多。
中国过去的全民所有制,名义上是人人有份,但事实上多数人没有享受到;公共信托基金则是真正意义上的全民所有制,它让人人都能够享受到资产收益。可以先建立社区性、地区性和专业性的公共信托机构,再建立全国性和综合性的公共信托机构。重建全民所有制,使每一个老百姓都能够享受到资源租金的收益,对于未来社会的改造是非常有利的。
在经济学中,租金是自然禀赋和要素的价格,其主体是资源要素的所有者;税收是提供公共服务的报酬,其主体是政府;利润是资本投资的收益,其主体是投资者。在计划经济时期,租金、税收和利润三者是混在一起的。改革开放30年形成了产品市场,税收和利润分开了,但租金和利润仍然混在一起。国有企业改革中的若干问题和困惑都可以从“租金”的角度找到答案。
与国企改革紧密相连的租金问题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始终围绕着三大问题:其一,国家和国有企业的利益关系;其二,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的产权问题;其三,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激励和企业家的定价问题。这三个问题都与租金问题紧密相关。
国企利润中的租金问题2006年,国有企业1.6万亿元的利润中有2/3以上来自垄断部门,这并非全因为它们的经营好。其利润有两个来源:第一是它可以利用自己的市场地位把价格定在均衡价格之上获取垄断利润。但中国的问题不只是市场垄断,更重要的是行政垄断。资源要素是国家垄断和管制的,要么白白送给垄断部门,要么收取非常少的租金,这样,原本应该缴纳的租金也变成了利润,成为垄断部门利润的第二个来源。有人做了一个测算,仅土地和矿产两项,国有企业一年占用的租金高达4000亿元,这些租金都变成了垄断部门的利润。不解决这个问题,国有企业和国家的利益关系是分不清和理不顺的。
国企产权改革中的租金问题 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推进了这么多年,在抓大放小和民营化以及股份制改造上取得了一定的突破,但一直存在着国有资产流失的争论。然而,这种争论背后的意识形态味道很浓,并没有提供理论上的依据。
在我看来,一个重要的理论依据就在于租金和税收。企业并购重组和股份制改造的关键是企业资产的价格问题,这是由预期盈利能力所决定的。而影响企业未来盈利能力的两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税收和租金。当国有企业的利润中包含了租金,就虚增了企业的利润和业绩,也就虚构了企业的价值。因此,租金问题不解决,国有企业的并购重组就没有依据,没有标准。
国企高管激励中的租金问题 股权激励是根据经营者的业绩来计算的,在租金和利润没有分开的情况下,经营者的业绩中包含着巨大的虚假成分,股权激励也缺乏应有的依据。这不仅扭曲了股权激励制度,而且养肥了一个既得利益阶层。因此,不解决租金的问题,国有企业高管的激励和企业家定价问题也解决不了。
可见,租金问题在国有企业改革甚至中国的改革进程中,都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需要设计一些机制来解决。
公共信托基金和重建全民所有制
1970年代,美国阿拉斯加在政府所有的土地上发现了大油田,州政府把油田租给私人开采,每年收取9亿美元的租金。如何处置这笔钱?州长提议经州议会批准建立了阿拉斯加的公共信托基金,40万州民从1982年开始分红。到2003年,这个公共信托基金的资产增长到248亿美元,当年每人分得1900多美元。
这是国外建立公共信托基金的成功案例,中国国内也有了类似的尝试。北京昌平的郑各庄是一个小村,村里的支柱企业是一家具有二级资质的建筑企业。通过村庄与村民、村庄与企业的合约关系,村庄把土地租给企业经营,企业每年每亩地向村里上缴5000元租金,全村人人有份,2007年,郑各庄人均收入2.1万元。作为公共信托基金的受益人,村民得到了实惠。郑各庄从一个传统农村变成了一个发达的城市社区。
我认为这是解决中国土地问题的根本办法。我国台湾的土地改革之所以能够成功,很重要的原因是农民有土地收益。台湾经济不景气的时候,农村人的状况比城市人要好。如果中国大陆在城市化进程中能够通过土地资本化,使农民得到土地的永久收入,“三农”问题就会得到很好的解决。
如今地方政府征地一律按“地上作物3年平均价值的最高30倍”补偿农民,实际上剥夺了农民参加土地增值收益分享的权利,也剥夺了农民的发展权。由于大家都在反对征地,很多地方取而代之的是“城乡统筹”。我对城乡统筹做了一些调查,发现这实际上是变相征地,只是不像征地那么强制。在具备城乡一体化发展条件的地方实施城乡统筹,进行旧村改造,宅基地换房,让农民“上楼”,但“上楼”的同时也失去了土地。把农村用地变为城市的建设用地,这个方向没有错,但土地的收益应该主要给农民。如果能够这样做,城市建设可以发展,农民问题和土地问题也可以得到解决。
租金和利润的分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税收是政府关注的,而租金并不是政府的,例如,在土地集体所有制下,土地的租金应该是农民的;利润是扣除成本以后的部分,经营得好才能拿到利润;但租金作为资源要素价格进入成本,无论企业盈利与否,都是必须收取和拿走的。将租金作为公共信托基金资产的收益,让人人参与分享,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民所有制。现在的社会,一边是权力,一边是资本;一边是政府,一边是企业。如果未来社会出现第三极——公共信托机构,就会对政府和企业形成监督和制衡,这样的社会就会稳定得多。
中国过去的全民所有制,名义上是人人有份,但事实上多数人没有享受到;公共信托基金则是真正意义上的全民所有制,它让人人都能够享受到资产收益。可以先建立社区性、地区性和专业性的公共信托机构,再建立全国性和综合性的公共信托机构。重建全民所有制,使每一个老百姓都能够享受到资源租金的收益,对于未来社会的改造是非常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