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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学习新加坡,应该从当前市民最为关注的公屋、社保以及人力资源三个方面著手,而最为根本的问题是不断完善政府施政水平,塑造“有远见的政府”,提升居民对政府的信任度和认同感。
第三届澳门特区政府秉承“传承创新”的施政理念,力求在经济多元化、施政科学化、福利制度化等方面有所建树和创新。为此,特区政府十分注重“外力”的作用,积极开展区域合作和交流,积极学习其他地区的经验,減少特区政府自我摸索的时间,从而实现在学习和借鉴中创新的目标。新加坡作为华人地区乃至全世界都公认的发展标杆,自然成为特区政府首选的学习对象。更重要的是,澳门和新加坡同样面临着人多地少、人力资源缺乏等发展难题,新加坡在发展经济和创建和谐社会的经验确实值得澳门学习和深思。笔者认为,澳门学习新加坡,应该从当前市民最为关注的公屋、社保以及人力资源三个方面著手,而最为根本的问题是不断完善政府施政水平,塑造“有远见的政府”,提升居民对政府的信任度和认同感。
从政治合法性的
高度重视公屋建设
公共住房是新加坡社会的重心。在新加坡,公共房屋不仅承载着住房保障的功能,更起着政治合法性和国家认同的作用。李光耀先生曾经透露,之所以把中央公积金从一个小的退休金体系改成一个综合的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基於社会和政局稳定的考虑。他指出,如果人们变成了新加坡的房产拥有者,人们就会对这个国家更忠诚。正是在这种信念的引领之下,新加坡政府把解決居民住房的问题提高到关乎国家社会安危的高度,把解決居民住房问题当成是政府的基本职责。
新加坡的经验说明了,在公共房屋建设上,单独依靠政府或市场都无法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而是必须综合利用政府和市场两种资源配置方式的优点,使两者相互结合和渗透,才可能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兼容与均衡。在新加坡,政府充分意识到住房不仅是低收入阶层的难题,也是中上收入阶层的难题,需要政府的积极介入。由此,政府强力介入住房建设与分配,以政府规划、投资、建设、分配与市场出售相结合的形式,为大多数中低收入者有偿提供廉价住房;而高收入者对高级住房的需求,则以市场化的方式解決。
在新加坡,公共房屋的成功不仅需要政府和市场的相互结合,也需要政府和社会的互相合作。新加坡的公民房屋事务由政府负责建造,建屋发展局负责建设和分配。具体来说,建屋发展局行使公共住宅区的管理职能、政府组屋建设职能和住房分配职能,负责住宅发展规划、征用土地、建造组屋、对外发包或承包工程、房屋出售和出租甚至住宅区的管理和维修。建屋发展局本质上是一个法定机构。所谓的法定机构,是指依据法律成立,由政府部门监管,依法执行政府政策而又在人、财、物等方面拥有自主性的机构,其本质上是一种在政府之外的非营利机构,它一方面具有提供公共服务的运作职能,另一方面又代表政府实施行业监管,以其专业化和非官僚化的优势弥补政府的不足,帮助实现了服务职能和管制职能的双重职能。
新加坡的公屋政策对所有市民一视同仁,所有人都公平而平等地享受公屋这项福利政策,80%以上的人都住在带有福利性质的公共房屋。基本上,每一个结婚的人都有自己的住房。新加坡建屋发展局重视公屋资源的合理分配,规定组屋的购买者的条件,鼓动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公共房屋,同时把结婚当成重要的申请条件之一。在管理的过程中,力求做到公开透明、廉政高效、统一协调,为中低收入人群提供便利的公屋服务,供应足够的、优质的公共房屋。
由此,新加坡公屋政策对澳门的启示在於,政府需要高度重视住房问题在维持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並实现政府和市场、社会的有机结合,同时制定良好的公屋监督管理制度,公正平等地提供公共房屋。
非福利国家的福利政策
新加坡1955年创办中央公积金制度,並成立法定机构中央公积金局统一管理和使用。公积金制度是一种强制储蓄制度,最初的目的是迫使人们储蓄壮年时期的收入以便老年之需,之后公积金制度发展成包括医疗、住房等在内的综合社会保障体系。公积金制度使政府积累了大量的住房建设基金,而从中央公积金的本质属性来看,其实是个人、企业和国家三者共同负担的一种制度安排。因此,归根到底,新加坡公共房屋的资金来源事实上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共同负担,而不是由国家单一承担。
新加坡並不是一个福利国家,新加坡没有退休金制度,没有最低生活保障线,也没有最低工资标准。新加坡的治国理念在於,如果每个老人,无论贫富都享有国家的养老金,这对下一代是很沉重的负担,因此最好的办法是每个人自行储蓄以备日后之需。事实表明,在近十几年来西方高福利国家在财政陷入“高税收、高福利、高税收”的循环困境时,新加坡卻一直保持着低失业率和高增长,在全球经济体中表现十分出色。由此,在新加坡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市民享受到了“高福利”,而国家和政府承担的卻是相对较低的“低负担”,实现了社会福利制度“低负担与高福利”的新模式。
当前澳门正在致力实现“双层式社会保障”。在第二层的“中央储蓄制度”还没有最终敲定的情況下,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模式有很好的参照作用。事实上,澳门特区政府一直也坚持不走西方福利国家的老路,因而新加坡所代表的“自力更生”模式更加显示出它对澳门的引导作用。特区政府需要领略“政府、企业和个人责任共享”的深刻内涵,在中央储蓄制度的运行中需要格外强调企业责任的到位,否则第二层的中央储蓄制度就会蜕变为政府资助制度,从而使政府背负沉重的负担。
分化与引进並重的人资政策
新加坡的人力资源政策也同样值得澳门借鉴。由於天然资源匮乏,新加坡极为重视人力资源。新加坡採取了多种措施鼓励技术发明,人创业和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在新加坡,教育支出在新加坡的各项国家经费开支中佔据重要地位,新加坡採用了精英教育和普及教育双管齐下的策略,並形成了几个不同层次的人才应用方略:根据不同情況,中学生毕业后可选择3种继续教育方式。首选是入初级学院,两年后升大学,学业优秀者,可以获政府奖学金,成为“精英”;其次是进入工学院,相当於大专;最后是工艺学院,相当於技工学校。这样,不同层次的人才,满足社会不同的就业需求。此外,新加坡政府还注重通过在职培训和终生教育来提高劳动力素质。鉴於早期企业的员工文化水准普遍偏低,新加坡政府发起了多项在岗员工培训的计划,以补助的方式鼓励企业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培训。在引入人才方面,新加坡人力部已在海外设立了多个“联繫新加坡”的据点,作为吸引和引进海外专业人才的前哨。同时政府和企业还主动出击,在全球范围内寻找优秀人才聘请到新加坡工作。
塑造“有远见的政府”
新加坡似乎已经成为华人世界学习的典范,当前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在学习新加坡在城市规划、社会保障、交通、人力资源以及公共房屋建设的经验。尤其是在内地的深圳等地,更是掀起了一番学习新加坡的热潮。然而,新加坡的经验是不可複制的。这除了地理人口等各方面的客观条件原因之外,还有就是政治体制方面的原因。新加坡成功的根本要旨在於,新加坡政府是一个强势的、高效率的政府。在新加坡,居民对政府高度信任。居民相信政府的施政安排是高瞻远瞩的,政府的公共政策是有利於社会的长期发展利益和居民的整体公共利益。在这种情況下,市民就容易配合政府施政,接受政府的政策安排,从而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在某种程度上讲,塑造一个有远见的政府,提升居民对政府的认同感和信任度,是新加坡经验真正的精髓所在。政府的公共政策是不可能对所有人都有利,也不可能对所有的人都平均受益。这种情況下,受益的人和受损的人、受益大的人和受益少的人就容易发生利益摩擦,也容易给政府的执行制造阻碍。而一个受市民认同的政府,则是无坚不摧的、强势的政府,政府的公共行动和政策往往因为市民的拥护而能取得成功。因此,新加坡经验的核心要义从根本上还是回归到政府能力、政府合法性和公民认同性这一原点上。
相比之下,当前澳门居民对政府的认同感和信任度並不高,这一点是当前澳门特区政府施政实践中颇为棘手的问题。当前澳门特区政府许多公共政策(比如在黑沙环社区设立美沙酮服务站)的出台和执行受到居民的反对,並不在於公共政策本身有问题,而是市民心目中天然地不信任政府的政策,认为政府没有足够的能力去完成既定的政策目标。如果澳门市民也向新加坡市民一样,相信政府是比普通市民有远见的,政府政策长期来是对市民有利的,那么特区政府的施政和政策执行就将显得顺畅而有效。
第三届澳门特区政府秉承“传承创新”的施政理念,力求在经济多元化、施政科学化、福利制度化等方面有所建树和创新。为此,特区政府十分注重“外力”的作用,积极开展区域合作和交流,积极学习其他地区的经验,減少特区政府自我摸索的时间,从而实现在学习和借鉴中创新的目标。新加坡作为华人地区乃至全世界都公认的发展标杆,自然成为特区政府首选的学习对象。更重要的是,澳门和新加坡同样面临着人多地少、人力资源缺乏等发展难题,新加坡在发展经济和创建和谐社会的经验确实值得澳门学习和深思。笔者认为,澳门学习新加坡,应该从当前市民最为关注的公屋、社保以及人力资源三个方面著手,而最为根本的问题是不断完善政府施政水平,塑造“有远见的政府”,提升居民对政府的信任度和认同感。
从政治合法性的
高度重视公屋建设
公共住房是新加坡社会的重心。在新加坡,公共房屋不仅承载着住房保障的功能,更起着政治合法性和国家认同的作用。李光耀先生曾经透露,之所以把中央公积金从一个小的退休金体系改成一个综合的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基於社会和政局稳定的考虑。他指出,如果人们变成了新加坡的房产拥有者,人们就会对这个国家更忠诚。正是在这种信念的引领之下,新加坡政府把解決居民住房的问题提高到关乎国家社会安危的高度,把解決居民住房问题当成是政府的基本职责。
新加坡的经验说明了,在公共房屋建设上,单独依靠政府或市场都无法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而是必须综合利用政府和市场两种资源配置方式的优点,使两者相互结合和渗透,才可能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兼容与均衡。在新加坡,政府充分意识到住房不仅是低收入阶层的难题,也是中上收入阶层的难题,需要政府的积极介入。由此,政府强力介入住房建设与分配,以政府规划、投资、建设、分配与市场出售相结合的形式,为大多数中低收入者有偿提供廉价住房;而高收入者对高级住房的需求,则以市场化的方式解決。
在新加坡,公共房屋的成功不仅需要政府和市场的相互结合,也需要政府和社会的互相合作。新加坡的公民房屋事务由政府负责建造,建屋发展局负责建设和分配。具体来说,建屋发展局行使公共住宅区的管理职能、政府组屋建设职能和住房分配职能,负责住宅发展规划、征用土地、建造组屋、对外发包或承包工程、房屋出售和出租甚至住宅区的管理和维修。建屋发展局本质上是一个法定机构。所谓的法定机构,是指依据法律成立,由政府部门监管,依法执行政府政策而又在人、财、物等方面拥有自主性的机构,其本质上是一种在政府之外的非营利机构,它一方面具有提供公共服务的运作职能,另一方面又代表政府实施行业监管,以其专业化和非官僚化的优势弥补政府的不足,帮助实现了服务职能和管制职能的双重职能。
新加坡的公屋政策对所有市民一视同仁,所有人都公平而平等地享受公屋这项福利政策,80%以上的人都住在带有福利性质的公共房屋。基本上,每一个结婚的人都有自己的住房。新加坡建屋发展局重视公屋资源的合理分配,规定组屋的购买者的条件,鼓动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公共房屋,同时把结婚当成重要的申请条件之一。在管理的过程中,力求做到公开透明、廉政高效、统一协调,为中低收入人群提供便利的公屋服务,供应足够的、优质的公共房屋。
由此,新加坡公屋政策对澳门的启示在於,政府需要高度重视住房问题在维持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並实现政府和市场、社会的有机结合,同时制定良好的公屋监督管理制度,公正平等地提供公共房屋。
非福利国家的福利政策
新加坡1955年创办中央公积金制度,並成立法定机构中央公积金局统一管理和使用。公积金制度是一种强制储蓄制度,最初的目的是迫使人们储蓄壮年时期的收入以便老年之需,之后公积金制度发展成包括医疗、住房等在内的综合社会保障体系。公积金制度使政府积累了大量的住房建设基金,而从中央公积金的本质属性来看,其实是个人、企业和国家三者共同负担的一种制度安排。因此,归根到底,新加坡公共房屋的资金来源事实上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共同负担,而不是由国家单一承担。
新加坡並不是一个福利国家,新加坡没有退休金制度,没有最低生活保障线,也没有最低工资标准。新加坡的治国理念在於,如果每个老人,无论贫富都享有国家的养老金,这对下一代是很沉重的负担,因此最好的办法是每个人自行储蓄以备日后之需。事实表明,在近十几年来西方高福利国家在财政陷入“高税收、高福利、高税收”的循环困境时,新加坡卻一直保持着低失业率和高增长,在全球经济体中表现十分出色。由此,在新加坡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市民享受到了“高福利”,而国家和政府承担的卻是相对较低的“低负担”,实现了社会福利制度“低负担与高福利”的新模式。
当前澳门正在致力实现“双层式社会保障”。在第二层的“中央储蓄制度”还没有最终敲定的情況下,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模式有很好的参照作用。事实上,澳门特区政府一直也坚持不走西方福利国家的老路,因而新加坡所代表的“自力更生”模式更加显示出它对澳门的引导作用。特区政府需要领略“政府、企业和个人责任共享”的深刻内涵,在中央储蓄制度的运行中需要格外强调企业责任的到位,否则第二层的中央储蓄制度就会蜕变为政府资助制度,从而使政府背负沉重的负担。
分化与引进並重的人资政策
新加坡的人力资源政策也同样值得澳门借鉴。由於天然资源匮乏,新加坡极为重视人力资源。新加坡採取了多种措施鼓励技术发明,人创业和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在新加坡,教育支出在新加坡的各项国家经费开支中佔据重要地位,新加坡採用了精英教育和普及教育双管齐下的策略,並形成了几个不同层次的人才应用方略:根据不同情況,中学生毕业后可选择3种继续教育方式。首选是入初级学院,两年后升大学,学业优秀者,可以获政府奖学金,成为“精英”;其次是进入工学院,相当於大专;最后是工艺学院,相当於技工学校。这样,不同层次的人才,满足社会不同的就业需求。此外,新加坡政府还注重通过在职培训和终生教育来提高劳动力素质。鉴於早期企业的员工文化水准普遍偏低,新加坡政府发起了多项在岗员工培训的计划,以补助的方式鼓励企业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培训。在引入人才方面,新加坡人力部已在海外设立了多个“联繫新加坡”的据点,作为吸引和引进海外专业人才的前哨。同时政府和企业还主动出击,在全球范围内寻找优秀人才聘请到新加坡工作。
塑造“有远见的政府”
新加坡似乎已经成为华人世界学习的典范,当前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在学习新加坡在城市规划、社会保障、交通、人力资源以及公共房屋建设的经验。尤其是在内地的深圳等地,更是掀起了一番学习新加坡的热潮。然而,新加坡的经验是不可複制的。这除了地理人口等各方面的客观条件原因之外,还有就是政治体制方面的原因。新加坡成功的根本要旨在於,新加坡政府是一个强势的、高效率的政府。在新加坡,居民对政府高度信任。居民相信政府的施政安排是高瞻远瞩的,政府的公共政策是有利於社会的长期发展利益和居民的整体公共利益。在这种情況下,市民就容易配合政府施政,接受政府的政策安排,从而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在某种程度上讲,塑造一个有远见的政府,提升居民对政府的认同感和信任度,是新加坡经验真正的精髓所在。政府的公共政策是不可能对所有人都有利,也不可能对所有的人都平均受益。这种情況下,受益的人和受损的人、受益大的人和受益少的人就容易发生利益摩擦,也容易给政府的执行制造阻碍。而一个受市民认同的政府,则是无坚不摧的、强势的政府,政府的公共行动和政策往往因为市民的拥护而能取得成功。因此,新加坡经验的核心要义从根本上还是回归到政府能力、政府合法性和公民认同性这一原点上。
相比之下,当前澳门居民对政府的认同感和信任度並不高,这一点是当前澳门特区政府施政实践中颇为棘手的问题。当前澳门特区政府许多公共政策(比如在黑沙环社区设立美沙酮服务站)的出台和执行受到居民的反对,並不在於公共政策本身有问题,而是市民心目中天然地不信任政府的政策,认为政府没有足够的能力去完成既定的政策目标。如果澳门市民也向新加坡市民一样,相信政府是比普通市民有远见的,政府政策长期来是对市民有利的,那么特区政府的施政和政策执行就将显得顺畅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