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自摄影技术诞生到纪实摄影的独立流派出现,纪实摄影展示了摄影术最开始的初衷和它与绘画区分的特性——“纪实”。本文试论新闻纪实摄影的生命与灵魂,以期为相关研究提供有益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纪实摄影;真实客观;新闻传媒
至今,学术界对纪实摄影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定义。在1940年“纪实摄影”被美国摄影家多萝西娅兰格定义为反映当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主要记录人的活动,描绘人类社会生活中的制度、习俗等,揭示人类行为的生活方式。但无论如何,反映真实是纪实摄影中最应遵循且无可辩驳的原则,纪实摄影取材现实生活,摄影师在生活中挖掘发现具有社会价值的素材,用摄影的方式将其定格下来,反映社会最真实的状态,留住珍贵的历史,见证时代的发展。纪实摄影,不仅具有现实意义,也有历史和社会学价值。
在纪实摄影中“纪实”是摄影师的拍摄重心和主旨,但不可避免,因为摄影师的主观心理状态纪实摄影也必然带有主观色彩。这一点从我国根据外国的“Document Photomaphv”一词翻译为“纪实摄影”就可以窥其本质:“记”在中文中代表了不加干预的记录,而“纪”则是代表了人为的选择、归纳整理的意思。“纪”以“记”为基本前提,“纪”包含了“记”,因此,纪实摄影的主观性与客观真实性的关系由此可见一斑。作为新闻摄影,除了摄影者的主观选择,主观表现之外,还要被媒体进一步选择,进一步编辑加工。
一、真实客观是纪实摄影的生命
纪实摄影的客观真实性要求摄影者对拍摄对象尽量避免人为干扰,不过分利用摄影以外的手法,摄影者本身不参与事件当中从而排除摄影者的主观立场,这是每一个纪实摄影者心中追求的理想境界,真实客观是纪实摄影的生命。
纪实摄影客观性的理念被提出并引起摄影界广泛关注的是“布列松决定性瞬间”理论的诞生。亨利布列松是法国一位摄影家,在他的著作《决定性瞬间》一书中,对于摄影美学,他个人提出了一种崭新的观点“决定性瞬间”。这种摄影理念,简而言之就是在极其短暂的时间内,快速捕获最有效的信息,概括出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拍摄物体或事件,使得摄影照片呈现出最有张力的视觉效果。
布列松这位摄影家从事摄影长达五十余年,他从不过分讲究摄影设备和摄影手段,只注重于拍摄的对象本身。《巴黎圣拉萨车站后方》是他抓拍摄影中的代表作品,前面在水洼中跳跃前行的男子与背后贴广告里跳跃动作的女郎形成呼应,饶有趣味。这张照片很好地概括了了布列松的摄影风格,事件正在进行,所有的信息都充满未知,在这种非静止的生活画面中,他敏锐地把握住先机,用快门记录下最好的那一刹那,赋予拍摄对象全新的境界。
布列松的决定性瞬间理论带给了新闻纪实摄影启蒙和深远影响,尤其抓拍现实主义风格的体现。他从不过分强调依赖摄影手法和摄影设备,不使用闪光灯,拍摄的都是黑白照片,一架小型的徕卡相机便是他的工具。这样拍出来的作品带有强烈鲜明的客观真实性色彩,让当时的摄影师不依托于后期照片的色彩光线矫正而专注到这种摄影艺术所独有的力量和带给人的震撼感。他的部分作品都体现了我们今天所强调的新闻纪实摄影所应该具备的历史价值和人文意义。
这里需要澄清的是新闻纪实摄影的真实性,并不是以是否抓拍或者摆拍为衡量标准,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在现实中,有些抓拍的新闻纪实报道,从表面看是抓拍,但本质上是组织策划的事件,与客观实际并不相符。有些摆拍的作品,拍摄者明确告知读者作品是摆拍,或者告知读者是事件的结果。也就是说,事件的发展不能摆有些事件也不可能摆,比如肇事汽车撞向路人。但是其结果,比如伤者的伤势情况,可以摆在摄影者面前。所以,纪实摄影的真实性和文字记录者一样在很大程度上是摄影者个人的职业操守。
二、主观表达是纪实摄影的灵魂
当然,纪实摄影作品本身就带有摄影者对摄影内容的主观评价,摄影者对时间空间等因素的选择无疑带有主观意识。
纪实摄影作品中所呈现出的主观性,体现在摄影师情绪表达和摄影手法上。情绪是人类内心活动的需求,纪实摄影中摄影师背负着历史的使命,秉持着人文关怀精神去拍摄摄影对象,并且通过摄影作品內容唤起观看者微妙的情感,实际上这里面也是一场摄影师与观者的情感交流。若摄影作品没有被注入情感,那么就没有这场情感的交流,观者也无法被引起情绪的波动和共鸣,从而无法起到纪实摄影最根本的意义。而作为摄影师,情绪是自身的主观情感,基于自身情感需求和选择不同,对于摄影素材内容的种类选择当然也各有不同。客观表达是纪实摄影的灵魂。
在纪实摄影技术的运用上,很多摄影师错误地认为纪实摄影就应该“瞄准现实不加干预的照搬”,这是对纪实摄影的拍摄理念过于狭隘的理解。技术手法上主观性的正确运用并非错误,任何—位摄影师都只能将客观作为一种追求,并不能做到完全客观,摄影师对于光照、构图、时间的选择都是主观性的,这一点不可避免。
三、纪实摄影既要有生命又要有灵魂
法国摄影师科丘勒曾公开表示:“我对客观没有兴趣,我关注的是摄影师的感觉。我要摄影师去思考什么是最好的方式来表现对所拍摄事物的看法及感受”。他的这番言论对于后来的纪实摄影带来了极大的改变。越来越多新锐纪实摄影师注意到自身的理念和感受,不再拘泥于一味遵循摄影客观性的刻板印象,渐渐抛弃布列松的决定性瞬间理念,开始加入不同的视角、自己的摄影理念,彰显出独特的个人色彩和审美风格。
这种由摄影师主观意识上的转变对纪实摄影无疑是致命的冲击。纪实摄影中主观性的转变也由不可避免的被动转变成了主动性的添加主观色彩。殊不知,纪实摄影作品中带有的主观性色彩是有限度的,是不脱离客观事实的。一些极端的纪实摄影者,表面上打着真实性纪实摄影的幌子,实则为了一些功利或者宣传任务的目的,过度美化或者过度丑化拍摄对象,对摄影内容过度表达甚至不惜策划,大肆摆拍,这完全与纪实摄影的初衷背道而驰。
纪实摄影作品中,主观与客观,再现还原与二次表现,这两种“矛盾体”同时呈现在一个事物上,实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对于一幅纪实摄影作品而言,主观性与客观性内容的划分区域很难用+明确清晰的界限来阐明,此时纪实摄影师的权衡对于摄影作品的定性也就显得至关重要。一部纪实摄影作品所包含的内涵远远不能用“纪实”两字来概括,纪实摄影不会是纯粹的客观,纪实摄影始终为主观性的表达留有一丝空间。纪实摄影只有将客观真实再现的内容与摄影师主观表现相互结合才能达到感染观者、震撼人心的境界,所以纪实摄影作品本身既离不开其自身中心的客观真实性也少不了主观色彩的渲染和表达。纪实摄影背负的人文精神和历史使命,使其不可与人的主观倾向性相剥离开。简而言之,纪实摄影是客观真实性的再现与主观表达的统一结合,在这两者的平衡中,纪实摄影工作者需切记的一点是,追求客观是摄影者的修养也是社会的认同,如果摄影者本身没有追求,社会氛围又不排斥纪实摄影内容的虚假,那么虚假纪实就会泛滥。
关键词:纪实摄影;真实客观;新闻传媒
至今,学术界对纪实摄影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定义。在1940年“纪实摄影”被美国摄影家多萝西娅兰格定义为反映当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主要记录人的活动,描绘人类社会生活中的制度、习俗等,揭示人类行为的生活方式。但无论如何,反映真实是纪实摄影中最应遵循且无可辩驳的原则,纪实摄影取材现实生活,摄影师在生活中挖掘发现具有社会价值的素材,用摄影的方式将其定格下来,反映社会最真实的状态,留住珍贵的历史,见证时代的发展。纪实摄影,不仅具有现实意义,也有历史和社会学价值。
在纪实摄影中“纪实”是摄影师的拍摄重心和主旨,但不可避免,因为摄影师的主观心理状态纪实摄影也必然带有主观色彩。这一点从我国根据外国的“Document Photomaphv”一词翻译为“纪实摄影”就可以窥其本质:“记”在中文中代表了不加干预的记录,而“纪”则是代表了人为的选择、归纳整理的意思。“纪”以“记”为基本前提,“纪”包含了“记”,因此,纪实摄影的主观性与客观真实性的关系由此可见一斑。作为新闻摄影,除了摄影者的主观选择,主观表现之外,还要被媒体进一步选择,进一步编辑加工。
一、真实客观是纪实摄影的生命
纪实摄影的客观真实性要求摄影者对拍摄对象尽量避免人为干扰,不过分利用摄影以外的手法,摄影者本身不参与事件当中从而排除摄影者的主观立场,这是每一个纪实摄影者心中追求的理想境界,真实客观是纪实摄影的生命。
纪实摄影客观性的理念被提出并引起摄影界广泛关注的是“布列松决定性瞬间”理论的诞生。亨利布列松是法国一位摄影家,在他的著作《决定性瞬间》一书中,对于摄影美学,他个人提出了一种崭新的观点“决定性瞬间”。这种摄影理念,简而言之就是在极其短暂的时间内,快速捕获最有效的信息,概括出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拍摄物体或事件,使得摄影照片呈现出最有张力的视觉效果。
布列松这位摄影家从事摄影长达五十余年,他从不过分讲究摄影设备和摄影手段,只注重于拍摄的对象本身。《巴黎圣拉萨车站后方》是他抓拍摄影中的代表作品,前面在水洼中跳跃前行的男子与背后贴广告里跳跃动作的女郎形成呼应,饶有趣味。这张照片很好地概括了了布列松的摄影风格,事件正在进行,所有的信息都充满未知,在这种非静止的生活画面中,他敏锐地把握住先机,用快门记录下最好的那一刹那,赋予拍摄对象全新的境界。
布列松的决定性瞬间理论带给了新闻纪实摄影启蒙和深远影响,尤其抓拍现实主义风格的体现。他从不过分强调依赖摄影手法和摄影设备,不使用闪光灯,拍摄的都是黑白照片,一架小型的徕卡相机便是他的工具。这样拍出来的作品带有强烈鲜明的客观真实性色彩,让当时的摄影师不依托于后期照片的色彩光线矫正而专注到这种摄影艺术所独有的力量和带给人的震撼感。他的部分作品都体现了我们今天所强调的新闻纪实摄影所应该具备的历史价值和人文意义。
这里需要澄清的是新闻纪实摄影的真实性,并不是以是否抓拍或者摆拍为衡量标准,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在现实中,有些抓拍的新闻纪实报道,从表面看是抓拍,但本质上是组织策划的事件,与客观实际并不相符。有些摆拍的作品,拍摄者明确告知读者作品是摆拍,或者告知读者是事件的结果。也就是说,事件的发展不能摆有些事件也不可能摆,比如肇事汽车撞向路人。但是其结果,比如伤者的伤势情况,可以摆在摄影者面前。所以,纪实摄影的真实性和文字记录者一样在很大程度上是摄影者个人的职业操守。
二、主观表达是纪实摄影的灵魂
当然,纪实摄影作品本身就带有摄影者对摄影内容的主观评价,摄影者对时间空间等因素的选择无疑带有主观意识。
纪实摄影作品中所呈现出的主观性,体现在摄影师情绪表达和摄影手法上。情绪是人类内心活动的需求,纪实摄影中摄影师背负着历史的使命,秉持着人文关怀精神去拍摄摄影对象,并且通过摄影作品內容唤起观看者微妙的情感,实际上这里面也是一场摄影师与观者的情感交流。若摄影作品没有被注入情感,那么就没有这场情感的交流,观者也无法被引起情绪的波动和共鸣,从而无法起到纪实摄影最根本的意义。而作为摄影师,情绪是自身的主观情感,基于自身情感需求和选择不同,对于摄影素材内容的种类选择当然也各有不同。客观表达是纪实摄影的灵魂。
在纪实摄影技术的运用上,很多摄影师错误地认为纪实摄影就应该“瞄准现实不加干预的照搬”,这是对纪实摄影的拍摄理念过于狭隘的理解。技术手法上主观性的正确运用并非错误,任何—位摄影师都只能将客观作为一种追求,并不能做到完全客观,摄影师对于光照、构图、时间的选择都是主观性的,这一点不可避免。
三、纪实摄影既要有生命又要有灵魂
法国摄影师科丘勒曾公开表示:“我对客观没有兴趣,我关注的是摄影师的感觉。我要摄影师去思考什么是最好的方式来表现对所拍摄事物的看法及感受”。他的这番言论对于后来的纪实摄影带来了极大的改变。越来越多新锐纪实摄影师注意到自身的理念和感受,不再拘泥于一味遵循摄影客观性的刻板印象,渐渐抛弃布列松的决定性瞬间理念,开始加入不同的视角、自己的摄影理念,彰显出独特的个人色彩和审美风格。
这种由摄影师主观意识上的转变对纪实摄影无疑是致命的冲击。纪实摄影中主观性的转变也由不可避免的被动转变成了主动性的添加主观色彩。殊不知,纪实摄影作品中带有的主观性色彩是有限度的,是不脱离客观事实的。一些极端的纪实摄影者,表面上打着真实性纪实摄影的幌子,实则为了一些功利或者宣传任务的目的,过度美化或者过度丑化拍摄对象,对摄影内容过度表达甚至不惜策划,大肆摆拍,这完全与纪实摄影的初衷背道而驰。
纪实摄影作品中,主观与客观,再现还原与二次表现,这两种“矛盾体”同时呈现在一个事物上,实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对于一幅纪实摄影作品而言,主观性与客观性内容的划分区域很难用+明确清晰的界限来阐明,此时纪实摄影师的权衡对于摄影作品的定性也就显得至关重要。一部纪实摄影作品所包含的内涵远远不能用“纪实”两字来概括,纪实摄影不会是纯粹的客观,纪实摄影始终为主观性的表达留有一丝空间。纪实摄影只有将客观真实再现的内容与摄影师主观表现相互结合才能达到感染观者、震撼人心的境界,所以纪实摄影作品本身既离不开其自身中心的客观真实性也少不了主观色彩的渲染和表达。纪实摄影背负的人文精神和历史使命,使其不可与人的主观倾向性相剥离开。简而言之,纪实摄影是客观真实性的再现与主观表达的统一结合,在这两者的平衡中,纪实摄影工作者需切记的一点是,追求客观是摄影者的修养也是社会的认同,如果摄影者本身没有追求,社会氛围又不排斥纪实摄影内容的虚假,那么虚假纪实就会泛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