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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以人力资本为中心的签约组织,不同人力资本的组合是为了履行企业特定的生产和经营的职能,因此企业不是简单的人员组合而是人力资本的组合。由于技能的专用性和互补性的不同,企业与员工的合约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对于专用性和互补性高的技能要采取旨在维系双方持久合作的关系合约,对于专用性、互补性低的技能则大多采用现货市场合约的形式。为适应不同的合约与技能形式,企业要建立不同的内部组织,这种与技能相似的内部就业制度,促进了企业内部的分工与协作,降低了交易成本,使得作为团队生产的企业优势能更好地发挥出来,极大地提高生产效率。技能专用性与合约治理结构理论对于我国建立以内部劳动力市场为主导的创新型就业体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