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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保护的法益是社会公共利益。依表现形式不同,社会公共利益可以分为客观公益和主观公益。客观公益具有绝对性,主观公益具有相对性,这决定了具有"质优"、"量广"特性的公益应当为法律所尊重和支持,由此可以建构反垄断案件审查的法益分析方法。在缺乏判例传统的情况下,运用法益分析方法可以提升我国反垄断法运行的效率,并有助于提高反垄断案件处理结论的专业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