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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闽台在农业方面的合作有长期、良好的基础,在资金、技术、市场、人力资源、自然资源、区域空间等方面具有很强的互补性。但由于各种原因,两地农业合作的发展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建立健全闽台农业合作机制,加强闽台农业合作沟通协商、产业及产品产销对接、人力资源和技术交流,有效化解风险,形成闽台全面农业合作体系,有利于实现闽台农业合作双赢。本文分析了闽台农业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分析闽台农业合作的可行性,提出了进一步加强闽台农业合作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闽台,农业,合作
闽台农业合作一直走在两岸合作交流的前列,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基础性地位和重要作用。由于闽台两地自然条件最为相似,农作物种类、栽培技术、耕作制度等也基本相同,在资金、技术、市场、人力资源、自然资源、区域空间等方面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加上两地血缘相亲、语言相通、文化信仰及习俗相仿,发展前景倍受重视。但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干扰,闽台农业合作机制的建立尚有许多不确定因素,两地农业合作的发展还存在着诸多问题。
一、闽台农业合作的现状及特点
海峡两岸农业界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开始频繁接触、广泛交流。在蔬菜、果树、畜牧兽医、动植物检疫、渔业、食品加工和生物技术等领域,进行了富有成效的合作。闽台农业合作不仅推动了福建省农业科技进步,加速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了农民收入,使大陆成为台湾食品产业和农业生产资料的发展腹地,同时也为台湾农业的顺利升级及进一步拓展提供了机会与空间。闽台农业合作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政治因素影响明显
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但由于台湾当局历史上因政治因素进行限制,致使两岸农产品贸易一直处于非正常状态。根据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的相关资料分析福建对台农企、品种、设备引进数量的变化趋势可以看出,1992、1995、1996、2001这几年是两岸关系的紧张期,因此闽台农业方面的合作较少;而1979、1985、1993,以及2005年以后都是两岸关系较为改善的时期,因而全都是福建对台农业引进的高峰年。
(二)闽台农业合作的主体是仍表现为民间合作
目前,福建引进不少台湾动植物良种,仍是以民间引进为主,且在全部动植物良种引进中占九成左右。从台湾引进的优良农业品种以及相关的一些技术,都是通过闽籍台胞探亲访友、旅游观光、参观访问等取得,或由渔民从海上带进,抑或通过第三国或地区专家、学者中转。而通过香港以官方渠道引进的仅占不到一成。
(三)漳台、厦台农业合作突出
长期以来,漳州一直是闽台农业合作与交流的重点区域。漳州拥有大量的平原丘陵,丰富的土地资源为种植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漳州已成为全国农业利用台资最多的地级市、台商投资农业的密集区、台湾农业外移基地和台湾农业科技信息示范、辐射窗口。而厦台农业合作在近两年呈现稳步上升的发展趋势,新建的台湾农产品厦门中转站成为福建乃至全国最大的一家专业化的台湾农产品中转批发站,承担着台湾鲜活农产品在大陆地区的中转任务。
(四)台资农业投资涌现出新特点
近年来,闽台农业合作持续升级,合作领域不断拓宽,合作范围由沿海向内陆山区推进,台资农业投资呈现以下新特点:一是台资由短期试验性投资向中长期性投资转变,二是由单一、小型向产业整体配套发展;三是投资领域从沿海向山区梯度延伸;四是由单一的种植业向种植、养殖、加工业全面拓展;五是由"三来一补"、合资、合作过渡到独资为主,建立实验区后引进的台资企业;六是多数投资企业经营良好,大部分的台资企业增资扩厂,并已获得预期投资回报。
二、闽台农业合作可行性分析
台湾与福建山水相依,有着特殊的血缘与地缘关系,闽台农业合作作为两岸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但沿革了闽台合作的历史,而且还能够开创闽台合作的未来,闽台农业合作具有很强的可行性。
(一)闽台农业合作互惠互利
台商在福建投资兴办农业企业,加快了福建农业产业化的进程。与此同时,台湾从福建及大陆其它地区引进优良农业种原也取得丰硕成果。从1993年开始,台湾农政部门逐年编列预算委托民间团体或农业学术单位,办理两岸农业技术及种原交流计划,已引进大陆上百个种原。引进种原大多数在台湾农业试验所种原库保存。经观察试验和专家评估认为,大部分品种极具改进、发展潜力。台湾还把引进福建丰富的动植物种质资源和农业基础研究成果列为引进的重点,在台湾加以消化和利用。
(二)闽台农业的互补性
台湾农业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步入现代农业的行列,在发展过程中积累了资本、技术、经验和市场营销网络等优势,但台湾岛内市场小,耕地面积少,农业资源贫乏,生产成本高,威胁着台湾农业的生存与发展。福建农业总体上还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阶段,有着广阔的消费市场,相对廉价的土地,充裕的农业劳动力。同时由于农民收入不高,农业资本积累缓慢,在金融、营销、推广等方面也缺乏经验,需要引进台湾资金、技术与市场营销经验等提高农业科技水平,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发展。
(三)闽台农业合作的新契机
2009年4月26日海协会会长陈云林与台湾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在南京紫金山庄签署《海峡两岸空运补充协议》、《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宣布将开通两岸定期航班、就大陆资本赴台投资达致共识,标志着两岸"三通"已经全面实现。2009年5月23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这些,都为闽台农业合作提供了全新的契机。
(四)福建是台湾农业外移的重要目的地
由于经济发展导致台湾农业生产成本不断上升形成新的压力,目前台湾除保鲜水果、蔬菜、花卉及部分植物的制品仍保持一般比较竞争力外,大多数台湾农业品正逐渐成为劣势竞争产品,台湾农业生产主要集中在优质稻米、蔬菜、水果、花卉、渔业与部分土特产上,而将不具竞争力的农业生产转移到大陆,两岸农业合作的事实证明,台湾农业外移的出路在祖国大陆,尤其是一水之隔的福建。福建将逐步成为台湾重要的农产消费市场和中转基地。
三、闽台农业合作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闽台农业合作有长期、良好的基础,具有很强的优势,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存在,闽台农业合作还存在诸多的问题,具体如下:
(一)机制、体制不健全,盲目、重复引种与消化创新能力不足
闽台合作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农业、商贸、检验检疫等各个方面,因此相关的政策法规、体制机制、协调体系还有待在目前已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品种的引进仅仅是开端,而检疫、试验、筛选、改良、鉴定、繁殖、示范等则是更重要、更繁杂的工作,需要更多的投入进行这些后续工作。
(二)投资环境不够完善,产业间对接能力较弱
投资环境不够完善是影响闽台农业合作的又一问题,作为台资引进大省江、浙、沪、粤等地普遍实行低地价、低税收等政策,政府重商、扶商、富商的诚意,吸引了不少台商前往。由于相关部门沟通配合不够,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不高,项目审批环节繁多,审批手续繁杂等,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闽台农业产业之间的对接能力较弱。福建省在吸引台商来闽投资农业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但由于缺乏土地、资金等有力的支持,在承接台湾资金、技术密集型的农业产业方面显得十分乏力。同时台商在闽融资困难、外汇使用不便。
(三)闽台农业科技交流落后于产业合作
目前闽台农业科技交流总体上处于相互了解阶段,福建赴台进行农业科技交流的科教人员相对偏少,进行合作研究也有待探讨。出现上述现象的原因,一方面与福建的农业科技、教育与产业结合不紧密等体制性因素有关,另一方面,与两岸之间的政治因素有关。但从长远和整体来看,闽台农业科技合作有一定的发展空间,部分来闽投资台商相继到农业科研单位寻求技术协助,许多技术单位已通过技术援助、产业咨询服务等方式,帮助台资农业企业发展。
(四)闽台农业合作的涉及领域偏窄、合作的层次偏低
台商在闽农业投资以种养业居多,农产品加工业滞后,两岸农业合作中种养业与产品加工业的比例失衡,农产品基本上以初始态进入市场,风险大。农业合作的其他领域特别是休闲观光农业、农产品的整体策划包装、运输、销售等方面的农业企业数量更少、规模也小。闽台联合开拓农产品国际国内市场、加强和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强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合作更少。同时闽台农业合作更多的还是局限于物种交流、初级农产品贸易等层次较低的产业合作,而较高层次的合作较少。
四、进一步加强闽台农业合作的几点对策分析
针对目前开展闽台农业合作存在的种种困难,应千方百计采取各种措施来克服这些障碍,促进闽台农业合作的顺利、健康、持续发展。
(一)制定闽台农业合作规划,构建长效合作机制,提高吸收与创新能力
把闽台农业合作与交流纳入福建现代农业发展的总体规划是福建现代农业发展的特色,也是福建农业对外开放的重要部分。因此,应正确把握闽台农业合作与交流的发展趋势,因势利导,与《福建现代农业规划纲要》相适应。同时开展闽台农业合作与交流必须符合福建产业政策及各地区的产业发展规划,同福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方向相结合。还要以技术合作为突破口,提升闽台农业科技合作的层次与水平闽台农业技术各有所长,互有优势。并且要加强对引进农业品种的筛选,避免重复引进与盲目引进,同时要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对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能力。
(二)优化投资环境,进一步提升闽台农业的产业对接能力
营造良好投资环境,提升闽台农业的产业对接能力,促进闽台农业资源进一步整合与优化配置是深化闽台农业合作的关键。良好的投资环境是进一步加深闽台农业合作的重要因素;通过政策创新,以市场运作的方式提高两岸农业合作中的资源配置效率;通过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为台商提供稳定的金融环境,同时还要增加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并且要充分利用福建省目前已有的经贸招商活动大平台,不断吸引更多的台商到福建进行考察投资,充分吸收利用台湾资金、技术密集型的农业产业,进一步提升闽台农业的产业对接能力。同时要抓住台湾农业资本直接投资所带来除农业资本外的先进农业品种和生产技术、营销网络和管理理念等现代农业生产要素,将这些生产要素与福建土地、劳动力、自然资源等传统农业资源要素充分结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实现两岸双赢目标。
(三)加快闽台农业合作实验区的建设,推动其向专业化、科技化发展
国务院台办、商务部、农业部曾正式批准福建省在原有福州、漳州两个"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的基础上,建设覆盖全省的"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其建设目标是:建成台湾农产品输入的区域物流集散基地、台湾农业外移的吸纳基地、台湾农民再创业基地和农产品加工出口基地;构筑两岸人员、科技、信息交流的平台,现代农业生产要素引进消化的平台和探索农业改革与发展机制创新的平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联手开拓国际市场、提高区域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发挥试验区的窗口作用、示范作用和辐射作用。试验区的建设有利于提升闽台农业合作层次,促进其从目前较多的农业生产性合作向更高层次的全面农业技术交流、合作研发、共同经营的方向延伸。
(四)拓展闽台农产品贸易的深度与广度
针对闽台农业合作的涉及领域偏窄、合作的层次偏低,可以从以下方面来拓展闽台农产品贸易的深度和广度:首先做好闽台农业交流合作平台,通过举办博览会、经贸交易会、经贸恳谈会、"台交会"、农业合作交流洽谈会、农业合作投资洽谈会等大型农业对台招商活动,加强闽台农业合作与交流,扩大对台农业招商的重要平台。其次做好与台湾农业组织的交流,要充分发挥福建省民间社团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密切与台湾各类农业组织的联系沟通,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两岸民间联谊会、农产品展销会、博览会和农业交流会、研讨会,不断扩大与台湾农业组织的交流,借鉴台湾农业组织的成功经验。最后加强与台湾农业科技人员的交流,建立闽台农业科技创业园,扩大闽台农业科技人员的交流和合作。
综上所述,闽台农业合作的发展不但有利于闽台农业产业的对接,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双赢的目的,同时,也是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发挥特殊而重要的作用。建立闽台农业合作长效机制, 形成闽台农业生产资料供给、农业生产、农产品储藏加工及销售等环节的全面合作体系,开展包括农产品种养植业、农产品加工业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疫苗研制、动植物检疫防疫等多方面、多渠道的共同合作。要通过建立健全闽台农业合作机制,全面提升闽台农业合作水平。
参考文献:
[1] 《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2009年5月23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2] 林卿,郑胜利,黎元生.两岸[三通]与闽台经贸合作[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
[3] 中共东山县委,《扩大闽台农业合作,推动两岸产业对接》,福建农业,2007(2).
[4] 陈益忠,《浅析龙台农业合作问题与发展对策》,台湾农业探索, 2006(04).
[5] 福建省农调队,《当前加强闽台农业合作的策略思路》,2005年10月12日.
[6] 林翊,林卿,《深化闽台农业合作 推进福建新农村建设》福建农业,2007(05).
[7] 郑钱华,《进一步提升闽台农业合作水平的新思路》[J],台湾农业探索,2005(1).
[8] 马英九、萧万长,《台湾农业政策》.
[9]张兴夏,《闽台农业合作的探讨》福建农业,2006(10).
福建省台湾农业研究中心,杨军,《浅谈新形势下闽台农业合作与交流策略》.
[10] 亚明,《务实推动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N],人民日报,2006-06-09(4).
[11] 王知桂,《闽台农业合作的发展空间及其拓展探究》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12).
作者简介:孙雅健(1975.12-),女,江苏人,西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讲师。
关键词:闽台,农业,合作
闽台农业合作一直走在两岸合作交流的前列,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基础性地位和重要作用。由于闽台两地自然条件最为相似,农作物种类、栽培技术、耕作制度等也基本相同,在资金、技术、市场、人力资源、自然资源、区域空间等方面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加上两地血缘相亲、语言相通、文化信仰及习俗相仿,发展前景倍受重视。但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干扰,闽台农业合作机制的建立尚有许多不确定因素,两地农业合作的发展还存在着诸多问题。
一、闽台农业合作的现状及特点
海峡两岸农业界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开始频繁接触、广泛交流。在蔬菜、果树、畜牧兽医、动植物检疫、渔业、食品加工和生物技术等领域,进行了富有成效的合作。闽台农业合作不仅推动了福建省农业科技进步,加速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了农民收入,使大陆成为台湾食品产业和农业生产资料的发展腹地,同时也为台湾农业的顺利升级及进一步拓展提供了机会与空间。闽台农业合作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政治因素影响明显
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但由于台湾当局历史上因政治因素进行限制,致使两岸农产品贸易一直处于非正常状态。根据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的相关资料分析福建对台农企、品种、设备引进数量的变化趋势可以看出,1992、1995、1996、2001这几年是两岸关系的紧张期,因此闽台农业方面的合作较少;而1979、1985、1993,以及2005年以后都是两岸关系较为改善的时期,因而全都是福建对台农业引进的高峰年。
(二)闽台农业合作的主体是仍表现为民间合作
目前,福建引进不少台湾动植物良种,仍是以民间引进为主,且在全部动植物良种引进中占九成左右。从台湾引进的优良农业品种以及相关的一些技术,都是通过闽籍台胞探亲访友、旅游观光、参观访问等取得,或由渔民从海上带进,抑或通过第三国或地区专家、学者中转。而通过香港以官方渠道引进的仅占不到一成。
(三)漳台、厦台农业合作突出
长期以来,漳州一直是闽台农业合作与交流的重点区域。漳州拥有大量的平原丘陵,丰富的土地资源为种植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漳州已成为全国农业利用台资最多的地级市、台商投资农业的密集区、台湾农业外移基地和台湾农业科技信息示范、辐射窗口。而厦台农业合作在近两年呈现稳步上升的发展趋势,新建的台湾农产品厦门中转站成为福建乃至全国最大的一家专业化的台湾农产品中转批发站,承担着台湾鲜活农产品在大陆地区的中转任务。
(四)台资农业投资涌现出新特点
近年来,闽台农业合作持续升级,合作领域不断拓宽,合作范围由沿海向内陆山区推进,台资农业投资呈现以下新特点:一是台资由短期试验性投资向中长期性投资转变,二是由单一、小型向产业整体配套发展;三是投资领域从沿海向山区梯度延伸;四是由单一的种植业向种植、养殖、加工业全面拓展;五是由"三来一补"、合资、合作过渡到独资为主,建立实验区后引进的台资企业;六是多数投资企业经营良好,大部分的台资企业增资扩厂,并已获得预期投资回报。
二、闽台农业合作可行性分析
台湾与福建山水相依,有着特殊的血缘与地缘关系,闽台农业合作作为两岸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但沿革了闽台合作的历史,而且还能够开创闽台合作的未来,闽台农业合作具有很强的可行性。
(一)闽台农业合作互惠互利
台商在福建投资兴办农业企业,加快了福建农业产业化的进程。与此同时,台湾从福建及大陆其它地区引进优良农业种原也取得丰硕成果。从1993年开始,台湾农政部门逐年编列预算委托民间团体或农业学术单位,办理两岸农业技术及种原交流计划,已引进大陆上百个种原。引进种原大多数在台湾农业试验所种原库保存。经观察试验和专家评估认为,大部分品种极具改进、发展潜力。台湾还把引进福建丰富的动植物种质资源和农业基础研究成果列为引进的重点,在台湾加以消化和利用。
(二)闽台农业的互补性
台湾农业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步入现代农业的行列,在发展过程中积累了资本、技术、经验和市场营销网络等优势,但台湾岛内市场小,耕地面积少,农业资源贫乏,生产成本高,威胁着台湾农业的生存与发展。福建农业总体上还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阶段,有着广阔的消费市场,相对廉价的土地,充裕的农业劳动力。同时由于农民收入不高,农业资本积累缓慢,在金融、营销、推广等方面也缺乏经验,需要引进台湾资金、技术与市场营销经验等提高农业科技水平,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发展。
(三)闽台农业合作的新契机
2009年4月26日海协会会长陈云林与台湾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在南京紫金山庄签署《海峡两岸空运补充协议》、《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宣布将开通两岸定期航班、就大陆资本赴台投资达致共识,标志着两岸"三通"已经全面实现。2009年5月23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这些,都为闽台农业合作提供了全新的契机。
(四)福建是台湾农业外移的重要目的地
由于经济发展导致台湾农业生产成本不断上升形成新的压力,目前台湾除保鲜水果、蔬菜、花卉及部分植物的制品仍保持一般比较竞争力外,大多数台湾农业品正逐渐成为劣势竞争产品,台湾农业生产主要集中在优质稻米、蔬菜、水果、花卉、渔业与部分土特产上,而将不具竞争力的农业生产转移到大陆,两岸农业合作的事实证明,台湾农业外移的出路在祖国大陆,尤其是一水之隔的福建。福建将逐步成为台湾重要的农产消费市场和中转基地。
三、闽台农业合作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闽台农业合作有长期、良好的基础,具有很强的优势,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存在,闽台农业合作还存在诸多的问题,具体如下:
(一)机制、体制不健全,盲目、重复引种与消化创新能力不足
闽台合作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农业、商贸、检验检疫等各个方面,因此相关的政策法规、体制机制、协调体系还有待在目前已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品种的引进仅仅是开端,而检疫、试验、筛选、改良、鉴定、繁殖、示范等则是更重要、更繁杂的工作,需要更多的投入进行这些后续工作。
(二)投资环境不够完善,产业间对接能力较弱
投资环境不够完善是影响闽台农业合作的又一问题,作为台资引进大省江、浙、沪、粤等地普遍实行低地价、低税收等政策,政府重商、扶商、富商的诚意,吸引了不少台商前往。由于相关部门沟通配合不够,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不高,项目审批环节繁多,审批手续繁杂等,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闽台农业产业之间的对接能力较弱。福建省在吸引台商来闽投资农业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但由于缺乏土地、资金等有力的支持,在承接台湾资金、技术密集型的农业产业方面显得十分乏力。同时台商在闽融资困难、外汇使用不便。
(三)闽台农业科技交流落后于产业合作
目前闽台农业科技交流总体上处于相互了解阶段,福建赴台进行农业科技交流的科教人员相对偏少,进行合作研究也有待探讨。出现上述现象的原因,一方面与福建的农业科技、教育与产业结合不紧密等体制性因素有关,另一方面,与两岸之间的政治因素有关。但从长远和整体来看,闽台农业科技合作有一定的发展空间,部分来闽投资台商相继到农业科研单位寻求技术协助,许多技术单位已通过技术援助、产业咨询服务等方式,帮助台资农业企业发展。
(四)闽台农业合作的涉及领域偏窄、合作的层次偏低
台商在闽农业投资以种养业居多,农产品加工业滞后,两岸农业合作中种养业与产品加工业的比例失衡,农产品基本上以初始态进入市场,风险大。农业合作的其他领域特别是休闲观光农业、农产品的整体策划包装、运输、销售等方面的农业企业数量更少、规模也小。闽台联合开拓农产品国际国内市场、加强和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强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合作更少。同时闽台农业合作更多的还是局限于物种交流、初级农产品贸易等层次较低的产业合作,而较高层次的合作较少。
四、进一步加强闽台农业合作的几点对策分析
针对目前开展闽台农业合作存在的种种困难,应千方百计采取各种措施来克服这些障碍,促进闽台农业合作的顺利、健康、持续发展。
(一)制定闽台农业合作规划,构建长效合作机制,提高吸收与创新能力
把闽台农业合作与交流纳入福建现代农业发展的总体规划是福建现代农业发展的特色,也是福建农业对外开放的重要部分。因此,应正确把握闽台农业合作与交流的发展趋势,因势利导,与《福建现代农业规划纲要》相适应。同时开展闽台农业合作与交流必须符合福建产业政策及各地区的产业发展规划,同福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方向相结合。还要以技术合作为突破口,提升闽台农业科技合作的层次与水平闽台农业技术各有所长,互有优势。并且要加强对引进农业品种的筛选,避免重复引进与盲目引进,同时要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对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能力。
(二)优化投资环境,进一步提升闽台农业的产业对接能力
营造良好投资环境,提升闽台农业的产业对接能力,促进闽台农业资源进一步整合与优化配置是深化闽台农业合作的关键。良好的投资环境是进一步加深闽台农业合作的重要因素;通过政策创新,以市场运作的方式提高两岸农业合作中的资源配置效率;通过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为台商提供稳定的金融环境,同时还要增加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并且要充分利用福建省目前已有的经贸招商活动大平台,不断吸引更多的台商到福建进行考察投资,充分吸收利用台湾资金、技术密集型的农业产业,进一步提升闽台农业的产业对接能力。同时要抓住台湾农业资本直接投资所带来除农业资本外的先进农业品种和生产技术、营销网络和管理理念等现代农业生产要素,将这些生产要素与福建土地、劳动力、自然资源等传统农业资源要素充分结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实现两岸双赢目标。
(三)加快闽台农业合作实验区的建设,推动其向专业化、科技化发展
国务院台办、商务部、农业部曾正式批准福建省在原有福州、漳州两个"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的基础上,建设覆盖全省的"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其建设目标是:建成台湾农产品输入的区域物流集散基地、台湾农业外移的吸纳基地、台湾农民再创业基地和农产品加工出口基地;构筑两岸人员、科技、信息交流的平台,现代农业生产要素引进消化的平台和探索农业改革与发展机制创新的平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联手开拓国际市场、提高区域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发挥试验区的窗口作用、示范作用和辐射作用。试验区的建设有利于提升闽台农业合作层次,促进其从目前较多的农业生产性合作向更高层次的全面农业技术交流、合作研发、共同经营的方向延伸。
(四)拓展闽台农产品贸易的深度与广度
针对闽台农业合作的涉及领域偏窄、合作的层次偏低,可以从以下方面来拓展闽台农产品贸易的深度和广度:首先做好闽台农业交流合作平台,通过举办博览会、经贸交易会、经贸恳谈会、"台交会"、农业合作交流洽谈会、农业合作投资洽谈会等大型农业对台招商活动,加强闽台农业合作与交流,扩大对台农业招商的重要平台。其次做好与台湾农业组织的交流,要充分发挥福建省民间社团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密切与台湾各类农业组织的联系沟通,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两岸民间联谊会、农产品展销会、博览会和农业交流会、研讨会,不断扩大与台湾农业组织的交流,借鉴台湾农业组织的成功经验。最后加强与台湾农业科技人员的交流,建立闽台农业科技创业园,扩大闽台农业科技人员的交流和合作。
综上所述,闽台农业合作的发展不但有利于闽台农业产业的对接,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双赢的目的,同时,也是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发挥特殊而重要的作用。建立闽台农业合作长效机制, 形成闽台农业生产资料供给、农业生产、农产品储藏加工及销售等环节的全面合作体系,开展包括农产品种养植业、农产品加工业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疫苗研制、动植物检疫防疫等多方面、多渠道的共同合作。要通过建立健全闽台农业合作机制,全面提升闽台农业合作水平。
参考文献:
[1] 《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2009年5月23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2] 林卿,郑胜利,黎元生.两岸[三通]与闽台经贸合作[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
[3] 中共东山县委,《扩大闽台农业合作,推动两岸产业对接》,福建农业,2007(2).
[4] 陈益忠,《浅析龙台农业合作问题与发展对策》,台湾农业探索, 2006(04).
[5] 福建省农调队,《当前加强闽台农业合作的策略思路》,2005年10月12日.
[6] 林翊,林卿,《深化闽台农业合作 推进福建新农村建设》福建农业,2007(05).
[7] 郑钱华,《进一步提升闽台农业合作水平的新思路》[J],台湾农业探索,2005(1).
[8] 马英九、萧万长,《台湾农业政策》.
[9]张兴夏,《闽台农业合作的探讨》福建农业,2006(10).
福建省台湾农业研究中心,杨军,《浅谈新形势下闽台农业合作与交流策略》.
[10] 亚明,《务实推动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N],人民日报,2006-06-09(4).
[11] 王知桂,《闽台农业合作的发展空间及其拓展探究》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12).
作者简介:孙雅健(1975.12-),女,江苏人,西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