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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奸系强奸罪的加重情节,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行为人并未亲自实施奸淫行为,或者并未与其他行为人之间形成轮奸共同故意,这种情况下的认定,应从以下方面具体把握:轮奸的行为主体必须为二人以上,且各行为人在轮奸之共同故意下,亲自实施了奸淫行为方能成立轮奸。此外,行为人中至少有一个强奸既遂,才宜认定有轮奸情节;对奸淫未得逞的行为人不宜认定为轮奸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