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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您最近参加了杭州廉政文化建设高层论坛,您如何评价这次会议?
任建明:在杭州举办廉政文化论坛,总的来说办得还是比较成功的。但是也应该看到,大家的争论还在,主要的争论是依靠制度反腐还是文化反腐。我个人的看法,这次会议比较有意义的话题有如下三点:
第一,把文化反腐、廉政文化建设的功能和作用讲了出来,把它与制度相比独特的地方说了出来。并不是讲文化就不要讲制度,反腐败不存在灵丹妙药,它一定需要一个综合的措施,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我们过去忽视廉政文化的作用,忽视面向全社会的廉洁教育,这已经对我们长期以来的反腐败斗争造成了危害。经过这些年的反思,我们认识到了这一点。20世纪90年代初期,中共中央意识到腐败的严重性,开始重视查办案件,但后来发现,不解决产生腐败的制度上的原因,是无法根除腐败的。例如,在同一个职位上先后几任领导干部都腐败,这就不是一个人的品德问题,而是一个制度系统的问题了。所以,大致从1997年开始,制度改革得到了重视,通过制度改革以治理腐败。但后来又发现,制度必须得到文化的支持,才可以发生持久的作用。所以,我们今天终于认识到了廉政文化的作用。
第二,廉政文化建设的规律是什么,怎么使文化建设起到它应该起的作用。文化是软性的东西,潜移默化才可以起到作用,不是说讲廉政就廉政了,想廉洁就廉洁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这种观念的最终确立,需要我们探讨廉政文化建设的规律,即:怎么样才能够使人们认知它、接受它,在这个规律层面我们应该怎么做。比如在学校进行廉政教育,是沿着传统的德育教育思路走,搞灌输或抽象的说教呢?还是探索一些新的教学方式,比如现在浙江的一些做法,我们就比较受鼓舞。廉政文化建设做不好,很容易走向形式主义,比如建一些廉政文化公园、谱廉政文化主题曲之类。所以,应该探讨廉政文化建设的规律,而不是搞一些形式主义。
第三,怎样评价、评估廉政文化建设的成果。越是软性的东西,越是应该有一个这样的评估,否则就越容易走形式。在香港,廉政公署是通过委托一个社会机构作跟踪调查,看看公众对腐败的认知、反腐愿望的变化,来评判廉政文化建设的效果。我们也要进行类似科学的评估,如:大众对腐败和廉洁的基本态度及其改变程度、对腐败危害的认知程度、对反腐败工作的支持意愿、采取行动的意愿和决心等,通过这些调查来对廉政文化建设进行评估和测量。
记者:关于对目前腐败的程度估计,大家意见并不一致,有人就认为是媒体对腐败过度渲染了。您对当前的腐败程度是如何估计的?
任建明:这种看法也未免有失偏颇。关于腐败问题,国内外有很多方面的研究,其中一类专门研究就是对腐败的测量问题。这个工作很难,所以下结论往往是比较难的。像世界银行、透明国际等使用的方法就是用主观数据,即用主观感知的数据来衡量腐败的程度。CPI(国家清廉指数)就是一个感知指数,它的测量结果很难说得上准确,但是一般来讲它的数据还是有一定参考价值的。从它对中国的打分来看,中国是属于腐败比较严重的国家之列。CPI的最高分数是10分,一般认为,得分在8分以上的国家腐败比较轻微,得分介于8~5分的国家是有一定程度的腐败, 得分介于5~2.5分的国家,腐败就比较严重了。我国这几年的得分是3.5分左右,是属于腐败比较严重的分数段。所以我不同意那种说法—— 认为所谓腐败是别人来妖魔化中国的,或者是媒体反复报道负面事件给人们造成的印象。
记者:您对目前我国腐败的原因是如何看的?
任建明:根据官方的估计,这些年来腐败的大体趋势是这样的:到大概2000年左右,我们国家腐败发展蔓延的趋势得到一定程度上的遏制,但这只是一个总体的判断。具体到各个领域里,腐败的严重程度是不平衡的。比如海关,改革初期海关走私腐败就比较严重。到1997年国家严厉打击海关走私时,海关腐败可以说达到了无以复加的严重程度,著名的厦门远华走私大案大家都是知道的。除了严厉打击,国家还采取了一些体制或技术措施,比如海关的垂直管理,实行“金关”工程和装备大型集装箱检测系统等等,再加上中国加入WTO后,不断降低海关关税,寻租腐败的机会也大大减少了,所以这些年中国的海关腐败是明显地减少了。而这些年,我们的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体育、干部选拔领域以及司法系统的腐败是严重了。尽管有关部门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但还没有明显的遏制。所以前面的那个判断只是一个总体判断,而公众在生活中感受到的可能是腐败正在社会上泛化。由此来看,腐败的原因也很难简单地讲,或者很难把发生在各个方面的腐败,归纳讲出几个原因。即使讲也是抽象地讲讲,比如监督不力、权力太集中、政治体制改革推进的成效有限等等,对于实际治理腐败的工作并没有太大的帮助。我们现在更愿意具体讲每个领域的腐败及其原因,比如医药系统、干部选拔过程中为什么会发生严重的腐败问题?这样的研究和探讨对实际工作更有价值。
记者:就笼统的原因来说,有人认为目前的腐败与中国传统文化有一定关系,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任建明:我们谈廉政文化或者文化反腐,首先需要回答腐败与文化之间到底有没有关系?它们之间虽然没有很强的因果关系,但还是有一定的关系的。有位美国学者作过研究,他认基督教文化的国家比较廉洁;东方文化,像儒家文化次之;非洲文化的国家排在最后,是容易导致腐败的。中国文化中的一些东西,比如重视人际关系、个人承担对家族的义务、官本位、专制思想,较容易导致腐败。所以客观上讲,中国文化传统是和腐败有一定关系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廉政文化建设是必要的。我们最终的反腐成功,也不是看惩办或打击腐败官员的机构的力度有多么大 ,而是要改变整个社会文化氛围,建立廉政文化氛围。在这方面,同样是儒家文化占主导地位的新加坡和香港,做得就比较好。他们通过几十年的努力,改变了人们传统的一些观念,已经形成比较廉洁的社会文化氛围。
记者:您认为建设廉政文化首先要做的是什么?
任建明:倡廉必先反腐。这些年来,大众的腐败意识正在快速蔓延。一些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已经习惯“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一些地方、单位和部门的官员要提拔任用,除了政绩,跑、送甚至买成了必要的手段,所谓“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只跑不送,平级调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的顺口溜正是对这种情景的一个写照。而在社会上,人们对腐败的容忍度越来越大:八十年代末之前,大众痛恨腐败文化;九十年代初期,就出现了“腐败是块臭豆腐,看着臭,吃着香”的顺口溜,表明人们已经不那么痛恨腐败了,而是接受腐败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只要一有机会,不少人可能都会搞腐败。随后,就出现了腐败人群低龄化的趋势;出现了腐败从党政机关的经济工作部门向组织人事部门,向军队武警、政法机关的发展,从党政机关向社会各个领域,甚至向医院、大学、科研、文化机构工作人员蔓延的趋势;再后来,同情腐败、纵容腐败的趋势出现了,甚至出现了“笑贫不笑贪”,“腐败不臭,反腐不香”的小气候。在这种氛围里,廉洁文化如何建?因此,倡廉必先反腐,所谓不破不立,破旧才能立新,在廉政文化建设上是十分恰当的。
记者:很多人认为在反腐倡廉的过程中,应该吸收中国古代的廉政文化传统。对此,您有什么看法?
任建明:以前也有人问过这个问题,挖掘传统清官文化的东西重要不重要?我认为有它的价值,但不应该估计太高,毕竟我们面临的现实生活和古代的差别很大了,很多古代的东西不是简单就能移植过来的,而且很多的古代清官,已经是经过戏剧加工,个个好像不食人间烟火似的。我个人认为更应该从今天现实生活出发,去思考我们面临一些什么样的问题,人们应该怎么去做,规范或制度上应该怎么配合,这可能会更有意义。我不是反对去挖掘古代的一些东西,而是说我们今天有更多的东西更亟需总结,有大量腐败教训,还有一些廉洁官员的做法和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记者:西方国家在现代化的转型过程中,也曾经面临腐败高发,肯定是有一些经验的。这些经验我们是不是可以利用呢?或者说,我们与西方情况差异比较大,不太容易借鉴?
任建明:是可以利用。我们和西方国家的确存在差异,但这往往是指在宏观层面,比如说国家政治体制不一样。但在中观和微观的层面上,我们还是可以大量借鉴国外经验的。在中观层面上,比如说,政府信息公开是一个普遍有效的政策,我们就可以利用。虽然我们国家迄今为止还没有立法,但政府法规公开已经不成问题了。再比如说,在防止利益冲突方面,西方国家有大量的经验。国外的利益冲突申报,要求官员主动报告。像这些中观层面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我们的政治体制也没有什么冲突。微观层面上的经验,更是可以毫无顾虑地借鉴。例如,建筑工程是全世界腐败高发的领域,但并不是所有国家都腐败,有的国家就做得很好,他们那些招标制度、监理制度等,确实值得我们学习。医疗卫生行业,在全世界也都是一个腐败比较严重的领域,有的国家做得好一点,有的国家做得差一点, 我们自己也正在研究,看看我们国家的医疗卫生制度为什么问题那么严重,如何才能防止腐败。我们现在的干部选拔腐败很严重,可是很多国家要比我们轻微得多,或者说基本上没有什么问题。我们的司法腐败是比较严重的,但法制比较健全国家的司法系统应该说还是比较廉洁的,像意大利和法国,他们反腐败的力量主要依靠的就是司法系统,而没有专门的反腐败机构。说到公务员和司法系统的腐败,这可能涉及到我们政治体制的内容多一些,确实需要逐步改革和完善。但是在大量的微观领域,比如建筑工程、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方面,完全可以借鉴西方经验,而不应该有太多的顾虑。
记者:前段时间中共中央已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作为政府如何才能监督自己呢?
任建明:政府可以监督自己,但一定不能是同体监督。在民主理论里面,需要机构之间的互相监督和制约,称为横向问责,这个是很重要的。传统民主理论认为,公众有动力监督政府,这叫纵向问责。但后来研究发现纵向问责有问题,因为公众与政府的能力和信息不对称,公众在一定意义上是分散的个体,单个的力量太小,监督政府的力量太小。这就需要横向监督来补充,把政府的权力分解,让它的权力不要那么集中,需要政府机构之间有一个权力的配置,有一个权力制衡的机制。我们现在正在逐渐接受这些观念,并在实际工作中有所推进。例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就是具体的例子。
记者:如果新闻媒体对腐败报道的多,会不会起到负面作用,影响社会安定?
任建明:我个人有一个总的主张,国家和社会对新闻监督不应该有太多的顾虑。新闻监督在美国社会也一直有类似的争论,比如说前段时间就在争论,媒体对反恐的一些报道,会不会最后危害公共安全。其实这里面有个短期考虑和长期考虑的问题,从短期来说,媒体报道阴暗面太多,引起公众对政府的不信任,甚至引发骚乱,短期内确实可能会面临这种问题。但是如果我们由此就限制媒体对问题的报道,可能会掩盖好多问题,也引不起社会对这个问题的重视,政府也没有动力去解决这些问题,那最后问题可能会更加严重,面临更大的危机,甚至永远失去了解决问题的时机。比如现在对矿难的报道,有一些评论说我们使用的每一块煤里面都粘有矿工的血,这样说法也许有些过分,但是,假如我们限制媒体的报道,最后的问题不是更大吗?现在政府的观念已经发生一些变化了,像松花江污染事件,政府的表现就好多了。“非典”教训之后,政府在信息公开和危机应对方面已经有了不少的改进。当然,政府的危机管理需要一些技巧,不能隐瞒、谎报、瞒报,但却可以选择什么时间报道,也就是说政府要有解决问题的对策。如果政府只报道而没有对策,公众当然会恐慌了。如果政府告诉公众已经有对策了,公众就会密切配合政府,或者自己就会采取一些对策,把损失减到最低限度。所以,我个人的观点,不管多么严重的问题或危机,都应该让媒体来全面地监督和报道。
记者:您认为目前我们的廉政文化建设中还存在哪些问题?
任建明:有一些带有严重倾向性的问题,需要亟早克服。这些倾向性问题是: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形式主义倾向,概念炒作、刮风、搞“形象工程”;倡导廉政文化,忽视反对腐败文化,其结果必然会变成水中捞月,竹篮打水;强调政府作用,忽视群众作用;局限于以文化抓文化,忽视正式制度的配合。下一步我们应该坚持文化的原则,先破后立,先反贪腐观念,把清除腐败文化作为建设廉政文化的前提,坚持社会总动员和全体参与的原则,建设廉政文化辅之以正式制度的手段。只有这样,我们的廉政文化建设才能够富有成效。
任建明:在杭州举办廉政文化论坛,总的来说办得还是比较成功的。但是也应该看到,大家的争论还在,主要的争论是依靠制度反腐还是文化反腐。我个人的看法,这次会议比较有意义的话题有如下三点:
第一,把文化反腐、廉政文化建设的功能和作用讲了出来,把它与制度相比独特的地方说了出来。并不是讲文化就不要讲制度,反腐败不存在灵丹妙药,它一定需要一个综合的措施,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我们过去忽视廉政文化的作用,忽视面向全社会的廉洁教育,这已经对我们长期以来的反腐败斗争造成了危害。经过这些年的反思,我们认识到了这一点。20世纪90年代初期,中共中央意识到腐败的严重性,开始重视查办案件,但后来发现,不解决产生腐败的制度上的原因,是无法根除腐败的。例如,在同一个职位上先后几任领导干部都腐败,这就不是一个人的品德问题,而是一个制度系统的问题了。所以,大致从1997年开始,制度改革得到了重视,通过制度改革以治理腐败。但后来又发现,制度必须得到文化的支持,才可以发生持久的作用。所以,我们今天终于认识到了廉政文化的作用。
第二,廉政文化建设的规律是什么,怎么使文化建设起到它应该起的作用。文化是软性的东西,潜移默化才可以起到作用,不是说讲廉政就廉政了,想廉洁就廉洁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这种观念的最终确立,需要我们探讨廉政文化建设的规律,即:怎么样才能够使人们认知它、接受它,在这个规律层面我们应该怎么做。比如在学校进行廉政教育,是沿着传统的德育教育思路走,搞灌输或抽象的说教呢?还是探索一些新的教学方式,比如现在浙江的一些做法,我们就比较受鼓舞。廉政文化建设做不好,很容易走向形式主义,比如建一些廉政文化公园、谱廉政文化主题曲之类。所以,应该探讨廉政文化建设的规律,而不是搞一些形式主义。
第三,怎样评价、评估廉政文化建设的成果。越是软性的东西,越是应该有一个这样的评估,否则就越容易走形式。在香港,廉政公署是通过委托一个社会机构作跟踪调查,看看公众对腐败的认知、反腐愿望的变化,来评判廉政文化建设的效果。我们也要进行类似科学的评估,如:大众对腐败和廉洁的基本态度及其改变程度、对腐败危害的认知程度、对反腐败工作的支持意愿、采取行动的意愿和决心等,通过这些调查来对廉政文化建设进行评估和测量。
记者:关于对目前腐败的程度估计,大家意见并不一致,有人就认为是媒体对腐败过度渲染了。您对当前的腐败程度是如何估计的?
任建明:这种看法也未免有失偏颇。关于腐败问题,国内外有很多方面的研究,其中一类专门研究就是对腐败的测量问题。这个工作很难,所以下结论往往是比较难的。像世界银行、透明国际等使用的方法就是用主观数据,即用主观感知的数据来衡量腐败的程度。CPI(国家清廉指数)就是一个感知指数,它的测量结果很难说得上准确,但是一般来讲它的数据还是有一定参考价值的。从它对中国的打分来看,中国是属于腐败比较严重的国家之列。CPI的最高分数是10分,一般认为,得分在8分以上的国家腐败比较轻微,得分介于8~5分的国家是有一定程度的腐败, 得分介于5~2.5分的国家,腐败就比较严重了。我国这几年的得分是3.5分左右,是属于腐败比较严重的分数段。所以我不同意那种说法—— 认为所谓腐败是别人来妖魔化中国的,或者是媒体反复报道负面事件给人们造成的印象。
记者:您对目前我国腐败的原因是如何看的?
任建明:根据官方的估计,这些年来腐败的大体趋势是这样的:到大概2000年左右,我们国家腐败发展蔓延的趋势得到一定程度上的遏制,但这只是一个总体的判断。具体到各个领域里,腐败的严重程度是不平衡的。比如海关,改革初期海关走私腐败就比较严重。到1997年国家严厉打击海关走私时,海关腐败可以说达到了无以复加的严重程度,著名的厦门远华走私大案大家都是知道的。除了严厉打击,国家还采取了一些体制或技术措施,比如海关的垂直管理,实行“金关”工程和装备大型集装箱检测系统等等,再加上中国加入WTO后,不断降低海关关税,寻租腐败的机会也大大减少了,所以这些年中国的海关腐败是明显地减少了。而这些年,我们的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体育、干部选拔领域以及司法系统的腐败是严重了。尽管有关部门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但还没有明显的遏制。所以前面的那个判断只是一个总体判断,而公众在生活中感受到的可能是腐败正在社会上泛化。由此来看,腐败的原因也很难简单地讲,或者很难把发生在各个方面的腐败,归纳讲出几个原因。即使讲也是抽象地讲讲,比如监督不力、权力太集中、政治体制改革推进的成效有限等等,对于实际治理腐败的工作并没有太大的帮助。我们现在更愿意具体讲每个领域的腐败及其原因,比如医药系统、干部选拔过程中为什么会发生严重的腐败问题?这样的研究和探讨对实际工作更有价值。
记者:就笼统的原因来说,有人认为目前的腐败与中国传统文化有一定关系,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任建明:我们谈廉政文化或者文化反腐,首先需要回答腐败与文化之间到底有没有关系?它们之间虽然没有很强的因果关系,但还是有一定的关系的。有位美国学者作过研究,他认基督教文化的国家比较廉洁;东方文化,像儒家文化次之;非洲文化的国家排在最后,是容易导致腐败的。中国文化中的一些东西,比如重视人际关系、个人承担对家族的义务、官本位、专制思想,较容易导致腐败。所以客观上讲,中国文化传统是和腐败有一定关系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廉政文化建设是必要的。我们最终的反腐成功,也不是看惩办或打击腐败官员的机构的力度有多么大 ,而是要改变整个社会文化氛围,建立廉政文化氛围。在这方面,同样是儒家文化占主导地位的新加坡和香港,做得就比较好。他们通过几十年的努力,改变了人们传统的一些观念,已经形成比较廉洁的社会文化氛围。
记者:您认为建设廉政文化首先要做的是什么?
任建明:倡廉必先反腐。这些年来,大众的腐败意识正在快速蔓延。一些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已经习惯“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一些地方、单位和部门的官员要提拔任用,除了政绩,跑、送甚至买成了必要的手段,所谓“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只跑不送,平级调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的顺口溜正是对这种情景的一个写照。而在社会上,人们对腐败的容忍度越来越大:八十年代末之前,大众痛恨腐败文化;九十年代初期,就出现了“腐败是块臭豆腐,看着臭,吃着香”的顺口溜,表明人们已经不那么痛恨腐败了,而是接受腐败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只要一有机会,不少人可能都会搞腐败。随后,就出现了腐败人群低龄化的趋势;出现了腐败从党政机关的经济工作部门向组织人事部门,向军队武警、政法机关的发展,从党政机关向社会各个领域,甚至向医院、大学、科研、文化机构工作人员蔓延的趋势;再后来,同情腐败、纵容腐败的趋势出现了,甚至出现了“笑贫不笑贪”,“腐败不臭,反腐不香”的小气候。在这种氛围里,廉洁文化如何建?因此,倡廉必先反腐,所谓不破不立,破旧才能立新,在廉政文化建设上是十分恰当的。
记者:很多人认为在反腐倡廉的过程中,应该吸收中国古代的廉政文化传统。对此,您有什么看法?
任建明:以前也有人问过这个问题,挖掘传统清官文化的东西重要不重要?我认为有它的价值,但不应该估计太高,毕竟我们面临的现实生活和古代的差别很大了,很多古代的东西不是简单就能移植过来的,而且很多的古代清官,已经是经过戏剧加工,个个好像不食人间烟火似的。我个人认为更应该从今天现实生活出发,去思考我们面临一些什么样的问题,人们应该怎么去做,规范或制度上应该怎么配合,这可能会更有意义。我不是反对去挖掘古代的一些东西,而是说我们今天有更多的东西更亟需总结,有大量腐败教训,还有一些廉洁官员的做法和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记者:西方国家在现代化的转型过程中,也曾经面临腐败高发,肯定是有一些经验的。这些经验我们是不是可以利用呢?或者说,我们与西方情况差异比较大,不太容易借鉴?
任建明:是可以利用。我们和西方国家的确存在差异,但这往往是指在宏观层面,比如说国家政治体制不一样。但在中观和微观的层面上,我们还是可以大量借鉴国外经验的。在中观层面上,比如说,政府信息公开是一个普遍有效的政策,我们就可以利用。虽然我们国家迄今为止还没有立法,但政府法规公开已经不成问题了。再比如说,在防止利益冲突方面,西方国家有大量的经验。国外的利益冲突申报,要求官员主动报告。像这些中观层面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我们的政治体制也没有什么冲突。微观层面上的经验,更是可以毫无顾虑地借鉴。例如,建筑工程是全世界腐败高发的领域,但并不是所有国家都腐败,有的国家就做得很好,他们那些招标制度、监理制度等,确实值得我们学习。医疗卫生行业,在全世界也都是一个腐败比较严重的领域,有的国家做得好一点,有的国家做得差一点, 我们自己也正在研究,看看我们国家的医疗卫生制度为什么问题那么严重,如何才能防止腐败。我们现在的干部选拔腐败很严重,可是很多国家要比我们轻微得多,或者说基本上没有什么问题。我们的司法腐败是比较严重的,但法制比较健全国家的司法系统应该说还是比较廉洁的,像意大利和法国,他们反腐败的力量主要依靠的就是司法系统,而没有专门的反腐败机构。说到公务员和司法系统的腐败,这可能涉及到我们政治体制的内容多一些,确实需要逐步改革和完善。但是在大量的微观领域,比如建筑工程、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方面,完全可以借鉴西方经验,而不应该有太多的顾虑。
记者:前段时间中共中央已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作为政府如何才能监督自己呢?
任建明:政府可以监督自己,但一定不能是同体监督。在民主理论里面,需要机构之间的互相监督和制约,称为横向问责,这个是很重要的。传统民主理论认为,公众有动力监督政府,这叫纵向问责。但后来研究发现纵向问责有问题,因为公众与政府的能力和信息不对称,公众在一定意义上是分散的个体,单个的力量太小,监督政府的力量太小。这就需要横向监督来补充,把政府的权力分解,让它的权力不要那么集中,需要政府机构之间有一个权力的配置,有一个权力制衡的机制。我们现在正在逐渐接受这些观念,并在实际工作中有所推进。例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就是具体的例子。
记者:如果新闻媒体对腐败报道的多,会不会起到负面作用,影响社会安定?
任建明:我个人有一个总的主张,国家和社会对新闻监督不应该有太多的顾虑。新闻监督在美国社会也一直有类似的争论,比如说前段时间就在争论,媒体对反恐的一些报道,会不会最后危害公共安全。其实这里面有个短期考虑和长期考虑的问题,从短期来说,媒体报道阴暗面太多,引起公众对政府的不信任,甚至引发骚乱,短期内确实可能会面临这种问题。但是如果我们由此就限制媒体对问题的报道,可能会掩盖好多问题,也引不起社会对这个问题的重视,政府也没有动力去解决这些问题,那最后问题可能会更加严重,面临更大的危机,甚至永远失去了解决问题的时机。比如现在对矿难的报道,有一些评论说我们使用的每一块煤里面都粘有矿工的血,这样说法也许有些过分,但是,假如我们限制媒体的报道,最后的问题不是更大吗?现在政府的观念已经发生一些变化了,像松花江污染事件,政府的表现就好多了。“非典”教训之后,政府在信息公开和危机应对方面已经有了不少的改进。当然,政府的危机管理需要一些技巧,不能隐瞒、谎报、瞒报,但却可以选择什么时间报道,也就是说政府要有解决问题的对策。如果政府只报道而没有对策,公众当然会恐慌了。如果政府告诉公众已经有对策了,公众就会密切配合政府,或者自己就会采取一些对策,把损失减到最低限度。所以,我个人的观点,不管多么严重的问题或危机,都应该让媒体来全面地监督和报道。
记者:您认为目前我们的廉政文化建设中还存在哪些问题?
任建明:有一些带有严重倾向性的问题,需要亟早克服。这些倾向性问题是: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形式主义倾向,概念炒作、刮风、搞“形象工程”;倡导廉政文化,忽视反对腐败文化,其结果必然会变成水中捞月,竹篮打水;强调政府作用,忽视群众作用;局限于以文化抓文化,忽视正式制度的配合。下一步我们应该坚持文化的原则,先破后立,先反贪腐观念,把清除腐败文化作为建设廉政文化的前提,坚持社会总动员和全体参与的原则,建设廉政文化辅之以正式制度的手段。只有这样,我们的廉政文化建设才能够富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