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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简要的阐述了大连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体会
关键词:工作体会
Abstract: This paper is a brief exposition of Dalian City, urban and rural construction sites linked to work experienceKeywords: work experience
中图分类号:[F299.2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大连是中国著名的海滨城市,土地利用呈现出“六山一水三分田”的格局。像大连这样依山环海、耕地资源匮乏的地区,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来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的诉求十分迫切。当前,关于增减挂钩工作有一些不同声音,但该工作对于“保发展、保红线、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改善民生和加快新农村建设”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可以说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个别地区出现农民“被上楼”现象,是对政策执行出现偏差,我们不能因噎废食,也不能矫枉过正。
近年来,我市抢抓加快东北振兴和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的双重历史机遇,加快“三个中心、一个聚集区”建设,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比较突出。市委、市政府坚持“统筹规划、规范实施”,积极探索利用新形势下国土管理的新政策,较好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主要做法和体会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2008年辽宁省被纳入国土资源部试点省份以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积极响应省厅号召,加大普及宣传力度,聯合主要部门,向主管市长汇报。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发改、国土、农委、规划、建设、交通、水利、财政、人社等多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大连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全市的服务指导、政策协调、综合调控和工作监管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国土资源和房屋局,主要负责增减挂钩的日程事务性工作。
同时,为加强对县(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宣传和指导,我市拟以市政府的名义出台《大连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办法(暂行)》等一系列文件。
二、规范运作、严格管理
为确保增减挂钩工作“有规可依、有据可循”,在工作开展初期,我市就建立多项运作机制,力图指导县(区)规范化操作与管理。
一是坚持公示制度。从项目区立项、规划设计、拆迁补偿方案制定、安置建新等各个环节,均做到公告公示。对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如安置区选址、安置补偿标准等,应当举行听证论证,确保农民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二是严格资金使用和监管。实行专账管理、专项核算,以县(区)为单位进行统筹平衡,确保增减挂钩项目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及时全部返还农村,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此外,市委建立加快推进城镇化基础设施专项扶持资金,挂钩项目可申请使用该资金。
三是严格土地复垦工作。项目区拆旧地块整理复垦耕地的数量、质量,应比建新占用耕地的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高。为确保三年后挂钩周转指标能按时归还,我市正在考虑按照“先安置好项目区农民群众,拆旧区复垦验收后,城镇建新区方可使用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的原则”,规范实施增减挂钩试点项目。
四是加强动态监管和不定期检查制度。对增减挂钩工作实行动态监管,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挂钩试点、超出试点范围开展挂钩和建设用地置换、擅自扩大挂钩周转指标规模或未按计划及时归还挂钩周转指标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相应扣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
三、试点先行、稳步推进
增减挂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各部门、多个利益相关者,关系我国多年来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和我国农民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因此,在前期工作中,我们本着“认真谨慎、切忌盲目”的原则,稳步推进。2009年,我市申请了普兰店市元台镇一个项目区。2010年1月,辽宁省国土厅正式批准此项目,并批示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加强试点组织领导,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组织项目区实施。
接到省厅批复后,我局从各单位抽调专人负责增减挂钩工作,主管局长带领相关业务处室处长等组成考察组,先后前往国土部第一批试点的天津、山东等地考察学习,充分吸取先行试点地区的经验。此后,我局多次组织技术学习,研究讨论国家、省关于挂钩试点的政策精神。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县(区)增减挂钩业务人员、作业单位及村(镇)基层工作者,开展了增减挂钩专题培训会,积极宣传开展此工作的重大意义、外省试点地区的经验、具体工作程序及应注意的问题等多方面内容。
四、创新模式、多种类型
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既坚持连片开发,整体推进,又注重保持农村特色,防止千村一面。我市增减挂钩拟采取四种类型:一是原地改造型。对于原村庄占地面积大、土地闲置率高的空心村,通过旧村改造,最大限度的减少限制土地,节余用地指标用于城镇建设。二是中心村聚集型。对于远离城镇、居住分散、自然村较多的地区,集中建设中心村,强化水、电、路、医、学等公共基础设施配套,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三是闲置用地整理型。将农村闲置的若干小学进行拆旧复垦,节余的指标用于城镇建新。这种类型既符合国家、省市关于闲置资产的处置原则,又因不涉及拆旧农民的安置问题,是增减挂钩中较易推行的一种类型。四是园区配套型。结合园区建设,在园区周围实行增减挂钩项目。这种类型一方面可以满足安置区农民就业安置的需求,另一方面安置区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医院、学校等)及商服门市(商场、超市、饭店等)又可方便园区流动人口的日常生活(衣、食、住、行等)。
五、农民自愿、和谐拆迁
目前,法律对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没有明确的立法,增减挂钩工作中,拆除农村并复垦宅基地也没有可量化的标准以遵照执行。因此,在挂钩工作中,我们本着“以民为本”的原则,坚持征求广大农民群众的意见。在前期宣传阶段,村民组长挨家挨户上门走访,对政策进行宣传,了解农民的参与意愿、顾虑等问题,村集体与农户签订民主意愿书。在规划设计与方案制定阶段,张贴听证通知书,依村民申请,对安置区选址、安置补偿标准等进行听证论证。在搬迁拆迁阶段,村集体与农民签订拆迁协议,协议中明确安置、补偿标准和时间进度要求等问题。农民从平房搬上楼房,为其提供了多种户型选择,建设健身休闲广场、农机具停放场及打谷场、红白理事堂,满足了社区居民集会、健身、婚丧嫁娶等大规模活动及生产生活需要,真正做到农民自愿、和谐拆迁。
一个制度能否有力推行不只是制度本身的原因,更重要的是制度环境如何。我们要努力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确保好政策落到实处,利国利民。作为地方政府,在增减挂钩工作中要解决好“地从哪里来”、“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的问题。作为我们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学好、用好增减挂钩政策,做好政策支持与保障工作。
关键词:工作体会
Abstract: This paper is a brief exposition of Dalian City, urban and rural construction sites linked to work experienceKeywords: work experience
中图分类号:[F299.2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大连是中国著名的海滨城市,土地利用呈现出“六山一水三分田”的格局。像大连这样依山环海、耕地资源匮乏的地区,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来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的诉求十分迫切。当前,关于增减挂钩工作有一些不同声音,但该工作对于“保发展、保红线、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改善民生和加快新农村建设”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可以说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个别地区出现农民“被上楼”现象,是对政策执行出现偏差,我们不能因噎废食,也不能矫枉过正。
近年来,我市抢抓加快东北振兴和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的双重历史机遇,加快“三个中心、一个聚集区”建设,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比较突出。市委、市政府坚持“统筹规划、规范实施”,积极探索利用新形势下国土管理的新政策,较好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主要做法和体会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2008年辽宁省被纳入国土资源部试点省份以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积极响应省厅号召,加大普及宣传力度,聯合主要部门,向主管市长汇报。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发改、国土、农委、规划、建设、交通、水利、财政、人社等多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大连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全市的服务指导、政策协调、综合调控和工作监管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国土资源和房屋局,主要负责增减挂钩的日程事务性工作。
同时,为加强对县(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宣传和指导,我市拟以市政府的名义出台《大连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办法(暂行)》等一系列文件。
二、规范运作、严格管理
为确保增减挂钩工作“有规可依、有据可循”,在工作开展初期,我市就建立多项运作机制,力图指导县(区)规范化操作与管理。
一是坚持公示制度。从项目区立项、规划设计、拆迁补偿方案制定、安置建新等各个环节,均做到公告公示。对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如安置区选址、安置补偿标准等,应当举行听证论证,确保农民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二是严格资金使用和监管。实行专账管理、专项核算,以县(区)为单位进行统筹平衡,确保增减挂钩项目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及时全部返还农村,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此外,市委建立加快推进城镇化基础设施专项扶持资金,挂钩项目可申请使用该资金。
三是严格土地复垦工作。项目区拆旧地块整理复垦耕地的数量、质量,应比建新占用耕地的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高。为确保三年后挂钩周转指标能按时归还,我市正在考虑按照“先安置好项目区农民群众,拆旧区复垦验收后,城镇建新区方可使用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的原则”,规范实施增减挂钩试点项目。
四是加强动态监管和不定期检查制度。对增减挂钩工作实行动态监管,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挂钩试点、超出试点范围开展挂钩和建设用地置换、擅自扩大挂钩周转指标规模或未按计划及时归还挂钩周转指标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相应扣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
三、试点先行、稳步推进
增减挂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各部门、多个利益相关者,关系我国多年来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和我国农民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因此,在前期工作中,我们本着“认真谨慎、切忌盲目”的原则,稳步推进。2009年,我市申请了普兰店市元台镇一个项目区。2010年1月,辽宁省国土厅正式批准此项目,并批示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加强试点组织领导,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组织项目区实施。
接到省厅批复后,我局从各单位抽调专人负责增减挂钩工作,主管局长带领相关业务处室处长等组成考察组,先后前往国土部第一批试点的天津、山东等地考察学习,充分吸取先行试点地区的经验。此后,我局多次组织技术学习,研究讨论国家、省关于挂钩试点的政策精神。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县(区)增减挂钩业务人员、作业单位及村(镇)基层工作者,开展了增减挂钩专题培训会,积极宣传开展此工作的重大意义、外省试点地区的经验、具体工作程序及应注意的问题等多方面内容。
四、创新模式、多种类型
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既坚持连片开发,整体推进,又注重保持农村特色,防止千村一面。我市增减挂钩拟采取四种类型:一是原地改造型。对于原村庄占地面积大、土地闲置率高的空心村,通过旧村改造,最大限度的减少限制土地,节余用地指标用于城镇建设。二是中心村聚集型。对于远离城镇、居住分散、自然村较多的地区,集中建设中心村,强化水、电、路、医、学等公共基础设施配套,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三是闲置用地整理型。将农村闲置的若干小学进行拆旧复垦,节余的指标用于城镇建新。这种类型既符合国家、省市关于闲置资产的处置原则,又因不涉及拆旧农民的安置问题,是增减挂钩中较易推行的一种类型。四是园区配套型。结合园区建设,在园区周围实行增减挂钩项目。这种类型一方面可以满足安置区农民就业安置的需求,另一方面安置区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医院、学校等)及商服门市(商场、超市、饭店等)又可方便园区流动人口的日常生活(衣、食、住、行等)。
五、农民自愿、和谐拆迁
目前,法律对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没有明确的立法,增减挂钩工作中,拆除农村并复垦宅基地也没有可量化的标准以遵照执行。因此,在挂钩工作中,我们本着“以民为本”的原则,坚持征求广大农民群众的意见。在前期宣传阶段,村民组长挨家挨户上门走访,对政策进行宣传,了解农民的参与意愿、顾虑等问题,村集体与农户签订民主意愿书。在规划设计与方案制定阶段,张贴听证通知书,依村民申请,对安置区选址、安置补偿标准等进行听证论证。在搬迁拆迁阶段,村集体与农民签订拆迁协议,协议中明确安置、补偿标准和时间进度要求等问题。农民从平房搬上楼房,为其提供了多种户型选择,建设健身休闲广场、农机具停放场及打谷场、红白理事堂,满足了社区居民集会、健身、婚丧嫁娶等大规模活动及生产生活需要,真正做到农民自愿、和谐拆迁。
一个制度能否有力推行不只是制度本身的原因,更重要的是制度环境如何。我们要努力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确保好政策落到实处,利国利民。作为地方政府,在增减挂钩工作中要解决好“地从哪里来”、“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的问题。作为我们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学好、用好增减挂钩政策,做好政策支持与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