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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认为:少阳位置之争,实受“六经”传经次序的影响,不存在位于阳明、太阴,或太阳、阳明之间,“半表半里”的争议。其“口苦、咽干、目眩”,并不能全面概括本病的基本病理变化,不应视为“提纲”。而且从小柴胡汤条文的分布、主治范围及适应证的多样性来看,并非少阳病的主方,更不能一见小柴胡汤证就判之为少阳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