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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北京市对农业政策进行了多项改革。土地政策方面考虑首都土地的长远发展,没收地主、富农土地收归国有,并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富农的利益;建立了互助组,出现了土地不分红的高级社;在爱国增产、生产救灾以及农业税收、农业贸易等方面均制定了卓有成效的政策。在各项政策的支持下,北京市的农业生产逐渐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