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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州县的强盗案件严重威胁基层政权稳定,统治者为打击该类治安犯罪,一方面努力构建多层次治安防控体系,另一方面对盗案处理程序进行了周密设计,详细规定了呈报、受报、勘验、缉捕、问责、奖惩等各环节。力图通过明确程序中的责任,促使各治安主体积极发挥防范打击强盗的功能。该设计具有鲜明特点,但在实际运行中,却呈现出诸多缺陷。其设计与运行中的得失对当今的治安工作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