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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长期以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存在着"所有者缺位,管理者越位"并存的现象,使国有资产监管缺位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和国有企业缺乏长期发展动力。因此,在产权制度改革中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成为我们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
国资经营的历史探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要看到,由于改革是一种探索,在"摸着石子过河"中,难免要负出沉重"学费"。回顾国有企业的改革,我们经历了艰难的历程。
"放权让利"。我国国有企业政革是从放权让利开始的,改革的目的是增强企业的活力。改革前我国的财政是中央统收统支,1980年至1985年国务院先后采取了"放权让利"、"分灶吃饭"和"资金自筹"等办法搞活企业,并决定财政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中央、地方"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这一改革虽然调动了地方的积极性,但形成了无数具有本位主义色彩的利益主体。他们争投资、争项目、盲目扩张、重复建设,成为中国经济的致命伤---诸侯经济。
"企业承包"。农村改革的成功模式是承包制,它是建立在小生产的基础上,虽有借鉴意义却不能想当然地照搬到国有企业的改革中。在"包字进城,一包就灵"的口号下,实行了大规模的企业承包。农村承包成功的根本原因在于建立以农户为主体这一责权明确的经济实体,而国有企业的承包人与企业没有产权关系,与职工没有紧密的利益关系。因此在承包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急功近利、奢侈浪费、任人唯亲、行为短期化等现象,导致一些人利用承包大肆侵吞国有资产,使一些企业一蹶不振。
"拨改贷"。计划经济时期,企业利润由国家提走,企业投资由国家承担。这种投资的无偿使用,造成了资金运行的低效益和巨大浪费。1985年后,国家全面推广"拨改贷",由财政无偿拨款改为银行贷款,用经济手段来管理经济,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起到了一些积极作用。但是,"拨改贷"后使企业缺乏资本金,无力进行资本积累和技术改造,严重削弱了企业的发展后劲,使国有企业的负债率高达80%以上,企业举步维艰。"拨改贷"虽从形式上改变了企业的资金来源,加强了企业的资金约束,但在其它改革没跟上的情况下,投资仍沿袭过去国家定项目、国家给资金的体制,无论是国家还是企业都不对投资负责。国家对一个地方投资多少决定了该地区资源配置,进而影响到该地区的发展。不少企业悟出了一个道理---"拨改贷"是向国家要钱。于是纷至沓来"跑部前进",千方百计争投资、争项目,造成投资规模膨胀,投资效益低下。
企业改制。国有企业向股份制转化,这是我国企业改革的一大趋势。股份制企业的一大特点是所有者多元化。随着所有者数量的增加,经营者的权力进一步扩大,企业的控制权事实上完全操纵在经营者手中。在这些企业里,经营者操纵着一大批分散的股东,于是出现经营者坑骗所有者的现象进一步严重:有的编造假帐,虚报盈利,欺骗股东;有的趁公司上市,掌握原始股,大发横财;有的趁企业改制,肆意侵吞国有股,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庙穷方丈富"的怪事屡见不鲜,这是国有企业在转换经营机制之前的一种痼疾,其祸根就是产权虚设。
强化国资监管时不我待
中国的企业改革是以政府对企业的一步步权力下放为线索的,因此,"权力"到底包含哪些内容却是人们思索的问题,因为当前的腐败现象无不与"权力"有关。由于国有企业"产权虚置",产权所有者不到位,国有企业的命运操纵在经营者手中,如果不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就很难实现。尤其是国有企业在所有者和经营者分离后,企业因获得经营大权而增大了独立自主权。但与此同时,企业"内部人控制、权重问题"也日益突出。这种现象有两面性:从好的方面来看,使一批能干的企业家放开了手脚,把企业搞得红红火火。从坏的方面来看,经营者权重,导致一批人失去了约束,为所欲为。经营者置所有者的利益不顾,肆意挥霍所有者的财产,甚至以权谋私的现象时有发生。经营者损害所有者的利益,不仅是将所有者的财产和投入转为已有,有的还表现在经营者追求短期效益而不惜牺牲所有者人长远利益,盲目投资,决策失误,拿所有者的财产和利益开玩笑。据安徽省调查:该省企业亏损原因,有六至七成是由于厂长(经理)的腐败造成的。湖南省对102家亏损企业进行的调查结果表明:有60%的企业亏损是人为因素的腐败造成的。我国实行稽查特派员制度,初步结果表明:国有企业的问题根本不是管理水平的问题,而是贪污,渎职、浪费所致。以上情况充分说明国有企业的腐败问题已到了令人瞠目结舌的地步,再不果断根除腐败,国有企业改革将功亏一篑!故此,加强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监管势在必行。
如何加强对国资监管
任何一个市场经济国家,任何一个出资者都十分重视对企业的监管、都重视资产的运行情况。保护所有者权益和国有资产的安全,防止在权重的情况下权力的异化,这是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如何加强监管?当前要着重解决好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要解决好所有者无心监管的问题。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是国家或全民,但国家或全民不可能直接履行所有者职能,只能由政府有关部门代行所有者职能。他们关心企业是出于责任心,而不是出于切身利益,对于那些责任心不是很强的所有者代理人来说,只要不影响他们的仕途,企业经营好坏无关紧要。因此,这种所有者在某种意义上讲是一种无责任心的所有者。
如何解决所有者无心监管呢?
第一,新组建的国资委要尽快到位。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和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资委定位于"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三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三结合"的要求,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监管责任,使国有资产的"老板"到位。
第二,特派员稽查制度有待完善。这是政企分开的重大举措,也是对国有企业管理方式的重大转变。目前,我国稽查特派员制度尚处在初始阶段,其稽查的形式与方法还待于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
第三,建立和完善经理市场。常言道:"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完善经理市场是优秀企业家形成的一个重要条件。所有者和经营者的结合是货币资本和人力资本的结合,企业利润是二者结合的产物。只有当企业家人力资本资本化,才能吸引优秀的经营者。因此,所有者通过给经营者较多的利益,激励其为他的资产保值增值作出更大贡献,而经营者为能保住这来之不易的责权利就会自觉加强自我约束。
要解决好党委无力监管的问题。企业党委不仅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同时要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督。在计划经济时期,企业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民主集中制,对厂长、经理有一定的制约,但这一传统被打破后,无形中造成企业的大事小事全凭厂长经理的"一支笔"、"一张嘴",而企业内部,上面管不着,下面无权管甚至不敢管。再加上目前不少企业决策基本上是独断体制,企业的董事长和总经理两个职务由一个人一肩挑,有的甚至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三个职务一肩挑。一个人说了算不是不可以,但对其要求的素质会更高,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具备高素质的领导者不是很多。因此,就必须加强监管。对企业党委来讲,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从企业领导体制上,发挥监督管理的整体功能。根据一些企业的经验,一般应该做到"四同"即:在思想上要统一做到同心,加强监管,相互支持;在工作目标上做到同向,监管要保证企业目标的实现;在工作时机上做到同步,保证企业行为的有效实施;在工作要求上做到同严,从严治党、从严行政、从严执纪、齐抓共管。二是建立制约机制,防止"内部人控制"权重问题出现。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不宜一人兼任,党委主要领导要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和企业重大问题的讨论。实行股份制企业的党委主要领导要参加董事会、监事会,并担任监管的一定职权。
要解决职工无权监管的问题。当前不少企业职工的民主管理并没有落到实处,企业的职代会是一个摆设。职工讲:"职代会是丫环掌钥匙---当家不作主";"聋子的耳朵---摆设"。要解决职工无权监管的问题:
首先对企业经营者来讲,要摆正"中心"与"主体"的位置,增强民主意识。不能把决策的民主和指挥的集中互相混淆。列宁说过:在执行中无条件的采取一长制,但在讨论和决定问题过程中必须采取委员制,即民主制的方式。当今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一个人的知识、经验和能力必然是有限的,企业必须加强民主管理,把《企业法》赋予职工的民主权利落到实处,在企业内部建立民主监督制度,保证职工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其次,提高职工参加监管企业的能力。我们强调职代会对经营者的制约,股份制企业则强调股东和董事会对经营者的制约,一方面是从职工切身利益考虑,因为随着改革的深入,企业的命运与职工息息相关;另一方面,这种制约和监管一定是科学的和合理的,只有基于知识、信息和判断力的制约才是科学的制约,这对于参加监管的职工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当然,要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监管,必须处理好所有者与经营者、企业内部党政之间、企业经营者与企业职工的关系。只有这三者关系理顺了,企业监管工作才能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李万全)
国资经营的历史探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要看到,由于改革是一种探索,在"摸着石子过河"中,难免要负出沉重"学费"。回顾国有企业的改革,我们经历了艰难的历程。
"放权让利"。我国国有企业政革是从放权让利开始的,改革的目的是增强企业的活力。改革前我国的财政是中央统收统支,1980年至1985年国务院先后采取了"放权让利"、"分灶吃饭"和"资金自筹"等办法搞活企业,并决定财政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中央、地方"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这一改革虽然调动了地方的积极性,但形成了无数具有本位主义色彩的利益主体。他们争投资、争项目、盲目扩张、重复建设,成为中国经济的致命伤---诸侯经济。
"企业承包"。农村改革的成功模式是承包制,它是建立在小生产的基础上,虽有借鉴意义却不能想当然地照搬到国有企业的改革中。在"包字进城,一包就灵"的口号下,实行了大规模的企业承包。农村承包成功的根本原因在于建立以农户为主体这一责权明确的经济实体,而国有企业的承包人与企业没有产权关系,与职工没有紧密的利益关系。因此在承包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急功近利、奢侈浪费、任人唯亲、行为短期化等现象,导致一些人利用承包大肆侵吞国有资产,使一些企业一蹶不振。
"拨改贷"。计划经济时期,企业利润由国家提走,企业投资由国家承担。这种投资的无偿使用,造成了资金运行的低效益和巨大浪费。1985年后,国家全面推广"拨改贷",由财政无偿拨款改为银行贷款,用经济手段来管理经济,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起到了一些积极作用。但是,"拨改贷"后使企业缺乏资本金,无力进行资本积累和技术改造,严重削弱了企业的发展后劲,使国有企业的负债率高达80%以上,企业举步维艰。"拨改贷"虽从形式上改变了企业的资金来源,加强了企业的资金约束,但在其它改革没跟上的情况下,投资仍沿袭过去国家定项目、国家给资金的体制,无论是国家还是企业都不对投资负责。国家对一个地方投资多少决定了该地区资源配置,进而影响到该地区的发展。不少企业悟出了一个道理---"拨改贷"是向国家要钱。于是纷至沓来"跑部前进",千方百计争投资、争项目,造成投资规模膨胀,投资效益低下。
企业改制。国有企业向股份制转化,这是我国企业改革的一大趋势。股份制企业的一大特点是所有者多元化。随着所有者数量的增加,经营者的权力进一步扩大,企业的控制权事实上完全操纵在经营者手中。在这些企业里,经营者操纵着一大批分散的股东,于是出现经营者坑骗所有者的现象进一步严重:有的编造假帐,虚报盈利,欺骗股东;有的趁公司上市,掌握原始股,大发横财;有的趁企业改制,肆意侵吞国有股,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庙穷方丈富"的怪事屡见不鲜,这是国有企业在转换经营机制之前的一种痼疾,其祸根就是产权虚设。
强化国资监管时不我待
中国的企业改革是以政府对企业的一步步权力下放为线索的,因此,"权力"到底包含哪些内容却是人们思索的问题,因为当前的腐败现象无不与"权力"有关。由于国有企业"产权虚置",产权所有者不到位,国有企业的命运操纵在经营者手中,如果不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就很难实现。尤其是国有企业在所有者和经营者分离后,企业因获得经营大权而增大了独立自主权。但与此同时,企业"内部人控制、权重问题"也日益突出。这种现象有两面性:从好的方面来看,使一批能干的企业家放开了手脚,把企业搞得红红火火。从坏的方面来看,经营者权重,导致一批人失去了约束,为所欲为。经营者置所有者的利益不顾,肆意挥霍所有者的财产,甚至以权谋私的现象时有发生。经营者损害所有者的利益,不仅是将所有者的财产和投入转为已有,有的还表现在经营者追求短期效益而不惜牺牲所有者人长远利益,盲目投资,决策失误,拿所有者的财产和利益开玩笑。据安徽省调查:该省企业亏损原因,有六至七成是由于厂长(经理)的腐败造成的。湖南省对102家亏损企业进行的调查结果表明:有60%的企业亏损是人为因素的腐败造成的。我国实行稽查特派员制度,初步结果表明:国有企业的问题根本不是管理水平的问题,而是贪污,渎职、浪费所致。以上情况充分说明国有企业的腐败问题已到了令人瞠目结舌的地步,再不果断根除腐败,国有企业改革将功亏一篑!故此,加强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监管势在必行。
如何加强对国资监管
任何一个市场经济国家,任何一个出资者都十分重视对企业的监管、都重视资产的运行情况。保护所有者权益和国有资产的安全,防止在权重的情况下权力的异化,这是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如何加强监管?当前要着重解决好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要解决好所有者无心监管的问题。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是国家或全民,但国家或全民不可能直接履行所有者职能,只能由政府有关部门代行所有者职能。他们关心企业是出于责任心,而不是出于切身利益,对于那些责任心不是很强的所有者代理人来说,只要不影响他们的仕途,企业经营好坏无关紧要。因此,这种所有者在某种意义上讲是一种无责任心的所有者。
如何解决所有者无心监管呢?
第一,新组建的国资委要尽快到位。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和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资委定位于"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三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三结合"的要求,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监管责任,使国有资产的"老板"到位。
第二,特派员稽查制度有待完善。这是政企分开的重大举措,也是对国有企业管理方式的重大转变。目前,我国稽查特派员制度尚处在初始阶段,其稽查的形式与方法还待于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
第三,建立和完善经理市场。常言道:"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完善经理市场是优秀企业家形成的一个重要条件。所有者和经营者的结合是货币资本和人力资本的结合,企业利润是二者结合的产物。只有当企业家人力资本资本化,才能吸引优秀的经营者。因此,所有者通过给经营者较多的利益,激励其为他的资产保值增值作出更大贡献,而经营者为能保住这来之不易的责权利就会自觉加强自我约束。
要解决好党委无力监管的问题。企业党委不仅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同时要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督。在计划经济时期,企业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民主集中制,对厂长、经理有一定的制约,但这一传统被打破后,无形中造成企业的大事小事全凭厂长经理的"一支笔"、"一张嘴",而企业内部,上面管不着,下面无权管甚至不敢管。再加上目前不少企业决策基本上是独断体制,企业的董事长和总经理两个职务由一个人一肩挑,有的甚至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三个职务一肩挑。一个人说了算不是不可以,但对其要求的素质会更高,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具备高素质的领导者不是很多。因此,就必须加强监管。对企业党委来讲,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从企业领导体制上,发挥监督管理的整体功能。根据一些企业的经验,一般应该做到"四同"即:在思想上要统一做到同心,加强监管,相互支持;在工作目标上做到同向,监管要保证企业目标的实现;在工作时机上做到同步,保证企业行为的有效实施;在工作要求上做到同严,从严治党、从严行政、从严执纪、齐抓共管。二是建立制约机制,防止"内部人控制"权重问题出现。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不宜一人兼任,党委主要领导要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和企业重大问题的讨论。实行股份制企业的党委主要领导要参加董事会、监事会,并担任监管的一定职权。
要解决职工无权监管的问题。当前不少企业职工的民主管理并没有落到实处,企业的职代会是一个摆设。职工讲:"职代会是丫环掌钥匙---当家不作主";"聋子的耳朵---摆设"。要解决职工无权监管的问题:
首先对企业经营者来讲,要摆正"中心"与"主体"的位置,增强民主意识。不能把决策的民主和指挥的集中互相混淆。列宁说过:在执行中无条件的采取一长制,但在讨论和决定问题过程中必须采取委员制,即民主制的方式。当今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一个人的知识、经验和能力必然是有限的,企业必须加强民主管理,把《企业法》赋予职工的民主权利落到实处,在企业内部建立民主监督制度,保证职工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其次,提高职工参加监管企业的能力。我们强调职代会对经营者的制约,股份制企业则强调股东和董事会对经营者的制约,一方面是从职工切身利益考虑,因为随着改革的深入,企业的命运与职工息息相关;另一方面,这种制约和监管一定是科学的和合理的,只有基于知识、信息和判断力的制约才是科学的制约,这对于参加监管的职工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当然,要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监管,必须处理好所有者与经营者、企业内部党政之间、企业经营者与企业职工的关系。只有这三者关系理顺了,企业监管工作才能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李万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