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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先天具有旋律美,凝练的戏剧语言更将该特点充分彰显。表演创作是为内部情感寻找外部表现形式的艺术。语言是表演艺术三大动作类型之一,是可以用来“外化”的有效工具。因而演员的创作工作毋庸置疑地包含着用声音塑造具有特定旋律美感的“语调躯体”,从而为塑造性格人物服务。当然语言的旋律性首先建立在对作品深刻理解的基础上。它并非是指盲目的、空洞的语调躯壳;而是由真实的内心体验作支撑、内部情感和外部表现手法相互作用的结果。本文从戏剧语言的特点入手,对比音乐学关于旋律的研究成果,就“演员表演创作中语言的旋律美”进行分析、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