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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对国家住房制度改革以来高校的教职工住房管理工作进行了分析,指出要认真思考新形势下高校房管工作的新内涵。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才能将管理与服务落到实处。
关键词:高校住房改革A.A 为本管理与服务
中图分类号:F29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8)12-115-02
房产管理是高校的房管部门对房屋财产使用进行的管理工作,而高校的教职工住房管理工作更是关系到学校每个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校引进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关系到学校的未来和发展。
自199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下发以来,住房制度改革已走过了10年的风雨历程,这lO年是住房制度从福利型低租金的实物分配不断向住房货币化,进而走向市场商品化的过程。
高校和社会其他事业单位一样,在国家住房制度改革前一直遵循国家的福利性住房分配制度,这也是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的住房分配政策。无偿分配、低租金使用住房导致建设的住房很难满足大家的需求。那时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总是在为分配住房而忙碌,而且有越做越繁琐的趋势。那时当新楼还处于在建的过程之中时就要为分房工作开始忙碌了:填登记表、各类调查、各种审核,再根据多方面因素,包括年龄、工龄、职务、职称、婚姻、户口、家中老人及小孩等多种情况统计,再通过计分排队、张榜公示,然后大家按排队的顺序挑选房号。那时很多人在不断地搬家,从集体宿舍到筒子楼,又从筒子楼到一室一厅的套房,再熬年头又排上两室一厅,三室一厅。就这样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一轮一轮地排队、一轮一轮地搬家,房子也在不停地一遍又一遍地装修。由于当时大家的住房水平起点都很低,所以供给和需求存在巨大的不平衡,存在的问题和弊端逐渐彰显出来:国家资金的大量投入使政府的负担日益加重;随着时间的推移,离退休人员和新进校人员不断同时增加,退休的教工不可能退出住房,新进校的教工又需要提供住房,新建的住房满足不了新进的人员需求;校园土地的大量占用使学校的有限土地资源日益减少,分配中论资排辈现象导致大锅饭问题严重,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也和日益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所以,住房改革势在必行。
在国家自1998年起出台了一系列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后,我国福利性住房终于走到了终点。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在全面开展公有住房的公有产权向教职工个人转让完成后,针对高校的特殊性,必须加快建立适应高校特点的住房制度改革政策,通过合理、有效的运行机制,使学校的有限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最大限度地为学校教职工服务,为学校的教学和科研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所以高校的住房管理工作也在与时俱进,陆续开始产生了一系列的转化,认真思考新形势下所赋予高校房管工作的新内涵,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才能将管理与服务落实到实处。
一、做好对学校现有的可支配住房的管理工作
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高校住房逐步向商品化过渡。对于原来分配的福利房,除了已经按房改价出售给教职工的和一些不易出售的继续让教职工按国家规定的标准租金承租、学校特定用于高级访问学者和博士后专用住房外,剩余的一些住房则作为学校保留的公房。那么,这些住房如何管理和使用才能最大化地发挥它们的作用呢?
经过几年的实践探索,很多高校的经验都认为以这些公房作为学校的周转房分配给教职工不失为一个有效的方法。因为对于不少年轻教师。特别是新引进的教师,他们基本上都是学校的青年骨干力量,同时也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然而对于刚参加工作的年轻教师,他们经济实力的确有限,短期内自己购买商品房相当困难,再有他们对学校周围环境一时还缺乏了解,所以让他们自己短期内找到可租住的房源也很困难。这样学校所提供的周转房就为他们解决了燃眉之急,这使他们在一定时间内就有了安居的场所,也为其尽早安排好生活,很快全心投入学校的教学和科研一线上提供了必要条件。周转房的建立既有效地解决了教职工的住房困难,又使学校的房产资源得到了充分合理的使用。
因各高校所处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经济状况等因素的不同,对于每个高校来讲,建立多少周转房,怎样管好、用好周转房,如何充分发挥周转房的功能,就需要各高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然后逐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适合本校特点的周转房分配制度和管理条例,这也是继续推进、完善高校住房货币化顺利进行的一个重要保障措施。
周转房分配使用的基本流程从通常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制定分配方案,确定人住人员条件,划分可入住的周转房类型。
2、确认人住人员资格,在本人申请和学校审核后,符合条件者须与学校签订入住协议,明确租住时间和遵守学校对周转房的各项管理规定。
3、办理入住手续,学校尽可能为其提供一定的基本设施和条件。
4、周转房退还学校,学校将其纳入下一轮周转房的分配房源。
周转房的资源是有限的,而周转房又是很多年轻教职工购房前的过渡阶段,为了满足更多教职工对周转房的需求,就必须让周转房能够真正地流动起来,起到周转的作用。所以就要充分利用好价格的杠杆调节作用,而且租金应随居住时间的增加而相應递加,既要使年轻教职工有能力租住,又能让他们在资金积累到一定程度后愿意到校外购房而退出周转房。
周转房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周转房的房租是高于一般意义下房改租金的高价房租,所以住房面积的差异会导致房租有不少差异。对于管理部门就应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多站在他们的视角上考虑问题,尽可能多地给教职工自由选择权,使他们可以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在面积和价格之间进行优化选择。譬如,根据职务及职称情况,挑选范围可从单间到不同的居室套房,教职工就可以通过分析对比、量入为出,最终有真对性地挑选出个人满意的周转房,从而最大可能地满足各层次人员的需要。
有人认为可以考虑从市场经济的角度出发,对周转房进行市场化管理,形成一个由高校及国家单位的周转房为房源的联合出租市场,以充分利用各单位房源,解决更多人员住房的需求。笔者认为在我国现今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想法有些理想化。毕竟各高校周转房的数量还都明显不足,不是任何想住周转房的教职工都能有条件人住的,周转房的现状是供不应求,即使是短期内空置的住房也是随时有可能被使用的。本校的教工尚还不能满足需要,所以不会有单位将自己的自管房拿到市场上提供给其他单位人员居住。所以这种想法虽好,但时机尚不成熟。
二、认真做好住房补贴的发放工作
落实好教职工住房补贴的发放是高校建立住房分配货币化制度的重要工作内容。
很多年轻教师都非常急切买到属于自己产权的住房,而这一部分群体的特点就是个人资金积累较少,即便是通过贷款也很难在短期内买到 自己的住房。这时应兑现的住房补贴资金对他们来讲就显得尤为重要,他们可以把住房补贴纳入购房的积累资金中,以加快其购买商品房的步伐。
2002年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在发放住房补贴顺序上,首先就落实青年教师住房补贴,用以支持青年教职工到校外购买住房。
当前国家现有住房制度还处于不断深化的进程中,所以情况纷繁复杂,很多特殊具体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学校通过多种渠道引进各种人才,所以来校人员的情況也各不相同,除有留校和来校毕业生外,还有已在国内工作,然后留学或出国工作后再归国的人员、其他省市调入人员、军队转业人员,这其中有已购房改房未退的、还有已购房后又将住房退还或出售给原单位的、有的已在原单位领过住房补贴的,各类情况错综复杂,所以涉及到许多政策的界限需进一步明晰,从教职工的角度出发重视这项工作,尽快落实好各类人员的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尤为重要。
三、积极联系房源,多为教职工提供购房信息
建设一流大学既需要一流的教学和科研,还要有一流的管理与服务。而一流的服务不仅限于我们日常所说的“优质服务”或“标准化服务”,重要的是服务要有创新,要有前瞻性,要真正做到“以人为本”,要从服务对象的角度来思考我们的工作。
解决教职工的住房问题,不是单单解决他们的临时住房困难,而是帮助其尽快购买到自己满意的住房,这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
购买住房对每一位教职工来讲都是一件大事,为了买到自己理想的住房,教职工们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去市场调研各方面的信息,房价、户型、建筑质量、物业、交通、地理位置及周边情况等,而且很多年轻老师都愿意住在一个大家相互比较熟知的环境里,所以能有一个比较可靠的渠道提供参考信息,就可以为需要购房的老师提供很多的便利。通过管理部门的积极联系与协调,为学校的教职工联系房源,组织团购,这样很容易使教职工集中购买到同一个居住小区,不但能使大家处在一个相对整体环境易于融洽的氛围、还能使教职工获得一些个人购房无法得到的优惠条件。
2000年,北京大学同与魏公元鼎房地产公司就购买整栋4号楼达成了协议,组织团购房屋建筑面积达23000平方米,共208户,平均每平方米优惠500元~800元。
2001年,北京大学开始组织西二旗经济适用房团购,很多教职工的住房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学校也回购了近200套住房。
2002年,清华大学在学校工会和房管处联合组织下完成了回龙观经济适用房的团购,解决了约200名教职工的住房。随后清华大学又开通了回龙观居住小区的往返班车,给购房老师上下班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可以说,高校的住房改革是一项长期的、政策性强、内容复杂的重要工作。高校是高级人才的培养基地和生产知识的生产基地,创造、传播知识主体都是教师,使教师们乐业的基础是为他们提供一个稳定的生活条件,其中重要的就是能使他们安居。这就要求住房管理工作要随着国家形势的发展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要求,开拓思路,不断提高住房管理和服务水平。
住房改革10年来,当初政府在以住房消费促进拉动国家经济增长方面确实起到了不少作用,但是近几年国家整体房价偏高,对于在高校工作的工薪层教职工来说购房压力越来越大,不是简单地提供充分的房源信息来源就可以为他们解决住房问题的。现在政府也在对住房政策进行不断改进和完善,2007年国务院通过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即“24号文”),《住房保障条例》也已列人2008年的国务院立法计划,这也使高校教职工的住房解决有了国家大环境的支撑,住房管理工作也要随之有所调整,始终保持为教职工服务的根本宗旨。通过及时了解国家的新政策,抓住契机,以人为本,与时俱进地转变管理观念,从学校的全局出发,以教职工的利益为落脚点,为教职工实实在在地做好服务。
(责 编 若 佳)
关键词:高校住房改革A.A 为本管理与服务
中图分类号:F29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8)12-115-02
房产管理是高校的房管部门对房屋财产使用进行的管理工作,而高校的教职工住房管理工作更是关系到学校每个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校引进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关系到学校的未来和发展。
自199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下发以来,住房制度改革已走过了10年的风雨历程,这lO年是住房制度从福利型低租金的实物分配不断向住房货币化,进而走向市场商品化的过程。
高校和社会其他事业单位一样,在国家住房制度改革前一直遵循国家的福利性住房分配制度,这也是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的住房分配政策。无偿分配、低租金使用住房导致建设的住房很难满足大家的需求。那时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总是在为分配住房而忙碌,而且有越做越繁琐的趋势。那时当新楼还处于在建的过程之中时就要为分房工作开始忙碌了:填登记表、各类调查、各种审核,再根据多方面因素,包括年龄、工龄、职务、职称、婚姻、户口、家中老人及小孩等多种情况统计,再通过计分排队、张榜公示,然后大家按排队的顺序挑选房号。那时很多人在不断地搬家,从集体宿舍到筒子楼,又从筒子楼到一室一厅的套房,再熬年头又排上两室一厅,三室一厅。就这样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一轮一轮地排队、一轮一轮地搬家,房子也在不停地一遍又一遍地装修。由于当时大家的住房水平起点都很低,所以供给和需求存在巨大的不平衡,存在的问题和弊端逐渐彰显出来:国家资金的大量投入使政府的负担日益加重;随着时间的推移,离退休人员和新进校人员不断同时增加,退休的教工不可能退出住房,新进校的教工又需要提供住房,新建的住房满足不了新进的人员需求;校园土地的大量占用使学校的有限土地资源日益减少,分配中论资排辈现象导致大锅饭问题严重,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也和日益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所以,住房改革势在必行。
在国家自1998年起出台了一系列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后,我国福利性住房终于走到了终点。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在全面开展公有住房的公有产权向教职工个人转让完成后,针对高校的特殊性,必须加快建立适应高校特点的住房制度改革政策,通过合理、有效的运行机制,使学校的有限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最大限度地为学校教职工服务,为学校的教学和科研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所以高校的住房管理工作也在与时俱进,陆续开始产生了一系列的转化,认真思考新形势下所赋予高校房管工作的新内涵,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才能将管理与服务落实到实处。
一、做好对学校现有的可支配住房的管理工作
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高校住房逐步向商品化过渡。对于原来分配的福利房,除了已经按房改价出售给教职工的和一些不易出售的继续让教职工按国家规定的标准租金承租、学校特定用于高级访问学者和博士后专用住房外,剩余的一些住房则作为学校保留的公房。那么,这些住房如何管理和使用才能最大化地发挥它们的作用呢?
经过几年的实践探索,很多高校的经验都认为以这些公房作为学校的周转房分配给教职工不失为一个有效的方法。因为对于不少年轻教师。特别是新引进的教师,他们基本上都是学校的青年骨干力量,同时也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然而对于刚参加工作的年轻教师,他们经济实力的确有限,短期内自己购买商品房相当困难,再有他们对学校周围环境一时还缺乏了解,所以让他们自己短期内找到可租住的房源也很困难。这样学校所提供的周转房就为他们解决了燃眉之急,这使他们在一定时间内就有了安居的场所,也为其尽早安排好生活,很快全心投入学校的教学和科研一线上提供了必要条件。周转房的建立既有效地解决了教职工的住房困难,又使学校的房产资源得到了充分合理的使用。
因各高校所处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经济状况等因素的不同,对于每个高校来讲,建立多少周转房,怎样管好、用好周转房,如何充分发挥周转房的功能,就需要各高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然后逐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适合本校特点的周转房分配制度和管理条例,这也是继续推进、完善高校住房货币化顺利进行的一个重要保障措施。
周转房分配使用的基本流程从通常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制定分配方案,确定人住人员条件,划分可入住的周转房类型。
2、确认人住人员资格,在本人申请和学校审核后,符合条件者须与学校签订入住协议,明确租住时间和遵守学校对周转房的各项管理规定。
3、办理入住手续,学校尽可能为其提供一定的基本设施和条件。
4、周转房退还学校,学校将其纳入下一轮周转房的分配房源。
周转房的资源是有限的,而周转房又是很多年轻教职工购房前的过渡阶段,为了满足更多教职工对周转房的需求,就必须让周转房能够真正地流动起来,起到周转的作用。所以就要充分利用好价格的杠杆调节作用,而且租金应随居住时间的增加而相應递加,既要使年轻教职工有能力租住,又能让他们在资金积累到一定程度后愿意到校外购房而退出周转房。
周转房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周转房的房租是高于一般意义下房改租金的高价房租,所以住房面积的差异会导致房租有不少差异。对于管理部门就应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多站在他们的视角上考虑问题,尽可能多地给教职工自由选择权,使他们可以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在面积和价格之间进行优化选择。譬如,根据职务及职称情况,挑选范围可从单间到不同的居室套房,教职工就可以通过分析对比、量入为出,最终有真对性地挑选出个人满意的周转房,从而最大可能地满足各层次人员的需要。
有人认为可以考虑从市场经济的角度出发,对周转房进行市场化管理,形成一个由高校及国家单位的周转房为房源的联合出租市场,以充分利用各单位房源,解决更多人员住房的需求。笔者认为在我国现今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想法有些理想化。毕竟各高校周转房的数量还都明显不足,不是任何想住周转房的教职工都能有条件人住的,周转房的现状是供不应求,即使是短期内空置的住房也是随时有可能被使用的。本校的教工尚还不能满足需要,所以不会有单位将自己的自管房拿到市场上提供给其他单位人员居住。所以这种想法虽好,但时机尚不成熟。
二、认真做好住房补贴的发放工作
落实好教职工住房补贴的发放是高校建立住房分配货币化制度的重要工作内容。
很多年轻教师都非常急切买到属于自己产权的住房,而这一部分群体的特点就是个人资金积累较少,即便是通过贷款也很难在短期内买到 自己的住房。这时应兑现的住房补贴资金对他们来讲就显得尤为重要,他们可以把住房补贴纳入购房的积累资金中,以加快其购买商品房的步伐。
2002年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在发放住房补贴顺序上,首先就落实青年教师住房补贴,用以支持青年教职工到校外购买住房。
当前国家现有住房制度还处于不断深化的进程中,所以情况纷繁复杂,很多特殊具体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学校通过多种渠道引进各种人才,所以来校人员的情況也各不相同,除有留校和来校毕业生外,还有已在国内工作,然后留学或出国工作后再归国的人员、其他省市调入人员、军队转业人员,这其中有已购房改房未退的、还有已购房后又将住房退还或出售给原单位的、有的已在原单位领过住房补贴的,各类情况错综复杂,所以涉及到许多政策的界限需进一步明晰,从教职工的角度出发重视这项工作,尽快落实好各类人员的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尤为重要。
三、积极联系房源,多为教职工提供购房信息
建设一流大学既需要一流的教学和科研,还要有一流的管理与服务。而一流的服务不仅限于我们日常所说的“优质服务”或“标准化服务”,重要的是服务要有创新,要有前瞻性,要真正做到“以人为本”,要从服务对象的角度来思考我们的工作。
解决教职工的住房问题,不是单单解决他们的临时住房困难,而是帮助其尽快购买到自己满意的住房,这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
购买住房对每一位教职工来讲都是一件大事,为了买到自己理想的住房,教职工们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去市场调研各方面的信息,房价、户型、建筑质量、物业、交通、地理位置及周边情况等,而且很多年轻老师都愿意住在一个大家相互比较熟知的环境里,所以能有一个比较可靠的渠道提供参考信息,就可以为需要购房的老师提供很多的便利。通过管理部门的积极联系与协调,为学校的教职工联系房源,组织团购,这样很容易使教职工集中购买到同一个居住小区,不但能使大家处在一个相对整体环境易于融洽的氛围、还能使教职工获得一些个人购房无法得到的优惠条件。
2000年,北京大学同与魏公元鼎房地产公司就购买整栋4号楼达成了协议,组织团购房屋建筑面积达23000平方米,共208户,平均每平方米优惠500元~800元。
2001年,北京大学开始组织西二旗经济适用房团购,很多教职工的住房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学校也回购了近200套住房。
2002年,清华大学在学校工会和房管处联合组织下完成了回龙观经济适用房的团购,解决了约200名教职工的住房。随后清华大学又开通了回龙观居住小区的往返班车,给购房老师上下班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可以说,高校的住房改革是一项长期的、政策性强、内容复杂的重要工作。高校是高级人才的培养基地和生产知识的生产基地,创造、传播知识主体都是教师,使教师们乐业的基础是为他们提供一个稳定的生活条件,其中重要的就是能使他们安居。这就要求住房管理工作要随着国家形势的发展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要求,开拓思路,不断提高住房管理和服务水平。
住房改革10年来,当初政府在以住房消费促进拉动国家经济增长方面确实起到了不少作用,但是近几年国家整体房价偏高,对于在高校工作的工薪层教职工来说购房压力越来越大,不是简单地提供充分的房源信息来源就可以为他们解决住房问题的。现在政府也在对住房政策进行不断改进和完善,2007年国务院通过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即“24号文”),《住房保障条例》也已列人2008年的国务院立法计划,这也使高校教职工的住房解决有了国家大环境的支撑,住房管理工作也要随之有所调整,始终保持为教职工服务的根本宗旨。通过及时了解国家的新政策,抓住契机,以人为本,与时俱进地转变管理观念,从学校的全局出发,以教职工的利益为落脚点,为教职工实实在在地做好服务。
(责 编 若 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