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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分析2011-2015年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不包括中国台湾、香港、澳门地区,下同)活动性肺结核和新涂阳肺结核患者登记率变化情况,为评价《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 2015年)》(以下简称为《“十二五”规划》)实施期间肺结核患者发现和登记质量提供依据.方法 利用2011-2015年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登记报告的活动性肺结核患者例数(4 268 687例)和新涂阳肺结核患者例数(1 415 537例),统计分析2011-2015年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活动性肺结核患者登记率和新涂阳肺结核登记率,以及新涂阳肺结核患者登记例数占活动性肺结核患者登记例数的比率,以明确《“十二五”规划》期间活动性肺结核患者登记率和新涂阳肺结核登记率的变化情况.结果 2011年全国新涂阳肺结核患者登记例数占活动性肺结核登记例数的41.6%(377 005/905 344),2015年占26.4%(210 581/798 927).2011年活动性肺结核患者登记率为67.5/10万(905 344/134 091万),新涂阳肺结核患者登记率为28.1/10万(377 005/134 091万),2015年两个登记率分别为58.4/10万(798 927/136 782万)和15.4/10万(210 581/136 782万).2011-2015年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活动性肺结核患者登记率环比统计结果:2012年较2011年降低了1.2%,2013年较2012年降低了5.0%,2014年较2013年降低了3.4%,2015年较2014年降低了2.6%;新涂阳肺结核患者登记例数环比结果:2012年较2011年降低了16.1%,2013年较2012年降低了12.8%,2014年较2013年降低了14.6%,2015年较2014年降低了10.7%.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2011年新涂阳肺结核患者登记例数在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所占比率范围为24.1 %~66.3%,2012年为20.7%~63.1%,2013年为17.8%~60.6%,2014年为13.8%~49.6%,2015年为12.3%~48.1%.结论 《“十二五”规划》实施期间,全国活动性肺结核患者登记率稳步下降,新涂阳肺结核患者登记率下降迅速,需采取相应措施提高肺结核患者发现和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