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费廷贸易融资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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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福费廷作为一种灵活、简便、有效的融资方式,在国际市场上发展非常迅速。对推进我国出口结构优化、改善企业资金流动状况和加速我国银行国际化的进程都有着重要作用,是我国贸易融资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外资银行也有意把这种业务推广到我国,开始了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抢占中国福费廷业务制高点的争夺战。
  福费廷是一种以无追索权形式为出口商贴现大额远期票据提供融资并能防范信贷风险与汇价风险的金融服务。二战后瑞士苏黎世银行协会首先开办福费廷业务,自1965年以后,从西欧国家开始推行,近些年来尤其在德国、瑞士、东欧国家及发展中国家的设备贸易中得到发展。据统计,全世界年均福费廷交易量占世界贸易额的2%。目前,这一在欧美国家广泛使用的出口贸易融资手段已在中国流行,外资银行同中资银行开始了抢占中国福费廷业务市场的争夺战。
  
  一、在我国推广福费廷融资业务的必要性
  
  (一)推广福费廷业务有利于带动我国出口结构的优化
  福费廷适用于金额在100万美元以上、付款期限在3-12年的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的出口贸易融资中,而目前我国机电产品的出口业绩为开展福费廷融资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和巨大的潜力市场。



  可以看出我国出口产品的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由原来的初级产品的出口,逐步向高技术、高附加值的制成品、资本性货物转变。因此,扩大机电产品特别是成套设备和各种大型机电等资本性货物的出口,是我国出口结构优化的关键所在。我国资本性货物成交金额大,现汇支付条件会严重影响出口企业的资金周转,以福费廷融资来支持货物交易,出口企业便可将全套远期票据以无追索权方式断售包买商,不但可以即期收汇,而且将票据托收的费用、汇价变化及进口商资信状况变化等风险均转嫁给包买商。这种融资方式恰好满足出口企业出口机电产品和大型成套设备所需要的规模大、期限长的融资要求。因此,推广福费廷业务是实现我国出口结构优化的关键,也是我国贸易融资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推广福费廷业务有利于改善企业资金流动状况
  
  (1)福费廷业务可以提供全额的资金融通,不受预付定金的限制,并且锁定信贷利率,使出口企业可以预知业务成本,卖断以后的一切费用均由贴现银行承担,因此能满足客户控制利率风险,确定融资成本的需要。(2)福费廷把信贷资金交易转变为现金交易,能够使出口商立即获得现金,改善流动资金状况,利用资金融资推动出口发展。(3)无追索权的融资使得出口商的资本负债表不会受应收账款、银行借贷或有负债的影响而出现负债,从而不会影响其在银行的其他信贷额度。(4)在出口商的资产负债表中,可以减少国外的负债余额,提高企业的资信,有利于其下一步的资金融通。
  
  (三)推广福费廷业务有利于加速我国银行国际化的进程
  
  第一、金融机构在叙做福费廷业务过程中,票据可以在国际金融市场上流通、买卖,银行在资金周转困难时可随时转让以收回融资资金,这就为我国银行开辟了一条利用外资为国内出口商融资的渠道,拓宽了融资领域。第二,福费廷的票据有进口商所在国一流银行的担保,风险较小,同时票据的流通运作受票据法的约束和保障,因此是一种风险相对较低的银行资产业务,它可以使资金的流动性、盈利性、安全性达到最佳组合,有利于我国金融机构优化资产结构。第三,福费廷业务买进的票据不占用银行信贷规模,也不占用国家外债规模,因此融资更方便。其业务融资手续简便,融资效率高,在不利用银行信贷规模的前提下,扩大了融资金额和范围。第四,叙做福费廷业务可以扩大我国银行的业务品种,与国际惯例接轨,加强与国际金融同业的交流与合作,有利于培养国际金融专业人才。
  
  二、中外资银行在中国开展福费廷业务的现状
  
  自90年代中期,一些海外银行对中国的银行业人员进行培训的过程中,就已将福费廷业务引入中国。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1994年专门成立的以支持机电产品出口为主的政策性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在积极办理出口卖方信贷及买方信贷业务的同时,还积极探索新的融资方式,自1995年以来办理福费廷业务2亿多元人民币。
  中资银行不断借鉴国际经验展开服务创新,努力在相同业务领域的相同水平层面与外资银行业竞争。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在2001年初为某轻工进出口公司出口到法国的价值为111631
  33美元的酒具办理了国内首笔福费廷业务。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在去年9月成功办理了上海中资银行首笔福费廷业务,为上海市一家国有企业提前取得原先要等3个月才能收妥入账的应收货款。在2001年4月召开的广交会上中国银行向广大出口企业介绍了保理和福费廷业务,引起出口企业的极大关注。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对福费廷业务进行了探索和实践。
  国外许多贸易融资业务做的比较好的大银行,看准中国大陆这一日益增长的出口市场,纷纷利用在国内的分支机构及产品的优势,进军中国大陆的贸易融资领域。2001年3月中国银行与西德意志州银行、欧洲货币机构投资集团在深圳、北京、上海等地联合举办福费廷业务推介会,旨在向国内出口商推介福费廷业务。此次推介会作为中国银行积极探索与国际金融业进行合作的有益尝试,表明国内商业银行正在加紧与国外同行沟通,不断开拓新业务。随后在去年4月,拥有9000亿美元总资产的全球最大银行--德意志银行,在北京与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合作推广福费廷业务。同时,很多外资银行均同国内的一些规模较大、国际业务比较领先的中资商业银行签订了福费廷的融资协议,为中资银行办理福费廷业务提供二级包买,使中资银行在办理福费廷业务后可根据自身的资金风险状况,及时收回资金或转移风险。
  
  三、中资银行应进一步开展并完善福费廷业务
  
  我国福费廷业务还处于起步阶段,规模较小,这种融资方式也不为众多的进出口商所熟悉,还需要借鉴国际惯例尽快发展和完善福费廷业务。一国开展福费廷业务需要有一整套的金融和贸易条件,我国目前还不具备这些条件,国此中资银行在推广福费廷业务的过程中,应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立完善的金融市场,尤其是完备的国际化票据市场,使福费廷业务中买进的贴现票据能够及时流通转让,以鼓励银行开展此项业务。此外,国内还没有形成一个象人民币那样的统一的资金市场,叙做福费廷业务的匹配资金必须通过国际市场来筹措,由于存在地理位置及时间上的差异,在交易时间、资金风险控制等技术方面都将可能存在一定的不便,因此外汇资金市场需尽快建立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第二,建立完备的贸易和金融法规体系。福费廷业务中主要使用的债券凭证是汇票和本票,因此在实际业务中,与其联系最紧密的法规是票据法。我国1996年开始实施的《票据法》中存在的许多具体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特别是有关外币票据方面的规定甚少,票据法有待进一步完善。
  第三,健全银行内部经营机制,大力提高对进口国进行风险评定的能力。目前我国的中资银行基本都没有设立专业的市场调研部门,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状况、各主要银行的经营情况与资信变化、具体业务的风险程度等均不能做出及时、准确的评价,也不能对客户的询价做出快速的反映。这与从事福费廷业务的包买商必须消息灵通、随时掌握各类信息的要求差距甚远。因而中资银行的信息调研和风险评定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第四,积极采用灵活的结构贸易融资方式。如采用福费廷业务与银行贷款相结合,扩大资金来源。由于有些福费廷业务需要融资的金额大,期限长,因此银行在融资规模较大时可以采用与银行贷款相结合,既分散风险、加强同业合作,又能为大型成套设备筹集到巨额的资金,从而鼓励我国资本性货物的出口。根据出口项目的具体情况,分阶段灵活使用不同融资方式,采用出口卖方信贷与福费廷业务相结合,充分利用这两种融资工具的优点。并可考虑福费廷业务与BOT相结合的复合投、融资方式,有些大型成套设备的出口可以考虑采用福费廷与BOT项目融资相结合,这样既带动了出口,又鼓励了对外直接投资,对出口企业占领海外市场,增加海外投资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第五,加强宣传和对专业人员的培训,使更多的进出口企业和银行业务人员了解福费廷业务的好处。目前许多出口企业对国际贸易融资工具了解不深,出口企业对如何利用金融手段提高产品竞争能力认识不够,需要多方加强宣传,提高其国际贸易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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