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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衔接与连贯理论是系统功能语言学的重要概念之一。《春怨》一诗,环环相扣,恰好体现了衔接与连贯意义。
【关键词】衔接与连贯 春怨
《春怨》是唐代诗人金昌绪仅存的一首五言绝句。该诗虽然简短,却深受译者喜爱。本文摘选了许渊冲,Fletcher和Witter Bynner 的译文,结合衔接与连贯理论进行分析。
一、 衔接与连贯理论
衔接与连贯理论是系统功能语言学的概念之一,是语篇必不可少的粘着手段。Halliday提出“当话语中某一成分的解释取决于另一成分解释时,便产生衔接,它存在于语篇内部,是使全文成为语篇的各种意义关系”。衔接和与词素、单词、词组、句子等概念不一样,衔接是语法上的概念,词素、单词等是语义上的概念。根据Halliday的理论,衔接分为语法衔接和词汇衔接。前者包括照应、省略、替代和连接。而词汇衔接有重复、搭配等。
二、 衔接理论下《春怨》以及三个译文的赏析
春怨
打起黄莺儿
莫教枝上啼;
啼时惊妾梦
不得到辽西。
这首诗表面上看似写儿女情,实则叙征妇怨。这首诗虽然只有20字,但句句相承,层层递进。首句写“打起黄莺儿”,次句写为什么打黄莺儿,是“莫教啼”,第三句又继续写“莫教啼”的原因,是“惊妾梦”,最后一句又解释了梦是去辽西见丈夫。
A Complaint in Spring A Lover’s Dream
Drive orioles off the tree Oh, drive the golden orioles
For their songs awake me From off our garden tree!
From dreaming of my dear Their warbling broke the dream wherein
Far off on the frontier.(许渊冲译) My lover smiled to me. (Fletcher译)
A Spring Sign
Drive the orioles away
All their music from the trees
When she dreamed that she went to Liao-his
To join him there, they wakened her. (Witter Bynner 译)
1.译文中语法衔接手段的使用。第一,使用照应。照应指的是语篇中一个成分作为另一个成分的参照点。本诗原文中没有使用照应,但是译文中有照应。许渊冲的首句orioles和第二句中的物主代词their相照应。Fletcher第三句中的their与首句orioles相照应。Bynner的第二句的their与首句orioles也是照应。显而易见,译文中人称代词的使用较多。英语中多用代词,避免重复。
第二,使用省略。省略是指把语篇中的某个成分省去不提。原诗三处使用省略。第二句完整的来说是“莫教黄莺儿枝上啼”,此处省略了黄莺儿;第三句本是“黄莺儿啼时惊妾梦”,此处省略了动作发出者“黄莺儿”;第四句承接第三句,本意为“妾不得到辽西”,此处省略了不得到辽西的隐含主语“妾”。但是在译文中,都译出了主语。许渊冲将第三句的啼声译出,为 “their songs”,Fletcher译为 “their warbling”,Bynner译为 “their music”。这种对比表明汉语重意合,即注重内在的含义;而英语重形合,要求句子结构完整。
2.词汇衔接手段的使用。原诗和译文运用了重复、搭配手段。重复是指某个言语成分多次出现的现象。原诗中第二句的“啼”字和第三句的“啼”字就是重复。Fletcher 的译文中“my lover smiled to me ”, “my” 和 “me” 是词意重复。但这句话争议很大,把“不得到辽西”浅化为 “ my lover smiled to me ”,不忠实原文,但却表达出了“到辽西”的意境。许渊冲的译文虽然没有完全重复,但是 “for”, “far”, “from”, “frontier” 这四个以字母f开头的单词,以押头韵的方式增加了音美和形美。而Bynner译文中 “she”与 “her”是重复的,着重强调了她从梦中被惊醒。搭配,指的是不同的词汇在与片中一起出现的现象。原诗中“黄莺儿”与“啼”构成跨句搭配。许渊冲将之译为 “the orioles”, “their songs”. Bynner译为 “the orioles”, “their music” . 而Fletcher 译为 “the golden orioles”, “their warbling”. “songs” 和 “music”表示和谐悦耳的声音,而原文想表达的是惹人烦心的喧闹声,感情色彩不同,用在此处不合适。而 “their warbling”这一词用的很恰当,很好地体现了黄莺啼叫时的喧闹,符合原文意境。
标题的作用是概括整首诗的关键思想,与后文连贯性最强。Fletcher将“春怨”译为“A Lover’s Dream”,“lover”与最后一句的 “my lover” 是呼应的,但是这首诗中的“妾”是已婚身份,因此 “lover” 有些不妥。Bynner的题目是 “A Spring Sign”,“sign”用的过于悲观,不能表现出思夫的那种哀怨情感,反而给人一种自哀自怨的忧伤,那有何以去“打起黄莺儿”呢?许渊冲的 “A Complaint in Spring”译得恰到好处。“春怨”中的“春”本来应该表现的是生机盎然的春天,为什么会产生哀怨呢?这是一种对比手法。许渊冲译得较为忠实,将原文的效果表达了出来。
总体来说,Fletcher的译文比较押韵,节奏感强。Bynner的译文是无韵体,没有表现出来环环相扣的效果,衔接性较弱。而许渊冲的译文形式和字数都与原文一致。原诗四句,每句五个字,译诗也是四句,每句五个单词,达到了“形美”。原诗二四句押韵,译诗四个韵脚都有[i],与原文的“啼”和“西”的韵脚相近,读起来朗朗上口,达到了“音美”。末句“不得到辽西”译为 “far off on the frontier”,既表达了妇人的思念之情,又避免了文化隔阂,达到了“意美”。
三、 结语
通过对三个译文的衔接方面的赏析,我们可以看出汉诗常常寓情于景,委婉含蓄。因此,翻译的时候不仅要欣赏诗作的艺术情趣,也要通过分析衔接手段来把握深层内容,并在译文中恰当地使用衔接手段以达到传情达意。
参考文献:
[1]樊养才.《春怨》一诗八种英译评析[M].西安外国语学报.2000.
【关键词】衔接与连贯 春怨
《春怨》是唐代诗人金昌绪仅存的一首五言绝句。该诗虽然简短,却深受译者喜爱。本文摘选了许渊冲,Fletcher和Witter Bynner 的译文,结合衔接与连贯理论进行分析。
一、 衔接与连贯理论
衔接与连贯理论是系统功能语言学的概念之一,是语篇必不可少的粘着手段。Halliday提出“当话语中某一成分的解释取决于另一成分解释时,便产生衔接,它存在于语篇内部,是使全文成为语篇的各种意义关系”。衔接和与词素、单词、词组、句子等概念不一样,衔接是语法上的概念,词素、单词等是语义上的概念。根据Halliday的理论,衔接分为语法衔接和词汇衔接。前者包括照应、省略、替代和连接。而词汇衔接有重复、搭配等。
二、 衔接理论下《春怨》以及三个译文的赏析
春怨
打起黄莺儿
莫教枝上啼;
啼时惊妾梦
不得到辽西。
这首诗表面上看似写儿女情,实则叙征妇怨。这首诗虽然只有20字,但句句相承,层层递进。首句写“打起黄莺儿”,次句写为什么打黄莺儿,是“莫教啼”,第三句又继续写“莫教啼”的原因,是“惊妾梦”,最后一句又解释了梦是去辽西见丈夫。
A Complaint in Spring A Lover’s Dream
Drive orioles off the tree Oh, drive the golden orioles
For their songs awake me From off our garden tree!
From dreaming of my dear Their warbling broke the dream wherein
Far off on the frontier.(许渊冲译) My lover smiled to me. (Fletcher译)
A Spring Sign
Drive the orioles away
All their music from the trees
When she dreamed that she went to Liao-his
To join him there, they wakened her. (Witter Bynner 译)
1.译文中语法衔接手段的使用。第一,使用照应。照应指的是语篇中一个成分作为另一个成分的参照点。本诗原文中没有使用照应,但是译文中有照应。许渊冲的首句orioles和第二句中的物主代词their相照应。Fletcher第三句中的their与首句orioles相照应。Bynner的第二句的their与首句orioles也是照应。显而易见,译文中人称代词的使用较多。英语中多用代词,避免重复。
第二,使用省略。省略是指把语篇中的某个成分省去不提。原诗三处使用省略。第二句完整的来说是“莫教黄莺儿枝上啼”,此处省略了黄莺儿;第三句本是“黄莺儿啼时惊妾梦”,此处省略了动作发出者“黄莺儿”;第四句承接第三句,本意为“妾不得到辽西”,此处省略了不得到辽西的隐含主语“妾”。但是在译文中,都译出了主语。许渊冲将第三句的啼声译出,为 “their songs”,Fletcher译为 “their warbling”,Bynner译为 “their music”。这种对比表明汉语重意合,即注重内在的含义;而英语重形合,要求句子结构完整。
2.词汇衔接手段的使用。原诗和译文运用了重复、搭配手段。重复是指某个言语成分多次出现的现象。原诗中第二句的“啼”字和第三句的“啼”字就是重复。Fletcher 的译文中“my lover smiled to me ”, “my” 和 “me” 是词意重复。但这句话争议很大,把“不得到辽西”浅化为 “ my lover smiled to me ”,不忠实原文,但却表达出了“到辽西”的意境。许渊冲的译文虽然没有完全重复,但是 “for”, “far”, “from”, “frontier” 这四个以字母f开头的单词,以押头韵的方式增加了音美和形美。而Bynner译文中 “she”与 “her”是重复的,着重强调了她从梦中被惊醒。搭配,指的是不同的词汇在与片中一起出现的现象。原诗中“黄莺儿”与“啼”构成跨句搭配。许渊冲将之译为 “the orioles”, “their songs”. Bynner译为 “the orioles”, “their music” . 而Fletcher 译为 “the golden orioles”, “their warbling”. “songs” 和 “music”表示和谐悦耳的声音,而原文想表达的是惹人烦心的喧闹声,感情色彩不同,用在此处不合适。而 “their warbling”这一词用的很恰当,很好地体现了黄莺啼叫时的喧闹,符合原文意境。
标题的作用是概括整首诗的关键思想,与后文连贯性最强。Fletcher将“春怨”译为“A Lover’s Dream”,“lover”与最后一句的 “my lover” 是呼应的,但是这首诗中的“妾”是已婚身份,因此 “lover” 有些不妥。Bynner的题目是 “A Spring Sign”,“sign”用的过于悲观,不能表现出思夫的那种哀怨情感,反而给人一种自哀自怨的忧伤,那有何以去“打起黄莺儿”呢?许渊冲的 “A Complaint in Spring”译得恰到好处。“春怨”中的“春”本来应该表现的是生机盎然的春天,为什么会产生哀怨呢?这是一种对比手法。许渊冲译得较为忠实,将原文的效果表达了出来。
总体来说,Fletcher的译文比较押韵,节奏感强。Bynner的译文是无韵体,没有表现出来环环相扣的效果,衔接性较弱。而许渊冲的译文形式和字数都与原文一致。原诗四句,每句五个字,译诗也是四句,每句五个单词,达到了“形美”。原诗二四句押韵,译诗四个韵脚都有[i],与原文的“啼”和“西”的韵脚相近,读起来朗朗上口,达到了“音美”。末句“不得到辽西”译为 “far off on the frontier”,既表达了妇人的思念之情,又避免了文化隔阂,达到了“意美”。
三、 结语
通过对三个译文的衔接方面的赏析,我们可以看出汉诗常常寓情于景,委婉含蓄。因此,翻译的时候不仅要欣赏诗作的艺术情趣,也要通过分析衔接手段来把握深层内容,并在译文中恰当地使用衔接手段以达到传情达意。
参考文献:
[1]樊养才.《春怨》一诗八种英译评析[M].西安外国语学报.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