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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中民事责任制度存在严重缺陷,其中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客户等严重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中,主要是刑事的和行政的责任.使受到损害的投资者得不到充分的法律救助.为了维护证券市场的三公原则,保障数千万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一方面应当尽快完善证券立法,另一方面法院的审判工作也应积极主动地介入证券纠纷案件的民事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