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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教育政策特别是高等教育政策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不仅因为它关乎教育事业的发展,更是因为它已经影响了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本文首先进行教育政策概述,然后从经济学角度分析教育政策并从供需角度分析了高等教育政策的制定,最后提出了完善高等教育政策的建议。
【关键字】高等教育政策;高等教育不公平;产业化
一、教育政策概述
(一)教育政策的定义
教育政策研究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发展最快的学科领域之一,已经成为当前学科发展中的一个具有深远而重大影响的潮流。教育政策既从宏观上影响教育事业发展的方向、速度、规模和效益,又从微观上影响具体教育活动的质量和效益,关系到社会和个人受教育的机会和质量。
(二)教育政策的价值系统
构成价值关系的要素有三种:主体的需要、客体的属性和价值关系。作为社会系统与政治系统的教育政策活动中的价值要素主要包括:教育政策价值主体、教育政策价值客体与教育政策价值关系。
1、教育政策的价值主体
教育政策价值主体是指教育政策活动中的“行动者-政府、教育组织和个人。在教育政策领域,具体表现为三类教育政策价值主体:一是教育政策决策主体:主要是政府及其机构和官员。二是教育政策执行主体:主要是相应的政府机构和教育组织。三是教育政策利益主体:包括政府—追求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教育组织—追求群体利益、个人—追求个人利益。
2、教育政策的价值客体
教育政策的价值客体是指教育政策实践活动。只有在完整的、具体的教育政策实践活动中教育政策价值主体的需要才会得到满足,利益才会实现。从价值层面上,决策过程是价值确认和价值选择的过程,决策过程的结果即政策目标和政策方案蕴涵着教育政策的价值追求,政策实施过程则是实现价值的过程,现实地满足教育政策价值主体的需要和利益。
3、教育政策活动中的价值关系
在教育政策问题形成和解决教育政策问题的过程中 教育政策价值主体相互作用而形成教育政策需要调节的基本价值关系。在教育政策活动中,政策价值主体的需要是多样化的:多样化的教育需要和主体试图满足自身需要而进行的多样化的教育活动方式构成了众多的教育问题或教育事件。
二、教育政策的经济学分析
按照经济学的理论,教育是一项具有外部影响的公共事业而且根据对外部影响的定义,教育具有强烈的外部经济性。简单说就是,某项活动会给社会上其他成员带来好处,但从事这项活动的个人或组织却不能由此得到补偿。从经济学角度来说,教育的外部经济性是指从教育这项事业中得到的私人利益小于该活动所带来的社会利益。此外 各种形式的外部影响的存在还会造成完全竞争下的资源配置脱离帕累托最优状态,这也就是一系列教育问题或事件产生的根源,同时也是教育政策研究和制定工作存在的原因。
其次,作为政府的一项公共事业,教育还具备经济学中所描述的公共物品的特性。高等教育之所以被称为准公共物品,是因为高等教育存在收费问题,其具备了一定的消费竞争性和排他性。其中竞争性是指如果某人已消费了某个商品则其他人就不能再消费了。排他性是指对商品支付价格的人才能消费商品。
三、高等教育政策的制定——经济学的供需问题
在全球化和市场经济的今天,教育活动特别是高等教育已经成为一种服务,也就是经济学中的商品,有着其自身的价格曲线和供求函数。
(1)供给
一种商品的供给是指生产者在一定时期内在各种可能的价格下愿意而且能够提供出售的该种商品的数量。一种商品的供给数量取决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主要的因素有该商品的价格、生产的成本、生产的技术水平、相关商品的价格和生产者对未来的预期。
(2)需求
一种商品的需求是指消费者在一定时期内在各种可能的价格水平愿意而且能够购买的该商品的数量.高等教育政策的制定需要按照高等教育服务的供求规律来办,特别是招生政策和收费政策。招生政策要考虑的是有效供给,收费政策要考虑的则是有效需求。只有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相交才会产生均衡价格供给和需求才会均衡。所以,大量的受教育需求涌向普通高等教育。那么究竟应该确定多少招生人数就要考虑公认的现有高校的承受能力,具体说就是每个高校的最佳接待能力。
四、高等教育政策的建议
(一)高等教育可以市场化但不可以产业化
首先,我国高等教育的公共属性和社会主义性质要求高等教育不能产业化。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提倡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致使目前我国的贫富差距悬殊,已经影响到受教育的公平。为此,在高等教育的问题上,我们首先要保证的是公平。其次才应该是效率问题。我们不能允许让一部分人先受教育起来而忽视广大农村和贫困的中西部的受教育问题。
其次,产业化摆脱了“看得见的手的控制,易使高等教育的发展走向极端。所谓高等教育产业化,就是指产业化的经营思想和市场导向与市场交换的运作方式在高等教育中的应用。也就是说通过产业的市场作用实现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坚持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同时加强政府的职能和监督
随着以市场化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竞争机制、效益观念、企业化经营方式、考虑消费者的愿望和需求等市场因素在教育改革中体现得更加明显。虽然市场化作为一种全球性的社会变迁潮流,其产生的影响是广泛而深远的。
我国高等教育市场化的表现、教育成本分担原则、私人投资办学等方面确实表明我国确实在鼓励高等教育办学的多样化。国家和政府已经放弃了其作为高等教育服务提供者的角色,允许非国家部门进入长期由政府包办的高等教育领域与高等院校一起共同承担提供高等教育服务的责任,只不过我国政府控制的重点还是公立大学。虽然国家和政府已经放权,但是作为高等教育服务的主要提供者还是要在宏观上把握高等教育的公共属性,对高等院校的监督丝毫不能放松,特别是对高校收费制度和长远规划、发展战略的监督和总体把握。
【参考文献】
[1]范先佐《高等教育大众化面临的问题及对策》高等教育
[2]刘刚 《教育与商品经济关系初议》 华东师范大學学报 教科版
[3]贺保月《论高等教育收费的理论依据》 南都学坛
[4]海峰 《高考改革中的两难问题》 高等教育研究
[5]徐斐 《高等教育收费政策的实证分析》 高等教育
【关键字】高等教育政策;高等教育不公平;产业化
一、教育政策概述
(一)教育政策的定义
教育政策研究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发展最快的学科领域之一,已经成为当前学科发展中的一个具有深远而重大影响的潮流。教育政策既从宏观上影响教育事业发展的方向、速度、规模和效益,又从微观上影响具体教育活动的质量和效益,关系到社会和个人受教育的机会和质量。
(二)教育政策的价值系统
构成价值关系的要素有三种:主体的需要、客体的属性和价值关系。作为社会系统与政治系统的教育政策活动中的价值要素主要包括:教育政策价值主体、教育政策价值客体与教育政策价值关系。
1、教育政策的价值主体
教育政策价值主体是指教育政策活动中的“行动者-政府、教育组织和个人。在教育政策领域,具体表现为三类教育政策价值主体:一是教育政策决策主体:主要是政府及其机构和官员。二是教育政策执行主体:主要是相应的政府机构和教育组织。三是教育政策利益主体:包括政府—追求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教育组织—追求群体利益、个人—追求个人利益。
2、教育政策的价值客体
教育政策的价值客体是指教育政策实践活动。只有在完整的、具体的教育政策实践活动中教育政策价值主体的需要才会得到满足,利益才会实现。从价值层面上,决策过程是价值确认和价值选择的过程,决策过程的结果即政策目标和政策方案蕴涵着教育政策的价值追求,政策实施过程则是实现价值的过程,现实地满足教育政策价值主体的需要和利益。
3、教育政策活动中的价值关系
在教育政策问题形成和解决教育政策问题的过程中 教育政策价值主体相互作用而形成教育政策需要调节的基本价值关系。在教育政策活动中,政策价值主体的需要是多样化的:多样化的教育需要和主体试图满足自身需要而进行的多样化的教育活动方式构成了众多的教育问题或教育事件。
二、教育政策的经济学分析
按照经济学的理论,教育是一项具有外部影响的公共事业而且根据对外部影响的定义,教育具有强烈的外部经济性。简单说就是,某项活动会给社会上其他成员带来好处,但从事这项活动的个人或组织却不能由此得到补偿。从经济学角度来说,教育的外部经济性是指从教育这项事业中得到的私人利益小于该活动所带来的社会利益。此外 各种形式的外部影响的存在还会造成完全竞争下的资源配置脱离帕累托最优状态,这也就是一系列教育问题或事件产生的根源,同时也是教育政策研究和制定工作存在的原因。
其次,作为政府的一项公共事业,教育还具备经济学中所描述的公共物品的特性。高等教育之所以被称为准公共物品,是因为高等教育存在收费问题,其具备了一定的消费竞争性和排他性。其中竞争性是指如果某人已消费了某个商品则其他人就不能再消费了。排他性是指对商品支付价格的人才能消费商品。
三、高等教育政策的制定——经济学的供需问题
在全球化和市场经济的今天,教育活动特别是高等教育已经成为一种服务,也就是经济学中的商品,有着其自身的价格曲线和供求函数。
(1)供给
一种商品的供给是指生产者在一定时期内在各种可能的价格下愿意而且能够提供出售的该种商品的数量。一种商品的供给数量取决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主要的因素有该商品的价格、生产的成本、生产的技术水平、相关商品的价格和生产者对未来的预期。
(2)需求
一种商品的需求是指消费者在一定时期内在各种可能的价格水平愿意而且能够购买的该商品的数量.高等教育政策的制定需要按照高等教育服务的供求规律来办,特别是招生政策和收费政策。招生政策要考虑的是有效供给,收费政策要考虑的则是有效需求。只有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相交才会产生均衡价格供给和需求才会均衡。所以,大量的受教育需求涌向普通高等教育。那么究竟应该确定多少招生人数就要考虑公认的现有高校的承受能力,具体说就是每个高校的最佳接待能力。
四、高等教育政策的建议
(一)高等教育可以市场化但不可以产业化
首先,我国高等教育的公共属性和社会主义性质要求高等教育不能产业化。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提倡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致使目前我国的贫富差距悬殊,已经影响到受教育的公平。为此,在高等教育的问题上,我们首先要保证的是公平。其次才应该是效率问题。我们不能允许让一部分人先受教育起来而忽视广大农村和贫困的中西部的受教育问题。
其次,产业化摆脱了“看得见的手的控制,易使高等教育的发展走向极端。所谓高等教育产业化,就是指产业化的经营思想和市场导向与市场交换的运作方式在高等教育中的应用。也就是说通过产业的市场作用实现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坚持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同时加强政府的职能和监督
随着以市场化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竞争机制、效益观念、企业化经营方式、考虑消费者的愿望和需求等市场因素在教育改革中体现得更加明显。虽然市场化作为一种全球性的社会变迁潮流,其产生的影响是广泛而深远的。
我国高等教育市场化的表现、教育成本分担原则、私人投资办学等方面确实表明我国确实在鼓励高等教育办学的多样化。国家和政府已经放弃了其作为高等教育服务提供者的角色,允许非国家部门进入长期由政府包办的高等教育领域与高等院校一起共同承担提供高等教育服务的责任,只不过我国政府控制的重点还是公立大学。虽然国家和政府已经放权,但是作为高等教育服务的主要提供者还是要在宏观上把握高等教育的公共属性,对高等院校的监督丝毫不能放松,特别是对高校收费制度和长远规划、发展战略的监督和总体把握。
【参考文献】
[1]范先佐《高等教育大众化面临的问题及对策》高等教育
[2]刘刚 《教育与商品经济关系初议》 华东师范大學学报 教科版
[3]贺保月《论高等教育收费的理论依据》 南都学坛
[4]海峰 《高考改革中的两难问题》 高等教育研究
[5]徐斐 《高等教育收费政策的实证分析》 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