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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富汗有个总理府,当年曾是诸多风云人物的办公之地。如今战火初熄,总理府保存完好,只是在里面办公的不再是国家总理,而是一个名为“阿富汗援助协调委员会”(AACA)的部门。在阿富汗中央政府公布的27个部委中,并没有援助协调委的名字。但这个机构却不简单,因为它负责协调各援助国与阿富汗各部的关系。在阿富汗政府各部门眼中,援助协调委是必须打交道的对象,关系搞好了,本部门的援助项目多一些,就好像“鱼翅”般可以大补一番;关系搞不好,到手的国际援助微乎其微,与“稀粥”无异,虽然也可果腹,但效果却差远了。
他们为什么有权?
一个不占“正规编制”的委员会真有如此大威力,让“吃皇粮”的政府部门无可奈何吗?援助协调委最早由阿富汗现任财政部长加尼成立,这位老先生过去曾在世界银行任职,阿富汗战争结束后,已在海外功成名就的他立即回到喀布尔,并建议成立一个专门机构来负责协调各国向阿富汗提供的援助。这个建议得到了总统的赞许,援助协调委也于2002年2月应运而生。与其他阿富汗政府部门不同的是,这里工作人员很少,且多是联合国各专业机构里的西方人。他们办起事来很少打太极拳,既有信息灵通的优势,又有中央政府的权威,随着时间的推移,各援助国在考虑对阿富汗的援助计划时,都倾向于先听听援助协调委的意见。因此,正为如何争取“鱼翅”而茶饭不思的其他阿富汗政府部门,就不得不处处给援助协调委赔笑脸了。
但赔笑脸毕竟不是心甘情愿,各个部门对援助协调委员会类似于“中介”的角色非常不满,虽然他们在要求援助方面谈不上经验丰富,但也各显神通,纷纷拿出自己的本领,绕过援助协调委员会直接向各国要求援助。这样一来,各国驻阿富汗使馆接到的援助要求不计其数,阿富汗政府各部彼此勾心斗角的事越来越多,而援助协调委究竟应如何协调各国对阿援助也越来越引人关注。
其实,在援助国与受援国间设立专门协调机构是各国通行做法,但提供援助是人家的事,使用援助是自己的事,如何协调好两者关系,实现既有外国援助的连续性,又充分保证自己主权的良性援助局面,往往是各受援国最棘手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在国际机构的帮助下,阿富汗设计了“三步走”的方案来加以解决。第一步是“全盘吸收”,2001年12月,阿富汗新政府刚刚成立,联合国根据其可能面临的人道主义危机制订了“阿富汗人民紧急和过渡援助计划”(ITAP),提出了一系列紧急援助项目。处处如履薄冰的阿富汗新政府,对国际援助基本是来者不拒,而各国也就通过双边援助、支持联合国方案两种方式向阿富汗提供援助。第二步是“建章立制”,2002年4月,刚刚站稳脚跟的阿富汗新政府召开了由各援助国参加的“执行小组会议”(IG),阿富汗政府主持制订了“国家发展框架”(NDF),按国家发展的轻重缓急顺序确立了12大优先领域,并在此基础上制订了“国家发展预算”(NDB),要求各国的援助都必须以此为蓝本。第三步是“为我所用”,2003年3月,阿富汗新政府召开首次“发展论坛”,将中央政府各部作为12大优先发展领域的带头人,各国也不能按自己的好恶随意选择援助项目,而应通过参加由阿富汗政府部门领导的所谓“咨询小组”(CG)来认捐。
他们为什么挨骂?
阿富汗新政府的三大步是否完全奏效现在还难有定论,但毫无疑问的是,在每一步中,阿富汗援助协调委都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但凡阿富汗新政府组织国际援助会议,所有筹备工作都由援助协调委负责;新政府的各种发展方案,也完全是通过援助协调委与世行、亚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沟通而最后成形。可以说,阿富汗新政府为掌握援助项目主动权的三大步虽然未必是援助协调委设计,但却绝对是在援助协调委的作用下一步比一步稳健。
虽然援助协调委的作用有目共睹,但各种批评声却一直不绝于耳,尤其是阿富汗各个部委,认定援助协调委在“鱼翅”的分配上一手遮天,是个根本不应存在的部门。其实,姑且不论这种批评是否公道,这些批评者自身能否做到“公正、廉洁、高效”就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阿富汗现有政府部门沿袭的仍是以原苏联时期“高度集中”为特征的计划经济体制工作程序,机构臃肿、职能重叠、办事效率低下。而阿富汗新政府的发展思路是全面私有化、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外向型经济。习惯于发号施令的政府部门突然要摇身一变成为服务人员,这种权力不再的悲哀是其所难以接受的。中央政府设立援助协调委员会,一是为了保证国家重建在中央的统一安排下进行,更重要的是对人浮于事的原政府部门形成冲击,使其意识到改革的必要性。这种思路看起来不错,但在操作中必然阻力重重,所以阿富汗政府各部对援助协调委唱黑脸也就不足为奇了。
他们的价值何在?
“解铃还需系铃人”,既然问题由援助协调委而产生,最后也要靠它来解决。因此,虽然援助协调委面临吃力不讨好的窘境,但却在不断寻找协调援助国与政府各部关系的最佳途径。从内部改革来说,援助协调委扩大了规模,从初期一个部门到现在下辖援助协调组、采购组、可行性研究组和能力建设组四个部门,并进一步明确了权责关系,援助协调委现在直接向由阿富汗计划部、重建部、外交部和财政部官员联合组成的理事会负责,并按要求向各部长提供咨询。而所谓的“理事会”,其职能更像一个监管机构,旨在保证援助协调委高效执行中央政府政策。从外部关系来说,援助协调委与联合国机构、国际金融机构及各国援助官员均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召开会议,争取更多国际援助,通报各方援助进展,并注意照顾各部门援助项目审批时的平衡关系,应该说,援助协调委的这些改革措施正使其作用越来越明确。
据统计,阿富汗2002年度人均受援额仅为75美元,远远低于世界其他战后国家人均250美元的平均水平。或许是因为“鱼翅”的稀缺,阿富汗政府各部与援助协调委才会有如此多的间隙。其实,国家重建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其困难之多可想而知。但从积极的方面看,既然是重建,就好比在白纸上作画,不用修修补补,而可以设计最佳方案。此时国际援助就好似油彩,用得好可以添色,反之则是败笔。更重要的是,油彩不是必须的,执笔人心中是否胸有成竹才是决定一切的根本。因此,无论援助协调委最后命运如何,阿富汗的治国者们都应重视它所引进的一系列发展理念而不是援助本身,不管是“鱼翅”的滋补还是“稀粥”的调理,关键是服下后于自己的“内功”有益,惟有如此,才走得出一条可圈可点的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