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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8日,我的一位友人打电话给我,希望将他留给妻子和孩子的钱交给我们打理,期限是20年。感动之余,不免有些惊讶。不仅是因为委托时间的长久,而是这个朋友本身从事的也是投资事业.他在国外学习多年(持有美国绿卡).目前在国内一家投资机构做投资经理。从专业上讲,他是我非常敬重的一个人。没想到自己做投资的人竟然也会委托别人打理其家庭财富,而且是留给自己妻子和孩子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