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当我们的眼睛已经被丰乳肥臀刺激得再无新鲜欲望,倒是那在裙裾间若隐若现的“玉足”,给人万般遐想。
我 一向恋足成癖。少女时代看见邻家的百岁奶奶穿着童装黑皮鞋颤微微地过马路,非但不像其它孩子那样大呼“老太婆尖尖脚”,反而无限感叹那双小脚的乖巧。
七十年代生人的童年并非富足而无忧,我甚至也像男孩子们打着赤足到处奔跑,所以从小对于鞋,便有着“精致”的感官概念。
那时候家庭条件优越点的都穿白色的网球鞋,而我只能穿妈妈做的布鞋。好不容易某个学期拿了四块五毛钱的三好学生奖金,立马去给自己买了一双网球鞋。那是自己第一次“挣”的钱,把鞋小心地套到脚上,觉得自己便像个大城市里的姑娘了。
上初一的时候,妈妈去上海,给我带了一双红皮鞋,第二天下雨,我起了个大早,悄悄地穿上它去上学,我知道,被妈妈看见了,是一定不允许的。
然后是高跟鞋。我想每个女孩子都有这样的经历,将自己的小脚悄悄套进妈妈的高跟鞋里,那一瞬间,如此渴望做一个女人。
20岁的时候,有了第一双高跟鞋。记得是上海第二皮鞋厂生产的,宝蓝色牛皮,我因此去做了一件宝蓝色的连衣裙来配它。那时候刚刚谈恋爱,刚学会和喜欢的男生眉目传情。似乎因为有了这双鞋,内心更是变得拥挤与潮湿起来。
因为突然高出几公分,身边的男生也变得不入眼,倒是那些有几份男子气的人,开始被我钟爱。我初恋与初夜的对象,并不是一个懂得欣赏女人的男人,但记忆里的一次缠绵,却让我心生感动,难以忘怀。
那是个很匆忙的中午,时间像正午的阳光一样会很快溜走,而他也匆忙地没有做任何的铺垫,连我们彼此的上衣都没有褪去。那时青春激荡爱如潮涌,彼此都不会介意这些的。但在那样的时候,他却小心翼翼地替我褪去完全不会产生任何阻力的短丝袜。脱下之后,他还用手轻轻抚了抚我的脚。很多年以后,我在回味那一刻的时候,仍然相信他的爱并非纯生理的。
之后的一个男友,不懂风情不懂体谅,缠绵时从来不肯看我一眼,说是看着我会很快“下课”。下课之后马上下床洗澡,让我一个人孤零零地感覺身边的被子和自己的身体正一起冷却。
可我仍然是热爱自己身体的女子。也许是为了发泄不满,每当我情绪低落或高涨的时候,我都会抬起我的玉足,唤他一声:过来。
这时候的他是最让我怜爱的。他知趣地捧起我的玉足,迅速地亲吻大脚趾,然后抬头观察我的表情。被他吻了一下脚之后,我开始安慰自己他是爱我的,于是心理平衡许多。
但爱情终究没有被这样的“强吻”所留住,他是一个处处喜欢占上风的男子,像我这般强势的女人,只能驾驭他最热烈的那段时光。
而我仍然在幻想我的真命天子,可以永远把我当成天上的仙女般来膜拜,不仅爱我的秋波、红唇,也爱红裙下的一双脚,给它买最美丽的鞋子,不要让它经历太多的坎坷。
恋足从来都不是一个诟病。它是爱屋及乌的钟爱,是春风化雨的缠绵。
编辑/罗丹
我 一向恋足成癖。少女时代看见邻家的百岁奶奶穿着童装黑皮鞋颤微微地过马路,非但不像其它孩子那样大呼“老太婆尖尖脚”,反而无限感叹那双小脚的乖巧。
七十年代生人的童年并非富足而无忧,我甚至也像男孩子们打着赤足到处奔跑,所以从小对于鞋,便有着“精致”的感官概念。
那时候家庭条件优越点的都穿白色的网球鞋,而我只能穿妈妈做的布鞋。好不容易某个学期拿了四块五毛钱的三好学生奖金,立马去给自己买了一双网球鞋。那是自己第一次“挣”的钱,把鞋小心地套到脚上,觉得自己便像个大城市里的姑娘了。
上初一的时候,妈妈去上海,给我带了一双红皮鞋,第二天下雨,我起了个大早,悄悄地穿上它去上学,我知道,被妈妈看见了,是一定不允许的。
然后是高跟鞋。我想每个女孩子都有这样的经历,将自己的小脚悄悄套进妈妈的高跟鞋里,那一瞬间,如此渴望做一个女人。
20岁的时候,有了第一双高跟鞋。记得是上海第二皮鞋厂生产的,宝蓝色牛皮,我因此去做了一件宝蓝色的连衣裙来配它。那时候刚刚谈恋爱,刚学会和喜欢的男生眉目传情。似乎因为有了这双鞋,内心更是变得拥挤与潮湿起来。
因为突然高出几公分,身边的男生也变得不入眼,倒是那些有几份男子气的人,开始被我钟爱。我初恋与初夜的对象,并不是一个懂得欣赏女人的男人,但记忆里的一次缠绵,却让我心生感动,难以忘怀。
那是个很匆忙的中午,时间像正午的阳光一样会很快溜走,而他也匆忙地没有做任何的铺垫,连我们彼此的上衣都没有褪去。那时青春激荡爱如潮涌,彼此都不会介意这些的。但在那样的时候,他却小心翼翼地替我褪去完全不会产生任何阻力的短丝袜。脱下之后,他还用手轻轻抚了抚我的脚。很多年以后,我在回味那一刻的时候,仍然相信他的爱并非纯生理的。
之后的一个男友,不懂风情不懂体谅,缠绵时从来不肯看我一眼,说是看着我会很快“下课”。下课之后马上下床洗澡,让我一个人孤零零地感覺身边的被子和自己的身体正一起冷却。
可我仍然是热爱自己身体的女子。也许是为了发泄不满,每当我情绪低落或高涨的时候,我都会抬起我的玉足,唤他一声:过来。
这时候的他是最让我怜爱的。他知趣地捧起我的玉足,迅速地亲吻大脚趾,然后抬头观察我的表情。被他吻了一下脚之后,我开始安慰自己他是爱我的,于是心理平衡许多。
但爱情终究没有被这样的“强吻”所留住,他是一个处处喜欢占上风的男子,像我这般强势的女人,只能驾驭他最热烈的那段时光。
而我仍然在幻想我的真命天子,可以永远把我当成天上的仙女般来膜拜,不仅爱我的秋波、红唇,也爱红裙下的一双脚,给它买最美丽的鞋子,不要让它经历太多的坎坷。
恋足从来都不是一个诟病。它是爱屋及乌的钟爱,是春风化雨的缠绵。
编辑/罗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