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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是国家对云南的期望,也是云南省省长陈豪在云南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一再强调的重要内容。
陈豪指出,生态环境是云南的宝贵财富,要深入实施“生态立省、环境优先”战略,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
而从现有实践可以看到,在生态保护方面有着惨痛教训的云南近年来的确在举全省之力进行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成效显著。但如何向排头兵这一更高的目标跨越,显然还需要更强的行动力和执行力。
体制改革是支点
长远来看,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制度支撑。为此,云南省近年来不断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步伐。
2014年,云南省委专门成立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强统筹,抓协调,有序推进各项改革工作。一年时间里,专项小组持续发力。
比如,为了规范生态文明法制建设,云南省起草了《云南省国家公园管理条例(草案)》、《国家公园标识系统指南》、《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管理办法》、《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草案)》和《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送审稿)》等一系列相关条例办法,并启动《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研究工作。
针对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云南省则展开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相关问题的研究工作,正式开启关于建立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级贫困县考核评价体系的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同时全面启动重要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
此外,为了创新政府管理,云南省还积极拟制《云南省跨界河流、高原湖泊水质生态补偿试点方案》,加快推进全省水务改革,建立了全省三级取水许可台账和取水信息库等。
污染防治是保障
没有保护的发展难以持续。在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中,污染防治始终走在最前列。
实践来看,通过多方长期努力,云南省目前在湖泊、重金属、大气等污染防治方面成效显著。
2014年,滇池治理综合考核预计可以达到合格要求。同时,九湖水质总体保持稳定,水质局部得到改善,主要入湖污染物总量基本得到控制,重污染湖泊水质恶化趋势得到遏制,主要污染指标呈稳中有降的态势。
重金属污染防治方面,云南省以《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为抓手,全省合力推进各项重金属污染防治。在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持续推进的同时,通过推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加大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力度。保山市通过开展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就地处置试点,“先建后补”解决乡镇垃圾处理问题。普洱市加大财政投入,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大气污染防治是近几年来群众关注的一大热点。为此,2014年云南省印发实施的《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重点提出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等多项措施,着力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燃煤电厂脱硫、脱硝改造和燃煤锅炉淘汰等。同时加快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能力建设,自今年1月1日起,全省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均可开展PM2.5等新增指标监测并向社会发布监测信息,与国家明确的时限相比,提前1年实现了全省地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新标准监测能力全覆盖。
监测信息显示,在全国很多地区被雾霾困扰之际,昆明、曲靖、玉溪按空气质量新标准(AQI)评价,均未出现中度污染以上的天气。其中楚雄、蒙自、文山、普洱、大理、丽江等9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为优良。
总体设计新路径
有了制度的支撑和生态资源优势的保障,云南省已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进行了省级层面的总体设计。
按照这一总体设计要求,2015年,云南将加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坚守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加大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低效林改造和陡坡地生态治理力度。加强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公益林管护。抓好生态脆弱地区生态修复,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综合治理石漠化和水土流失。
环境保护方面,则要加强重点湖泊、河流水污染防治,推进滇池、洱海、抚仙湖等高原湖泊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农业面源、危险废物、重金属污染防治,开展重点工业州市、重点污染行业专项治理,加强昆明、昭通、曲靖、玉溪4市及重点县城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环境监管,严厉查处违法排污、破坏生态的行为。
强化节能减排过程中,坚决淘汰落后过剩产能,严格新建项目能耗达标管理,强化用能和排污计量监督管理。深入推进低碳试点省建设,抓好普洱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国家循环经济试点。严格落实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本刊报道组)
陈豪指出,生态环境是云南的宝贵财富,要深入实施“生态立省、环境优先”战略,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
而从现有实践可以看到,在生态保护方面有着惨痛教训的云南近年来的确在举全省之力进行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成效显著。但如何向排头兵这一更高的目标跨越,显然还需要更强的行动力和执行力。
体制改革是支点
长远来看,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制度支撑。为此,云南省近年来不断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步伐。
2014年,云南省委专门成立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强统筹,抓协调,有序推进各项改革工作。一年时间里,专项小组持续发力。
比如,为了规范生态文明法制建设,云南省起草了《云南省国家公园管理条例(草案)》、《国家公园标识系统指南》、《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管理办法》、《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草案)》和《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送审稿)》等一系列相关条例办法,并启动《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研究工作。
针对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云南省则展开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相关问题的研究工作,正式开启关于建立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级贫困县考核评价体系的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同时全面启动重要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
此外,为了创新政府管理,云南省还积极拟制《云南省跨界河流、高原湖泊水质生态补偿试点方案》,加快推进全省水务改革,建立了全省三级取水许可台账和取水信息库等。
污染防治是保障
没有保护的发展难以持续。在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中,污染防治始终走在最前列。
实践来看,通过多方长期努力,云南省目前在湖泊、重金属、大气等污染防治方面成效显著。
2014年,滇池治理综合考核预计可以达到合格要求。同时,九湖水质总体保持稳定,水质局部得到改善,主要入湖污染物总量基本得到控制,重污染湖泊水质恶化趋势得到遏制,主要污染指标呈稳中有降的态势。
重金属污染防治方面,云南省以《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为抓手,全省合力推进各项重金属污染防治。在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持续推进的同时,通过推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加大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力度。保山市通过开展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就地处置试点,“先建后补”解决乡镇垃圾处理问题。普洱市加大财政投入,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大气污染防治是近几年来群众关注的一大热点。为此,2014年云南省印发实施的《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重点提出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等多项措施,着力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燃煤电厂脱硫、脱硝改造和燃煤锅炉淘汰等。同时加快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能力建设,自今年1月1日起,全省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均可开展PM2.5等新增指标监测并向社会发布监测信息,与国家明确的时限相比,提前1年实现了全省地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新标准监测能力全覆盖。
监测信息显示,在全国很多地区被雾霾困扰之际,昆明、曲靖、玉溪按空气质量新标准(AQI)评价,均未出现中度污染以上的天气。其中楚雄、蒙自、文山、普洱、大理、丽江等9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为优良。
总体设计新路径
有了制度的支撑和生态资源优势的保障,云南省已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进行了省级层面的总体设计。
按照这一总体设计要求,2015年,云南将加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坚守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加大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低效林改造和陡坡地生态治理力度。加强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公益林管护。抓好生态脆弱地区生态修复,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综合治理石漠化和水土流失。
环境保护方面,则要加强重点湖泊、河流水污染防治,推进滇池、洱海、抚仙湖等高原湖泊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农业面源、危险废物、重金属污染防治,开展重点工业州市、重点污染行业专项治理,加强昆明、昭通、曲靖、玉溪4市及重点县城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环境监管,严厉查处违法排污、破坏生态的行为。
强化节能减排过程中,坚决淘汰落后过剩产能,严格新建项目能耗达标管理,强化用能和排污计量监督管理。深入推进低碳试点省建设,抓好普洱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国家循环经济试点。严格落实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本刊报道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