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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当前我国的建筑监理工作中还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包括监理制度不完善、监理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高、监理权利得不到充分保障等等。
【关键词】工程;建设监理;问题;对策
前言:中国经济日益发展,城市建设规模日益扩大,建筑行业对于改善人们居住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而建筑监理行业作为提升和改善建筑质量的重要行业对保障建筑行业质量作用巨大。但是建筑监理工作作为一门新兴行业,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许多问题,因此,以下笔者将就当前行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
一、当前建筑监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监理体系不完善
目前,我国对监理的法规制度还不够完善,那么这就会制约我国建筑监理行业的发展。法律制度不健全就会导致建筑监理缺乏法律依据,形成建筑市场混乱的现象,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分割等问题也在严重的干扰着监理工作的正常运转,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了市场的开放性和有序性。那么为了改变这种建筑市场混乱的局面,就一定要通过改革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市场准入制度,坚决的制止质量较差的监理部门和企业进入建筑市场,不断的对我国监理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进行提高,营造一个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市场环境。
因为监理行业监理体系不完善,一方面,监理单位在监理费用收取上,存在着竞相压价等不良竞争行为,最终导致施工监理费用过低,导致监理单位生存非常艰难,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严重制约着建筑监理行业良性发展;另外一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监理单位形式各不相同:有出租资质的、有挂靠单位的等不法行为,导致建筑监理单位缺乏诚信守信基础,导致业主无法将建设队伍选择、资采购、施工款拨放等一系列管理活动交给监理单位实施,因此,管理机制不健全也是非常不利于建立监理行业长足发展。
2、建筑监理程序不规范。
按照相关规定建筑监理在建筑工程施工材料的投入试用期前,就要求一定要对其进行质量检测,然而,由于不确定的因素,一方面,在建筑监理在材料检测不及时,就会造成监理人员的疏忽漏检的现象。主要表现在,监理人员对建筑材料在装卸、运输的过程中发生损伤检测不是很仔细,就会使工程在建设时采用了一些有不合格的建筑材料,那么就会给建筑安全带来了不确定性。还有另一方面,有的建筑监理人员在对项目工程进行安全监督时,为了省事,在施工前就没有对产品进行系统的检测,就会导致一些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被应用到了工程建设中,这样就给项目工程的质量带来了很大的隐患。
3、监理队伍总体素质不高
监理队伍总体素质还不高,主要是缺乏经济管理和法律知识,缺乏全方位控制的能力。一些监理单位由于人才不配套,大多只能运用技术手段进行质量检查,而不能运用经济手段和合同手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这种状况自然不能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由于项目管理与控制能力的薄弱,只能在现场进行质量监督工作,这是我国建设监理与发达国家建设监理的主要差距。
4、不少工程项目存在着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责任不落实的问题有的总监理工程师兼任很多项目的总监。有的工程项目空挂“监理”人员名字,只见其名,不见其人。有的监理单位没有确定一定的工程监理的内容和程序,也没有规定或落实各级监理人员责任,致使一些监理人员该进行检查时不检查,该旁站监理时不旁站,甚至不问工程是否合格也签字。上述问题的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们制定的监理法规体系还不严密,也反映了相应的监督管理还不够有力。
二、加强建筑监理工作的对策分析
1、强化监理体系建设
严格监理资质管理,保持建设监理市场良好秩序当前监理单位资质方面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是,监理单位必须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严禁在一个经营实体内和同一行政间接直接管辖范围内搞设计、施工、监理“一条龙”作业。禁止这种“同体监理”的根本措施是要把监理单位从母体内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包括一些设计科研单位、施工单位、房地产开发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设立的监理单位(监理部、监理公司等),也应该与母体单位脱钩。总之,监理单位都要改组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也只有这样,才能形成真正的监理行业。因此,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尽快修订与颁布监理单位资格管理的法规,把国有监理单位的改制工作纳入改革计划,使国有监理单位真正成为产权清晰、职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
2、规范监理程序,提高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水平
(1)严格按合同监理。合同是工程师执行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之一,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授权范围内工作,任何置合同不顾的做法都是很危险的。
(2)制订治理质量问题方案,从日常的工程质量检查的情况来看,目前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治理起来还具有一定难度,不可能在短时期内消除,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分期分批,有重点有目地来控制治理质量通病。当有些质量通病涉及多个方面因素时,还要通过协调或组织力量攻关,抓住重点,以点带面,制定行之有效的治理方案。
(3)严把原材料质量关。在原材料进场或用于工程之前,必须严格检查,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场并用于工程。
(4)慎发开工令。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要严格审查承包商提交的质量保证体系,并现场清点人、材、机的到位情况,确认满足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工程师才能签发开工令。
(5)严把工序质量关。工程师应动态跟踪施工工序,必要时进行旁站监理,严格坚持上道工序检查不合格不能进行下道工序。
(6)注意做好同期现场记录。现场记录是工程师对施工现场描述的第一手资料,记录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以备在日后发生质量问题产生纠纷时说不清道不明的被动局面。因此,工程师应对同期现场记录给予足够的重视。
(7)严把中期计量支付关。中期计量支付权利是合同赋予监理工程师最有力的武器之一,它既是控制投资的手段,也是控制质量的关键手段。坚决不予支付不合格项目应成为工程师质量控制的一条原则。 (8)正确处理好质量、进度和安全三者之间的辩证关系。
(9)严把工程验收关,工程师要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不合格的部位坚决不予验收,直至整改合格为止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0)把好“质保金”支付关。工程在竣工验收投入运行之后,就进入缺陷责任期。当出现缺陷时,承包商应及时进行修复,直到工程师认为满意并通过最终验收时,才支付全部或部分质量保证金。
3、加强监管人员队伍的建设,采取行业资格准入机制
建筑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在管理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强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队伍建设至关重要。施工企业在招聘过程中要严格进行考察,需要那些具有高度责任心和技能水平的人员,从而满足企业施工的要求,监管人员需要能够熟练的掌握安全知识和职业技能,拥有较强的决策能力和执行能力,能够规范企业施工的工作流程。同时,设置行业准入机制,净化我们的监理队伍,让真正的有专业技术的复合型人才服务于监理工作,剔除那些专业性不强,责任意识单薄的监理人员。
4、落实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认真解决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责任不落实的问题首先要解决总监空挂名的问题,对于一个总监理工程师兼任几个工程项目的情况,应严格在委托监理服务之前解决好实际承接的责任问题,同时还要杜绝工程项目将业主、设计、施工、行政管理的人员空挂为“监理”人员,而实际监理工作并没有到位的情况。重点加强招投标活动的后续管理,对总监理工程师实行中标(或直接委托)后的押证制度,建立总监理工程师动态管理数据库信息系统,发放总监管理手册,使总监理工程师定岗定位。其次是要建立各级岗位责任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都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度,以及相应的考核与将罚制度,以杜绝监理工作中的敷衍行事和弄虚作假。同时,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加强对监理机构的工作质量认证,监督工程质量和监理机构的工作,严格认证工程质量等级。
结束语:为了保障建筑工程质量,我国设立了建筑监理制度,但是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建筑监理行业依然稍显薄弱。在具体的工作中,我们必须总结经验和加强新技术学习,根据我国工程监理目前存在的问题针对性的实施对策引导我国的工程监理行业走出国门、走出世界,推动我国工程监理行业长远、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康燕云.浅论我国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0(06)
[2]王辉.论工程监理制中的问题及监理方法[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17)
[3]杨丹丹,袁明椿.当前工程建设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J].科技致富向导.2011(14)
[4]刘洪涛.浅谈当前工程监理的主要问题及对策[J].黑龙江交通科技.2010(06)
【关键词】工程;建设监理;问题;对策
前言:中国经济日益发展,城市建设规模日益扩大,建筑行业对于改善人们居住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而建筑监理行业作为提升和改善建筑质量的重要行业对保障建筑行业质量作用巨大。但是建筑监理工作作为一门新兴行业,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许多问题,因此,以下笔者将就当前行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
一、当前建筑监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监理体系不完善
目前,我国对监理的法规制度还不够完善,那么这就会制约我国建筑监理行业的发展。法律制度不健全就会导致建筑监理缺乏法律依据,形成建筑市场混乱的现象,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分割等问题也在严重的干扰着监理工作的正常运转,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了市场的开放性和有序性。那么为了改变这种建筑市场混乱的局面,就一定要通过改革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市场准入制度,坚决的制止质量较差的监理部门和企业进入建筑市场,不断的对我国监理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进行提高,营造一个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市场环境。
因为监理行业监理体系不完善,一方面,监理单位在监理费用收取上,存在着竞相压价等不良竞争行为,最终导致施工监理费用过低,导致监理单位生存非常艰难,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严重制约着建筑监理行业良性发展;另外一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监理单位形式各不相同:有出租资质的、有挂靠单位的等不法行为,导致建筑监理单位缺乏诚信守信基础,导致业主无法将建设队伍选择、资采购、施工款拨放等一系列管理活动交给监理单位实施,因此,管理机制不健全也是非常不利于建立监理行业长足发展。
2、建筑监理程序不规范。
按照相关规定建筑监理在建筑工程施工材料的投入试用期前,就要求一定要对其进行质量检测,然而,由于不确定的因素,一方面,在建筑监理在材料检测不及时,就会造成监理人员的疏忽漏检的现象。主要表现在,监理人员对建筑材料在装卸、运输的过程中发生损伤检测不是很仔细,就会使工程在建设时采用了一些有不合格的建筑材料,那么就会给建筑安全带来了不确定性。还有另一方面,有的建筑监理人员在对项目工程进行安全监督时,为了省事,在施工前就没有对产品进行系统的检测,就会导致一些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被应用到了工程建设中,这样就给项目工程的质量带来了很大的隐患。
3、监理队伍总体素质不高
监理队伍总体素质还不高,主要是缺乏经济管理和法律知识,缺乏全方位控制的能力。一些监理单位由于人才不配套,大多只能运用技术手段进行质量检查,而不能运用经济手段和合同手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这种状况自然不能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由于项目管理与控制能力的薄弱,只能在现场进行质量监督工作,这是我国建设监理与发达国家建设监理的主要差距。
4、不少工程项目存在着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责任不落实的问题有的总监理工程师兼任很多项目的总监。有的工程项目空挂“监理”人员名字,只见其名,不见其人。有的监理单位没有确定一定的工程监理的内容和程序,也没有规定或落实各级监理人员责任,致使一些监理人员该进行检查时不检查,该旁站监理时不旁站,甚至不问工程是否合格也签字。上述问题的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们制定的监理法规体系还不严密,也反映了相应的监督管理还不够有力。
二、加强建筑监理工作的对策分析
1、强化监理体系建设
严格监理资质管理,保持建设监理市场良好秩序当前监理单位资质方面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是,监理单位必须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严禁在一个经营实体内和同一行政间接直接管辖范围内搞设计、施工、监理“一条龙”作业。禁止这种“同体监理”的根本措施是要把监理单位从母体内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包括一些设计科研单位、施工单位、房地产开发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设立的监理单位(监理部、监理公司等),也应该与母体单位脱钩。总之,监理单位都要改组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也只有这样,才能形成真正的监理行业。因此,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尽快修订与颁布监理单位资格管理的法规,把国有监理单位的改制工作纳入改革计划,使国有监理单位真正成为产权清晰、职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
2、规范监理程序,提高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水平
(1)严格按合同监理。合同是工程师执行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之一,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授权范围内工作,任何置合同不顾的做法都是很危险的。
(2)制订治理质量问题方案,从日常的工程质量检查的情况来看,目前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治理起来还具有一定难度,不可能在短时期内消除,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分期分批,有重点有目地来控制治理质量通病。当有些质量通病涉及多个方面因素时,还要通过协调或组织力量攻关,抓住重点,以点带面,制定行之有效的治理方案。
(3)严把原材料质量关。在原材料进场或用于工程之前,必须严格检查,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场并用于工程。
(4)慎发开工令。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要严格审查承包商提交的质量保证体系,并现场清点人、材、机的到位情况,确认满足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工程师才能签发开工令。
(5)严把工序质量关。工程师应动态跟踪施工工序,必要时进行旁站监理,严格坚持上道工序检查不合格不能进行下道工序。
(6)注意做好同期现场记录。现场记录是工程师对施工现场描述的第一手资料,记录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以备在日后发生质量问题产生纠纷时说不清道不明的被动局面。因此,工程师应对同期现场记录给予足够的重视。
(7)严把中期计量支付关。中期计量支付权利是合同赋予监理工程师最有力的武器之一,它既是控制投资的手段,也是控制质量的关键手段。坚决不予支付不合格项目应成为工程师质量控制的一条原则。 (8)正确处理好质量、进度和安全三者之间的辩证关系。
(9)严把工程验收关,工程师要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不合格的部位坚决不予验收,直至整改合格为止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0)把好“质保金”支付关。工程在竣工验收投入运行之后,就进入缺陷责任期。当出现缺陷时,承包商应及时进行修复,直到工程师认为满意并通过最终验收时,才支付全部或部分质量保证金。
3、加强监管人员队伍的建设,采取行业资格准入机制
建筑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在管理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强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队伍建设至关重要。施工企业在招聘过程中要严格进行考察,需要那些具有高度责任心和技能水平的人员,从而满足企业施工的要求,监管人员需要能够熟练的掌握安全知识和职业技能,拥有较强的决策能力和执行能力,能够规范企业施工的工作流程。同时,设置行业准入机制,净化我们的监理队伍,让真正的有专业技术的复合型人才服务于监理工作,剔除那些专业性不强,责任意识单薄的监理人员。
4、落实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认真解决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责任不落实的问题首先要解决总监空挂名的问题,对于一个总监理工程师兼任几个工程项目的情况,应严格在委托监理服务之前解决好实际承接的责任问题,同时还要杜绝工程项目将业主、设计、施工、行政管理的人员空挂为“监理”人员,而实际监理工作并没有到位的情况。重点加强招投标活动的后续管理,对总监理工程师实行中标(或直接委托)后的押证制度,建立总监理工程师动态管理数据库信息系统,发放总监管理手册,使总监理工程师定岗定位。其次是要建立各级岗位责任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都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度,以及相应的考核与将罚制度,以杜绝监理工作中的敷衍行事和弄虚作假。同时,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加强对监理机构的工作质量认证,监督工程质量和监理机构的工作,严格认证工程质量等级。
结束语:为了保障建筑工程质量,我国设立了建筑监理制度,但是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建筑监理行业依然稍显薄弱。在具体的工作中,我们必须总结经验和加强新技术学习,根据我国工程监理目前存在的问题针对性的实施对策引导我国的工程监理行业走出国门、走出世界,推动我国工程监理行业长远、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康燕云.浅论我国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0(06)
[2]王辉.论工程监理制中的问题及监理方法[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17)
[3]杨丹丹,袁明椿.当前工程建设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J].科技致富向导.2011(14)
[4]刘洪涛.浅谈当前工程监理的主要问题及对策[J].黑龙江交通科技.20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