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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2006年4月13日发布公告调整六项外汇管理政策按照人民银行公告.三项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政策得以调整.同时还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基金公司、保险机构可采取各自方式.按照规定集合境内资金或购汇进行相关境外理财投资。这个政策很快被称为“新政”,本文首先分析“新政”出台的宏观与微观经济背景.然后对这次外汇政策调整的短期与长期效应加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