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经济个体的行为常常给其他人带来损害,如工厂生产过程排放废水污染河流,影响下游居民生活用水;汽车行驶排放尾气污染空气,影响行人的健康。这一类损害被称为外部性,是经济学中重点研究的且历史悠久的一个方向,长期以来大量经济学家前仆后继,这一盛况一直延续到今天。
最近在读制度经济学大师科斯的论文《社会成本问题》,该文集中研究了这样的外部性损害问题。这是一篇晦涩难懂的经济学论文,逻辑缜密的推理论述常常让人如坠云雾。但是,文章开篇提到的一个案例却十分有趣、易懂,很容易就让读者联想到我们国家农村社会的现实情况。可以说,日常生活中处处体现着经济学的原理,并且闪耀着的都是诺奖级别的光芒。
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中提到两种解决“损害”的定价制度,一种是施害方对其所造成的损害负责,即赔偿所产生的损失,另一种是对损害不负责,即施害方并不赔偿损失。科斯以养牛的牧民和种庄稼的农夫为例对两种定价制度进行了论述。为了解决牛群对农作物的损害,作为施害一方的养牛者可以支付一定货币补偿,或者圈起栅栏阻止牛群踩踏农夫的庄稼,不论哪种方式都会增加养牛成本,进而减少养牛数量。这一种模式就是对损害负责的定价制度。另外,作为受害一方的农夫也可以支付一定的货币让养牛者放弃养过多的牛,或者自己出钱在土地上设置栅栏,同样这两种方式也都会提高农夫的庄稼种植成本。这就是施害方对损害不负责的定价制度,虽然这一模式看似不符合伦理要求,但实际情况确实是存在的,并且不失为常见的解决外部性损害问题的方法。
科斯提到的只是他的一个假想案例,并不是实际发生的,尤其是他在这一案例中做的假设是交易成本为零,也即农夫和养牛者都明确知道损害情况,并能够轻易达成赔偿意见。在现实经济生活中,这是十分罕见的,试想下游居民能轻易要求污染企业的污染行為进行赔偿吗?行人能轻易要求汽车驾驶者就尾气损害进行赔偿吗?答案是显而易见的,这并不能全部归咎于工厂和驾驶者的恶劣,而是因为他们所造成的损害情况很难量化,要去测算损害值的成本很高,也即交易成本不为零。
尽管如此,现实中还是能够找到类似交易成本为零的情况,并且与科斯的假想案例十分一致。是养牛者该建造栅栏管好自己的牛,还是农夫在耕地上围起栅栏保护好自己的庄稼呢?在中国广袤的乡间田野,到处是生长茂盛的庄稼,并且忙碌啃食的牛羊也遍布在田间巷陌的草地上。而大部分庄稼鲜有栅栏围护,倒是牛羊多数是由放牧者看管,或拿着鞭子、或栓根缰绳钉在永远也够不到玉米叶子的草地上。
这显然是一种均衡。在演化了几千年的中国农耕文明中出现的一种均衡。在这个均衡里面,科斯所说的解决损害的定价制度得到充分诠释。如果科斯早点来到中国并观察到这一现象,或许他就会在他的经典论文中放入中国农村的真实案例。
中国农村的情况是怎样契合科斯的这一诺奖理论的呢?首先,农村的放牧者,不管是因为不小心还是看管不周,牛羊啃食庄稼给农民产生了损害。科斯指出如果交易成本为零,一种情况是牧民会选择赔偿损失,或者加装围栏圈住牛群,另一种情况是农民会支付货币让牧民减少放牧,或者加装围栏圈住庄稼。那么,这不正是当下中国农村的真实情况吗?
对于农村放牧者,牛羊吃掉他人的庄稼会引起放牧者的自责。农村放牧者同样也是一个村落的居民,牧民与农民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这种伤害彼此和气的事情会给施害方产生不可忽视的心理成本负担。这是放牧者产生损害时对自己产生的成本,当然科斯并没有提到这一成本。但是这种成本是不可忽略的。当牛羊偷吃庄稼造成损害时,放牧者因为自身也是农民,知晓带给其他农民的损失,此时放牧者便会登门造访,拿出一些粮食,甚至有时不需要物质补偿,寒暄一阵说明情况便可以弥补农民的损失了。但往往对庄稼的损害产生的成本较小,但牧民自己的心理成本非常大。因此,随着时间演化,看管好自己的牛羊,如拴好缰绳,便是放牧者的最优选择。即,放牧者选择了自己承担部分成本,以避免给其他人造成损害。
对于农民,大多数情况下,由于放牧者已经采取了看护牛羊的措施,零散的牛羊吃掉庄稼所造成的损害成本就相对较小,所以一般很少围起栅栏保护庄稼。所以在放牧者和农民之间,是由施加损害方承担责任的方式来解决外部性损害问题。
但也有例外,有些情况下,施害方并没有承担责任,作为受害方的农民承担了维护成本。靠近村口的农田一般都会围起荆棘做成的篱笆,而远离村落的农田则任随庄稼自由生长。其中的原因是,放牧者赶着牛羊出门或归圈时,都会从村口农田间的道路经过,羊多嘴杂,尤其是饿了一晚的牛羊一出门便面对满眼绿油油的食物,庄稼被啃食的概率就大得多,造成的损害也陡然上升。并且这是分散的许多放牧者导致的微小损害的加总,对于单个放牧者,其导致的损害是可以采取寒暄几句来解决的,这无法补偿农民受到的加总损害。于是,农民不得不自己对自己负责,付出一定的成本解决这一问题。况且,上山割点荆棘,在邻近道路的农田一侧筑起篱笆,这点付出完全对得起因此而得到的收益。扯远一点,整齐的篱笆也会获得其他农民称赞——这是个会勤劳持家的主儿。而远离村落的土地直面牛羊的概率会小很多,靠邻里乡亲的自觉就能够有效降低损失。
再回到放牧者。放牧者为什么不设置栅栏呢?农村的放牧者主业还是农民,都是零散养一头牛作为偶尔的拉车耕地之用,以前比较多,现在机械化比较发达的时候倒也没有完全绝迹。所以,像欧美那样大规模放牧是极其少见的,栅栏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如果有,那也是为了防止牛羊走失或受到外部侵害,是保护自身利益,亡羊补牢的字面意思就是说的这个。没有真正的栅栏,但是中国农村的放牧者有办法防止牛羊不安心吃草而走神儿吃庄稼。对于一两只牛羊,就是一根缰绳,手牵着,或者拴在灌木上,再或者弄个铁钎钉在地上。这点成本也是很低,是相称于牛羊偷吃庄稼造成的心里负担的。对于一群羊,就是手持长鞭,时不时抽打敢于伸嘴吃庄稼的那只。
这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在经济不发达的农村地区,极其普通的现象都蕴含着如此有价值的经济理论。如果能够观察细微,认真归纳,庞大的中国市场又会产生多少类似的理论呢?相信在不远的未来,一定会有一批放之四海皆准的独具中国特色的理论诞生。
最近在读制度经济学大师科斯的论文《社会成本问题》,该文集中研究了这样的外部性损害问题。这是一篇晦涩难懂的经济学论文,逻辑缜密的推理论述常常让人如坠云雾。但是,文章开篇提到的一个案例却十分有趣、易懂,很容易就让读者联想到我们国家农村社会的现实情况。可以说,日常生活中处处体现着经济学的原理,并且闪耀着的都是诺奖级别的光芒。
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中提到两种解决“损害”的定价制度,一种是施害方对其所造成的损害负责,即赔偿所产生的损失,另一种是对损害不负责,即施害方并不赔偿损失。科斯以养牛的牧民和种庄稼的农夫为例对两种定价制度进行了论述。为了解决牛群对农作物的损害,作为施害一方的养牛者可以支付一定货币补偿,或者圈起栅栏阻止牛群踩踏农夫的庄稼,不论哪种方式都会增加养牛成本,进而减少养牛数量。这一种模式就是对损害负责的定价制度。另外,作为受害一方的农夫也可以支付一定的货币让养牛者放弃养过多的牛,或者自己出钱在土地上设置栅栏,同样这两种方式也都会提高农夫的庄稼种植成本。这就是施害方对损害不负责的定价制度,虽然这一模式看似不符合伦理要求,但实际情况确实是存在的,并且不失为常见的解决外部性损害问题的方法。
科斯提到的只是他的一个假想案例,并不是实际发生的,尤其是他在这一案例中做的假设是交易成本为零,也即农夫和养牛者都明确知道损害情况,并能够轻易达成赔偿意见。在现实经济生活中,这是十分罕见的,试想下游居民能轻易要求污染企业的污染行為进行赔偿吗?行人能轻易要求汽车驾驶者就尾气损害进行赔偿吗?答案是显而易见的,这并不能全部归咎于工厂和驾驶者的恶劣,而是因为他们所造成的损害情况很难量化,要去测算损害值的成本很高,也即交易成本不为零。
尽管如此,现实中还是能够找到类似交易成本为零的情况,并且与科斯的假想案例十分一致。是养牛者该建造栅栏管好自己的牛,还是农夫在耕地上围起栅栏保护好自己的庄稼呢?在中国广袤的乡间田野,到处是生长茂盛的庄稼,并且忙碌啃食的牛羊也遍布在田间巷陌的草地上。而大部分庄稼鲜有栅栏围护,倒是牛羊多数是由放牧者看管,或拿着鞭子、或栓根缰绳钉在永远也够不到玉米叶子的草地上。
这显然是一种均衡。在演化了几千年的中国农耕文明中出现的一种均衡。在这个均衡里面,科斯所说的解决损害的定价制度得到充分诠释。如果科斯早点来到中国并观察到这一现象,或许他就会在他的经典论文中放入中国农村的真实案例。
中国农村的情况是怎样契合科斯的这一诺奖理论的呢?首先,农村的放牧者,不管是因为不小心还是看管不周,牛羊啃食庄稼给农民产生了损害。科斯指出如果交易成本为零,一种情况是牧民会选择赔偿损失,或者加装围栏圈住牛群,另一种情况是农民会支付货币让牧民减少放牧,或者加装围栏圈住庄稼。那么,这不正是当下中国农村的真实情况吗?
对于农村放牧者,牛羊吃掉他人的庄稼会引起放牧者的自责。农村放牧者同样也是一个村落的居民,牧民与农民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这种伤害彼此和气的事情会给施害方产生不可忽视的心理成本负担。这是放牧者产生损害时对自己产生的成本,当然科斯并没有提到这一成本。但是这种成本是不可忽略的。当牛羊偷吃庄稼造成损害时,放牧者因为自身也是农民,知晓带给其他农民的损失,此时放牧者便会登门造访,拿出一些粮食,甚至有时不需要物质补偿,寒暄一阵说明情况便可以弥补农民的损失了。但往往对庄稼的损害产生的成本较小,但牧民自己的心理成本非常大。因此,随着时间演化,看管好自己的牛羊,如拴好缰绳,便是放牧者的最优选择。即,放牧者选择了自己承担部分成本,以避免给其他人造成损害。
对于农民,大多数情况下,由于放牧者已经采取了看护牛羊的措施,零散的牛羊吃掉庄稼所造成的损害成本就相对较小,所以一般很少围起栅栏保护庄稼。所以在放牧者和农民之间,是由施加损害方承担责任的方式来解决外部性损害问题。
但也有例外,有些情况下,施害方并没有承担责任,作为受害方的农民承担了维护成本。靠近村口的农田一般都会围起荆棘做成的篱笆,而远离村落的农田则任随庄稼自由生长。其中的原因是,放牧者赶着牛羊出门或归圈时,都会从村口农田间的道路经过,羊多嘴杂,尤其是饿了一晚的牛羊一出门便面对满眼绿油油的食物,庄稼被啃食的概率就大得多,造成的损害也陡然上升。并且这是分散的许多放牧者导致的微小损害的加总,对于单个放牧者,其导致的损害是可以采取寒暄几句来解决的,这无法补偿农民受到的加总损害。于是,农民不得不自己对自己负责,付出一定的成本解决这一问题。况且,上山割点荆棘,在邻近道路的农田一侧筑起篱笆,这点付出完全对得起因此而得到的收益。扯远一点,整齐的篱笆也会获得其他农民称赞——这是个会勤劳持家的主儿。而远离村落的土地直面牛羊的概率会小很多,靠邻里乡亲的自觉就能够有效降低损失。
再回到放牧者。放牧者为什么不设置栅栏呢?农村的放牧者主业还是农民,都是零散养一头牛作为偶尔的拉车耕地之用,以前比较多,现在机械化比较发达的时候倒也没有完全绝迹。所以,像欧美那样大规模放牧是极其少见的,栅栏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如果有,那也是为了防止牛羊走失或受到外部侵害,是保护自身利益,亡羊补牢的字面意思就是说的这个。没有真正的栅栏,但是中国农村的放牧者有办法防止牛羊不安心吃草而走神儿吃庄稼。对于一两只牛羊,就是一根缰绳,手牵着,或者拴在灌木上,再或者弄个铁钎钉在地上。这点成本也是很低,是相称于牛羊偷吃庄稼造成的心里负担的。对于一群羊,就是手持长鞭,时不时抽打敢于伸嘴吃庄稼的那只。
这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在经济不发达的农村地区,极其普通的现象都蕴含着如此有价值的经济理论。如果能够观察细微,认真归纳,庞大的中国市场又会产生多少类似的理论呢?相信在不远的未来,一定会有一批放之四海皆准的独具中国特色的理论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