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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朋友们闲聊,他们说在他们那里,两年前被3.15晚会曝光的产品,换了个名字又得到快速发展。这不禁让人联想到,现在我们肥料行业很多也是这样的,被监管部门抽查曝光之后,或者换个公司名称,或者换个产品名称,或者把企业换个地方照样生产、销售。比如说去年质检总局春季行动中,查获的典型案件,虽然移交了公安部门,但是他们的结果可能只是被罚点钱,然而这些罚款又从何而来?还不是要从销售的产品利润中提取吗?大家都知道目前成熟的肥料品种利润很低,缴纳罚款是不是会以偷减含量来承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