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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也越来越快,软件在信息技术领域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对计算机领域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作为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的重要推动力,软件的开发和使用是极为重要的工作,因此,对软件的专利保护也越来越受到重视。所以本文就从计算机软件的保护出发,探讨计算机软件的专利保护措施。
关键词: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措施
我国的经济发展的起步较晚,相对的科技的发展也与发达国家有着较大的差距,但是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成果的显现,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同时也带动了科技的发展,我国的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也明显加快,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专利保护不完善,使得我国的很多软件开发人的权益受到侵害,严重影响到软件开发的进度,扰乱了软件行业的正常发展,阻碍了我国的信息化进程。所以在当今社会加强软件的专利保护迫在眉睫。
一、我国对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的现状
尽管我国专利法明确规定不将专利权授予智力活动的规则与方法,但计算软件不仅是发明的一部分,而且其包含了数学算法在内的很多内容,因此可被授予专利权。我国2001年颁布的《专利审查指南》中明确的具体的受专利保护的计算机程序种类,《中国专利局审查指南》中还对给予专利保护的计算机软件程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计算机技术的相关软件的专利保护申请十分严格,与我国目前的计算机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但是之后进行了修改,对《审查指南》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对计算机软件的专利审查标准进行了调整,适当放宽了计算机软件的专利申请条件,但是专利权的授予仍然有着比较严格的标准,眼进行严格的审查,可见我国对于计算机软件专利授予十分严格。
二、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问题
1.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于计算机软件专利的申请情况的条件规定的并不明确
一方面企业对于自己开发的计算机软件是否被保护并不清楚,另一方面由于相关的法律和规范并部完善和清洗,很多的审查员对于某个计算机软件是否能够成为专利,受到专利保护并不能完全的界定,这样就造成了申请专利保护的计算机软件的项目非常多,但是能够顺利通过审查,真正成为专利的项目却十分少,极大的浪费了人力、物力和时间。
2.软件专利的审查时间长,效率较低
我国的专利法律法规中对于申请专利的计算机软件要求具有创造性、实用性和新颖性,但是由于现代社会科技的发展速度极快,科技的发展日新月异,所以对于软件的新颖性根本无法进行界定,因为很多的软件在开发出来的伊始是很具有新颖性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新颖性明显会降低。而且我国申请计算机软件专利的企业很多,提出申请的软件数量很大,为审查工作带来极大的压力,严重降低了审查的效率,导致了计算机软件的商业价值贬值,错过最佳的销售时期,给企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另外我国对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的时间为20年,但是计算机软件的使用寿命只有4年,这一点上明显不适用于软件的保護,保护期限太长。
3.审查员素质比较低
计算机软件的专利审查与很多的其他专利审查不同,进行审查的人员要求不仅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还要具备比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够对软件进行全面的评估,所以这就对审查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比较高,但是我国的审查人员的素质相对来说还是比较低的。
三、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的措施
1.完善法律法规
我国目前实行的《审查指南》在上文提到过对我国的软件专利情况并不能完全的适用,还存在很多的漏洞,所以要对其进行一定的完善。首先要对不能授予专利的个体条件进行明确的说明,包括智力活动的规则与方法,要将计算机程序本身归类于智力活动的规则中,但是要将涉及到计算机程序的发明排除在外。其次要对《审查指南》中提到的技术方案进行进一步的明确,对于各项具体的要求进行细化和解释,使得审查人员能够根据规定进行审查工作。
2.构建商业方软件专利保护体系
科技的创新和发展对国家的利益有着重要的影响,为了维护国家的利益,对一些关乎到经济发展或者科技进步的发明的创新进行保护是十分必要的,所以专利法才会对软件进行保护。欧美国家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的计算机发展水平很高,对计算机的保护也十分重视,很多的计算机软件都被国家的专利法进行了保护,为了扩大专利法的保护范甚至将电子商务也纳入到了保护条例之中,促进了计算机技术的发展的同时也促进了国家经济的发展。因此我国在给方面也应该向发达国家进行借鉴,为了推动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要构建商业的软件专利保护体系,也要加强对电子商务的产业保护,扩大专利法的保护范围,对电子商业也进行严格的审核,为计算机软件的发展提供更多助力。
3.进一步明确审查程序及标准
我国的计算机软件的专利审查工作标准并不完善,审查工作的效率很低,所以要在综合分析计算机软件特点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审查条件和申请条件,对计算机软件的审查工作进行规范,明确的提出审查的条件和申请的条件,用明确、详实的内容来提高审查工作的效率。
4.缩短审查周期和保护期限
上文提到过,我国的计算机软件的专利保护期限过长,审查的周期也很长,这给我国的计算机软件的专利申请带来很大的麻烦,所以应该针对计算机软件的特点,对计算机软件的专利保护进行单独的说明和改进,通过调研确定专利的保护时间。同时,计算机软件作为更新十分快速的项目,在进行专利申请时要尽量提高审查的效率促进企业的发展和计算机软件的发展。
四、结束语
计算机软件是计算机的重要功能基础,在我国经济和科技快速发展的今天,计算机软件的发展对于我国的科技发展来说极为重要,对我国的社会发展也有重要的作用,所以想要促进社会的发展,对计算机软件的专利保护进行改进是十分重要的举措。
参考文献:
[1]孙响.完善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的对策探讨[J].硅谷,2015,03:222-223.
[2]朴京顺.如何加强我国计算机软件专利安全的保护措施[J].计算机安全,2011,07:85-87.
[3]王锋.计算机软件的专利保护方法研究和探索[J].管理观察,2014,04:177+179.
作者简介:
刘雪宁(1990.9.24~),女,汉族,籍贯:辽宁黑山,硕士,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法。
关键词: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措施
我国的经济发展的起步较晚,相对的科技的发展也与发达国家有着较大的差距,但是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成果的显现,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同时也带动了科技的发展,我国的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也明显加快,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专利保护不完善,使得我国的很多软件开发人的权益受到侵害,严重影响到软件开发的进度,扰乱了软件行业的正常发展,阻碍了我国的信息化进程。所以在当今社会加强软件的专利保护迫在眉睫。
一、我国对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的现状
尽管我国专利法明确规定不将专利权授予智力活动的规则与方法,但计算软件不仅是发明的一部分,而且其包含了数学算法在内的很多内容,因此可被授予专利权。我国2001年颁布的《专利审查指南》中明确的具体的受专利保护的计算机程序种类,《中国专利局审查指南》中还对给予专利保护的计算机软件程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计算机技术的相关软件的专利保护申请十分严格,与我国目前的计算机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但是之后进行了修改,对《审查指南》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对计算机软件的专利审查标准进行了调整,适当放宽了计算机软件的专利申请条件,但是专利权的授予仍然有着比较严格的标准,眼进行严格的审查,可见我国对于计算机软件专利授予十分严格。
二、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问题
1.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于计算机软件专利的申请情况的条件规定的并不明确
一方面企业对于自己开发的计算机软件是否被保护并不清楚,另一方面由于相关的法律和规范并部完善和清洗,很多的审查员对于某个计算机软件是否能够成为专利,受到专利保护并不能完全的界定,这样就造成了申请专利保护的计算机软件的项目非常多,但是能够顺利通过审查,真正成为专利的项目却十分少,极大的浪费了人力、物力和时间。
2.软件专利的审查时间长,效率较低
我国的专利法律法规中对于申请专利的计算机软件要求具有创造性、实用性和新颖性,但是由于现代社会科技的发展速度极快,科技的发展日新月异,所以对于软件的新颖性根本无法进行界定,因为很多的软件在开发出来的伊始是很具有新颖性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新颖性明显会降低。而且我国申请计算机软件专利的企业很多,提出申请的软件数量很大,为审查工作带来极大的压力,严重降低了审查的效率,导致了计算机软件的商业价值贬值,错过最佳的销售时期,给企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另外我国对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的时间为20年,但是计算机软件的使用寿命只有4年,这一点上明显不适用于软件的保護,保护期限太长。
3.审查员素质比较低
计算机软件的专利审查与很多的其他专利审查不同,进行审查的人员要求不仅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还要具备比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够对软件进行全面的评估,所以这就对审查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比较高,但是我国的审查人员的素质相对来说还是比较低的。
三、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的措施
1.完善法律法规
我国目前实行的《审查指南》在上文提到过对我国的软件专利情况并不能完全的适用,还存在很多的漏洞,所以要对其进行一定的完善。首先要对不能授予专利的个体条件进行明确的说明,包括智力活动的规则与方法,要将计算机程序本身归类于智力活动的规则中,但是要将涉及到计算机程序的发明排除在外。其次要对《审查指南》中提到的技术方案进行进一步的明确,对于各项具体的要求进行细化和解释,使得审查人员能够根据规定进行审查工作。
2.构建商业方软件专利保护体系
科技的创新和发展对国家的利益有着重要的影响,为了维护国家的利益,对一些关乎到经济发展或者科技进步的发明的创新进行保护是十分必要的,所以专利法才会对软件进行保护。欧美国家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的计算机发展水平很高,对计算机的保护也十分重视,很多的计算机软件都被国家的专利法进行了保护,为了扩大专利法的保护范甚至将电子商务也纳入到了保护条例之中,促进了计算机技术的发展的同时也促进了国家经济的发展。因此我国在给方面也应该向发达国家进行借鉴,为了推动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要构建商业的软件专利保护体系,也要加强对电子商务的产业保护,扩大专利法的保护范围,对电子商业也进行严格的审核,为计算机软件的发展提供更多助力。
3.进一步明确审查程序及标准
我国的计算机软件的专利审查工作标准并不完善,审查工作的效率很低,所以要在综合分析计算机软件特点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审查条件和申请条件,对计算机软件的审查工作进行规范,明确的提出审查的条件和申请的条件,用明确、详实的内容来提高审查工作的效率。
4.缩短审查周期和保护期限
上文提到过,我国的计算机软件的专利保护期限过长,审查的周期也很长,这给我国的计算机软件的专利申请带来很大的麻烦,所以应该针对计算机软件的特点,对计算机软件的专利保护进行单独的说明和改进,通过调研确定专利的保护时间。同时,计算机软件作为更新十分快速的项目,在进行专利申请时要尽量提高审查的效率促进企业的发展和计算机软件的发展。
四、结束语
计算机软件是计算机的重要功能基础,在我国经济和科技快速发展的今天,计算机软件的发展对于我国的科技发展来说极为重要,对我国的社会发展也有重要的作用,所以想要促进社会的发展,对计算机软件的专利保护进行改进是十分重要的举措。
参考文献:
[1]孙响.完善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的对策探讨[J].硅谷,2015,03:222-223.
[2]朴京顺.如何加强我国计算机软件专利安全的保护措施[J].计算机安全,2011,07:85-87.
[3]王锋.计算机软件的专利保护方法研究和探索[J].管理观察,2014,04:177+179.
作者简介:
刘雪宁(1990.9.24~),女,汉族,籍贯:辽宁黑山,硕士,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