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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着新形势。一是保障经济发展和保护国土资源的矛盾十分尖锐,资源国家所有,地方分级管理带来的局部和全局、当前和长远的利益冲突相当突出,执法监察与当地经济发展关系难以协调;二是物权法出台后,对物权的概念做了规范,国土执法监察工作要从物权的角度出发,适应物权的登记规则,同时对未经依法取得的物权怎么处理要科学规范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