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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国民经济与建筑施工领域齐头并进、共同发展的今天,建筑施工合同也在建筑行业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现阶段,我国建筑行业内部负面问题极多,恶性竞争严重,建筑施工单位拖欠农名工工资的事件屡禁不止,长此以往,不仅不利于施工企业的利益增长,也不利于建筑行业的良性运转。加强对建设施工合同的管理,提高其合同在法律上的地位,真正让建设施工合同落到实处,具体到每一个施工单位的部门、负责人与施工人员的身上,真正为我国建筑行业注入新的发展动力。本文基于建设施工合同的相关内容,着重对建设施工中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问题进行了深入探究,最终提出了相关解决对策,帮助建设施工合同真正为我国建筑行业增砖添瓦。
关键词:建设施工合同;法律效力;思考
据相关报道,在近20多年的时间里,我国建筑行业内部的负面问题此起彼伏,行业内部恶性竞争,恶意哄抬价格现象严重;建设工程黑白合同事件层出不穷 ;建筑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件屡禁不止。面对我国建筑业里这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国家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希望通过这些法律法规对我国建筑行业进行规范整治。
1 合同中的常见风险及相应控制措施
1.1 口头合同
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都应该依据规章制度签订书面合同,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如果发现有违反规定的口头合同交易,应立即补签书面合同;财务部门在对口头合同付款审查时,可以拒绝付款。另外,还要注意财物计算合同系统与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的协调作用,实现有效对接,共同维护公司利益。
1.2 事后合同
事后合同违背了一般合同签订的原则,也会对企业造成某些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将合同在交易进行时落实到书面上是最好的选择。企业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要明确规定业务发生前必须签订书面协议;对于没有下达实施计划但是确定实施的项目,需要提前得到计划部门的批准,依据临时计划事前签订合同。此外,企业内部的法律监管部门也应该加强对各个合同签订情况的检查力度,制定更为严格的对于紧急工程项目的合同签订流程。
1.3 合同条款内容含糊不清
据报道,我国某些企业在合同签订中,一些重要信息没有明确规定,如:质量标准、质保期、质保金、违约责任判定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等。因此,企业在进行交易时,应该优先使用公司标准合同文本,并针对实际情况对标准合同进行修订完善;法律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要对合同进行严格检查,判断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内容有无异议;技术部门要对合同条款中涉及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控制内容进行审查;财务部门要把好经济关,严格检查涉及经济内容的合同条款。
2 合同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合同法》中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的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1]。因此,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以下条件:
(1)签订合同的两方代表要居于平等的法律地位,并且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保持着自愿签署的原则,一方没有强迫另一方签订合同,合同所包含的内容也是由双方经过沟通、交流,得出一致意见后整理而出的。
(2)当事人享有自愿签订合同的权利,任何企业、个人都不可以对其进行非法干预。与此同时,当事人也要履行自己的职责,对自己签订的合同内容负责。
(3)保证建设施工合同符合建筑施工的实际情况,也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造假,谎报。
(4)在建设施工合同的签订过程中,要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放在首位,不可以扰乱社会经济的正常秩序,损害国家经济利益。
3 我国建筑市场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3.1 常见问题
(1)现阶段,我国建筑市场内鱼龙混杂,负面问题较多,其中建设工程黑白合同事件层出不穷 ,而造成黑白合同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我国投资主体较为单一且低价投标方式普遍,进而提高了建筑市场的地位,而施工企业为了满足业主需求,就与业主签订了第二个建设施工合同,这就是所谓的黑白合同[2]。
(2)建筑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件屡禁不止。据报道,某些施工企业为了增加企业利益,会在短期内招揽许多施工项目,当完成自己的利益需求后,就对工程项目不闻不问,不仅造成了施工工期的无限度拉长,也延误了对农民工的工资发放。
(3)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管理体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相关案件屡见不鲜,导致我国建筑行业无法正常运行,建筑市场乌烟瘴气。
(4)建设施工合同中违法分包、转包较多;还有没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有资质的单位去招投标。这些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还是利益问题,现阶段,建筑行业利润较低,企业为了提高自身效益,就会选择违法分包、转包,借资质招投标。
3.2 解决对策
(1)建立有法律效力的建设施工合同,加强对合同的管理意识。要加强对人才的培养,设置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并对这些管理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与考核,保证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的相关理论与制定方法熟记,通过考核后方可进行日常工作。除此之外,还要注重积累日常经营,对黑白合同进行辨别,防止自身企业的利益损失。
(2)严控施工企业的资质水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施工企业的资质水平进行严格划分,保证施工企业可以承担起自己应负责的义务,施工企业的资金积累也足够维持施工项目的日常运行与施工人员的工资结发,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件再次发生。
(3)建立严密的法律管理体制,对施工合同签署中的各个材料进行收集保存,以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相关案件再次发生。另外,在我国的《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中,对各自责任的划分有明确的规定,这就要求施工企业在加强合同管理的同时,也要特别注意对将各种签证、会议纪要以及工作联系单的整理管理工作[3]。
(4)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调,不能协调一致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有工资欠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劳动监察部门要依照《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受理,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若用人单位在期限内没有支付,则需要按拖欠额度的50%-100%支付赔偿金。而劳动者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时,要提交申请书、欠条和申请人身份证件。
(5)对于企业违法分包、转包,借资质招投标的问题,应该用辩证的思想来看待。首先,要肯定国家法律法规存在的必要性,也要依据相关制度规范进行施工。但是,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也需要国家相关人员亲自调研查看现阶段建筑市场中存在的问题,并立足于现实,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从而引导企业通过合法的手段获取利益。其次,要对企业签订的违法分包、转包合同进行判断,判断其是否符合自愿平等签署原则,有没有损害国家利益、个人利益及第三方利益的问题。如果既没有损害利益,也符合自愿平等签署原则,当国家制定相应管理条例后,可以将违法合同转化为合法合同。
4 结束语
加强对建设施工合同的管理,提高其合同在法律上的地位,真正让建设施工合同落到实处,具体到每一个施工单位的部门、负责人与施工人员的身上,从而促进建筑市场的良性运作,提高我国建筑行业在国际建筑领域的口碑。
参考文献:
[1] 吴合振 《合同法理論与实践应用》[M] 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14,(10):112-114.
[2] 张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大连: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16, (16):223-225.
[3]鲍国强,李伟锋,岳魏明等.建设施工合同的法律效力分析及管理措施[J].中华民居,2016,(12):329-330.
关键词:建设施工合同;法律效力;思考
据相关报道,在近20多年的时间里,我国建筑行业内部的负面问题此起彼伏,行业内部恶性竞争,恶意哄抬价格现象严重;建设工程黑白合同事件层出不穷 ;建筑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件屡禁不止。面对我国建筑业里这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国家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希望通过这些法律法规对我国建筑行业进行规范整治。
1 合同中的常见风险及相应控制措施
1.1 口头合同
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都应该依据规章制度签订书面合同,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如果发现有违反规定的口头合同交易,应立即补签书面合同;财务部门在对口头合同付款审查时,可以拒绝付款。另外,还要注意财物计算合同系统与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的协调作用,实现有效对接,共同维护公司利益。
1.2 事后合同
事后合同违背了一般合同签订的原则,也会对企业造成某些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将合同在交易进行时落实到书面上是最好的选择。企业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要明确规定业务发生前必须签订书面协议;对于没有下达实施计划但是确定实施的项目,需要提前得到计划部门的批准,依据临时计划事前签订合同。此外,企业内部的法律监管部门也应该加强对各个合同签订情况的检查力度,制定更为严格的对于紧急工程项目的合同签订流程。
1.3 合同条款内容含糊不清
据报道,我国某些企业在合同签订中,一些重要信息没有明确规定,如:质量标准、质保期、质保金、违约责任判定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等。因此,企业在进行交易时,应该优先使用公司标准合同文本,并针对实际情况对标准合同进行修订完善;法律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要对合同进行严格检查,判断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内容有无异议;技术部门要对合同条款中涉及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控制内容进行审查;财务部门要把好经济关,严格检查涉及经济内容的合同条款。
2 合同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合同法》中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的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1]。因此,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以下条件:
(1)签订合同的两方代表要居于平等的法律地位,并且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保持着自愿签署的原则,一方没有强迫另一方签订合同,合同所包含的内容也是由双方经过沟通、交流,得出一致意见后整理而出的。
(2)当事人享有自愿签订合同的权利,任何企业、个人都不可以对其进行非法干预。与此同时,当事人也要履行自己的职责,对自己签订的合同内容负责。
(3)保证建设施工合同符合建筑施工的实际情况,也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造假,谎报。
(4)在建设施工合同的签订过程中,要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放在首位,不可以扰乱社会经济的正常秩序,损害国家经济利益。
3 我国建筑市场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3.1 常见问题
(1)现阶段,我国建筑市场内鱼龙混杂,负面问题较多,其中建设工程黑白合同事件层出不穷 ,而造成黑白合同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我国投资主体较为单一且低价投标方式普遍,进而提高了建筑市场的地位,而施工企业为了满足业主需求,就与业主签订了第二个建设施工合同,这就是所谓的黑白合同[2]。
(2)建筑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件屡禁不止。据报道,某些施工企业为了增加企业利益,会在短期内招揽许多施工项目,当完成自己的利益需求后,就对工程项目不闻不问,不仅造成了施工工期的无限度拉长,也延误了对农民工的工资发放。
(3)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管理体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相关案件屡见不鲜,导致我国建筑行业无法正常运行,建筑市场乌烟瘴气。
(4)建设施工合同中违法分包、转包较多;还有没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有资质的单位去招投标。这些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还是利益问题,现阶段,建筑行业利润较低,企业为了提高自身效益,就会选择违法分包、转包,借资质招投标。
3.2 解决对策
(1)建立有法律效力的建设施工合同,加强对合同的管理意识。要加强对人才的培养,设置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并对这些管理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与考核,保证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的相关理论与制定方法熟记,通过考核后方可进行日常工作。除此之外,还要注重积累日常经营,对黑白合同进行辨别,防止自身企业的利益损失。
(2)严控施工企业的资质水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施工企业的资质水平进行严格划分,保证施工企业可以承担起自己应负责的义务,施工企业的资金积累也足够维持施工项目的日常运行与施工人员的工资结发,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件再次发生。
(3)建立严密的法律管理体制,对施工合同签署中的各个材料进行收集保存,以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相关案件再次发生。另外,在我国的《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中,对各自责任的划分有明确的规定,这就要求施工企业在加强合同管理的同时,也要特别注意对将各种签证、会议纪要以及工作联系单的整理管理工作[3]。
(4)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调,不能协调一致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有工资欠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劳动监察部门要依照《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受理,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若用人单位在期限内没有支付,则需要按拖欠额度的50%-100%支付赔偿金。而劳动者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时,要提交申请书、欠条和申请人身份证件。
(5)对于企业违法分包、转包,借资质招投标的问题,应该用辩证的思想来看待。首先,要肯定国家法律法规存在的必要性,也要依据相关制度规范进行施工。但是,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也需要国家相关人员亲自调研查看现阶段建筑市场中存在的问题,并立足于现实,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从而引导企业通过合法的手段获取利益。其次,要对企业签订的违法分包、转包合同进行判断,判断其是否符合自愿平等签署原则,有没有损害国家利益、个人利益及第三方利益的问题。如果既没有损害利益,也符合自愿平等签署原则,当国家制定相应管理条例后,可以将违法合同转化为合法合同。
4 结束语
加强对建设施工合同的管理,提高其合同在法律上的地位,真正让建设施工合同落到实处,具体到每一个施工单位的部门、负责人与施工人员的身上,从而促进建筑市场的良性运作,提高我国建筑行业在国际建筑领域的口碑。
参考文献:
[1] 吴合振 《合同法理論与实践应用》[M] 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14,(10):112-114.
[2] 张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大连: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16, (16):223-225.
[3]鲍国强,李伟锋,岳魏明等.建设施工合同的法律效力分析及管理措施[J].中华民居,2016,(12):329-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