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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现代学徒制在德、英等发达国家普遍实施并取得了巨大成果,然而在我国,现代学徒制遇到了许多限制因素,高职院校推行现代学徒制面临着诸多瓶颈。本文重在对现代学徒制实施探索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与思考,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瓶颈;建议
G712
近年来,我国的现代学徒制正在积极探索之中。教育部从2012年起连续三年将现代学徒制试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2015年8月教育部遴选了17个试点地区的100所高职院校作为首批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牵头院校, 着力构建现代学徒制培养体系,同时要求各个试点院校及时总结提炼,把试点工作中的问题和经验归纳总结,关于“现代学徒制”的研究迅速成为高职教育领域的研究热点。现代学徒制最早起源于德国的职业培训,它将传统的学徒培训与现代学校教育相融合,由企业与学校合作共同实施教育,其特征是校企联合双元育人和学生双重身份。目前,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学徒制成为主要模式之一,德国现代学徒制开展应用的范围很广,有相应的制度保障,企业参与度和配合度也较高,500人以上的企业学徒制参与率高达91%。然而在我国随着现代学徒制试点的展开,暴露了制约学徒制发展的诸多因素,本文认为高职院校在推行现代学徒制的过程中应该重点关注以下三大问题:
一、法律制度和政策保障
我国现代学徒制的发展还處于基础阶段,高职院校实施现代学徒制需要政府政策支持、经费投入以及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整体环境。虽然国家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视,但是由于现代学徒制涉及的产业跨度大,同时其与教育、人力资源相关性高,需要更多法律、体制、机制以及政策的支持及保障。但是我国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支持现代学徒制的推广,缺乏实施的根本性保障。从法律层面来看,关于现代学徒制中学生的法律身份、学徒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校企双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并无明确规定。因此,高职院校试点现代学徒制不仅仅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也缺乏明确的操作规范。政府可以借鉴德国等实施现代学徒制较早并且较为成功的国家,根据我国现代学徒制的基本情况,尽快出台扶持现代学徒制的相关法律政策,推动我国现代学徒制的发展,同时教育部和有关部门在经费和相关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为现代学徒制的展开提供顶层设计。高职院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实施策略与办法,同时辅以能有效落地的长效保障机制,开展试点,逐步推广,最终实现参与学徒制试点的企业、学院、及学生通过该项举措共赢发展,也为我国在推广学徒制的发展道路上探索经验,提供实践案例。
二、学生职业生涯前景
现代学徒制在德国等发达国家深受职业院校学生欢迎的原因之一是该培养模式结合了实践学习和理论学习,然而我国高职院校在推行现代学徒制试点却受到了学生的冷遇。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学生和企业的权利保障未明确。在现有法律和政策下,学生在企业培训工作期间得不到保险、合理报酬等员工应有的待遇,企业也缺乏相应的激励推行现代学徒制;第二,学生职业生涯前景不清晰。在现代学徒制试点中,校企双方对培训要达到的目标、理论和实践体系结构等设定不明朗,学生不认可合作企业的发展前景,因而不愿意为这些企业而放弃就业选择权。要解决以上瓶颈,校企双方应根据理论知识体系、学生认知规律以及企业人才的培养目标设计课程,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构建基于现代学徒制的专业课程体系,既满足企业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又满足学徒的兴趣和职业取向,使培养的学徒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可以从建立学校招生与企业招工相结合的制度体系改善,企业采用笔试、面试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择学生,学生、企业以及学校共同签订三方协议,协议规定企业应提供的培训内容、培训体系、提供的岗位和相应的薪酬和福利,以及由学校、社会和家长共同监督的监督体制。
三、评价机制
现代学徒制作为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深化,对教学成果评价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现代学徒制实行交替式学习与培训,高职院校为学生提供理论基础教育,企业为学徒培训实操技能。但是学生实习实践的组织、检查、指导、沟通、协调、考核等实习过程缺乏科学、全面的评价。在现代学徒制度未明确的情况下,校企双方需明确学生“双主体”的身份,共同开发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过程考核和成果激励等措施,共同建立学徒制指导教师与学徒之间培养培训和管理制度,共同制定了考核管理制度,建立学业标准与学徒标准相结合的考核体系。另外,高职院校和企业应围绕职业岗位认证考核标准与岗位晋升考核标准等重要指标,探索课程考核与岗位资格考核相互融合,探究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和企业员工培养考核评价相互认可。此外,国家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快推出现代学徒制相关标准,完善现代学徒制的教学成果评价制度。
总之,本文提出了现代学徒制亟待解决的三大难题,推行现代学徒制需要政府、地方的政策支持和制度的保障。校企应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构建基于现代学徒制的专业课程体系,围绕职业认证考核标准与岗位晋升等级考核标准等重要指标,共同制定了考核评价管理制度。此外,我国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均在高职院校,针对高职院校在校学生,而在发达国家,现代学徒制却作为终身教育体系之一。在解决制约我国现代学徒制发展的诸多因素之后,应该考虑将现代学徒制的针对范围扩大,这对促进我国的经济转型、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技术升级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参考文献:
[1]关晶,石伟平.西方现代学徒制的特征及启示[J].职业技术教育,2011,(31):80.
[2]张迪. 职业教育顶岗实习环节现代学徒制实施条件研究[J]. 职业教育研究,2013(11).
[3]陈秀虎,谌俊,等.现代学徒制专业课程体系构建的探索与实践[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5,(21):81-84。
作者简介:
于天懿(1987- ),女,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连锁经营管理
关键词: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瓶颈;建议
G712
近年来,我国的现代学徒制正在积极探索之中。教育部从2012年起连续三年将现代学徒制试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2015年8月教育部遴选了17个试点地区的100所高职院校作为首批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牵头院校, 着力构建现代学徒制培养体系,同时要求各个试点院校及时总结提炼,把试点工作中的问题和经验归纳总结,关于“现代学徒制”的研究迅速成为高职教育领域的研究热点。现代学徒制最早起源于德国的职业培训,它将传统的学徒培训与现代学校教育相融合,由企业与学校合作共同实施教育,其特征是校企联合双元育人和学生双重身份。目前,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学徒制成为主要模式之一,德国现代学徒制开展应用的范围很广,有相应的制度保障,企业参与度和配合度也较高,500人以上的企业学徒制参与率高达91%。然而在我国随着现代学徒制试点的展开,暴露了制约学徒制发展的诸多因素,本文认为高职院校在推行现代学徒制的过程中应该重点关注以下三大问题:
一、法律制度和政策保障
我国现代学徒制的发展还處于基础阶段,高职院校实施现代学徒制需要政府政策支持、经费投入以及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整体环境。虽然国家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视,但是由于现代学徒制涉及的产业跨度大,同时其与教育、人力资源相关性高,需要更多法律、体制、机制以及政策的支持及保障。但是我国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支持现代学徒制的推广,缺乏实施的根本性保障。从法律层面来看,关于现代学徒制中学生的法律身份、学徒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校企双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并无明确规定。因此,高职院校试点现代学徒制不仅仅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也缺乏明确的操作规范。政府可以借鉴德国等实施现代学徒制较早并且较为成功的国家,根据我国现代学徒制的基本情况,尽快出台扶持现代学徒制的相关法律政策,推动我国现代学徒制的发展,同时教育部和有关部门在经费和相关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为现代学徒制的展开提供顶层设计。高职院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实施策略与办法,同时辅以能有效落地的长效保障机制,开展试点,逐步推广,最终实现参与学徒制试点的企业、学院、及学生通过该项举措共赢发展,也为我国在推广学徒制的发展道路上探索经验,提供实践案例。
二、学生职业生涯前景
现代学徒制在德国等发达国家深受职业院校学生欢迎的原因之一是该培养模式结合了实践学习和理论学习,然而我国高职院校在推行现代学徒制试点却受到了学生的冷遇。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学生和企业的权利保障未明确。在现有法律和政策下,学生在企业培训工作期间得不到保险、合理报酬等员工应有的待遇,企业也缺乏相应的激励推行现代学徒制;第二,学生职业生涯前景不清晰。在现代学徒制试点中,校企双方对培训要达到的目标、理论和实践体系结构等设定不明朗,学生不认可合作企业的发展前景,因而不愿意为这些企业而放弃就业选择权。要解决以上瓶颈,校企双方应根据理论知识体系、学生认知规律以及企业人才的培养目标设计课程,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构建基于现代学徒制的专业课程体系,既满足企业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又满足学徒的兴趣和职业取向,使培养的学徒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可以从建立学校招生与企业招工相结合的制度体系改善,企业采用笔试、面试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择学生,学生、企业以及学校共同签订三方协议,协议规定企业应提供的培训内容、培训体系、提供的岗位和相应的薪酬和福利,以及由学校、社会和家长共同监督的监督体制。
三、评价机制
现代学徒制作为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深化,对教学成果评价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现代学徒制实行交替式学习与培训,高职院校为学生提供理论基础教育,企业为学徒培训实操技能。但是学生实习实践的组织、检查、指导、沟通、协调、考核等实习过程缺乏科学、全面的评价。在现代学徒制度未明确的情况下,校企双方需明确学生“双主体”的身份,共同开发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过程考核和成果激励等措施,共同建立学徒制指导教师与学徒之间培养培训和管理制度,共同制定了考核管理制度,建立学业标准与学徒标准相结合的考核体系。另外,高职院校和企业应围绕职业岗位认证考核标准与岗位晋升考核标准等重要指标,探索课程考核与岗位资格考核相互融合,探究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和企业员工培养考核评价相互认可。此外,国家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快推出现代学徒制相关标准,完善现代学徒制的教学成果评价制度。
总之,本文提出了现代学徒制亟待解决的三大难题,推行现代学徒制需要政府、地方的政策支持和制度的保障。校企应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构建基于现代学徒制的专业课程体系,围绕职业认证考核标准与岗位晋升等级考核标准等重要指标,共同制定了考核评价管理制度。此外,我国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均在高职院校,针对高职院校在校学生,而在发达国家,现代学徒制却作为终身教育体系之一。在解决制约我国现代学徒制发展的诸多因素之后,应该考虑将现代学徒制的针对范围扩大,这对促进我国的经济转型、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技术升级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参考文献:
[1]关晶,石伟平.西方现代学徒制的特征及启示[J].职业技术教育,2011,(31):80.
[2]张迪. 职业教育顶岗实习环节现代学徒制实施条件研究[J]. 职业教育研究,2013(11).
[3]陈秀虎,谌俊,等.现代学徒制专业课程体系构建的探索与实践[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5,(21):81-84。
作者简介:
于天懿(1987- ),女,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连锁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