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与阐释的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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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文结合西方的阐释学理论,论证了翻译与阐释学的关系:翻译的过程就是对文本进行阐释的过程,结果必然产生不同的译文,并且分别从三个不同角度:语言因素、文化意象翻译、译者的创造性对《清明》三个英译本进行了比较,指出了一种语言在转换成另一种语言的时候,由于不同时代,不同国度的译者的各自阐释以及文化的差异,产生多元阐释的必然性。
  关键词:阐释学;翻译;阐释的多元
  
  一、翻译与阐释的多元
  
  阐释学一词乃西文译名,其发展经历了古希腊“阐释学”,中世纪的“阐释学”和“文献学”,施莱尔马赫和狄尔泰的哲学阐释学以及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为代表的西方阐释学等几个阶段。它是一门关于理解,解释和应用的方法论学说。它与翻译的联系主要在于如何理解出发语和归宿语之间纯语言差距之外的文化和思维差异,如何较恰当地理解出发语,表达归宿语。翻译中的阐释是译者对出发语文本在理解基础之上作出的评判,解释,是他在用归宿语诉诸书面表达之前所经历的心理历程,是附着于理解理解和表达这两个环节的。“理解总是阐释”,但是,“理解始终已经是应用。”换言之,理解是与实践,与文字表达紧密相连的,而阐释这一中介环节是对理解的内心解说,是“隐形”的,是领悟文本字面意义和产生联想意义之间的联系过程。[1]
  现代现代阐释学致力于理解,尤其是对文本理解的研究。文学阐释学认为,文本总是充满了空白和不确定性,故读者可以有不同的解读。而文学语言,尤其是诗歌语言具有“返回能指性”,因此就更不具有“透明性”,而具有“多意性,多重阐释性,无限衍生性”等特
  点。[2]在翻译的过程中,在译者通过文本的中介与作者进行对话时,译者总是带者自己的经验和认知模式进入文本框架,而不同的经验和认知模式必然使不同译者对相同文本的阐释产生不同,文本中的空白也因期待视野和解读方式的不同发生不同的意义,从而产生阐释的多元。[3]并且,不同的学者与翻译家由于所处的环境不同,其修养与学识也各异。因此,同一文本出现阐释的多元理应如此。本文选取了杜牧的诗歌《清明》的三个译本,分别就语言因素、文化意象翻译、译者的创造性的多元阐释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二、多元阐释在英译本中的体现
  
  原诗及三个英译本的比较研究
  清明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此诗是杜牧任安徽池州刺史期间所作。诗中所描写有情有景,情景交融,时间,地点,人物,事件齐全,宛如一篇小小说。第一句交代时间和场景,是“开”,第二句直点“行人”当时的心境,是“承”,天气如此,心情如此,找家酒店避雨休息,借酒消愁,当然是很自然的事。后两句一问一答,是“转”与“合”。情景十分生动,增加了诗歌的跳跃性和动感。此诗意境优美,形象鲜明,语言流畅,情景交融,琅琅上口,余味无穷,成为千古传唱的佳作。
  以下是《清明》的三个英译本:
  许渊冲译:
  The Mourning Day
   A drizzling rain falls like tears on the Mourning Day,
   The mourner's heart is going to break on his way.
   Where can a wineshop be found to drown his sad hours?
   A cowherd points to a cot amid apricot flowers.
  杨宪益、戴乃迭译:
  In the Rainy Season of Spring
   It drizzles endless during the rainy season in spring.
   Travelers along the road look gloomy and miserable.
   When I ask a shepherd boy where I can find a tavern,
  e points at a distant hamlet nestling amidst apricot blossoms.
  吴钧陶译:
  The Pure Brightness Day
   It drizzles thick on the Pure Brightness Day,
   I travel with my heart lost in dismay.
   "Is there a public house somewhere, cowboy?"
  e points at Apricot Bloom Village faraway.
  2.1 多元阐释的语言因素
   汉语诗歌有多种英译文的现象是客观存在的。首先,表现在语言层面,英语是一种屈折性语言,有明显的人称,时态、数、格等语法特征,即使在诗歌中为了艺术表达方式的需要而省略了这些特征,读者仍然能从诗歌语言结构中推理出确定的人称、时态、数、格等语法特征。然而,汉语是一种典型的分析性语言,没有屈折性表现,尤其在诗歌中,没有确定的人称、时态、数等,读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来解读,而且这些特征在汉语语境中不会造成理解困难。如《清明》中“路上行人欲断魂”,行人可以理解为漂泊在外的诗人自己,也可理解为路上的扫墓者。汉语语境中的理解本身就是多元的,英译的多元性也可体现在人称上。在几种译文中,我们发现译者的人称处理有所差别。许译为“the mourner”、“his”,杨译为“travelers”、“I”,而吴译为“I”、“my”。译文中由于人称表达不同,而在译语读者中产生的心理距离不同。第一人称的心理距离最近,使读者进入到诗歌创造的忧伤氛围中去,第三人称的心理距离最远,使读者比较客观地体验扫墓的心情。
  2.2文化意象翻译的多元阐释
  如何阐释中国古代文化,使古诗的内涵文化能被英语读者理解,是英译汉语古诗的关键问题。文化内涵也是决定实际翻译技巧的重要因素。我们可以说译者的汉文化知识及其阐释汉文化的能力是决定译文质量和传播效果的最主要因素。阐释诗歌中内含的文化,可以定位于国外。以实际翻译方法,技巧论,不外乎直接阐释与间接阐释两种办法。[4]这里谈谈作为题目的清明二字的翻译。清明是一个季节名,也是一个节日名。大概在每年的三月十二左右,人们在清明之际怀念逝者,人们在清明之际怀念逝者,祭祀先祖渐成习俗。祭祀的方式在各地都不相同,但大同小异。人们都去已逝亲人的坟上扫墓,在坟前倒上一杯酒,并烧掉一些纸钱。在有些地方人们还拿了馒头,食品去祭拜。关于这个节日,有一个故事。相传,介子推追随公子重耳颠波流离十九年,曾有割股奉君的故事。复国后,晋文公论功行赏,唯独忘了介子推。介子推带着老母隐居绵山。晋文公为践行诺言,差人请介子推不到,终在小人谏言下放火烧山,介子推负母死于山顶大柳树下。晋文公恸,第二年,他封树为“清明柳”,定忌日为寒食节,又名“清明节”。[5]因此,对于清明二字,许译The Mouring Day 是间接阐释,充分表达了清明的文化内涵:怀念、哀悼逝者之日。吴译The Pure Brightness Day 是直接阐释,他是为了保持原文的表达形式,或者要让外国读者了解“清明”是中国文化中的一个节日。而杨译In the Rainy Season of Spring 则是借助清明节的意象“雨”来间接阐释的。因为清明时节特有的气候特点是阴沉沉,雨绵绵,并且它也有一定的文化内涵,在唐宋诗词中多有出现。它的意象是诗人主观情感与客观物象结合的产物。当诗人伤春、悲秋、离愁、别恨、寂寞、无奈之时,雨飘然而下,成了最契合文人失意与愁苦的自然物象,具有了特定的感情内涵。而“雨”在英语文化中却没有这种文化特征。最后一句中的“杏花村”初看很简单,但仔细揣摩一番,就不难发现,欲确切地理解它的含义:它是村名还是酒店名?就必须依赖相关的历史文化知识。首先许译为“a cot amid apricot flowers"可以说是间接地指酒店,这一译法与徐培均主编的《中国古代诗苑精品》的解说相似,他在这首诗的导读中说“牧童指向的所在地是远远地,一片杏花掩映中的酒家。”(徐培均,第95页)。然而英语读者面对“杏花丛中的一处屋子”能否引起酒店的联想呢?杨译“a distant hamlet nestling amidst apricot blossoms”是指一个村庄。与董乃斌的现代汉语诗体的解说相似,他译为“杏花铺成红云的村庄”。这两译是否恰当,首先要看清明节是不是杏花盛开的时候。据《江南通志》载,此诗是杜牧任安徽池州刺史期间所作,他当时常去城西“杏花村”饮酒,而杏主要产于东北、华北各地,安徽池州未必有这种树。再有清明节一般在每年的四月五日,在产杏的北方地区天气尚还寒冷,不大可能出现杏花盛开的情景。如果我们承认“杏花村”具有与酒相关的传统文化联想意义,同时也认可《清明》是一件艺术品,则更有理由把它理解并译成以“杏花村”命名的一家普通酒店。诗人只说“杏花村”,而不指明“杏花村酒店”,主要是为了增加诗的韵味。而诗人能这样表达,正因为“杏花村”与酒之间存在传统联想的关系。那么在这里吴译“Apricot Bloom Village”似乎在准确性上要比许译、杨译略好一点。这三种翻译都是可以接受的,这种多元化主要是受译者的视角,文化倾向的控制。
  2.3 译者的创造性
  笔者在研读不同译家的作品时,时常感受到他们各自的艺术风格。译者个人的诗学风格难免会在译文中留下痕迹,也是译者再创造的必然。许渊冲先生的译文充分体现了他的“三美”策略,多采用意译法,直抒胸臆,个人色彩彰显在译文中。在意象方面,如许译中加了比喻:“like tears”两词好似雨也懂得人的心,点点滴滴地洒落,也一声声地撞击着人的心扉,诗人百感交集,泪水与哀愁同出,读来令人断肠。这样的比喻使诗的意境更加生动形象,更能突出行路者凄迷的心境,使行文过渡到下一句“欲断魂”很自然。而杨译、吴译只用动词加一个修饰它的副词来阐释,仅仅表明了雨的纷纷洒洒。第二句中的“路上”二字初看似乎多余,但它正是给人一个遐想的空间,也衬托了行人之孤独疲惫,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很是沮丧的心境。这也为后面的“杏花村”埋下伏笔。许译、杨译都译出了对应的“路上”,但吴译为了诗行整齐却未能译出。在音美方面,原诗音节十分和谐自然,节奏鲜明: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一、二、四句押尾韵,且为平声韵。在许译中,尾韵为aabb,一二句押/ei/韵,三四句押/aue/韵。节奏基本呈现抑扬格。杨译中通篇不压韵,且节奏不鲜明。在吴译中,与原诗押韵句相同,一、二、四句押/ei/韵。在三译中,许译、吴译能体现音乐美,给人以美的享受,而杨译则逊色不少。在形美方面,原诗为七言绝句,纵向两行,错落整饰,画面简洁、整齐,给读者以整体美感。许译、吴译全诗四行,横向略有参差,但基本整齐,纵向整齐对称,纵横错落略逊于原诗,但仍能给人一种简洁、整齐感,仍令人赏心悦目。但杨译在这点上就不及他们,每句横向画面较原诗宽且参差不齐。吴译是以仿英语格律诗体的形式对原诗进行阐释,从形式到内容都贴近原作,可谓铢两悉称,读起来十分顺畅,特别是尾韵鲜明,的确能给人一种音乐般的美感,而且那些简洁的译词译句也很好地折射出了一种唐代白描诗的情趣。而杨译为中外合译,他们把中外两种文化考虑进去,能正确理解原诗的意义,还能按译语读者的接受心理与审美习惯进行翻译。当然,他们的译文还是有自己的特色的。其采用自由诗体翻译,诗体押韵已荡然无存,充分利用了“雨”这个意象在中国文化中的深刻内涵,并尽量在译诗中阐释出原作的种种感情。由“gloomy and miserable”到“nestling amidst apricot blossoms”的表达使人恍若身临其境,引发读者的想法和联想。使人眼前豁然出现一幅画面:在沮丧中突然看到铺成红云的美丽村庄,淡淡的喜悦爬上了心头。当然,我们不得不承认,无论哪一种英译都并非完全尽如人意。
  
  三、结论
  
  本文以现代阐释学为视角从三个方面分析研究了杜牧诗歌清明英译的多元阐释现象。一种语言在转换成另一种语言的时候,由于不同时代读者的阅读理解而更加多义。读者的理解不仅受其所处时代,个人经历,生活体验,学识,好恶,文化传统的影响,还要受来自权威的影响。各种不同的译本既从某种程度上传达了原作的意义,同时,又由于不同时代,不同国度的译者的各自阐释,原文本生命在译语文化中得到延伸,文化交流得以实现,人类共同的文化财富得以共享。由此启发我们在研究翻译文本时,对有价值的不同译本应该摒弃非好即坏的二元对立的态度,而是要用宽容的态度、学习研究的心态去发掘这种翻译现象背后的根,鼓励更多的有能力的人才从不同视角进行典籍外译,翻译中国典籍,阐释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的精髓,使中华文明的千年历史与文学艺术在世界传播。翻译最忌眼低手拙,亦忌眼高手低。下面是笔者的改译,请各位指正批评:
  The Tomb-visiting Day
  It is raining hard on Tomb-visiting Day,
  The soul towards temetery is depressed.
  When asked where a wineshop is addressed,
  A cowboy points to the Apricot Flower faraway.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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