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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本土学术话语中的“民族”概念有一个演进的过程。古代“族”的概念以及“族类”观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种群体分类体系。近代“民族”的使用始于西方术语翻译和汉语由文言向白话的转变,明显受到西方民族一国家和民族主义理论的影响。新中国成立后,马克思主义与苏联模式长期在我国民族理论研究中占据主导地位,围绕民族译名及民族形成问题出现过几次论争。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学界对民族概念的讨论日益朝解构和多元反思的方向发展。综而观之,中国本土民族概念的传统导源于中华民族历史形成的多元一体格局,强大的包容性使其逐渐形成了内涵丰富、外延宽泛、使用灵活的独特话语体系。目前学界对民族国家与现代民族国家的使用不够规范,建议把民族国家作为特指性概念专门指称西欧早期民族国家,而把现代民族国家作为泛指性概念,用来指称所有时期和类型的民族国家。
【关键词】民族;中国本土;民族国家;现代民族国家
【中图分类号】C951;D0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14)04-0013-006
毋庸讳言,当我们试图在一种比较规范的学理层面来探讨民族政治问题时,会明显感到目前的民族理论界对于这里所涉及的核心概念——主要是“民族”,同时也包括“民族国家”和“现代民族国家”——在其表述方式、使用语境等诸多方面都还存有相当程度的分歧乃至对立。这势必会造成学术话语衔接的障碍以及研究成果学术价值的彰显。面对这种局面,我们认为很有必要在对“民族”这一核心概念进行系统分析和详细比对的基础上,探寻不同民族概念在其实质内容上的相通性与一致性。鉴于中西学界中的民族概念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话语体系,而国内学界对两种话语体系中的民族概念进行比对分析的文章已有不少,我们这里主要是在中国本土学术话语之下来展开讨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民族国家、现代民族国家的概念及其两者关系进行粗略探讨。
一、研究缘起:对于“民族”的知识考古学分析
当我们试图对“民族”进行知识考古学意义上的探究时,很快便会发现我们正在进行着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其原因主要在于:其一,民族这一概念外延宽泛且内涵丰富,在不同的话语体系中,它可以指代不同的共同体。其二,已经有一些学者在词源学的角度对民族一词进行了考察,然而他们的这种努力对于我们厘清民族定义的使用边界而言是徒劳的。比如,埃里·凯杜里(Elie Kedourie)认为,历史上的那些民族概念“绝不符合现代的地理划分,更不符合现代人们所理解的‘民族’”;霍布斯鲍姆(Eric Hobsbawm)通过对于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进行的词源学考察后发现,民族有时指“阶级”,有时指“籍贯”,有时也用来指“外来者”;德拉诺瓦(Gil Delannoi)认为,民族(nation)一词来源于拉丁文的“nation”、“nationis”,意指人群、种族、种类。其三,中西方学术话语中的民族一词在指称对象和使用边界上存有相当大的差别,尤其在中西方学术话语的衔接中,往往被误读甚至误解。这些问题之所以会产生,一是在于民族一词本身语义上的变迁,二是不同学者对“民族”和“民族主义”产生时代的不同判定。在语义变迁方面,里亚·格林菲尔德(Liah Greenfeld)认为,民族含义的转变经历了语义变化方面的之字形(zig-zag)模式,导致其含义由最初的“一帮外国人”,经过一系列的变迁而发展为“独一无二的人民”;在“民族”和“民族主义”产生时代的判定方面,有人认为它们只是现代的产物,有人则认为从古代起即有之。
正因为中西方学界对民族概念的使用如此混乱,对它的界定才显得十分必要。马戎曾经指出,“每位研究者在从事理论探讨与具体研究时,都需要事先对自己的研究对象(即民族)做出一个界定,这是与其他人的研究成果和前人文献进行学术对话的前提。”本文试图在中国本土的学术话语之内来梳理民族概念的流变及其不同表意层次之间的内在关联,为界定民族概念提供一些有益的尝试。
二、中国本土学术话语中民族概念的历时性探讨
从中国古代开始,“族”“族类”等概念就构成了对群体分类的一种重要方式。正所谓“君子以类族辨物”,对于自然万物都使用“族类”的区分。及至近代,中西方语言文化交流日益频繁,加之汉语由文言文演化为白话文,民族一词开始被广泛应用。近些年来,随着西方族群概念的流行,学界围绕“族群”和“民族”的概念展开了辨析,并对民族一词进行了追根溯源式的研究。一般认为,民族一词最早出现于1837年由西方传教士主办的《东西洋每月统记传》杂志中,在其刊载的一篇文章中,有“以色列民族若行陆路渡约旦河”这样的表述方式。
民族概念的内涵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演进的历史过程,尤其是近代以来,梁启超、汪兆铭、孙中山、严复、章太炎等人较多使用了民族一词,或开展学术探讨,或进行民族革命思想的传播。梁启超被认为是最早在学术研究层面上使用民族(nation)一词的人,他认为:“16世纪以来……欧洲所以发达,世界所以进步,皆由民族主义(nationalism)所冲激磅礴而成”;汪兆铭主张民族形成由六要素构成:血系、住所、习惯、宗教、精神体质和语言文字;孙中山则从建立民族一国家、培育国民认同的角度给出了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民族定义。他指出“英文民族的名词为‘哪逊’……有两种解释:一是民族,一是国家”,进而认为“自然力造成民族”,“霸道力造成国家”,民族具有语言、血统、生活、宗教和风俗习惯等特征。不难看出,“民族”作为舶来品,直接来源于西方民族一国家和民族主义理论,并与政治问题、国家问题有着紧密的联系。故此,这一时期出现的所有“民族”都意指“nation”。当然,这种状况并未影响到中国本土民族概念所固有的包容性和吸纳性,哪怕在某种程度上,正是由于中国本土民族概念的这些特征导致了中西学术话语对接时出现了问题。
新中国成立之后,西方民族主义观念被彻底否定,马克思主义成为主导我国的意识形态。这个时期的民族概念更多的是与少数民族联系在一起,“中华民族大家庭”的观念深入人心。对此有学者指出,中国近代以来主要是在“民族-国家”以及“民族主义”的框架下探讨民族概念,而新中国成立以后则转向到在苏联模式和马克思主义框架下进行。新中国成立之前探讨的主要是如何获得民族与国家的独立,新中国成立之后探讨的则主要是如何实现国内少数民族的平等政治权利和地位。 国内对于民族概念讨论的高潮出现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这一时期的讨论主要围绕两大问题展开:民族概念的译法,以及民族是如何形成的。稍加分析不难发现,其原因主要在于:一方面,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中,马克思、恩格斯主要使用德语论述民族问题,列宁和斯大林则使用俄语论述。不同语言阐释“民族”概念存有较大差异,民族译法问题也由此而来。另一方面,马克思、恩格斯在原始社会发展史中系统论述了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从部落到民族与国家。而到了斯大林时期的苏联,却把民族与资本主义社会联系在一起,认为民族只是这一特定社会发展阶段的产物。这种分殊也就引发了关于“民族如何形成”问题的争论。及至60年代末70年代初,国内极左思想泛滥,出现了类似“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这样荒谬的论断,民族研究也由此陷于停滞。
到了70年代末和80年代,关于民族概念的零星探讨又开始出现,内容主要还是延续民族形成问题和民族译名问题的讨论,以及对斯大林民族定义的商榷与批评。在这一时期,虽然有关民族概念的探讨主要还是在马克思主义与苏联模式的话语下展开,进而形成了以斯大林的民族定义为核心内容的民族理论研究体系,但是另外一种更加“倾向于强调汉文‘民族’概念的特殊发展历程和中国民族国情的特殊性”的理论研究取向也在悄然生长。尤其是到了80年代末期,著名民族学家费孝通先生发表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标志着这一理论取向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与创新。
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西方族群理论的冲击和影响下,国内学界对于民族概念问题的讨论无论是在主题还是在思路上都发生了巨大改变。一方面,在关于民族译名的讨论上,由以前对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以及斯大林原著的翻译问题的关注,转变为对中西方学术交流中相关概念衔接问题的重视;另一方面,在对民族概念的讨论中,更加强调论述“民族”一词的发展历程,并且出现了对于民族概念本身的解构和多元反思。比如,受到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的“权力”(power)概念启发,潘蛟对民族概念进行了解构性的反思,他认为,“对于民族概念的论争……是复杂的权力问题。人们……关心这一概念,是因为它涉及人们对权力关系的建构与预设”;对于民族概念论争的本质并不在于“民族究竟是什么”,而在于“人们为何如此关心民族是什么”。
三、中国本土民族概念的表意层次与内在关联
关于中国学术话语中的民族概念的不同表意层次问题,何叔涛教授曾经做出过两次很好的解答。20世纪80年代末期,何叔涛划分了四个层次的民族概念:“超广义民族”“广义的民族”“次广义民族”与“狭义民族”。其中“超广义民族”泛指各个民族集团,即由多个单一民族共同组合而成的“复合民族”。或者更为确切地说,它指的是在某些方面拥有共同性、具有不可分割的相互联系、由众多单一民族构成的集合体,比如“斯拉夫民族”“阿拉伯民族”“中华民族”等。这种超广义的民族“所表示出的实际是不同单一民族之间横向联系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情形”;“广义的民族”是指由原始社会的氏族、部落直到现代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的各民族这一系列的人们共同体的总称,也可以把它理解为是民族学所要研究的民族或者民族共同体;“次广义民族”是指排除了氏族及部落这样一些原始社会的人们共同体之外的,泛指人类社会进入到阶级社会之后的各个历史时期所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民族;“狭义民族”则是指现代民族,其中包括资本主义民族、被资本主义带入到现代生活之中的殖民地和半殖民地的民族,以及那些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从而进入到了社会主义时期的民族。及至2009年,何叔涛在另外一篇文章中又谈及民族概念的不同表意层次问题,他认为民族的概念及其含义应该是多维度的,既可以指现代民族,也可以指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所有民族;既是原生形态的民族,也可以是次生、再次生以及多次生的民族;既包括国家一政治层面的民族,也包括历史一文化层面的民族。
可以看出,“民族”作为我国民族研究领域使用最为广泛以及最基本的概念,外延广泛、内涵丰富,具有极强的包容性,可以在不同语境下指称不同的人类共同体。而对于出现这一状况的原因,我们可以给出一种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尝试性解答,因为这一概念的使用与我国本土民族概念的传统最相符合。我们知道,中国本土民族概念的传统导源于在历史上形成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在几千年的历史发展过程之中,中华民族的民族格局处于不断演变之中,然而不管怎样演变,其前提始终是“大一统”,中华民族是在“大一统”的背景之下展现其不同层面上的多元性的。正所谓“和而不同、流而不止,族中有族、层叠相依,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生互化,多元一体”。这一特点表现在中国本土的民族概念上,就是这一概念既拥有不同的表意层次,不同表意层次之间又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和关联性。
还需指出的是,中国本土民族概念的吸纳性与包容性是相当强大的。在中国近代史上,西方现代民族概念伴随西方列强对中华民族的凌辱而闯入了我国,然而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中国本土民族概念的传统因素对于这些外来民族概念都进行了事实上的同化。比如,梁启超的民族观虽然在相当程度上受到了西方民族一国家和民族主义理论的影响,但是他的民族观更是“继承与弘扬了古代中国公羊学派以道德或文明的进化程度来划分‘诸夏’与‘夷狄’,认识到了民族之间相互融合的大趋势……从而打破了封建传统的‘严夷夏之大防’的陈腐观念”;孙中山也持有类似的民族概念,因此出现了“原本是取自西方的‘nation’一词,但在对它的解释上却还是回归到根深蒂固的中国传统”。而国内学者对于斯大林民族概念的推崇,归根结底也是基于本土民族概念的传统。在这一传统中,“中华全民族”理所当然的是一个民族,“中华各民族”也分别都是民族,只是有高层和基层的区分;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是民族,处于原始社会末期的依然是民族,只是所处的历史背景不同;人口数量数以亿计的汉族是民族,人口只有数千人的鄂伦春族也是民族,只是民族的大小有差别。因此可以说,我国国内的五十六个民族以及作为整体的中华民族全都是在历史上形成的,而今天,这些传统民族已经成为生机勃勃、趋向于共同繁荣发展的现代民族。 总之,中国本土民族概念虽具有含混、模糊的特点,这些特点也的确给我们带来了使用和交流上的诸多不便,但是这一本土概念内涵的丰富性和外延的宽泛性,以及所展示的包容性与灵活性,却是西方国家相关术语所不能比拟的。因此,我们无须屈从于西方近代以来形成的民族概念(na-tion),也不用担心近年来从西方传人的族群(ethnic group)概念会解构我们现在的话语体系。我国的民族研究还是应该坚持自己的话语体系,结合当代中国民族与民族问题的实际情况与基本国情,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之下,致力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本土化、大众化与时代化。
四、讨论的延伸:民族国家与现代民族国家
无论是在中国本土学术话语之中,还是在西方民族主义理论框架之内,抑或是要进行中西学术比较,有关民族概念及其历史演进的讨论一旦进入近代,就必然要与民族国家发生直接联系。因为“民族国家既是民族与国家的逻辑前提和理论预设,又对民族和国家现象形成实际的规约”。而就目前的情况来讲,学界对“民族国家”和“现代民族国家”这两个概念的使用存在一定程度的混乱。作为讨论的延伸,我们还想就“民族国家”和“现代民族国家”的关系在具体表述层面加以粗略讨论。
一方面,在相当一部分学者那里,这两个概念的边界是完全重合的,民族国家就是现代民族国家,现代民族国家也就是民族国家,可以互换使用。而在具体行文中,“现代民族国家”这一表述方式往往被一些学者运用在与“前民族国家”(即民族国家出现之前的那些国家形态,包括有绝对主义国家、封建国家、王朝国家等)相对应的语境之中。他们认为前民族国家属于传统国家,而民族国家则是现代国家,“它是现代性的产物以及现代性赖以生存的政治实体”。我们认为,这种将“民族国家”等同于“现代民族国家”的提法是具有合理性的,因为民族国家始创于中世纪末期的欧洲,及至现代得以成形。《威斯特伐利亚和约(1648)》的签订是一个极具标志性的事件,它不仅意味着神权让位于主权,更标志着现代国家主权原则的初始确定。吉登斯(Anthony Giddens)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认为民族一国家的发展源于在绝对主义国家中与传统国家形态的断裂,主权观念和政治理念逐渐成为现代国家的组成部分。
另一方面,也有学者对“民族国家”与“现代民族国家”进行了使用边界的限定,对两者做出了差异性的解读。比如,有学者把民族国家理解为“传统意义上的民族国家”,指出“从其理想状态上看,……民族国家的建立逻辑在于:一个国家的国民就是一个民族,而一个民族就应该建立一个国家”。这种理想状态体现在民族国家建构的历史演进中,就成了“西欧具有原生意义的民族国家”。但是这种传统意义中的民族国家有着无法回避的局限性:我们已然生活在一个由多民族国家构成的世界里,导源于欧洲特定历史背景与发展阶段的民族国家建立逻辑,已经无法适用于欧洲之外的国家。面对这种局面该学者指出,“这种西欧式的原生意义的……民族国家在现实当中并不具备代表性”。因此主张把现代民族国家作为与这种传统意义上的民族国家相对应的概念,意指那些试图效仿西欧原生民族国家的建构模式、却不得不面对国内复杂民族结构的多民族国家。一旦这些国家能够实现国内多民族的族际整合,培育出国内多民族对主权国家的认同,它们就能过渡到现代民族国家。必须承认,持这种观点的学者深刻体悟到了西欧原生民族国家与当今世界更多现实存在的多民族国家之间的差别,并试图通过这样一种基于概念使用上的区分,来明晰自己所指称的研究对象。
然而,无论是将民族国家等同于现代民族国家,还是在一个平行的视野里区分了民族国家与现代民族国家的使用边界,都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将民族国家等同于现代民族国家的观点是值得商榷的,毕竟民族国家自从诞生以来,已经走过了300多年的历程,在这300多年间,不同民族国家无论是在历史背景、时代特征、建构方式、民族构成还是民族政策取向上都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而且每个民族国家在建立之后,也会因由内外环境的诸多变化而进行相应的调适,进行国家一体化的努力和国族建设,确保能够实现最低程度的国家认同。显然,将所有这些国家及其经历的诸多变化一概笼统地称之为民族国家或现代民族国家,都显得有些草率。同时,将民族国家与现代民族国家简单分立的做法也是经不起推敲的,因为这种划分方式会让那些曾经的“传统意义上的民族国家”在现实的学术话语中意外地缺席。问题的关键在于,其实那些“传统的”西欧原生民族国家在欧洲一体化、经济全球化以及外来移民大量涌入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曾经的“理想状态”已然让位于现实中的棘手问题。事实上,这些国家目前所面临的国内民族整合的任务也非常艰巨,民族认同国家也成为一种需要进行人为建构的艰难过程。那么,当“传统意义上的民族国家”正在成为一种历史陈迹时,对于这些蜕变于此的欧洲民族国家又该如何指称呢?
因此,我们的观点是,可以把“民族国家”作为一个特指性概念,专门用来指称“传统意义上的民族国家”,即西欧早期的原生民族国家。而把“现代民族国家”作为一个泛指性概念,用它来指称所有形式的民族国家——无论是历史的还是现实的:既包括以往传统意义的民族国家,也包括现实中的欧洲民族国家;既包括来自美洲、大洋洲的那些以移民作为主要国家构成成员的民族国家,也包括20世纪以来陆续从三大帝国以及殖民统治下解放出来的广大亚非国家,以及因东欧剧变而出现的新兴民族国家。我们认为,这样一种小与大、特指性概念与泛指性概念的组合方式,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化解目前学界对于“民族国家”和“现代民族国家”这两个概念在使用上的混乱与随意。然而,我们也承认这种划分只有当“民族国家”与“现代民族国家”同时出现在某一具体语境之时,这里的界定才变得可行——因为在更多情况下,学界对民族国家的使用还是在一个较为宽泛的意义上进行的。
[责任编辑:黄仲盈]
【关键词】民族;中国本土;民族国家;现代民族国家
【中图分类号】C951;D0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14)04-0013-006
毋庸讳言,当我们试图在一种比较规范的学理层面来探讨民族政治问题时,会明显感到目前的民族理论界对于这里所涉及的核心概念——主要是“民族”,同时也包括“民族国家”和“现代民族国家”——在其表述方式、使用语境等诸多方面都还存有相当程度的分歧乃至对立。这势必会造成学术话语衔接的障碍以及研究成果学术价值的彰显。面对这种局面,我们认为很有必要在对“民族”这一核心概念进行系统分析和详细比对的基础上,探寻不同民族概念在其实质内容上的相通性与一致性。鉴于中西学界中的民族概念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话语体系,而国内学界对两种话语体系中的民族概念进行比对分析的文章已有不少,我们这里主要是在中国本土学术话语之下来展开讨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民族国家、现代民族国家的概念及其两者关系进行粗略探讨。
一、研究缘起:对于“民族”的知识考古学分析
当我们试图对“民族”进行知识考古学意义上的探究时,很快便会发现我们正在进行着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其原因主要在于:其一,民族这一概念外延宽泛且内涵丰富,在不同的话语体系中,它可以指代不同的共同体。其二,已经有一些学者在词源学的角度对民族一词进行了考察,然而他们的这种努力对于我们厘清民族定义的使用边界而言是徒劳的。比如,埃里·凯杜里(Elie Kedourie)认为,历史上的那些民族概念“绝不符合现代的地理划分,更不符合现代人们所理解的‘民族’”;霍布斯鲍姆(Eric Hobsbawm)通过对于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进行的词源学考察后发现,民族有时指“阶级”,有时指“籍贯”,有时也用来指“外来者”;德拉诺瓦(Gil Delannoi)认为,民族(nation)一词来源于拉丁文的“nation”、“nationis”,意指人群、种族、种类。其三,中西方学术话语中的民族一词在指称对象和使用边界上存有相当大的差别,尤其在中西方学术话语的衔接中,往往被误读甚至误解。这些问题之所以会产生,一是在于民族一词本身语义上的变迁,二是不同学者对“民族”和“民族主义”产生时代的不同判定。在语义变迁方面,里亚·格林菲尔德(Liah Greenfeld)认为,民族含义的转变经历了语义变化方面的之字形(zig-zag)模式,导致其含义由最初的“一帮外国人”,经过一系列的变迁而发展为“独一无二的人民”;在“民族”和“民族主义”产生时代的判定方面,有人认为它们只是现代的产物,有人则认为从古代起即有之。
正因为中西方学界对民族概念的使用如此混乱,对它的界定才显得十分必要。马戎曾经指出,“每位研究者在从事理论探讨与具体研究时,都需要事先对自己的研究对象(即民族)做出一个界定,这是与其他人的研究成果和前人文献进行学术对话的前提。”本文试图在中国本土的学术话语之内来梳理民族概念的流变及其不同表意层次之间的内在关联,为界定民族概念提供一些有益的尝试。
二、中国本土学术话语中民族概念的历时性探讨
从中国古代开始,“族”“族类”等概念就构成了对群体分类的一种重要方式。正所谓“君子以类族辨物”,对于自然万物都使用“族类”的区分。及至近代,中西方语言文化交流日益频繁,加之汉语由文言文演化为白话文,民族一词开始被广泛应用。近些年来,随着西方族群概念的流行,学界围绕“族群”和“民族”的概念展开了辨析,并对民族一词进行了追根溯源式的研究。一般认为,民族一词最早出现于1837年由西方传教士主办的《东西洋每月统记传》杂志中,在其刊载的一篇文章中,有“以色列民族若行陆路渡约旦河”这样的表述方式。
民族概念的内涵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演进的历史过程,尤其是近代以来,梁启超、汪兆铭、孙中山、严复、章太炎等人较多使用了民族一词,或开展学术探讨,或进行民族革命思想的传播。梁启超被认为是最早在学术研究层面上使用民族(nation)一词的人,他认为:“16世纪以来……欧洲所以发达,世界所以进步,皆由民族主义(nationalism)所冲激磅礴而成”;汪兆铭主张民族形成由六要素构成:血系、住所、习惯、宗教、精神体质和语言文字;孙中山则从建立民族一国家、培育国民认同的角度给出了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民族定义。他指出“英文民族的名词为‘哪逊’……有两种解释:一是民族,一是国家”,进而认为“自然力造成民族”,“霸道力造成国家”,民族具有语言、血统、生活、宗教和风俗习惯等特征。不难看出,“民族”作为舶来品,直接来源于西方民族一国家和民族主义理论,并与政治问题、国家问题有着紧密的联系。故此,这一时期出现的所有“民族”都意指“nation”。当然,这种状况并未影响到中国本土民族概念所固有的包容性和吸纳性,哪怕在某种程度上,正是由于中国本土民族概念的这些特征导致了中西学术话语对接时出现了问题。
新中国成立之后,西方民族主义观念被彻底否定,马克思主义成为主导我国的意识形态。这个时期的民族概念更多的是与少数民族联系在一起,“中华民族大家庭”的观念深入人心。对此有学者指出,中国近代以来主要是在“民族-国家”以及“民族主义”的框架下探讨民族概念,而新中国成立以后则转向到在苏联模式和马克思主义框架下进行。新中国成立之前探讨的主要是如何获得民族与国家的独立,新中国成立之后探讨的则主要是如何实现国内少数民族的平等政治权利和地位。 国内对于民族概念讨论的高潮出现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这一时期的讨论主要围绕两大问题展开:民族概念的译法,以及民族是如何形成的。稍加分析不难发现,其原因主要在于:一方面,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中,马克思、恩格斯主要使用德语论述民族问题,列宁和斯大林则使用俄语论述。不同语言阐释“民族”概念存有较大差异,民族译法问题也由此而来。另一方面,马克思、恩格斯在原始社会发展史中系统论述了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从部落到民族与国家。而到了斯大林时期的苏联,却把民族与资本主义社会联系在一起,认为民族只是这一特定社会发展阶段的产物。这种分殊也就引发了关于“民族如何形成”问题的争论。及至60年代末70年代初,国内极左思想泛滥,出现了类似“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这样荒谬的论断,民族研究也由此陷于停滞。
到了70年代末和80年代,关于民族概念的零星探讨又开始出现,内容主要还是延续民族形成问题和民族译名问题的讨论,以及对斯大林民族定义的商榷与批评。在这一时期,虽然有关民族概念的探讨主要还是在马克思主义与苏联模式的话语下展开,进而形成了以斯大林的民族定义为核心内容的民族理论研究体系,但是另外一种更加“倾向于强调汉文‘民族’概念的特殊发展历程和中国民族国情的特殊性”的理论研究取向也在悄然生长。尤其是到了80年代末期,著名民族学家费孝通先生发表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标志着这一理论取向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与创新。
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西方族群理论的冲击和影响下,国内学界对于民族概念问题的讨论无论是在主题还是在思路上都发生了巨大改变。一方面,在关于民族译名的讨论上,由以前对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以及斯大林原著的翻译问题的关注,转变为对中西方学术交流中相关概念衔接问题的重视;另一方面,在对民族概念的讨论中,更加强调论述“民族”一词的发展历程,并且出现了对于民族概念本身的解构和多元反思。比如,受到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的“权力”(power)概念启发,潘蛟对民族概念进行了解构性的反思,他认为,“对于民族概念的论争……是复杂的权力问题。人们……关心这一概念,是因为它涉及人们对权力关系的建构与预设”;对于民族概念论争的本质并不在于“民族究竟是什么”,而在于“人们为何如此关心民族是什么”。
三、中国本土民族概念的表意层次与内在关联
关于中国学术话语中的民族概念的不同表意层次问题,何叔涛教授曾经做出过两次很好的解答。20世纪80年代末期,何叔涛划分了四个层次的民族概念:“超广义民族”“广义的民族”“次广义民族”与“狭义民族”。其中“超广义民族”泛指各个民族集团,即由多个单一民族共同组合而成的“复合民族”。或者更为确切地说,它指的是在某些方面拥有共同性、具有不可分割的相互联系、由众多单一民族构成的集合体,比如“斯拉夫民族”“阿拉伯民族”“中华民族”等。这种超广义的民族“所表示出的实际是不同单一民族之间横向联系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情形”;“广义的民族”是指由原始社会的氏族、部落直到现代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的各民族这一系列的人们共同体的总称,也可以把它理解为是民族学所要研究的民族或者民族共同体;“次广义民族”是指排除了氏族及部落这样一些原始社会的人们共同体之外的,泛指人类社会进入到阶级社会之后的各个历史时期所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民族;“狭义民族”则是指现代民族,其中包括资本主义民族、被资本主义带入到现代生活之中的殖民地和半殖民地的民族,以及那些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从而进入到了社会主义时期的民族。及至2009年,何叔涛在另外一篇文章中又谈及民族概念的不同表意层次问题,他认为民族的概念及其含义应该是多维度的,既可以指现代民族,也可以指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所有民族;既是原生形态的民族,也可以是次生、再次生以及多次生的民族;既包括国家一政治层面的民族,也包括历史一文化层面的民族。
可以看出,“民族”作为我国民族研究领域使用最为广泛以及最基本的概念,外延广泛、内涵丰富,具有极强的包容性,可以在不同语境下指称不同的人类共同体。而对于出现这一状况的原因,我们可以给出一种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尝试性解答,因为这一概念的使用与我国本土民族概念的传统最相符合。我们知道,中国本土民族概念的传统导源于在历史上形成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在几千年的历史发展过程之中,中华民族的民族格局处于不断演变之中,然而不管怎样演变,其前提始终是“大一统”,中华民族是在“大一统”的背景之下展现其不同层面上的多元性的。正所谓“和而不同、流而不止,族中有族、层叠相依,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生互化,多元一体”。这一特点表现在中国本土的民族概念上,就是这一概念既拥有不同的表意层次,不同表意层次之间又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和关联性。
还需指出的是,中国本土民族概念的吸纳性与包容性是相当强大的。在中国近代史上,西方现代民族概念伴随西方列强对中华民族的凌辱而闯入了我国,然而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中国本土民族概念的传统因素对于这些外来民族概念都进行了事实上的同化。比如,梁启超的民族观虽然在相当程度上受到了西方民族一国家和民族主义理论的影响,但是他的民族观更是“继承与弘扬了古代中国公羊学派以道德或文明的进化程度来划分‘诸夏’与‘夷狄’,认识到了民族之间相互融合的大趋势……从而打破了封建传统的‘严夷夏之大防’的陈腐观念”;孙中山也持有类似的民族概念,因此出现了“原本是取自西方的‘nation’一词,但在对它的解释上却还是回归到根深蒂固的中国传统”。而国内学者对于斯大林民族概念的推崇,归根结底也是基于本土民族概念的传统。在这一传统中,“中华全民族”理所当然的是一个民族,“中华各民族”也分别都是民族,只是有高层和基层的区分;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是民族,处于原始社会末期的依然是民族,只是所处的历史背景不同;人口数量数以亿计的汉族是民族,人口只有数千人的鄂伦春族也是民族,只是民族的大小有差别。因此可以说,我国国内的五十六个民族以及作为整体的中华民族全都是在历史上形成的,而今天,这些传统民族已经成为生机勃勃、趋向于共同繁荣发展的现代民族。 总之,中国本土民族概念虽具有含混、模糊的特点,这些特点也的确给我们带来了使用和交流上的诸多不便,但是这一本土概念内涵的丰富性和外延的宽泛性,以及所展示的包容性与灵活性,却是西方国家相关术语所不能比拟的。因此,我们无须屈从于西方近代以来形成的民族概念(na-tion),也不用担心近年来从西方传人的族群(ethnic group)概念会解构我们现在的话语体系。我国的民族研究还是应该坚持自己的话语体系,结合当代中国民族与民族问题的实际情况与基本国情,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之下,致力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本土化、大众化与时代化。
四、讨论的延伸:民族国家与现代民族国家
无论是在中国本土学术话语之中,还是在西方民族主义理论框架之内,抑或是要进行中西学术比较,有关民族概念及其历史演进的讨论一旦进入近代,就必然要与民族国家发生直接联系。因为“民族国家既是民族与国家的逻辑前提和理论预设,又对民族和国家现象形成实际的规约”。而就目前的情况来讲,学界对“民族国家”和“现代民族国家”这两个概念的使用存在一定程度的混乱。作为讨论的延伸,我们还想就“民族国家”和“现代民族国家”的关系在具体表述层面加以粗略讨论。
一方面,在相当一部分学者那里,这两个概念的边界是完全重合的,民族国家就是现代民族国家,现代民族国家也就是民族国家,可以互换使用。而在具体行文中,“现代民族国家”这一表述方式往往被一些学者运用在与“前民族国家”(即民族国家出现之前的那些国家形态,包括有绝对主义国家、封建国家、王朝国家等)相对应的语境之中。他们认为前民族国家属于传统国家,而民族国家则是现代国家,“它是现代性的产物以及现代性赖以生存的政治实体”。我们认为,这种将“民族国家”等同于“现代民族国家”的提法是具有合理性的,因为民族国家始创于中世纪末期的欧洲,及至现代得以成形。《威斯特伐利亚和约(1648)》的签订是一个极具标志性的事件,它不仅意味着神权让位于主权,更标志着现代国家主权原则的初始确定。吉登斯(Anthony Giddens)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认为民族一国家的发展源于在绝对主义国家中与传统国家形态的断裂,主权观念和政治理念逐渐成为现代国家的组成部分。
另一方面,也有学者对“民族国家”与“现代民族国家”进行了使用边界的限定,对两者做出了差异性的解读。比如,有学者把民族国家理解为“传统意义上的民族国家”,指出“从其理想状态上看,……民族国家的建立逻辑在于:一个国家的国民就是一个民族,而一个民族就应该建立一个国家”。这种理想状态体现在民族国家建构的历史演进中,就成了“西欧具有原生意义的民族国家”。但是这种传统意义中的民族国家有着无法回避的局限性:我们已然生活在一个由多民族国家构成的世界里,导源于欧洲特定历史背景与发展阶段的民族国家建立逻辑,已经无法适用于欧洲之外的国家。面对这种局面该学者指出,“这种西欧式的原生意义的……民族国家在现实当中并不具备代表性”。因此主张把现代民族国家作为与这种传统意义上的民族国家相对应的概念,意指那些试图效仿西欧原生民族国家的建构模式、却不得不面对国内复杂民族结构的多民族国家。一旦这些国家能够实现国内多民族的族际整合,培育出国内多民族对主权国家的认同,它们就能过渡到现代民族国家。必须承认,持这种观点的学者深刻体悟到了西欧原生民族国家与当今世界更多现实存在的多民族国家之间的差别,并试图通过这样一种基于概念使用上的区分,来明晰自己所指称的研究对象。
然而,无论是将民族国家等同于现代民族国家,还是在一个平行的视野里区分了民族国家与现代民族国家的使用边界,都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将民族国家等同于现代民族国家的观点是值得商榷的,毕竟民族国家自从诞生以来,已经走过了300多年的历程,在这300多年间,不同民族国家无论是在历史背景、时代特征、建构方式、民族构成还是民族政策取向上都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而且每个民族国家在建立之后,也会因由内外环境的诸多变化而进行相应的调适,进行国家一体化的努力和国族建设,确保能够实现最低程度的国家认同。显然,将所有这些国家及其经历的诸多变化一概笼统地称之为民族国家或现代民族国家,都显得有些草率。同时,将民族国家与现代民族国家简单分立的做法也是经不起推敲的,因为这种划分方式会让那些曾经的“传统意义上的民族国家”在现实的学术话语中意外地缺席。问题的关键在于,其实那些“传统的”西欧原生民族国家在欧洲一体化、经济全球化以及外来移民大量涌入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曾经的“理想状态”已然让位于现实中的棘手问题。事实上,这些国家目前所面临的国内民族整合的任务也非常艰巨,民族认同国家也成为一种需要进行人为建构的艰难过程。那么,当“传统意义上的民族国家”正在成为一种历史陈迹时,对于这些蜕变于此的欧洲民族国家又该如何指称呢?
因此,我们的观点是,可以把“民族国家”作为一个特指性概念,专门用来指称“传统意义上的民族国家”,即西欧早期的原生民族国家。而把“现代民族国家”作为一个泛指性概念,用它来指称所有形式的民族国家——无论是历史的还是现实的:既包括以往传统意义的民族国家,也包括现实中的欧洲民族国家;既包括来自美洲、大洋洲的那些以移民作为主要国家构成成员的民族国家,也包括20世纪以来陆续从三大帝国以及殖民统治下解放出来的广大亚非国家,以及因东欧剧变而出现的新兴民族国家。我们认为,这样一种小与大、特指性概念与泛指性概念的组合方式,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化解目前学界对于“民族国家”和“现代民族国家”这两个概念在使用上的混乱与随意。然而,我们也承认这种划分只有当“民族国家”与“现代民族国家”同时出现在某一具体语境之时,这里的界定才变得可行——因为在更多情况下,学界对民族国家的使用还是在一个较为宽泛的意义上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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