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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谬误分类的研究是谬误理论研究的基本问题之一,沿用至今较为广泛的应用于现代教材的分类系统来源于柯匹的谬误分类系统,但国内外教材对非形式谬误的分类有着些许不同。本文简述谬误的定义,谬误的分类,以及对国内外教材非形式谬误的对比分析并尝试从新的角度对谬误进行分类。
关键词:谬误;非形式谬误;谬误的分类;柯匹
中图分类号:B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3-0174-01
自亚里士多德以来,谬误理论一直是逻辑学研究的重要议题之一。谬误的分类问题是谬误研究的基本问题之一,谬误的分类可以使我们对谬误的认识系统化,有助于把握各类谬误的特性,以便于更好的区分和规避谬误。自亚里士多德以来,人们已提出十余种谬误分类系统,这些分类系统各有分类的角度也都有相应的困难,至今研究工作仍在继续。
一、什么是谬误
不同的逻辑学教科书关于谬误的解释是多种多样的,根据通常的逻辑学观点,谬误就是指看起来令人相信但实际上并不是逻辑上可靠的论证,也就是逻辑上有缺陷的但可能误导人们认为它是逻辑上正确的论证。
二、谬误的分类
在逻辑学中,对谬误的分类颇有争议,不存在完全正确的谬误分类法。亚里士多德曾列举出13种谬误并把它们分为与语言有关的谬误和与语言无关的谬误两大类,怀特莱把谬误分为逻辑谬误与非逻辑谬误,弥尔把谬误分为起自简单考察的谬误和推论谬误,柯匹把谬误分为相干谬误、预设谬误和含混谬误,丁煌和武宏志把谬误分为不一致谬误、不相干谬误和推不出谬误。陈波把谬误分为心理相关型谬误、语言歧义型谬误和论据不足型谬误。这些分类方式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把那些出现于推理中,具有典型错误,能够被识别和命名的错误进行分类,都在某种意义上对谬误理论的研究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现如今,最常见的分类是把谬误分为形式谬误和非形式谬误两大类,也就是具有世界性影响的柯匹的谬误分类学说。现今应用最为广泛的逻辑学教材赫尔利的《简明逻辑导论》也沿用了柯匹的分类思路,只是稍作修改,另设语法类比的谬误。国内的教材如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的《逻辑学》、魏凤琴的《逻辑学》也多沿用这种分类,将形式谬误即不符合某种推论式规范而产生的谬误分别放在命题逻辑、词项逻辑、谓词逻辑等部分进行讲解,主要对非形式谬误进行分类讲解。
三、对比分析国内外教材非形式谬误的分类
现如今国内外使用较为广泛的逻辑学教材对谬误的分类整体上虽然都沿用柯匹的形式谬误和非形式谬误,但在非形式谬误的分类上存在着些许不同。笔者选取魏凤琴的《逻辑学》和帕特里克·赫尔利的《简明逻辑导论》作对比分析。
从以上两表可以直观的看到,这两种分法大致相似也有些许不同。其中,相关谬误和关联性谬误都是指论证的前提与结论仅仅在心理上相关而非逻辑上相关,这类谬误在日常生活中应用较多,例子贴近生活化,易于理解。论据不足的谬误和弱归纳谬误都是指前提即论据的内容对论题仅仅是部分支持,而不是完全支持,因此也不能算是一个完好的论证。歧义性谬误和含糊不清的谬误、语法类比的谬误都是指违反了语言的明确性原则,此类论证与完善的论证具有语法结构的相似性,但却经不起细细推敲。而预先假设的谬误是指前提中假设了论证者想要证明的东西,这类谬误需要经过逻辑思维训练的人通过逻辑知识和思维来识别和避免。
四、新的谬误分类角度
柯匹的分类虽然使用已久但仍有不足,因为我们并不能找到一个准确的划分界限。或许我们可以尝试一些新的思路来讲谬误试着重新分类。例如依据论证的过程标准进行分类。一个完整的论证由前提、推理和结论三个部分组成。谬误的产生在这三个环节都有可能出现。因此可以尝试着来划分出前提错误的谬误、推理过程错误的谬误和结论错误的谬误。
前提错误的谬误是指在论证过程中论据错误而产生的谬误。包含相关谬误、论据不足的谬误和预先假设的谬误。推理过程错误的谬误是指在推理过程中违反推理形式规则而产生的谬误,主要包含形式谬误和非形式谬误中的歧义、合成、分解的谬误。结论错误的谬误是指由于论题错误而产生的谬误,即论题的错误,在一定的语境下,无法确定某种具体解释而产生的谬误。例如错置重音的谬误。
这样的分类方式在出发点上比较明确,但是不能否认,有些谬误不单一的在前提、推理和结论这三个环节的某一个环节产生,而是在两个甚至三个环节都有错误,因此对谬误的分类的研究仍然任重而道远。笔者将继续学习和探索谬误理论的知识,找到更合理的适合广泛应用的分类方法。
参考文献:
[1]欧文·M·柯匹 《逻辑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美)帕特里克·赫尔利《简明逻辑导论》, 世界图书出版公司
[3]魏凤琴《逻辑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4]刘春杰 武宏志 论谬误分类,铁道师院学报
作者简介:徐颖琪,女,黑龙江佳木斯人,生于1993年1月,西北政法大学逻辑学硕士研究生。
关键词:谬误;非形式谬误;谬误的分类;柯匹
中图分类号:B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3-0174-01
自亚里士多德以来,谬误理论一直是逻辑学研究的重要议题之一。谬误的分类问题是谬误研究的基本问题之一,谬误的分类可以使我们对谬误的认识系统化,有助于把握各类谬误的特性,以便于更好的区分和规避谬误。自亚里士多德以来,人们已提出十余种谬误分类系统,这些分类系统各有分类的角度也都有相应的困难,至今研究工作仍在继续。
一、什么是谬误
不同的逻辑学教科书关于谬误的解释是多种多样的,根据通常的逻辑学观点,谬误就是指看起来令人相信但实际上并不是逻辑上可靠的论证,也就是逻辑上有缺陷的但可能误导人们认为它是逻辑上正确的论证。
二、谬误的分类
在逻辑学中,对谬误的分类颇有争议,不存在完全正确的谬误分类法。亚里士多德曾列举出13种谬误并把它们分为与语言有关的谬误和与语言无关的谬误两大类,怀特莱把谬误分为逻辑谬误与非逻辑谬误,弥尔把谬误分为起自简单考察的谬误和推论谬误,柯匹把谬误分为相干谬误、预设谬误和含混谬误,丁煌和武宏志把谬误分为不一致谬误、不相干谬误和推不出谬误。陈波把谬误分为心理相关型谬误、语言歧义型谬误和论据不足型谬误。这些分类方式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把那些出现于推理中,具有典型错误,能够被识别和命名的错误进行分类,都在某种意义上对谬误理论的研究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现如今,最常见的分类是把谬误分为形式谬误和非形式谬误两大类,也就是具有世界性影响的柯匹的谬误分类学说。现今应用最为广泛的逻辑学教材赫尔利的《简明逻辑导论》也沿用了柯匹的分类思路,只是稍作修改,另设语法类比的谬误。国内的教材如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的《逻辑学》、魏凤琴的《逻辑学》也多沿用这种分类,将形式谬误即不符合某种推论式规范而产生的谬误分别放在命题逻辑、词项逻辑、谓词逻辑等部分进行讲解,主要对非形式谬误进行分类讲解。
三、对比分析国内外教材非形式谬误的分类
现如今国内外使用较为广泛的逻辑学教材对谬误的分类整体上虽然都沿用柯匹的形式谬误和非形式谬误,但在非形式谬误的分类上存在着些许不同。笔者选取魏凤琴的《逻辑学》和帕特里克·赫尔利的《简明逻辑导论》作对比分析。
从以上两表可以直观的看到,这两种分法大致相似也有些许不同。其中,相关谬误和关联性谬误都是指论证的前提与结论仅仅在心理上相关而非逻辑上相关,这类谬误在日常生活中应用较多,例子贴近生活化,易于理解。论据不足的谬误和弱归纳谬误都是指前提即论据的内容对论题仅仅是部分支持,而不是完全支持,因此也不能算是一个完好的论证。歧义性谬误和含糊不清的谬误、语法类比的谬误都是指违反了语言的明确性原则,此类论证与完善的论证具有语法结构的相似性,但却经不起细细推敲。而预先假设的谬误是指前提中假设了论证者想要证明的东西,这类谬误需要经过逻辑思维训练的人通过逻辑知识和思维来识别和避免。
四、新的谬误分类角度
柯匹的分类虽然使用已久但仍有不足,因为我们并不能找到一个准确的划分界限。或许我们可以尝试一些新的思路来讲谬误试着重新分类。例如依据论证的过程标准进行分类。一个完整的论证由前提、推理和结论三个部分组成。谬误的产生在这三个环节都有可能出现。因此可以尝试着来划分出前提错误的谬误、推理过程错误的谬误和结论错误的谬误。
前提错误的谬误是指在论证过程中论据错误而产生的谬误。包含相关谬误、论据不足的谬误和预先假设的谬误。推理过程错误的谬误是指在推理过程中违反推理形式规则而产生的谬误,主要包含形式谬误和非形式谬误中的歧义、合成、分解的谬误。结论错误的谬误是指由于论题错误而产生的谬误,即论题的错误,在一定的语境下,无法确定某种具体解释而产生的谬误。例如错置重音的谬误。
这样的分类方式在出发点上比较明确,但是不能否认,有些谬误不单一的在前提、推理和结论这三个环节的某一个环节产生,而是在两个甚至三个环节都有错误,因此对谬误的分类的研究仍然任重而道远。笔者将继续学习和探索谬误理论的知识,找到更合理的适合广泛应用的分类方法。
参考文献:
[1]欧文·M·柯匹 《逻辑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美)帕特里克·赫尔利《简明逻辑导论》, 世界图书出版公司
[3]魏凤琴《逻辑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4]刘春杰 武宏志 论谬误分类,铁道师院学报
作者简介:徐颖琪,女,黑龙江佳木斯人,生于1993年1月,西北政法大学逻辑学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