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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亚里士多德伦理学区别于当代美德伦理学,美德并非自身即善,而是以“幸福”为最终目的,具有强烈的目的论色彩。当代美德伦理学的代表人物迈克尔·斯洛特反对亚里士多德这种非纯粹的美德伦理学,但是他纯粹的美德伦理学并不完全可靠,亚式美德伦理学具有评价内在品质的依据,并且使善的内在品质能够最终指向“好的生活”。美德就是适度,通过理性把握适度,并且以自主选择为前提,形成“实践智慧”,指导人们追寻并实现“好的生活”,而美德也在这个过程中得到了说明与体现。
关键词美德伦理学 实践智慧 亚里士多德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9-245-02
20世纪60年代以来,当代美德伦理学在反对规范伦理学的过程中复兴。同时,也使得美德伦理学卓越的历史重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美德伦理学的历史源头可以追溯至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以及混合亚里士多德与基督教哲学的大师托马斯·阿奎那。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带有很强的目的论色彩,与当代美德伦理学关注品质本身有所不同,
一、亚里士多德伦理学是否是美德伦理学
所谓美德伦理学,它关注的主要是品质,而不是行为,也就是说它关注我们应当如何而不是我们应当做什么。在这一点上,美德伦理学区别与规范伦理学,两者的研究中心不同。前者主要研究“我应该是什么样的人”,后者主要研究“我应该做什么”。亚里士多德关注人的各种内在品质,如勇敢、节制、慷慨等,而非何为道德正确或道德义务以及在哲学上如何对其进行辩护。就他研究的中心而言,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称得上是美德伦理学。
但是他的伦理学与当代美德伦理学相比,差异还是显而易见的。“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是以类似生物学的形而上学的目的论为基础的。”人的美德总是以至善为目的的。这个目的不仅解释了这种美德,也提供了评价某种品质是否能称为美德的标准。也就是说,有助于实现至善这个目的的品质就是美德,反之,则是恶习。在这里,美德虽然仍是一种内在的因素,但是亚里士多德把美德挂靠于至善,即“幸福”,美德的最终目的不是其自身,而是幸福。而美德终究也是因为其达到的目的,即幸福,而成其为美德。这样一种强烈的目的论,使当代的美德伦理学家很难接受,他们通常是从美德本身看美德,美德“就其本身”就是善的。当代美德伦理学的代表人物迈克尔·斯洛特(MichaelSlote)提出基于行为者的美德伦理学,是非亚里士多德主义的典型思想。他认为基于行为者的美德伦理学就是把道德行为或伦理行动的状态当作完全从独立而根基性的动机、品质特性或个体的美德品质中推衍出来的东西。这种道德的善在直觉上就是如此显见,而无需更进一步的道德基础。斯洛特据此反对亚里士多德,认为他将善的标准置于行为者之外,挂靠于幸福。而幸福是外在于内在品质的东西,因此内在品质本身的伦理属性需要通过“是否有助于实现行为者的个人幸福”这种后果论命题得到说明,这种美德伦理学不是纯粹的美德伦理学。
二、为亚里士多德辩护——从实践的角度
斯洛特为了实现一种更纯粹的美德伦理学,完全从行为者的内在品质出发,认为美德是指一种令人钦佩和值得向往的内在品质,它们来自一种直觉上就是令人钦佩的内在力量,从而质疑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不是纯粹的美德伦理学。但是被称为“美德”的内在品质和动机凭什么是善的?依据何在?斯洛特实际上已经把这些内在品质定义为“独立的”和“根基的”,从而切断了作为内在品质的美德与外在世界的各种关系及其可能性。另外,撇开“美德”就其本身是善的,那么我们又如何保证善的内在品质能导致正确的行为呢?像仁慈这种善的内在品质,只是表明了行为者性格中的某种善意的倾向,而并不代表行为者的决断及其具体行为必定恰到好处。
亚里士多德相比斯洛特而言,他的美德伦理学显得更务实可靠。虽然他也把评价行为的正确与否归结于令人钦佩的内在品质,但这些内在品质最终是以“幸福”为旨归的。美德仍然是一种内在的因素,但是它是由于有助于人生的完善和生活的美好才变得富有价值,而不是“凭其自身”就令人钦佩。这种美德伦理学在实践层面上更进了一步,不是单单空洞地讨论“美德是什么样的内在品质”、“美德有多重要”,而是用“实践智慧”对美德展开分析,既考虑了实现目的的手段,又考虑了目的本身的高尚,最终指向“幸福”。
三、美德的旨归——“好的生活”
亚里士多德的美德不是因其自身的美德,它的最终指向是一种“最高善”,是最高的目的。这种最高的目的因其自身之故而被当作目的,我们以别的事物为目的都是为了它。亚里士多德眼里的“最高善”就是一種自成目的的生活状态,即我们所说的“好的生活”,即“幸福”。这里的“幸福”不是我们通常意义上讲的一种情感体验,而是不断选择与追寻的实现活动,是由实践理性指导的经由自主选择的“好的生活”。“幸福就应当算作因其自身而不是因某种其他事物而值得欲求的实现活动。”这里(下转第262页)(上接第245页)有几个关键词:“因其自身”、“值得欲求”、“实现活动”。“因其自身”也就是就是说,“好的生活”是不缺乏任何东西的、自足的,而其他的东西则是以其为目的,包括美德。“值得欲求”在这里亚里士多德给予了解释:“合德性的实践似乎就具有这种(值得欲求的)性质。”“实现活动”说明“好的生活”是在实践中实现的,是要通过实践理性、经过选择而实现的。
首先,“既然幸福是灵魂的一种合乎完满德性的实现活动,我们就必须考察德性的本性。”那么亚里士多德所谓的美德是指什么?“适度”。亚里士多德认为美德是一种品质状态,它反映了美德拥有者处理情感的某种方式或态度。情感和行动都包括过度、不及以及适度。而美德就意味着拥有这种品质的人对相应的情感的处理是否适度、恰到好处。比如,勇敢是适度,鲁莽就是过度,怯懦就是不及。
但是怎样才能获得适度呢?亚里士多德也认识到这是很困难的。“要对适当的人、以适当的程度、在适当的时间、出于适当的理由、以适当的方式做这些事,就不是每个人都做得到或容易做得到的。”获得适度需要理性与实践智慧。亚里士多德认为,美德存在于适度之中并决定相对于我们的适度,而这种适度是由理性决定的。也就是说,适度需要具有实践智慧的人按照理性来确定。这里的“实践智慧”既考虑实现目的的手段,也考虑目的本身的高尚,也就是说,“实践智慧”既指导着适度的确定,也指向着伦理意义上的善,指向“好的生活”。由于适度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伦理属性,无法通过观察得到,所以需要理性的反思来确定。
一方面,亚里士多德诉诸理性来确定适度,从而评价何为美德。另一方面,亚里士多德强调“选择”,认为选择与美德有着最紧密的联系。由于美德指向“好的生活”,所以在这个实现活动的过程中,美德并不仅仅由于具有某种性质,除此之外,一个人还必须是出于某种状态的。“首先,他必须知道那种行为。其次,他必须是经过选择而那样做,并且是因那行为自身故而选择它的。第三,他必须是出于一种确定了的、稳定的品质而那样选择的。”而且亚里士多德特别强调,后两条极为重要。由于“好的生活”是“值得欲求”的,这是相对于不同的人的选择而言的,所以“好的生活”要建立在个人自主性选择基础上,这是前提。
总而言之,我们通过理性来把握适度,并且以自主选择为基础和前提,这样我们既有自由选择“好的生活”的权利,又有自由选择“好的生活”的能力,两者的完美结合铸就了“实践智慧”,最终走向“好的生活”,而在这个过程中,美德也得到了具体实践的阐释。
参考文献:
[1]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廖申白译注.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
[2]陈真.亚里士多德美德伦理学思想评述.江海学刊.2005(6).
[3]李义天.美德伦理学:核心概念与主要任务——从亚里士多德主义的视角看.唐都学刊.2009(1).
[4]李义天.基于行为者的美德伦理学可靠吗?——对迈克尔·斯洛特的分析与批判.哲学研究.2009(10).
关键词美德伦理学 实践智慧 亚里士多德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9-245-02
20世纪60年代以来,当代美德伦理学在反对规范伦理学的过程中复兴。同时,也使得美德伦理学卓越的历史重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美德伦理学的历史源头可以追溯至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以及混合亚里士多德与基督教哲学的大师托马斯·阿奎那。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带有很强的目的论色彩,与当代美德伦理学关注品质本身有所不同,
一、亚里士多德伦理学是否是美德伦理学
所谓美德伦理学,它关注的主要是品质,而不是行为,也就是说它关注我们应当如何而不是我们应当做什么。在这一点上,美德伦理学区别与规范伦理学,两者的研究中心不同。前者主要研究“我应该是什么样的人”,后者主要研究“我应该做什么”。亚里士多德关注人的各种内在品质,如勇敢、节制、慷慨等,而非何为道德正确或道德义务以及在哲学上如何对其进行辩护。就他研究的中心而言,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称得上是美德伦理学。
但是他的伦理学与当代美德伦理学相比,差异还是显而易见的。“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是以类似生物学的形而上学的目的论为基础的。”人的美德总是以至善为目的的。这个目的不仅解释了这种美德,也提供了评价某种品质是否能称为美德的标准。也就是说,有助于实现至善这个目的的品质就是美德,反之,则是恶习。在这里,美德虽然仍是一种内在的因素,但是亚里士多德把美德挂靠于至善,即“幸福”,美德的最终目的不是其自身,而是幸福。而美德终究也是因为其达到的目的,即幸福,而成其为美德。这样一种强烈的目的论,使当代的美德伦理学家很难接受,他们通常是从美德本身看美德,美德“就其本身”就是善的。当代美德伦理学的代表人物迈克尔·斯洛特(MichaelSlote)提出基于行为者的美德伦理学,是非亚里士多德主义的典型思想。他认为基于行为者的美德伦理学就是把道德行为或伦理行动的状态当作完全从独立而根基性的动机、品质特性或个体的美德品质中推衍出来的东西。这种道德的善在直觉上就是如此显见,而无需更进一步的道德基础。斯洛特据此反对亚里士多德,认为他将善的标准置于行为者之外,挂靠于幸福。而幸福是外在于内在品质的东西,因此内在品质本身的伦理属性需要通过“是否有助于实现行为者的个人幸福”这种后果论命题得到说明,这种美德伦理学不是纯粹的美德伦理学。
二、为亚里士多德辩护——从实践的角度
斯洛特为了实现一种更纯粹的美德伦理学,完全从行为者的内在品质出发,认为美德是指一种令人钦佩和值得向往的内在品质,它们来自一种直觉上就是令人钦佩的内在力量,从而质疑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不是纯粹的美德伦理学。但是被称为“美德”的内在品质和动机凭什么是善的?依据何在?斯洛特实际上已经把这些内在品质定义为“独立的”和“根基的”,从而切断了作为内在品质的美德与外在世界的各种关系及其可能性。另外,撇开“美德”就其本身是善的,那么我们又如何保证善的内在品质能导致正确的行为呢?像仁慈这种善的内在品质,只是表明了行为者性格中的某种善意的倾向,而并不代表行为者的决断及其具体行为必定恰到好处。
亚里士多德相比斯洛特而言,他的美德伦理学显得更务实可靠。虽然他也把评价行为的正确与否归结于令人钦佩的内在品质,但这些内在品质最终是以“幸福”为旨归的。美德仍然是一种内在的因素,但是它是由于有助于人生的完善和生活的美好才变得富有价值,而不是“凭其自身”就令人钦佩。这种美德伦理学在实践层面上更进了一步,不是单单空洞地讨论“美德是什么样的内在品质”、“美德有多重要”,而是用“实践智慧”对美德展开分析,既考虑了实现目的的手段,又考虑了目的本身的高尚,最终指向“幸福”。
三、美德的旨归——“好的生活”
亚里士多德的美德不是因其自身的美德,它的最终指向是一种“最高善”,是最高的目的。这种最高的目的因其自身之故而被当作目的,我们以别的事物为目的都是为了它。亚里士多德眼里的“最高善”就是一種自成目的的生活状态,即我们所说的“好的生活”,即“幸福”。这里的“幸福”不是我们通常意义上讲的一种情感体验,而是不断选择与追寻的实现活动,是由实践理性指导的经由自主选择的“好的生活”。“幸福就应当算作因其自身而不是因某种其他事物而值得欲求的实现活动。”这里(下转第262页)(上接第245页)有几个关键词:“因其自身”、“值得欲求”、“实现活动”。“因其自身”也就是就是说,“好的生活”是不缺乏任何东西的、自足的,而其他的东西则是以其为目的,包括美德。“值得欲求”在这里亚里士多德给予了解释:“合德性的实践似乎就具有这种(值得欲求的)性质。”“实现活动”说明“好的生活”是在实践中实现的,是要通过实践理性、经过选择而实现的。
首先,“既然幸福是灵魂的一种合乎完满德性的实现活动,我们就必须考察德性的本性。”那么亚里士多德所谓的美德是指什么?“适度”。亚里士多德认为美德是一种品质状态,它反映了美德拥有者处理情感的某种方式或态度。情感和行动都包括过度、不及以及适度。而美德就意味着拥有这种品质的人对相应的情感的处理是否适度、恰到好处。比如,勇敢是适度,鲁莽就是过度,怯懦就是不及。
但是怎样才能获得适度呢?亚里士多德也认识到这是很困难的。“要对适当的人、以适当的程度、在适当的时间、出于适当的理由、以适当的方式做这些事,就不是每个人都做得到或容易做得到的。”获得适度需要理性与实践智慧。亚里士多德认为,美德存在于适度之中并决定相对于我们的适度,而这种适度是由理性决定的。也就是说,适度需要具有实践智慧的人按照理性来确定。这里的“实践智慧”既考虑实现目的的手段,也考虑目的本身的高尚,也就是说,“实践智慧”既指导着适度的确定,也指向着伦理意义上的善,指向“好的生活”。由于适度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伦理属性,无法通过观察得到,所以需要理性的反思来确定。
一方面,亚里士多德诉诸理性来确定适度,从而评价何为美德。另一方面,亚里士多德强调“选择”,认为选择与美德有着最紧密的联系。由于美德指向“好的生活”,所以在这个实现活动的过程中,美德并不仅仅由于具有某种性质,除此之外,一个人还必须是出于某种状态的。“首先,他必须知道那种行为。其次,他必须是经过选择而那样做,并且是因那行为自身故而选择它的。第三,他必须是出于一种确定了的、稳定的品质而那样选择的。”而且亚里士多德特别强调,后两条极为重要。由于“好的生活”是“值得欲求”的,这是相对于不同的人的选择而言的,所以“好的生活”要建立在个人自主性选择基础上,这是前提。
总而言之,我们通过理性来把握适度,并且以自主选择为基础和前提,这样我们既有自由选择“好的生活”的权利,又有自由选择“好的生活”的能力,两者的完美结合铸就了“实践智慧”,最终走向“好的生活”,而在这个过程中,美德也得到了具体实践的阐释。
参考文献:
[1]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廖申白译注.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
[2]陈真.亚里士多德美德伦理学思想评述.江海学刊.2005(6).
[3]李义天.美德伦理学:核心概念与主要任务——从亚里士多德主义的视角看.唐都学刊.2009(1).
[4]李义天.基于行为者的美德伦理学可靠吗?——对迈克尔·斯洛特的分析与批判.哲学研究.20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