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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事件后,恐怖主义活动逐渐在东南亚地区蔓延、升级,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等国先后发生大规模恐怖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整个地区的安全、稳定和发展也受到极大威胁。近年来,印尼等国不断加强反恐立法,努力健全反恐体制机制,积极开展与美国、澳大利亚等国的反恐合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印尼政府反恐的主要举措
自2001年以来,印尼先后遭到多起大规模恐怖袭击,造成重大人员伤亡:2002年10月,巴厘岛库塔海滩的两个夜总会同时发生爆炸事件,造成202人死亡,300多人受伤;2003年8月,雅加达万豪酒店发生爆炸,造成13人死亡,150多人受伤;2004年9月,澳大利亚驻印尼使馆遭自杀性炸弹袭击,造成10人死亡,近200人受伤;2005年10月1日,巴厘岛金巴兰海滩的多处咖啡厅再次发生连环爆炸事什,造成23人死亡,150多人受伤。
面对严峻的反恐形势,印尼政府采取了多项举措,努力打击并防范恐怖活动。
(一)重拳打击恐怖组织,严厉惩处恐怖分子。2002年,印尼政府组建了新的情报机构,成立了反恐特遣队和反洗钱委员会,整合军方、警方和情报部门资源,发动基层组织采取联合行动,迅速抓捕恐怖分子,摧毁恐怖组织网络。自2002年以来,印尼安全当局共逮捕了300多名恐怖事件嫌疑人,200多名“伊斯兰祈祷团”骨干分子相继落网或被击毙,一些重案犯被判处死刑,恐怖势力遭到沉重打击。
(二)加快反恐立法,健全国内反恐机制。巴厘岛爆炸事件后,印尼政府迅速制定了8项反恐紧急措施,颁布了一系列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条例。2003年,又重新修订了反恐条例,强化了执法部门的权力。2004年以来,印尼现政府更加强调采取政治、经济、法律等综合措施进行反恐,而非单纯使用军事手段。
(三)加强与东盟国家的反恐合作,联合打击伊斯兰极端势力。2002年,印尼与菲律宾、泰国、马来西亚、柬埔寨签署了《情报交换及建立联系网络协定》,举行了反恐联合演习。2003年,“东南亚反恐中心”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正式成直。2005年,印尼军方进一步加强了对边境地区的戒备和管理,以防在菲律宾完成受训的恐怖分子潜入印尼。2007年初,东盟各国正式签署《东盟反恐公约》,公约要求各成员国制定各自的反恐法律,没立专门机构协调反恐合作,及时交换反恐情报,起诉和引渡恐怖分子,追踪和切断恐怖组织资金链。
(四)积极开展与美、澳等国的反恐合作,争取更多国际支持。印尼与美国建立了安全对话机制,加强了情报交流和技术合作;美政府专门拨款1.5亿美元,资助印尼对伊斯兰经文学校和宗教学校进行改革,加强对学校课程设置和资金来源的审查管理。此外,印尼、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还分别与澳大利亚签署了反恐合作文件,派人员赴澳学习反恐技能。
澳大利亚反恐的主要举措及其特点
目前,澳大利亚足驻伊拉克联军核心国家中唯一没有在本土遭受恐怖袭击的国家,这主要得益于澳高效的反恐体制机制和近年来严密的反恐措施。
(一)完善反恐立法,扩大司法和执法部门权限。2004年,澳启动专门反恐立法工作,其反恐立法采用附属式立法模式,对若干刑事、行政法律进行了修订,内容涉及预防、打击、制裁等各个方面,体现了普通法系“程序优先”的特点。迄今,澳共出台了五项反恐法案,这些法案相互衔接、互为补充,共同构成了澳反恐法律体系。总体看,澳反恐法较为严厉,赋予了司法和执法部门较大行政权力,有利于强力部门迅速集中资源,有效预防和打击恐怖活动。例如:允许有关执法部门无需指控就可以将恐怖嫌疑人拘禁长达14天;控制恐怖嫌疑人的行动及其与外界联系的时间可长达1年;煽动反政府暴力活动的人将被判最高可达7年的监禁;警察有更大的权力对嫌疑目标进行拦截、搜查和收缴财产,另外,安全影像监视系统也得到更广泛的使用。
(二)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强化协同作战能力。澳在联邦政府、联邦一州区、地方政府三个层面均建立了反恐领导协调机构:1、在联邦政府层面,内阁国家安全委员会是反恐工作的最高领导和决策机构,由政府总理任主席,成员包括副总理、外交部长、国库部长、国防部长、交通部长和总检察长;列席会议的还有国防军司令、安全情报总局局长、国家评估署署长等。内阁国家安全委员会下设两个决策辅助机构(国家安全秘书长委员会、国家危机委员会)和两个职能机构(联邦反恐政策委员会、联邦反恐委员会),负责对世界各类恐怖主义事件进行综合研究、评估,分析反恐情报信息,确定全国反恐警报等级。2、在联邦一州区层面,设有澳各级政府委员会和全国反恐委员会,前者旨在确保联邦和地方政府之间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协调,由联邦政府总理任主席,成员包括6位州长、2位首席部长和地方政府协会主席;后者则由来自联邦和州区政府的高官组成,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在全国建立反恐合作框架,协调联邦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反恐合作。3、在地方政府层面,各州区均设有危机处理中心,负责汇总、分析反恐情报,为地方政府决策提供建议,协调地方政府各部门的反恐工作。总体看,澳反恐体系机制健全、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渠道畅通,具有很强的协同作战能力。
(三)增加国防部队兵力,不断加大反恐投入。2005年,霍华德政府宣布在10年内投入11亿美元增强反恐能力,主要用于:将陆军人数增加1485人,使军队总人数达到2.8万人;增添一支机械化部队;为澳部队提供更好的武器装备,以更好地在国内外应对恐怖主义威胁和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
(四)加强反恐国际合作,御恐怖分子于国门之外。由于澳本土防范严密,恐怖分子难以得手,只好将袭击目标转向澳邻国等海外利益集中的地方。2002年印尼巴厘岛发生爆炸案,使88名澳公民丧生;2004年,澳驻印尼使馆遭袭击,造成10人死亡。东南亚地区由此成为澳反恐的“最前线”。近年来,澳不断加强与东盟国家,尤其是印尼的反恐合作,努力御恐怖分子于国门之外,并借机进一步改善与东南亚国家的关系。
澳与印尼等国加强国际反恐合作
(一)建立反恐培训中心。2004年7月,澳与印尼共同出资,在雅加达建立了专门为亚太各国培训反恐人才的“国际反恐培训中心”。该中心设有模拟实验室,拥有一架波音737飞机,由亚太地区的反恐专家担任教师,定期招收来自21个亚太国家和地区的警察及安全部门人员,接受为期3周的严格训练,学习如何处理劫机、爆炸等各项反恐技能。
(二)主办次地区反恐会议。2004年以来,澳与印尼联合在巴厘岛多次主办次地区反恐会议,邀请菲律宾、马来西亚、新加坡和泰国的外交部长、警察总长和司法系统 负责人与会,讨论如何加强次地区联合反恐中的情报交流、执法司法合作等。近年来,澳与东盟各国在反恐执法、边境巡逻、制定反恐法律、人力资源培训等方面的合作日益深化。
(三)加强亚太地区反恐合作。2004年2月,澳与印尼联合主办了亚太地区反恐部长级会议。会议就加强亚太地区反恐合作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和建议,包括:加强执法机构和情报机关之间反恐信息的共享;加大反恐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反恐能力;为执法机构提供相应的权限,提高司法人员处理恐怖案件的专业技能;遵守有关反对恐怖分子筹资和洗钱的国际及地区协议;加强边境监管、海事安全和航空安全;通过加强监管防止恐怖分子获得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切断其运输武器的渠道。
(四)推动不同文明、宗教之间的对话和交流。2004年12月,澳与印尼共同举办亚洲和太平洋地区宗教合作对话会议,来自亚太地区10个国家与地区的125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强调各种宗教要相瓦尊重、相互包容,应承认伊斯兰世界的多样性,呼吁有关各方团结一致,共同反对恐怖主义。此后,双方还联合主办了亚洲宗教和平大会,努力促进伊斯兰世界与外部世界对话和交流。
(五)拓展全方位合作关系。2005年4月,澳与印尼签署全面发展两国伙伴关系的框架协议,主张加强两国在经济、贸易、教育、反恐、防灾等领域的全面合作。2008年6月,澳总理陆克文访问印尼,与印尼总统苏希洛就加强两国全方位的合作达成共识,澳承诺未来5年在印尼实施总值约20亿美元的援助项目,拓展两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合作,继续开展反恐合作、执法人员互访和联合军事演习。
目前,印尼、澳大利亚等国反恐合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反恐斗争仍面临诸多现实难题,反恐形势不容乐观。首先,尽管东南亚地区的“伊斯兰祈祷团”等恐怖组织受到重创,但其与“基地”组织等国际恐怖组织联系紧密,还在招募新人进行重组,仍有实力发动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其次,印尼国内政治、社会、宗教问题复杂,政府的反恐措施常常激起国内伊斯兰势力的反弹。加之印尼政府人力财力有限,安全防范措施仍存在不少漏洞。第三,由于复杂的历史纠葛和现实利益矛盾,东南亚各国反恐力度强弱不一,尚未形成高效的合作机制,恐怖分子仍有可乘之机。第四,一些大国的介入和博弈,使东南亚地区的政治、民族、宗教问题更加错综复杂,国际反恐合作任重而道远。
(责任编辑:肖雪晴)
印尼政府反恐的主要举措
自2001年以来,印尼先后遭到多起大规模恐怖袭击,造成重大人员伤亡:2002年10月,巴厘岛库塔海滩的两个夜总会同时发生爆炸事件,造成202人死亡,300多人受伤;2003年8月,雅加达万豪酒店发生爆炸,造成13人死亡,150多人受伤;2004年9月,澳大利亚驻印尼使馆遭自杀性炸弹袭击,造成10人死亡,近200人受伤;2005年10月1日,巴厘岛金巴兰海滩的多处咖啡厅再次发生连环爆炸事什,造成23人死亡,150多人受伤。
面对严峻的反恐形势,印尼政府采取了多项举措,努力打击并防范恐怖活动。
(一)重拳打击恐怖组织,严厉惩处恐怖分子。2002年,印尼政府组建了新的情报机构,成立了反恐特遣队和反洗钱委员会,整合军方、警方和情报部门资源,发动基层组织采取联合行动,迅速抓捕恐怖分子,摧毁恐怖组织网络。自2002年以来,印尼安全当局共逮捕了300多名恐怖事件嫌疑人,200多名“伊斯兰祈祷团”骨干分子相继落网或被击毙,一些重案犯被判处死刑,恐怖势力遭到沉重打击。
(二)加快反恐立法,健全国内反恐机制。巴厘岛爆炸事件后,印尼政府迅速制定了8项反恐紧急措施,颁布了一系列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条例。2003年,又重新修订了反恐条例,强化了执法部门的权力。2004年以来,印尼现政府更加强调采取政治、经济、法律等综合措施进行反恐,而非单纯使用军事手段。
(三)加强与东盟国家的反恐合作,联合打击伊斯兰极端势力。2002年,印尼与菲律宾、泰国、马来西亚、柬埔寨签署了《情报交换及建立联系网络协定》,举行了反恐联合演习。2003年,“东南亚反恐中心”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正式成直。2005年,印尼军方进一步加强了对边境地区的戒备和管理,以防在菲律宾完成受训的恐怖分子潜入印尼。2007年初,东盟各国正式签署《东盟反恐公约》,公约要求各成员国制定各自的反恐法律,没立专门机构协调反恐合作,及时交换反恐情报,起诉和引渡恐怖分子,追踪和切断恐怖组织资金链。
(四)积极开展与美、澳等国的反恐合作,争取更多国际支持。印尼与美国建立了安全对话机制,加强了情报交流和技术合作;美政府专门拨款1.5亿美元,资助印尼对伊斯兰经文学校和宗教学校进行改革,加强对学校课程设置和资金来源的审查管理。此外,印尼、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还分别与澳大利亚签署了反恐合作文件,派人员赴澳学习反恐技能。
澳大利亚反恐的主要举措及其特点
目前,澳大利亚足驻伊拉克联军核心国家中唯一没有在本土遭受恐怖袭击的国家,这主要得益于澳高效的反恐体制机制和近年来严密的反恐措施。
(一)完善反恐立法,扩大司法和执法部门权限。2004年,澳启动专门反恐立法工作,其反恐立法采用附属式立法模式,对若干刑事、行政法律进行了修订,内容涉及预防、打击、制裁等各个方面,体现了普通法系“程序优先”的特点。迄今,澳共出台了五项反恐法案,这些法案相互衔接、互为补充,共同构成了澳反恐法律体系。总体看,澳反恐法较为严厉,赋予了司法和执法部门较大行政权力,有利于强力部门迅速集中资源,有效预防和打击恐怖活动。例如:允许有关执法部门无需指控就可以将恐怖嫌疑人拘禁长达14天;控制恐怖嫌疑人的行动及其与外界联系的时间可长达1年;煽动反政府暴力活动的人将被判最高可达7年的监禁;警察有更大的权力对嫌疑目标进行拦截、搜查和收缴财产,另外,安全影像监视系统也得到更广泛的使用。
(二)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强化协同作战能力。澳在联邦政府、联邦一州区、地方政府三个层面均建立了反恐领导协调机构:1、在联邦政府层面,内阁国家安全委员会是反恐工作的最高领导和决策机构,由政府总理任主席,成员包括副总理、外交部长、国库部长、国防部长、交通部长和总检察长;列席会议的还有国防军司令、安全情报总局局长、国家评估署署长等。内阁国家安全委员会下设两个决策辅助机构(国家安全秘书长委员会、国家危机委员会)和两个职能机构(联邦反恐政策委员会、联邦反恐委员会),负责对世界各类恐怖主义事件进行综合研究、评估,分析反恐情报信息,确定全国反恐警报等级。2、在联邦一州区层面,设有澳各级政府委员会和全国反恐委员会,前者旨在确保联邦和地方政府之间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协调,由联邦政府总理任主席,成员包括6位州长、2位首席部长和地方政府协会主席;后者则由来自联邦和州区政府的高官组成,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在全国建立反恐合作框架,协调联邦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反恐合作。3、在地方政府层面,各州区均设有危机处理中心,负责汇总、分析反恐情报,为地方政府决策提供建议,协调地方政府各部门的反恐工作。总体看,澳反恐体系机制健全、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渠道畅通,具有很强的协同作战能力。
(三)增加国防部队兵力,不断加大反恐投入。2005年,霍华德政府宣布在10年内投入11亿美元增强反恐能力,主要用于:将陆军人数增加1485人,使军队总人数达到2.8万人;增添一支机械化部队;为澳部队提供更好的武器装备,以更好地在国内外应对恐怖主义威胁和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
(四)加强反恐国际合作,御恐怖分子于国门之外。由于澳本土防范严密,恐怖分子难以得手,只好将袭击目标转向澳邻国等海外利益集中的地方。2002年印尼巴厘岛发生爆炸案,使88名澳公民丧生;2004年,澳驻印尼使馆遭袭击,造成10人死亡。东南亚地区由此成为澳反恐的“最前线”。近年来,澳不断加强与东盟国家,尤其是印尼的反恐合作,努力御恐怖分子于国门之外,并借机进一步改善与东南亚国家的关系。
澳与印尼等国加强国际反恐合作
(一)建立反恐培训中心。2004年7月,澳与印尼共同出资,在雅加达建立了专门为亚太各国培训反恐人才的“国际反恐培训中心”。该中心设有模拟实验室,拥有一架波音737飞机,由亚太地区的反恐专家担任教师,定期招收来自21个亚太国家和地区的警察及安全部门人员,接受为期3周的严格训练,学习如何处理劫机、爆炸等各项反恐技能。
(二)主办次地区反恐会议。2004年以来,澳与印尼联合在巴厘岛多次主办次地区反恐会议,邀请菲律宾、马来西亚、新加坡和泰国的外交部长、警察总长和司法系统 负责人与会,讨论如何加强次地区联合反恐中的情报交流、执法司法合作等。近年来,澳与东盟各国在反恐执法、边境巡逻、制定反恐法律、人力资源培训等方面的合作日益深化。
(三)加强亚太地区反恐合作。2004年2月,澳与印尼联合主办了亚太地区反恐部长级会议。会议就加强亚太地区反恐合作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和建议,包括:加强执法机构和情报机关之间反恐信息的共享;加大反恐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反恐能力;为执法机构提供相应的权限,提高司法人员处理恐怖案件的专业技能;遵守有关反对恐怖分子筹资和洗钱的国际及地区协议;加强边境监管、海事安全和航空安全;通过加强监管防止恐怖分子获得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切断其运输武器的渠道。
(四)推动不同文明、宗教之间的对话和交流。2004年12月,澳与印尼共同举办亚洲和太平洋地区宗教合作对话会议,来自亚太地区10个国家与地区的125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强调各种宗教要相瓦尊重、相互包容,应承认伊斯兰世界的多样性,呼吁有关各方团结一致,共同反对恐怖主义。此后,双方还联合主办了亚洲宗教和平大会,努力促进伊斯兰世界与外部世界对话和交流。
(五)拓展全方位合作关系。2005年4月,澳与印尼签署全面发展两国伙伴关系的框架协议,主张加强两国在经济、贸易、教育、反恐、防灾等领域的全面合作。2008年6月,澳总理陆克文访问印尼,与印尼总统苏希洛就加强两国全方位的合作达成共识,澳承诺未来5年在印尼实施总值约20亿美元的援助项目,拓展两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合作,继续开展反恐合作、执法人员互访和联合军事演习。
目前,印尼、澳大利亚等国反恐合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反恐斗争仍面临诸多现实难题,反恐形势不容乐观。首先,尽管东南亚地区的“伊斯兰祈祷团”等恐怖组织受到重创,但其与“基地”组织等国际恐怖组织联系紧密,还在招募新人进行重组,仍有实力发动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其次,印尼国内政治、社会、宗教问题复杂,政府的反恐措施常常激起国内伊斯兰势力的反弹。加之印尼政府人力财力有限,安全防范措施仍存在不少漏洞。第三,由于复杂的历史纠葛和现实利益矛盾,东南亚各国反恐力度强弱不一,尚未形成高效的合作机制,恐怖分子仍有可乘之机。第四,一些大国的介入和博弈,使东南亚地区的政治、民族、宗教问题更加错综复杂,国际反恐合作任重而道远。
(责任编辑:肖雪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