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工商职能作 保护奥运红盾

来源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jxhxf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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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01年7月13日北京申奥成功以来,我国奥标保护的法律体系已基本建立,相关职能部门保护奥标的措施强而有力,效率是高的。但是,奥标侵权的现象却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自2004年以来,仅海淀工商分局共查处侵犯奥标专有权案件近200件。案值84.62万元,且呈增长的趋势。目前情况下,我们有必要对奥标侵权的现状作一分析,找出问题的症结和对策。
  
  一、奥标侵权的现状分析
  
  (一)迄今为止,海淀分局查处的侵犯使用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案件中,没有一起涉外案件。这说明涉外企业相对于内资企业来说知识产权的意识较强。
  (二)在奥标侵权案件中,以侵犯北京奥组委为权利人的奥标侵权为多。主要表现在未经授权销售标有“奥运福娃”形象的茶杯、钥匙链、圆珠笔和招贴画:广告中使用“奥标”用语:将“奥运福娃”等奥运标志作为奖品:以及利用奥运标志编书或印发教材等方面。
  (三)侵权主体多样化。在侵权的主体中,既有房地产公司、广告公司、经贸公司、餐饮公司、传媒公司、学校,也有自然人、个体商户。生产环节的少,流通环节的多,特别是服务类的企业较多。
  (四)侵权平台多样化。侵权平台逐渐从传统的平台转向多样化,主要有网络、广告、商品、条幅、专栏宣传、包装、店堂告示、促销等。
  
  二、保护奥标,我们与奥运同行
  
  奥标保护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国家威望和民族形象的政治问题。这对处于特殊时期、特殊地理位置的海淀工商分局来说,更应把奥标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一)成立奥协办,建立奥标保护责任制。2008年2月19日,春节过后,分局成立奥运协调领导小组,对奥标实施分类保护责任制。一类地区凡具备条件的经营主体,商标授权经营制度和无假冒商标示范商场制度得到100%落实,确保不发生侵犯奥林匹克标志及相关权利的违法行为,涉奥场所周边市场经营主体牌匾字号规范力争达到100%,奥运线路周边市场经营主体牌匾字号规范达到90%以上,杜绝虚假广告、虚假促销等商业欺诈行为:二类地区全面落实商标授权经营制度和无假冒商标示范商场制度,侵犯奥运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得到全面遏制,虚假广告、虚假促销等商业欺诈行为基本消除:三类地区商标授权经营制度和无假冒商标示范商场制度得到基本落实,侵犯奥运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虚假广告、虚假促销等商业欺诈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成立保护奥标专有权红盾护航指挥组,制订应急预案,明确责任。2007年10月,分局成立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红盾护航行动指挥组,主管局长任组长,商标科牵头,各业务科、工商所为成员,明确职责和重点时段、区域、市场和商品。对人员、车辆、通讯保障和巡查力度、信息报告、应急反应、快速处理等方面做出了严格的、可操作的、可追究的行动部署。
  (三)加强保护奥林匹克标志的宣传和巡查工作。在宣传方面,分局以宣传《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为主线,做到奥标保护宣传“五进入”,即:进入社区,进入市场、超市、商场(店),进入体育场馆,进入大、中、小学校,进入宾馆、饭店、写字楼、各类公司(含印刷企业)、主要风景旅游区。与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联合举办“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专题讲座”,培训十多次,受训人员数百人。组织联想(北京)有限公司、中央电视台广告部、搜狐网法律部、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等34个单位的代表签署保护北京奥运知识产权共同行动《倡议书》。利用海淀在校学生多、法律意识强的资源优势。在北大、清华等大学发动了知识产权保护志愿者行动。
  在巡查方面。各工商所都将保护奥林匹克标志、奥运产品定点制造商和特许销售商纳入网格化管理,坚持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及时纠正一般违章行为。同时,针对海淀奥运场馆多数在高校的特点。深入到清华、北大、人大等校园,对大学内销售奥运纪念品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既对24户商家进行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又对个别商家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四)依法严厉查处各种侵犯奥标专有权的违法行为。知识产权监管执法人员发扬“甘当主力、甘当苦力”的首都工商精神,以“跑着干工作,勇于争上游”的工作姿态,不怕艰苦,不惧风险,无论是凌晨出击,还是深夜连续作战,都无怨无悔、甘于奉献,有力地保护了奥林匹克标志不受侵犯。分局还在电子市场实行黄牌警示和曝光制度,对于商标侵权、奥标侵权等行为在其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贴黄牌警示,引导消费者理性选择。
  (五)建立健全与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的联动机制。北京奥组委作为权力主体,对分局奥标保护工作的指导、帮助很大。今年,将进一步建立、健全与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的和谐联动机制,互相理解、互相信任、互相支持,做到有情况及时沟通,有需求尽力帮助,有行动共同参与,不推诿、回避,使查办奥标侵权案件及时、通顺,辖区奥标保护工作有声、有力、有效。
  (六)不断充实壮大知识产权保护监督员队伍。在保护奥林匹克标志工作中,为更好地团结、调动社会上各种保护奥标专有权的积极因素,增强辖区内知识产权监管力量,分局制订了《海淀工商分局知识产权保护监督员聘任及管理办法》。目前,已有99名知识产权保护监督员,活跃在全区28个电子、服装和小商品市场的监督岗位上,为遏制销售侵犯奥标专有权商品的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保护奥林匹克标志的市场环境,正日益发挥着重要的“群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作用。
  
  三、进一步加大奥标保护对策与建议
  
  (一)正确处理激情与理性、人文与法律的关系,把人们对于奥运的激情和张扬置于法律的框架之内。人们关注奥运、迷恋奥运、宣传奥运、参与奥运的愿望和热情是对的,值得保护和张扬。但要通过宣传、培训,引导和疏通激情发表的渠道,培养自觉维护奥标知识产权的意识,把激情和参与置于法律的框架之下,成就奥运盛事。
  (二)畅通诉求和奖励渠道,形成全社会监管的大格局。奥标保护不仅仅是政府行为。也是全社会的责任。要按照建立“行政监管,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市场监管体系的要求,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畅通群众举报、投诉、咨询的各种载体,并落实奖励措施,铺就群防群控的罗网,形成全社会监管的大视野、大格局。
  (三)在倡导自律的同时,学会打“组合拳”,提高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律综合运用能力。诚然,按照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规定,奥林匹克标志除依照本条例受到保护外,还可以依照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保护。这就要求执法干部学会打“组合拳”,自觉地提高法律法规综合运用的能力,提高执法办案和市场预控的履职能力。
  (四)建立和完善工商与奥组委、海关、城管等部门的协作机制以及行政与司法的衔接,形成奥标保护的完整链条。工商部门虽是查处奥标侵权的主责部门,但是这项工作与奥组委、海关、城管等部门联系紧密。工商部门查处奥标侵权工作中,侵权鉴定涉及奥组委,进出口侵权行为涉及海关,街头和场馆周遍无照游商销售假冒奥标商品涉及城管。只有与这些部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才能形成整体合力和高压态势,共同保护。
  (五)奥运前多方演练,奥运中严防死守。现在市局、分局和工商所都制订了详细的平安奥运方案和应急预案,但要加强实战演练,从发现案源到现场控制、事件处理、新闻回应,发现纰漏,及时修正。这样,才能在奥运会进行中,严格落实,严防死守。
  (六)关注后奥运经济时代,建立奥标保护的长效机制。奥运会后,大家可能都有歇一歇、喘口气的想法,这是人之常情。但是,假冒奥运、擦边球、搭奥运车等侵犯奥标的行为人可不会有歇一歇的想法,他们还要借奥运的声势再“揩油”。所以。我们还不能麻痹大意,还要关注后奥运经济时代,着眼于建立奥标保护的长效机制,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把奥标保护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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