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民同志:
读了你的来信,让我感慨良久。“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开展以来,市级国家机关和市级部门确实取得了一些可喜的变化,绝大多数部门及工作人员,都是发自内心地在真学真改。比如你吧,作为“整改对象”,心里不但没有抵触情绪,反而自觉对照检查,用心思考问题,多方探寻答案。这说明你是一位想为民干实事、办好事且有志于求真务实的公务员。但是,正如你在信中所言,经过学习整改,仍有一些同志没有转变观念,工作中不敢大胆创新,仍抱着旧有的条条框框办事,这既说明“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开展的必要性,又说明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我们还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你在信中反映的一些现象很有代表性。有些“本本族”之所以办事改变不了僵化模式和官僚习气,不敢突破条条框框的束缚,表面上看,他们是在坚持原则、认真办事,实际上是典型的教条主义、本本主义,是一种怕冒风险、怕担责任的懒汉作风。
汪洋书记曾经一针见血地指出,从根子上讲,“办事难”的问题,发展环境不够好的问题,归根到底还是思想观念上存在的教条主义、本本主义问题。教条主义、本本主义,是主观主义的具体表现,是一种把理论当教条、视“本本”为圣经的思想作风。那么如何才能突破条条框框的束缚,打破本本主义呢?我以为,首先得从思想观念这个“总开关”上找问题,澄清主观认识上的一些模糊认识。
一是要辩证地理解“本本”。所谓“本本”,通俗地讲,就是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各项行业规章制度。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条条框框是经验的总结,是制度的规范,因此必要的“本本”,该遵守的必须遵守,不能因为我们反对教条主义、本本主义,就随便闯“红线”。现在,我们都在学习发达地区的经验。通过比较,我发现有这样一种现象:越是经济发达的地区,教条主义、本本主义就越不发达,而越是经济欠发达的地区,教条主义、本本主义就越发达。其实,发达地区并不是一味地否定“本本”,越是经济发达的地区,人们的规则意识越强,法治观念越强,规则、法治,实际上也是“本本”,是大“本本”,大家共同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中有序竞争,自觉按游戏规则出牌,教条主义、本本主义反而没有了市场。而反观内陆地区,由于法治和规则意识总体偏弱,办事随意性较大——既可以左又可以右,甚至是“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本本”容易异化为部门和个人营私谋利的工具。因此,坚守必要的规则,坚持刚性的原则,还是净化、规范发展环境的必然要求。对于涉及原则、大是大非的“本本”,必须坚决执行,没有任何价钱可讲,但对于那些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早已时过境迁的“本本”,就是要敢于打破,对于那些只涉及细枝末节、可以灵活变通的“本本”,就是要敢于因时、因地、因事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事情具体解决。像你在来信中所说的那种因为一些形式上的规范而反反复复折腾人的领导,的确称得上是“方脑壳”,群众讥讽他们是“机械系毕业的”,一点也不为过。这些“方脑壳”,真的应该好好换换脑筋。
具体地说,哪些“本本”要坚守、哪些“本本”要打破,什么时候要按“本本”办事,什么时候要灵活机动?我认为沿海地区的经验可资借鉴。同样是政府部门,别人在办事前通常有“三看”:一看文件是否说了“不可以”,没说“不可以”就“可以”;二看是否有利于长远发展,有利于就“可以”,不利于就“不可以”;三看老百姓有没有积极性,有就“可以”,没有就“不可以”。与之形成强烈反差的是,我们重庆的一些机关和部门做事也有“三看”:一看文件是否说“可以”,没说“可以”就“不可以”;二看是否有利于本部门利益,有利于就“可以”,不利于就“不可以”;三看是否有风险,上级同意就“可以”,不同意就“不可以”。这一鲜明对比,值得我们深刻反思。最近,笔者了解到这样一个例子。我市工商部门在审批全市广告公司时,曾经遇到“本本”与现实的矛盾:全市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如果都按同一标准设置准入门槛,那在经济落后的区县,广告公司很难诞生。结果工商部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区县,实事求是地降低了广告公司的准入门槛,全市的广告业就活起来了。由此可见,“本本”的守与破,根本的标准不是唯书唯上,而是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看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
二是要正确地对待权力与责任。正如你在信中所言,那些“本本族”的要害就是怕担责任、怕冒风险,而你本身的困惑也是怕担责任、怕冒风险。对待“本本”要用辩证态度,对待责任也要辩证看待:作为一名公务员,行使权力的同时也意味着要承担责任。僵化地按“本本”办事,本部门也许没有什么风险和责任,但如果一旦影响到了本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那就是大风险、大责任,当事人就是历史的罪人。正确对待“本本”,与时俱进,大胆创新,促进了发展,可能会给本部门、本人带来一些风险,但是冒这种小风险而避免大失误是值得的。只要是有利于“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即使出现了一些小失误,追究起责任来,组织和群众也会客观公允地对待。被称为“铁腕书记”的仇和,在江苏宿迁十年,强力推行种种变革,闯了不少新路,冒了不少风险,甚至也伤及了部分人的既得利益,但他最终却探索出了一条符合当地实际的追赶型、跨越式、超常规发展路子,维护、实现、发展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了中央和省委的充分肯定,也得到了社会和群众的认可,在他离开宿迁前往南京就任副省长时,不少群众含泪相送,难舍难分。“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事实证明,即使在为民服务过程中出现一些偏差,造成了不好的影响,甚至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但只要客观上促进了发展,造福于人民,也问心无愧。当然,作为公务员,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既要敢于打破“本本”、大胆创新,但又不能搞个人英雄主义,随心所欲,一定要增强组织观念,遇事多请示报告,集体商议,民主决策,这样才能把风险降到最低。
总之,悠悠万事,发展为大!我想,只要大家心里始终装着“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大局观念,一切为了发展,一切顺应发展,就不怕担责任,不怕冒风险,敢于破除教条主义、本本主义;只要大家心里始终装着人民群众,把为人民群众服务、为纳税人服务,真正作为一种价值观念来强化,作为一种行为准则来遵循,作为一种基本能力来提高,作为一种日常习惯来培养,就一定能够破除形形色色的教条主义、本本主义!
重庆市委研究室胡永鸣
2006年12月25日
读了你的来信,让我感慨良久。“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开展以来,市级国家机关和市级部门确实取得了一些可喜的变化,绝大多数部门及工作人员,都是发自内心地在真学真改。比如你吧,作为“整改对象”,心里不但没有抵触情绪,反而自觉对照检查,用心思考问题,多方探寻答案。这说明你是一位想为民干实事、办好事且有志于求真务实的公务员。但是,正如你在信中所言,经过学习整改,仍有一些同志没有转变观念,工作中不敢大胆创新,仍抱着旧有的条条框框办事,这既说明“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开展的必要性,又说明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我们还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你在信中反映的一些现象很有代表性。有些“本本族”之所以办事改变不了僵化模式和官僚习气,不敢突破条条框框的束缚,表面上看,他们是在坚持原则、认真办事,实际上是典型的教条主义、本本主义,是一种怕冒风险、怕担责任的懒汉作风。
汪洋书记曾经一针见血地指出,从根子上讲,“办事难”的问题,发展环境不够好的问题,归根到底还是思想观念上存在的教条主义、本本主义问题。教条主义、本本主义,是主观主义的具体表现,是一种把理论当教条、视“本本”为圣经的思想作风。那么如何才能突破条条框框的束缚,打破本本主义呢?我以为,首先得从思想观念这个“总开关”上找问题,澄清主观认识上的一些模糊认识。
一是要辩证地理解“本本”。所谓“本本”,通俗地讲,就是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各项行业规章制度。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条条框框是经验的总结,是制度的规范,因此必要的“本本”,该遵守的必须遵守,不能因为我们反对教条主义、本本主义,就随便闯“红线”。现在,我们都在学习发达地区的经验。通过比较,我发现有这样一种现象:越是经济发达的地区,教条主义、本本主义就越不发达,而越是经济欠发达的地区,教条主义、本本主义就越发达。其实,发达地区并不是一味地否定“本本”,越是经济发达的地区,人们的规则意识越强,法治观念越强,规则、法治,实际上也是“本本”,是大“本本”,大家共同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中有序竞争,自觉按游戏规则出牌,教条主义、本本主义反而没有了市场。而反观内陆地区,由于法治和规则意识总体偏弱,办事随意性较大——既可以左又可以右,甚至是“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本本”容易异化为部门和个人营私谋利的工具。因此,坚守必要的规则,坚持刚性的原则,还是净化、规范发展环境的必然要求。对于涉及原则、大是大非的“本本”,必须坚决执行,没有任何价钱可讲,但对于那些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早已时过境迁的“本本”,就是要敢于打破,对于那些只涉及细枝末节、可以灵活变通的“本本”,就是要敢于因时、因地、因事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事情具体解决。像你在来信中所说的那种因为一些形式上的规范而反反复复折腾人的领导,的确称得上是“方脑壳”,群众讥讽他们是“机械系毕业的”,一点也不为过。这些“方脑壳”,真的应该好好换换脑筋。
具体地说,哪些“本本”要坚守、哪些“本本”要打破,什么时候要按“本本”办事,什么时候要灵活机动?我认为沿海地区的经验可资借鉴。同样是政府部门,别人在办事前通常有“三看”:一看文件是否说了“不可以”,没说“不可以”就“可以”;二看是否有利于长远发展,有利于就“可以”,不利于就“不可以”;三看老百姓有没有积极性,有就“可以”,没有就“不可以”。与之形成强烈反差的是,我们重庆的一些机关和部门做事也有“三看”:一看文件是否说“可以”,没说“可以”就“不可以”;二看是否有利于本部门利益,有利于就“可以”,不利于就“不可以”;三看是否有风险,上级同意就“可以”,不同意就“不可以”。这一鲜明对比,值得我们深刻反思。最近,笔者了解到这样一个例子。我市工商部门在审批全市广告公司时,曾经遇到“本本”与现实的矛盾:全市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如果都按同一标准设置准入门槛,那在经济落后的区县,广告公司很难诞生。结果工商部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区县,实事求是地降低了广告公司的准入门槛,全市的广告业就活起来了。由此可见,“本本”的守与破,根本的标准不是唯书唯上,而是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看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
二是要正确地对待权力与责任。正如你在信中所言,那些“本本族”的要害就是怕担责任、怕冒风险,而你本身的困惑也是怕担责任、怕冒风险。对待“本本”要用辩证态度,对待责任也要辩证看待:作为一名公务员,行使权力的同时也意味着要承担责任。僵化地按“本本”办事,本部门也许没有什么风险和责任,但如果一旦影响到了本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那就是大风险、大责任,当事人就是历史的罪人。正确对待“本本”,与时俱进,大胆创新,促进了发展,可能会给本部门、本人带来一些风险,但是冒这种小风险而避免大失误是值得的。只要是有利于“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即使出现了一些小失误,追究起责任来,组织和群众也会客观公允地对待。被称为“铁腕书记”的仇和,在江苏宿迁十年,强力推行种种变革,闯了不少新路,冒了不少风险,甚至也伤及了部分人的既得利益,但他最终却探索出了一条符合当地实际的追赶型、跨越式、超常规发展路子,维护、实现、发展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了中央和省委的充分肯定,也得到了社会和群众的认可,在他离开宿迁前往南京就任副省长时,不少群众含泪相送,难舍难分。“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事实证明,即使在为民服务过程中出现一些偏差,造成了不好的影响,甚至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但只要客观上促进了发展,造福于人民,也问心无愧。当然,作为公务员,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既要敢于打破“本本”、大胆创新,但又不能搞个人英雄主义,随心所欲,一定要增强组织观念,遇事多请示报告,集体商议,民主决策,这样才能把风险降到最低。
总之,悠悠万事,发展为大!我想,只要大家心里始终装着“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大局观念,一切为了发展,一切顺应发展,就不怕担责任,不怕冒风险,敢于破除教条主义、本本主义;只要大家心里始终装着人民群众,把为人民群众服务、为纳税人服务,真正作为一种价值观念来强化,作为一种行为准则来遵循,作为一种基本能力来提高,作为一种日常习惯来培养,就一定能够破除形形色色的教条主义、本本主义!
重庆市委研究室胡永鸣
2006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