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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1992年农业部颁布《农村合作经济内部审计暂行规定》以来,巴彦县对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审计
【中图分类号】 F239.42【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5-1074(2009)04-0173-01
1 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主要范围
1.1 要强化以集体资产的财务收支为主要内容的经常性审计 财务收支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要财务活动,也是村级经济活动中最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
1.2 要加强农村集体土地征占用补偿费专项审计 在管理的农村集体资金中,集体土地补偿费在许多地方占很大的比重。中央和省、市对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多次部署对征地补偿费专项检查,要求各地加强对征地补偿费分配和使用的监管,并且要求建立农村土地补偿费专项审计制度。
1.3 要加强农民负担专项审计 农村负担审计是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和重要措施。加大对涉农专项资金审计力度,要定期对向农民收集、集资、摊派和罚款的单位和部门进行审计。
1.4 要加强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长期的、制度化的工作,中央文件明确要求,“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时必须审计”,这是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是从机制和源头上防止和治理腐败,积极推进贪污行政的重要手段。
2 农村审计工作所取得的作用
2.1 提高了村干部的财经法纪观念 农村审计对财经法纪的遵守情况进行监督,揭发贪污舞弊,侵吞集体财产和其他各种违法乱纪行为,对于教育和惩戒广大农村干部有重要意义。
2.2 有利于整治农村财务的混乱,推进农村财务公开 农村审计就是对被审村的财经法纪的遵守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出来的乱账、错账、不入账等采取边审计边整改的方法进行处理,并对不合格的财务人员建议予以撤换,同时为了防止前审后乱,督促该村制定完善财务制度。特别是审计结论的公开及对违法违纪问题的处理,来清除某些村财务不敢公开、假公开的障碍。
2.3 有效地化解当地干群矛盾,促进农村社会的稳定 农村财务清理不全,不彻底,是农村财务混乱的症结所在,农村财务问题成为了农村工作的敏感问题,影响到了当地党群、干群关系。
2.4 摸清了被审村的资产家底,为村干部的业绩考核提供了客观依据 通过农村审计,对被审村的集体资产进行清查,从而核实了存量资产,另一方面又可以帮助被审村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在核实债权的基础上,审计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建议被审村采取最适当的方法进行清理,从而解决了集体资金被长期拖欠、无偿使用的问题。
3 目前农村审计存在的问题
3.1 农村审计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就目前开展的农村审计情况来看,农村审计还缺一支过硬的农村审计执法队伍。一是农村审计机构不健全。县级农经总站虽然下设了审计办公室,但在审计时临时抽调人员,没有配备专职的农村审计人员,而且也未经专门训练。
3.2 农村审计缺乏有力的依据 黑龙江省农村审计工作虽有《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作支撑,但从法律体系上看,仅相当于地方性法规,级别较低,农村审计还缺乏一套真正属于自己的法律;从农村审计的定位来看,把农村审计定位为内部审计,农村审计还停留在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服务行为;从农村审计的实践来看,农村审计还没有形成工作制度化、队伍专职化。
3.3 调查取证难 在农村审计过程中,由于村级组织档案管理的不健全,特别是在审计中涉及到年份较远的历史旧账,导致一些与审计相关资料的丢失,从而无法对问题进行取证。
3.4 乡镇权力介入并影响农村审计工作的开展 有些乡镇的领导打着维护农村稳定的旗号介入农村审计,对村民的审计要求加以阻挠;有些乡镇以党委、政府的名义否决了村民代表大会的决议,缩短审计的年份;有些乡镇以培养村干部难为借口影响农村审计工作的开展。
3.5 审计决定和处理意见难以执行 审计结束后,农村审计机构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意见书,并对有关问题作出客观公正的处理决定、意见和建议,但是到了处理阶段,相关部门则由于碍于情面,敷衍了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很多问题不了了之,使整个农村审计无实质性可言,给农村审计工作涂了一层阴影。
4 促进农村审计职能和作用发挥的建议
4.1 营造良好的农村审计执法氛围 要使农村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并被广大群众所知所接受所欢迎,就必须营造良好的农村审计执法环境。
4.2 完善农村审计的法制建设 从目前实际来看,就是迫切需要出台一部由权力机关制定颁布的农村审计条例,规范农村审计的执法标准,把农村审计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并在狠抓农村审计的制度化、标准化、法制化建设过程中,相继制定出台一系列与农村审计条例相配套的规章制度。
4.3 加强农村审计的执行力度,建立“审计督查制度” “审计督查制度”就是对审计人员、审计结果、审计报告特别是对违法违纪问题的处理、纠正、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真正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使农村审计执法起到应有的作用。
4.4 健全农村审计机构,加强农村审计队伍建设 在完善农村审计法制建设的基础上,要抓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各级农村审计机构,使农村审计机构成为相对独立的农村经济监督的综合执法部门,确立其执法主体的合法地位。特别是直接面对农村审计客体的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农村审计机构的建设尤为迫切。在县(市、区)一级,应在审计办公室的基础上配备专职农村审计人员;在乡镇一级可以在原农经站的基础上建立农村审计站,审计业务由上级农村审计机构领导。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在经费上保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需要。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审计
【中图分类号】 F239.42【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5-1074(2009)04-0173-01
1 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主要范围
1.1 要强化以集体资产的财务收支为主要内容的经常性审计 财务收支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要财务活动,也是村级经济活动中最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
1.2 要加强农村集体土地征占用补偿费专项审计 在管理的农村集体资金中,集体土地补偿费在许多地方占很大的比重。中央和省、市对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多次部署对征地补偿费专项检查,要求各地加强对征地补偿费分配和使用的监管,并且要求建立农村土地补偿费专项审计制度。
1.3 要加强农民负担专项审计 农村负担审计是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和重要措施。加大对涉农专项资金审计力度,要定期对向农民收集、集资、摊派和罚款的单位和部门进行审计。
1.4 要加强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长期的、制度化的工作,中央文件明确要求,“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时必须审计”,这是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是从机制和源头上防止和治理腐败,积极推进贪污行政的重要手段。
2 农村审计工作所取得的作用
2.1 提高了村干部的财经法纪观念 农村审计对财经法纪的遵守情况进行监督,揭发贪污舞弊,侵吞集体财产和其他各种违法乱纪行为,对于教育和惩戒广大农村干部有重要意义。
2.2 有利于整治农村财务的混乱,推进农村财务公开 农村审计就是对被审村的财经法纪的遵守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出来的乱账、错账、不入账等采取边审计边整改的方法进行处理,并对不合格的财务人员建议予以撤换,同时为了防止前审后乱,督促该村制定完善财务制度。特别是审计结论的公开及对违法违纪问题的处理,来清除某些村财务不敢公开、假公开的障碍。
2.3 有效地化解当地干群矛盾,促进农村社会的稳定 农村财务清理不全,不彻底,是农村财务混乱的症结所在,农村财务问题成为了农村工作的敏感问题,影响到了当地党群、干群关系。
2.4 摸清了被审村的资产家底,为村干部的业绩考核提供了客观依据 通过农村审计,对被审村的集体资产进行清查,从而核实了存量资产,另一方面又可以帮助被审村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在核实债权的基础上,审计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建议被审村采取最适当的方法进行清理,从而解决了集体资金被长期拖欠、无偿使用的问题。
3 目前农村审计存在的问题
3.1 农村审计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就目前开展的农村审计情况来看,农村审计还缺一支过硬的农村审计执法队伍。一是农村审计机构不健全。县级农经总站虽然下设了审计办公室,但在审计时临时抽调人员,没有配备专职的农村审计人员,而且也未经专门训练。
3.2 农村审计缺乏有力的依据 黑龙江省农村审计工作虽有《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作支撑,但从法律体系上看,仅相当于地方性法规,级别较低,农村审计还缺乏一套真正属于自己的法律;从农村审计的定位来看,把农村审计定位为内部审计,农村审计还停留在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服务行为;从农村审计的实践来看,农村审计还没有形成工作制度化、队伍专职化。
3.3 调查取证难 在农村审计过程中,由于村级组织档案管理的不健全,特别是在审计中涉及到年份较远的历史旧账,导致一些与审计相关资料的丢失,从而无法对问题进行取证。
3.4 乡镇权力介入并影响农村审计工作的开展 有些乡镇的领导打着维护农村稳定的旗号介入农村审计,对村民的审计要求加以阻挠;有些乡镇以党委、政府的名义否决了村民代表大会的决议,缩短审计的年份;有些乡镇以培养村干部难为借口影响农村审计工作的开展。
3.5 审计决定和处理意见难以执行 审计结束后,农村审计机构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意见书,并对有关问题作出客观公正的处理决定、意见和建议,但是到了处理阶段,相关部门则由于碍于情面,敷衍了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很多问题不了了之,使整个农村审计无实质性可言,给农村审计工作涂了一层阴影。
4 促进农村审计职能和作用发挥的建议
4.1 营造良好的农村审计执法氛围 要使农村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并被广大群众所知所接受所欢迎,就必须营造良好的农村审计执法环境。
4.2 完善农村审计的法制建设 从目前实际来看,就是迫切需要出台一部由权力机关制定颁布的农村审计条例,规范农村审计的执法标准,把农村审计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并在狠抓农村审计的制度化、标准化、法制化建设过程中,相继制定出台一系列与农村审计条例相配套的规章制度。
4.3 加强农村审计的执行力度,建立“审计督查制度” “审计督查制度”就是对审计人员、审计结果、审计报告特别是对违法违纪问题的处理、纠正、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真正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使农村审计执法起到应有的作用。
4.4 健全农村审计机构,加强农村审计队伍建设 在完善农村审计法制建设的基础上,要抓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各级农村审计机构,使农村审计机构成为相对独立的农村经济监督的综合执法部门,确立其执法主体的合法地位。特别是直接面对农村审计客体的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农村审计机构的建设尤为迫切。在县(市、区)一级,应在审计办公室的基础上配备专职农村审计人员;在乡镇一级可以在原农经站的基础上建立农村审计站,审计业务由上级农村审计机构领导。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在经费上保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