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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广东人珠海人同样热切期待横琴开发快见成效的澳门人终於盼来了大好消息,2011年8月22日上午,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联合举行“《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暨横琴政策创新宣讲会”,着重宣讲了7月14日下发的《国务院关於横琴开发有关政策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象徵着国家现有特殊区域政策的最新发展,《批复》体现了国家以横琴开发为载体,深入改革开放,促进粤港澳更紧密合作,坚定不移实施“一国两制”方针的决心。
作为与《批复》休戚相关的澳门人,我们有必要深入领会《批复》的重要意义与重大突破,借助横琴开发这一历史机会,力争澳门自身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更上一层楼。
扶持“特区中的特区”
需要特殊政策
纵观《批复》全文,有一条主线贯穿始终:“深化改革开放、推进粤港澳更紧密合作、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和维护港澳地区长期繁荣稳定”。这条主线以“深化改革开放”领头,充分体现了国家现有特殊区域政策的新发展。
众所周知,中国的特殊区域是伴随着改革开放成长起来的新生事物。以1979年深圳经济特区破土、1981年7月中共中央与国务院批转《广东、福建两省和经济特区工作会议纪要》为突破口,经济特区和一系列其他特殊区域如雨後春笋般涌现。30多年来,内地除了已经建成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南、喀什六个国家级经济特区以外,不少地方还涌现出“新区”、“经济开发区”、“(高新)科技产业园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多种形式的特殊区域。这些区域以改革创新的思路谋求发展,创造了不一般的奇迹,为我国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特殊区域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在於“特殊”,而最特殊的地方莫过於执行特殊政策。换言之,如果没有特殊政策,就没有特殊区域。国家在为特殊区域制定特殊政策方面下了很大的决心,作出了有效的探索。回顾上世纪80、90年代,国务院及下属部委陆续发布的此类特殊政策比比皆是,据不完全统计就有:开放城市及经济技术开发区政策(国务院1984年12月1日发布)、沿海经济开发区政策(国务院1985年2月18日发布)、边境开放城市及边境经济合作区政策(国务院1992年6月9日发布)、国家旅游度假区优惠政策(国务院1992年8月17日发布),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国家税务局和国家科委1992年3月发布),等等。
改革开放30余年来,这些特殊政策确实在特区的兴起和发展中发挥过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我国广大地区经济建设的出色成就,一些特殊区域的优势正在逐渐削弱,有些特区的特色甚至正在消失而趋於平常。所以温家宝总理郑重指出:“经济特区要继续特下去。”在这种形势下,国家有心将横琴建设成“特区中的特区”就具有格外重要的意义了。
因此,横琴特区的“特”,不仅仅是横琴或珠海的“特”,而且要成为中国特区的“特”;横琴不仅要充当广东省、珠三角地区发展以及粤港澳合作的排头兵,而且要勇於承担新时期中国改革开放事业探索者的历史重任。我们高兴地看到,国务院已经通过《批复》赋予横琴“比特区更特的优惠政策”,坚定不移扶持“特区中的特区”的决心跃然纸上。根据《批复》的精神,横琴开发将“以实行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的优惠政策、构建粤港澳合作新载体为基本定位,以创新通关制度、口岸分线管理为突破口,以降低税率、放宽免税或保税使用范围的特殊税收政策为核心,以下放审批权限、降低准入门槛、拓宽准入领域的现代服务业产业优惠政策为支撑”,构建“比特区更特”的区域政策框架体系。具体言之,横琴可以享受的特殊政策主要包括三大方面,即特殊的区域管理政策、特殊的财政税收政策和特殊的粤澳合作产业园区政策。此前国务院和有关部委已经陆续批复了横琴纳入珠海经济特区范围,以及金融、土地、产业和信息化政策,这些特殊政策集成在一起,必将有效地推动横琴成为展示改革开放“试验田”和“窗口”作用的“特区中的特区”。
建设“特区中的特区”
需要特定方式
毫无疑问,横琴特区遇到了特殊的大好机遇。然而,这一大好机遇并非“天上掉馅饼”,而是由横琴的特殊条件所决定的。
横琴虽然只是隶属珠海的一个岛屿,但由特殊的地理、历史、文化和政治因素所决定,与珠海境内乃至珠江口外的其他岛屿不甚相同。从地理位置上看,横琴岛的总面积达到106.46平方公里,不仅是珠海辖内190余海岛中之最大者,而且与澳门的三个地理单元——澳门半岛及氹仔、路环两个离岛仅一河之隔。横琴距香港也只有34海里,珠港澳大桥通车後,两地来往只需半个小时的车程。以横琴为圆心,100公里半径内已有广州、香港、澳门、深圳、珠海5个国际及国内机场。待到广珠轻轨、广珠铁路、金海大桥等交通设施建成後,横琴将成为粤港澳地区新兴的交通枢纽。
从历史的角度考察,组成现时横琴岛的大、小横琴两山(岛),明代後期分别称为横琴山(岛)、舵尾山(岛),与鸡颈山(现氹仔大潭山)、九澳山(现路环九澳山)四山纵横并列,使中间的水道呈现“十”字状,故称“十字门”。而自1564年以後之所以出现“澳门”这一地名,就是将澳门半岛当时的名称“濠镜澳”与上述海上四岛组成的“十字门”各取一字综合而成的结果。由此可见,横琴从历史渊源来看就同澳门存在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
从文化源流来探讨,横琴及所在的珠海历史上均属於香山地区,与澳门一道都是中华帝国近代对外交流的门户与窗口,共同孕育了以开放和多元文化并存为特徵的香山文化,可谓同根同源,血脉相连。
从政治格局来分析,横琴属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珠海市,是社会主义大家庭中不可分割的一员;而其对岸就是澳门特别行政区,不远的近邻即为香港特别行政区。这两个特区从1997年7月1日和1999年12月20日回归祖国之日开始,继续实行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两种不同的社会制度在咫尺之间并存共处甚至交流互动,实为当代国际政治视角下不可多见的范例。
综合上述种种特殊因素,横琴与众不同之处便凸显出来。《批复》之所以批准对横琴实行“比特区更特”的优惠政策,正是充分考虑到横琴的实际情况:位於“一国两制”交汇点和“内外辐射”结合部的独特区位优势,承担着为澳门拓展发展空间、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化、支持港澳繁荣稳定的神圣使命。
鉴於横琴的特殊条件和国家赋予的特殊政策,建设横琴这一“特区中的特区”将是一项史无前例的系统工程。没有前例可以依据,没有经验可以借鉴,全凭承担和参与横琴开发历史重任的各方大胆探索,锐意创新,闯出一条前人没有走过的路来。《批复》已经高瞻远瞩地认清了这一点,所以赋予横琴更多的实验权,明确要求横琴开发过程中创新通关制度,加快管理体制和发展模式创新,“力争在改革开放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取得突破,为珠三角‘科学发展、先行先试’创造经验和提供示范”。参与横琴开发的各方理应不辜负中央政府的殷切期望,为建设“特区中的特区”努力探索特定的方式方法,而不是等待中央文件下达後再忠实地执行上级指示。
开发“特区中的特区”
需要特别思路
澳门与广东、珠海、横琴存在着特殊的关系,因而在横琴开发中负有特定的责任。澳门参与横琴开发必须具有特别的思路。笔者认为,可以用以下十六个字来加以概括:甘当配角,多做实事,表达诉求,创造机遇。
澳门首先要树立在横琴开发中甘当配角的思想。横琴开发以珠海为主体是中央政府的一贯思想,在2011年3月6日於北京签署的《粤澳合作框架协议》中作出了明确的表述:“珠海发挥横琴开发主体作用”。尽管中央政府在规划横琴开发的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澳门的利益,在包括《指引》的各种文件中多次提到“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化”、“为澳门拓展发展空间”、“服务港澳”、“支持港澳繁荣稳定”等意见,但对港澳,特别是澳门在横琴开发中的责任与作用也做出了明确规定。《指引》中再次“充分肯定了港澳、特别是澳门全面参与横琴开发的特殊地位”,《粤澳合作框架协议》中的表述应当说是比较具体的文字:“澳门特区政府研究采取多种措施,从资金、人才、产业等方面全面参与横琴开发,重点建设粤澳合作产业园区和旅游休闲等相关项目”。由此可见,澳门政府再怎麽“全面参与横琴开发”,主要的方式(资金、人才、产业等)和主要的领域(粤澳合作产业园区和旅游休闲项目)已有规定,配角的身份是非常明确的。何况横琴高起点的发展目标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超出澳门力所能及的范围,澳门爱莫能助。只有清醒地认识到这一形势,澳门才能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恰如其分地发挥应有的作用。
澳门在明确自己配角地位的前提下,应当力求为横琴开发多做实事。具体地说,就是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人出人,有智出智。回归祖国十二年来,澳门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成就显着,已经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社会财富,具备了较强的经济实力。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澳门在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方面也取得长足进步。在参与横琴开发的过程中,澳门理应从优势互补、扬长避短的的原则出发,做横琴开发的有力後盾。2011年6月19日澳门政府出资成立澳门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动用资金支援横琴开发建立了有效渠道。而澳门大学三个国家级实验室进驻横琴校区,正是智力支撑横琴建设的重要举措。总之,澳门为横琴开发能做的事情还很多,有待统筹考虑,逐步落实。
爲了真正对横琴特区建设做出切实的贡献,澳门还应当向中央政府如实表达自己的诉求,积极创造新的机遇。《批复》有四大关键词,分别是“港澳”、“特殊”、“优惠”与“创新”。港澳列为四大关键词之首。据统计,在《批复》全文短短的1300余字中,“澳门”出现过6次,“港澳”出现过4次,“粤澳”出现过2次,《批复》拟定政策的出发点始终是港澳,特别是为澳门拓展发展空间,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化发展。澳门不应当辜负中央政府的期望与厚爱。从澳门的实际需要和现有实力出发,澳门有必要且有可能在横琴新特区建设中多承担一些责任,从而获得更多的优惠。但事实并非如此,考察目前正在开展的横琴新区15个重点项目,其中只有“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两个项目由澳门方面投资且与澳门直接有关,其他13个项目均由国内或珠海的大型企业承担。对於澳门政府和企业界、知识界的许多有心人来说,似乎还有“无用武之地”的忧虑。通俗地说,澳门现在是“钱多地少”,通过投资横琴开发能为多余的钱找到出路固然是利人利己的好事,然而,能否通过某种渠道解决澳门土地稀缺的瓶颈制约呢?我们是热切盼望的,但广东珠海未必感同身受,中央政府需要操心的事太多,也未必照顾得过来。澳门政府有责任不断向中央反映民众的诉求,积极创造(而不是等待)新的机遇,力争在参与横琴开发的同时也为自己争取到更有利的条件,谋求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作为与《批复》休戚相关的澳门人,我们有必要深入领会《批复》的重要意义与重大突破,借助横琴开发这一历史机会,力争澳门自身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更上一层楼。
扶持“特区中的特区”
需要特殊政策
纵观《批复》全文,有一条主线贯穿始终:“深化改革开放、推进粤港澳更紧密合作、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和维护港澳地区长期繁荣稳定”。这条主线以“深化改革开放”领头,充分体现了国家现有特殊区域政策的新发展。
众所周知,中国的特殊区域是伴随着改革开放成长起来的新生事物。以1979年深圳经济特区破土、1981年7月中共中央与国务院批转《广东、福建两省和经济特区工作会议纪要》为突破口,经济特区和一系列其他特殊区域如雨後春笋般涌现。30多年来,内地除了已经建成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南、喀什六个国家级经济特区以外,不少地方还涌现出“新区”、“经济开发区”、“(高新)科技产业园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多种形式的特殊区域。这些区域以改革创新的思路谋求发展,创造了不一般的奇迹,为我国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特殊区域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在於“特殊”,而最特殊的地方莫过於执行特殊政策。换言之,如果没有特殊政策,就没有特殊区域。国家在为特殊区域制定特殊政策方面下了很大的决心,作出了有效的探索。回顾上世纪80、90年代,国务院及下属部委陆续发布的此类特殊政策比比皆是,据不完全统计就有:开放城市及经济技术开发区政策(国务院1984年12月1日发布)、沿海经济开发区政策(国务院1985年2月18日发布)、边境开放城市及边境经济合作区政策(国务院1992年6月9日发布)、国家旅游度假区优惠政策(国务院1992年8月17日发布),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国家税务局和国家科委1992年3月发布),等等。
改革开放30余年来,这些特殊政策确实在特区的兴起和发展中发挥过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我国广大地区经济建设的出色成就,一些特殊区域的优势正在逐渐削弱,有些特区的特色甚至正在消失而趋於平常。所以温家宝总理郑重指出:“经济特区要继续特下去。”在这种形势下,国家有心将横琴建设成“特区中的特区”就具有格外重要的意义了。
因此,横琴特区的“特”,不仅仅是横琴或珠海的“特”,而且要成为中国特区的“特”;横琴不仅要充当广东省、珠三角地区发展以及粤港澳合作的排头兵,而且要勇於承担新时期中国改革开放事业探索者的历史重任。我们高兴地看到,国务院已经通过《批复》赋予横琴“比特区更特的优惠政策”,坚定不移扶持“特区中的特区”的决心跃然纸上。根据《批复》的精神,横琴开发将“以实行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的优惠政策、构建粤港澳合作新载体为基本定位,以创新通关制度、口岸分线管理为突破口,以降低税率、放宽免税或保税使用范围的特殊税收政策为核心,以下放审批权限、降低准入门槛、拓宽准入领域的现代服务业产业优惠政策为支撑”,构建“比特区更特”的区域政策框架体系。具体言之,横琴可以享受的特殊政策主要包括三大方面,即特殊的区域管理政策、特殊的财政税收政策和特殊的粤澳合作产业园区政策。此前国务院和有关部委已经陆续批复了横琴纳入珠海经济特区范围,以及金融、土地、产业和信息化政策,这些特殊政策集成在一起,必将有效地推动横琴成为展示改革开放“试验田”和“窗口”作用的“特区中的特区”。
建设“特区中的特区”
需要特定方式
毫无疑问,横琴特区遇到了特殊的大好机遇。然而,这一大好机遇并非“天上掉馅饼”,而是由横琴的特殊条件所决定的。
横琴虽然只是隶属珠海的一个岛屿,但由特殊的地理、历史、文化和政治因素所决定,与珠海境内乃至珠江口外的其他岛屿不甚相同。从地理位置上看,横琴岛的总面积达到106.46平方公里,不仅是珠海辖内190余海岛中之最大者,而且与澳门的三个地理单元——澳门半岛及氹仔、路环两个离岛仅一河之隔。横琴距香港也只有34海里,珠港澳大桥通车後,两地来往只需半个小时的车程。以横琴为圆心,100公里半径内已有广州、香港、澳门、深圳、珠海5个国际及国内机场。待到广珠轻轨、广珠铁路、金海大桥等交通设施建成後,横琴将成为粤港澳地区新兴的交通枢纽。
从历史的角度考察,组成现时横琴岛的大、小横琴两山(岛),明代後期分别称为横琴山(岛)、舵尾山(岛),与鸡颈山(现氹仔大潭山)、九澳山(现路环九澳山)四山纵横并列,使中间的水道呈现“十”字状,故称“十字门”。而自1564年以後之所以出现“澳门”这一地名,就是将澳门半岛当时的名称“濠镜澳”与上述海上四岛组成的“十字门”各取一字综合而成的结果。由此可见,横琴从历史渊源来看就同澳门存在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
从文化源流来探讨,横琴及所在的珠海历史上均属於香山地区,与澳门一道都是中华帝国近代对外交流的门户与窗口,共同孕育了以开放和多元文化并存为特徵的香山文化,可谓同根同源,血脉相连。
从政治格局来分析,横琴属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珠海市,是社会主义大家庭中不可分割的一员;而其对岸就是澳门特别行政区,不远的近邻即为香港特别行政区。这两个特区从1997年7月1日和1999年12月20日回归祖国之日开始,继续实行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两种不同的社会制度在咫尺之间并存共处甚至交流互动,实为当代国际政治视角下不可多见的范例。
综合上述种种特殊因素,横琴与众不同之处便凸显出来。《批复》之所以批准对横琴实行“比特区更特”的优惠政策,正是充分考虑到横琴的实际情况:位於“一国两制”交汇点和“内外辐射”结合部的独特区位优势,承担着为澳门拓展发展空间、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化、支持港澳繁荣稳定的神圣使命。
鉴於横琴的特殊条件和国家赋予的特殊政策,建设横琴这一“特区中的特区”将是一项史无前例的系统工程。没有前例可以依据,没有经验可以借鉴,全凭承担和参与横琴开发历史重任的各方大胆探索,锐意创新,闯出一条前人没有走过的路来。《批复》已经高瞻远瞩地认清了这一点,所以赋予横琴更多的实验权,明确要求横琴开发过程中创新通关制度,加快管理体制和发展模式创新,“力争在改革开放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取得突破,为珠三角‘科学发展、先行先试’创造经验和提供示范”。参与横琴开发的各方理应不辜负中央政府的殷切期望,为建设“特区中的特区”努力探索特定的方式方法,而不是等待中央文件下达後再忠实地执行上级指示。
开发“特区中的特区”
需要特别思路
澳门与广东、珠海、横琴存在着特殊的关系,因而在横琴开发中负有特定的责任。澳门参与横琴开发必须具有特别的思路。笔者认为,可以用以下十六个字来加以概括:甘当配角,多做实事,表达诉求,创造机遇。
澳门首先要树立在横琴开发中甘当配角的思想。横琴开发以珠海为主体是中央政府的一贯思想,在2011年3月6日於北京签署的《粤澳合作框架协议》中作出了明确的表述:“珠海发挥横琴开发主体作用”。尽管中央政府在规划横琴开发的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澳门的利益,在包括《指引》的各种文件中多次提到“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化”、“为澳门拓展发展空间”、“服务港澳”、“支持港澳繁荣稳定”等意见,但对港澳,特别是澳门在横琴开发中的责任与作用也做出了明确规定。《指引》中再次“充分肯定了港澳、特别是澳门全面参与横琴开发的特殊地位”,《粤澳合作框架协议》中的表述应当说是比较具体的文字:“澳门特区政府研究采取多种措施,从资金、人才、产业等方面全面参与横琴开发,重点建设粤澳合作产业园区和旅游休闲等相关项目”。由此可见,澳门政府再怎麽“全面参与横琴开发”,主要的方式(资金、人才、产业等)和主要的领域(粤澳合作产业园区和旅游休闲项目)已有规定,配角的身份是非常明确的。何况横琴高起点的发展目标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超出澳门力所能及的范围,澳门爱莫能助。只有清醒地认识到这一形势,澳门才能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恰如其分地发挥应有的作用。
澳门在明确自己配角地位的前提下,应当力求为横琴开发多做实事。具体地说,就是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人出人,有智出智。回归祖国十二年来,澳门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成就显着,已经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社会财富,具备了较强的经济实力。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澳门在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方面也取得长足进步。在参与横琴开发的过程中,澳门理应从优势互补、扬长避短的的原则出发,做横琴开发的有力後盾。2011年6月19日澳门政府出资成立澳门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动用资金支援横琴开发建立了有效渠道。而澳门大学三个国家级实验室进驻横琴校区,正是智力支撑横琴建设的重要举措。总之,澳门为横琴开发能做的事情还很多,有待统筹考虑,逐步落实。
爲了真正对横琴特区建设做出切实的贡献,澳门还应当向中央政府如实表达自己的诉求,积极创造新的机遇。《批复》有四大关键词,分别是“港澳”、“特殊”、“优惠”与“创新”。港澳列为四大关键词之首。据统计,在《批复》全文短短的1300余字中,“澳门”出现过6次,“港澳”出现过4次,“粤澳”出现过2次,《批复》拟定政策的出发点始终是港澳,特别是为澳门拓展发展空间,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化发展。澳门不应当辜负中央政府的期望与厚爱。从澳门的实际需要和现有实力出发,澳门有必要且有可能在横琴新特区建设中多承担一些责任,从而获得更多的优惠。但事实并非如此,考察目前正在开展的横琴新区15个重点项目,其中只有“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两个项目由澳门方面投资且与澳门直接有关,其他13个项目均由国内或珠海的大型企业承担。对於澳门政府和企业界、知识界的许多有心人来说,似乎还有“无用武之地”的忧虑。通俗地说,澳门现在是“钱多地少”,通过投资横琴开发能为多余的钱找到出路固然是利人利己的好事,然而,能否通过某种渠道解决澳门土地稀缺的瓶颈制约呢?我们是热切盼望的,但广东珠海未必感同身受,中央政府需要操心的事太多,也未必照顾得过来。澳门政府有责任不断向中央反映民众的诉求,积极创造(而不是等待)新的机遇,力争在参与横琴开发的同时也为自己争取到更有利的条件,谋求更广阔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