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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将各成员国的农业补贴纳入了WTO规则之下,我国入世后在农业补贴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许多问题要依靠法律规范加以解决,所以完善我国农业补贴法律制度尤为必要,因此必须以WTO为立法的根本依据,同时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对现有法律法规中的有关农业补贴的规范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和完善,以期促进我国农业的协调、稳定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