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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经过最近几十年大规模矿业开发,我国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比较突出,概、预算过粗、不细化、不合理支付、使用效率低等现象愈来愈严重,虽然国家投入的治理资金也愈来愈多。本文将概、预算取费标准、概、预算说明、治理工程量及工程单价概、预算几个方面进行了投资估算分析,对矿山企业申请国家治理资金、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技术方案概、预算,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工程概、预算
引言:
工程概、预算标准体系研究是针对某类工程,在研究工程体系构成的基础上确定工程项目概、预算编制应遵循的原则、编制方法、遵从的标准、成本费用构成框架等,为工程项目概、预算的编制提供基础。
研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概、预算标准体系是为进一步研究工程概、预算作前期准备工作,标准体系是否科学、完善关系到概、预算标准的进一步研究。近年来,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国土资源部开展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2000—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约94亿元,地方财政和企业自筹资金近68亿元,全国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达到170亿元,其中治理矿山近1500个,治理恢复土地面积约11万公顷。
为了提高中央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必需加强或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投资概、预算,为概、预算标准的进一步制定提供基础。这样政府管理部门能够利用“概、预算标准体系”对各地区、各部门的项目概、预算设计、执行、监督与验收进行统一的对比与验收,为专项基金项目真正实现市场化运作提供“公开、公正、公平”的良性环境。
一、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概、预算存在的问题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作为部门财政专项,目前还没有统一规范的概、预算标准,各省项目实施单位在编制概、预算时还很不规范,大多套用土地复垦、水利、公路、建筑方面的概、預算定额。随着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总量的不断增加,概、预算过粗、费用构成不合理、资金使用效率低等现象愈来愈严重。
现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概、预算基本上都是处于“排脑袋”这一现状,根据上一年度国家审批通过的项目资金情况确定本年度申请项目的资金量,在费用构成、确定工程量、取费标准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问题。
(一)治理工程概、预算费用构成不合理
目前尚未建立科学的支出标准和概、预算定额,治理工程费用基本上都是有一个概略的工程量,根据工程量测算出治理工程概、预算,费用缺少间接费、税金、计划利润、其他不可预见费用等费用项。从治理工程单价的概、预算来讲,没有采用相关定额标准,也没有邻近同类治理工程实际工程单价参考值,工程单价基本上偏高,缺乏定价基础。这些就造成了部门、项目间经费保障水平不一,有悖于公共财政的原则。
(二)确定治理工程量过粗
有的治理措施描述很详细,但在治理工程量中并没有体现,致使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治理技术及措施与治理工程量不对称,有的治理工程量偏离实际。这些问题导致了治理工程概、预算偏离实际需要,很难确保国家专项财政资金有效使用。
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概、预算依据和构成
(一)概、预算依据
1、符合现行政策、法规、办法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国家和国土资源部制定并颁发了许多有关概、预算方在的法律、法规、规定和办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概、预算标准体系研究必须确保概、预算标准体系的编制符合现行国家政策、法规、办法,在编制项目概、预算标准体系时应考虑概、预算标准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使概、预算标准体系具有可操作性。
比如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概、预算法》,对项目概、预算编制、概、预算审查和批准、概、预算执行、概、预算调整、决算与监督等具有极强的约束力和重要指导意义。另外,概、预算标准体系的研究,要依照《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通知(以下筒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确定概、预算标准体系的研究范围与重点内容,力求研究成果的实用性、有效性。
2、应用性研究的原则
我国虽然已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仍有许多项目是通过计划下达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属于财政专项概、预算的一部分,它属于国家计划内补贴项目,具有非盈利性质。概、预算标准体系的研究侧重于部专项基金管理,按部专项基金管理的要求确定研究体系,注重应用性,解决部门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因此,专项基金项目应有别于市场项目,项目概、预算编制应不含利润和税金。
3、实事求是、依据充分、公平合理的原则
不同地域、气候条件、地质环境复杂程度的工程实工手段、概、预算标准均差别较大。概、预算标准体系的研究过程中应全面考虑诸多客观因素:划分地域、气候条件、地质环境复杂程度最好按区域,才能做到公平合理;在确定地域、气候条件、地质环境复杂程度时,应有充分的依据,实事求是。
(二)治理工程费用构成
1、治理工程费用
治理工程费用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不可预见费用、税金、计划利润、组成。直接工程费由直接费、其他直接费和现场经费构成。直接费按所参照的定额标准规定计取,其他直接费按直接费的2%计取,现场经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和现场管理费,按直接费的5%计取。间接费由企业管理费、财务费、其他间接费用构成。
不可预见费用指工程中难以预料的费用,按治理工程费用的5%计取。税金包括营业费、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等,计算公式:税金=(直接费十间接费+计划利润)×费率(费率按3.22%计算)。计划利润按直接费和间接费之和的7%计取。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建设管理费、工程监理费、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监测工程费等,根据相关标准计取。 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概、预算研究方法
(一)案例分析法
针对工程类别,选择案例进行分析,以案例支撑结论,这样做的意义是:为今后进一步跟踪研究积累资料、为政府管理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提供项目管理信息,形成有形反馈只有形成跟踪研究体系,真正实现全方位、科学管理,实现管理研究的深入与系统。
(二)统计分析法
统计分析法适用于已完或正在进行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这些工程项目资料比较多,可以直接用统计分析法制定标准体系,这样制定出的标准体系也是比较科学合理的,基本代表了全国平均水平。
首先选择部分典型工程项目资料,按所要制定的标准体系项目类别系统地进行统计,然后从统计资料中将特高值和特低值取掉(取值原则上是大于或(小于)平均值0.5倍的数值不参加计算),采用算术平均法计算。最后与同类项目进行对比,如发现有明显差異者,则查找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复核计算,求出合理数值。
(三)专家意见法
一些新技术、新方法,缺少资料,难以用统计分析法制定,而采用专家意见法确定,根据专家提供的资料和意见,参照与之近拟的方法,初步制定出标准体系,待有可靠资料后再进行制定修改。这种方法要选择有经验的专家了解新技术、新方法的工作方法、工作过程、使用仪器及价值、人员配备与材料消耗及正常条件下的工作费用。
四、结语
通过研究,我们应向部门管理层提交工程构成体系与概、预算体系研究报告,提出适应部矿山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的体系标准。为今后项目的立项、审查、验收规范化运作提供标准与依据。
研究报告应该包括这些方面:一是编制立项报告,对所做工作量应有一定的调查测量基础,把工作量列实,说清楚存在的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采取的工程治理措施要合理可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的建设管理费、工程监理费、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监测工程费等取费标准应参照地方或国家相关标准,根据实际需要列支。
二是目前关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概、预算在国土部门还没有统一的概、预算定额标准,治理工程单价分析计算时,往往需要多个环节组合而成。治理工程单价要注意每个环节的计量单位的统一,分析可以参照水利或建筑行业等概算定额,结合市场行情或相邻矿山治理工程发生费用的实际来进行治理工程单价计算。
参考文献:
[1]关伟,张明波.我国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现状与管理情况[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18).
[2]李华,张超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费用估算初探[J].科技创新导报.2012(05).
[3]高广明.浅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综合利用[J].安徽农学通报(下半月刊).2011(14).
作者简介:邹乾胜(1980.4),男,本科,水文及水资源专业,主要研究方向为地质工程和地质灾害。
【关键词】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工程概、预算
引言:
工程概、预算标准体系研究是针对某类工程,在研究工程体系构成的基础上确定工程项目概、预算编制应遵循的原则、编制方法、遵从的标准、成本费用构成框架等,为工程项目概、预算的编制提供基础。
研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概、预算标准体系是为进一步研究工程概、预算作前期准备工作,标准体系是否科学、完善关系到概、预算标准的进一步研究。近年来,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国土资源部开展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2000—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约94亿元,地方财政和企业自筹资金近68亿元,全国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达到170亿元,其中治理矿山近1500个,治理恢复土地面积约11万公顷。
为了提高中央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必需加强或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投资概、预算,为概、预算标准的进一步制定提供基础。这样政府管理部门能够利用“概、预算标准体系”对各地区、各部门的项目概、预算设计、执行、监督与验收进行统一的对比与验收,为专项基金项目真正实现市场化运作提供“公开、公正、公平”的良性环境。
一、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概、预算存在的问题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作为部门财政专项,目前还没有统一规范的概、预算标准,各省项目实施单位在编制概、预算时还很不规范,大多套用土地复垦、水利、公路、建筑方面的概、預算定额。随着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总量的不断增加,概、预算过粗、费用构成不合理、资金使用效率低等现象愈来愈严重。
现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概、预算基本上都是处于“排脑袋”这一现状,根据上一年度国家审批通过的项目资金情况确定本年度申请项目的资金量,在费用构成、确定工程量、取费标准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问题。
(一)治理工程概、预算费用构成不合理
目前尚未建立科学的支出标准和概、预算定额,治理工程费用基本上都是有一个概略的工程量,根据工程量测算出治理工程概、预算,费用缺少间接费、税金、计划利润、其他不可预见费用等费用项。从治理工程单价的概、预算来讲,没有采用相关定额标准,也没有邻近同类治理工程实际工程单价参考值,工程单价基本上偏高,缺乏定价基础。这些就造成了部门、项目间经费保障水平不一,有悖于公共财政的原则。
(二)确定治理工程量过粗
有的治理措施描述很详细,但在治理工程量中并没有体现,致使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治理技术及措施与治理工程量不对称,有的治理工程量偏离实际。这些问题导致了治理工程概、预算偏离实际需要,很难确保国家专项财政资金有效使用。
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概、预算依据和构成
(一)概、预算依据
1、符合现行政策、法规、办法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国家和国土资源部制定并颁发了许多有关概、预算方在的法律、法规、规定和办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概、预算标准体系研究必须确保概、预算标准体系的编制符合现行国家政策、法规、办法,在编制项目概、预算标准体系时应考虑概、预算标准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使概、预算标准体系具有可操作性。
比如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概、预算法》,对项目概、预算编制、概、预算审查和批准、概、预算执行、概、预算调整、决算与监督等具有极强的约束力和重要指导意义。另外,概、预算标准体系的研究,要依照《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通知(以下筒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确定概、预算标准体系的研究范围与重点内容,力求研究成果的实用性、有效性。
2、应用性研究的原则
我国虽然已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仍有许多项目是通过计划下达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属于财政专项概、预算的一部分,它属于国家计划内补贴项目,具有非盈利性质。概、预算标准体系的研究侧重于部专项基金管理,按部专项基金管理的要求确定研究体系,注重应用性,解决部门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因此,专项基金项目应有别于市场项目,项目概、预算编制应不含利润和税金。
3、实事求是、依据充分、公平合理的原则
不同地域、气候条件、地质环境复杂程度的工程实工手段、概、预算标准均差别较大。概、预算标准体系的研究过程中应全面考虑诸多客观因素:划分地域、气候条件、地质环境复杂程度最好按区域,才能做到公平合理;在确定地域、气候条件、地质环境复杂程度时,应有充分的依据,实事求是。
(二)治理工程费用构成
1、治理工程费用
治理工程费用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不可预见费用、税金、计划利润、组成。直接工程费由直接费、其他直接费和现场经费构成。直接费按所参照的定额标准规定计取,其他直接费按直接费的2%计取,现场经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和现场管理费,按直接费的5%计取。间接费由企业管理费、财务费、其他间接费用构成。
不可预见费用指工程中难以预料的费用,按治理工程费用的5%计取。税金包括营业费、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等,计算公式:税金=(直接费十间接费+计划利润)×费率(费率按3.22%计算)。计划利润按直接费和间接费之和的7%计取。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建设管理费、工程监理费、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监测工程费等,根据相关标准计取。 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概、预算研究方法
(一)案例分析法
针对工程类别,选择案例进行分析,以案例支撑结论,这样做的意义是:为今后进一步跟踪研究积累资料、为政府管理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提供项目管理信息,形成有形反馈只有形成跟踪研究体系,真正实现全方位、科学管理,实现管理研究的深入与系统。
(二)统计分析法
统计分析法适用于已完或正在进行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这些工程项目资料比较多,可以直接用统计分析法制定标准体系,这样制定出的标准体系也是比较科学合理的,基本代表了全国平均水平。
首先选择部分典型工程项目资料,按所要制定的标准体系项目类别系统地进行统计,然后从统计资料中将特高值和特低值取掉(取值原则上是大于或(小于)平均值0.5倍的数值不参加计算),采用算术平均法计算。最后与同类项目进行对比,如发现有明显差異者,则查找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复核计算,求出合理数值。
(三)专家意见法
一些新技术、新方法,缺少资料,难以用统计分析法制定,而采用专家意见法确定,根据专家提供的资料和意见,参照与之近拟的方法,初步制定出标准体系,待有可靠资料后再进行制定修改。这种方法要选择有经验的专家了解新技术、新方法的工作方法、工作过程、使用仪器及价值、人员配备与材料消耗及正常条件下的工作费用。
四、结语
通过研究,我们应向部门管理层提交工程构成体系与概、预算体系研究报告,提出适应部矿山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的体系标准。为今后项目的立项、审查、验收规范化运作提供标准与依据。
研究报告应该包括这些方面:一是编制立项报告,对所做工作量应有一定的调查测量基础,把工作量列实,说清楚存在的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采取的工程治理措施要合理可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的建设管理费、工程监理费、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监测工程费等取费标准应参照地方或国家相关标准,根据实际需要列支。
二是目前关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概、预算在国土部门还没有统一的概、预算定额标准,治理工程单价分析计算时,往往需要多个环节组合而成。治理工程单价要注意每个环节的计量单位的统一,分析可以参照水利或建筑行业等概算定额,结合市场行情或相邻矿山治理工程发生费用的实际来进行治理工程单价计算。
参考文献:
[1]关伟,张明波.我国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现状与管理情况[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18).
[2]李华,张超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费用估算初探[J].科技创新导报.2012(05).
[3]高广明.浅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综合利用[J].安徽农学通报(下半月刊).2011(14).
作者简介:邹乾胜(1980.4),男,本科,水文及水资源专业,主要研究方向为地质工程和地质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