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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新类型的犯罪,学界对于影响力交易犯罪的法益界定依然是众说纷纭。目前通说的观点主要是将影响力交易犯罪的法益置于贿赂犯罪的法益之下进行解读,但事实上影响力交易犯罪并不属于贿赂犯罪的一种,因而采用职务行为廉洁性、不可收买性、公正性的学说来界定影响力交易犯罪的法益在说理上均存在诸多疑问。而将'职权影响力'作为影响力交易犯罪的一种独立法益,不仅可以回应其他学说的疑问,还有突出影响力交易犯罪的'交易'属性、将抽象的法益侵犯上升为具体的法益侵犯、凸显职权影响力原罪性等优点。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