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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打的校园,流水的学生。又到七月,从全国六百余所法学院系中,又有近十万毕业生走出校园,汇入汹涌的就业大军。他们的人生,将从此而大不同。对于绝大多数毕业生而言,校园将成为永远的过去,再次踏足教学楼和宿舍的时候,可能是多年后的校友聚会,甚至是人到中年后送子女上学。人生有无数的十字路口,大学毕业这一站,无疑变化最大,影响最深远,也最让人怀念和唏嘘。
一个几乎约定俗成的做法是,毕业寄语总得有一些告诫、一些期许。告诫的来由,多半是寄语者本人经历过的教训。期许的方向,则更多是寄语者尚未实现的梦想。正是如此,法律人给法科毕业生的寄语,总是容易谈到对法律的信仰、对规则的尊重,最终也总是容易归结为法治。然而扪心自问,站在讲台上慷慨寄语的教师们,有几个人敢毫无愧色地告诉台下的毕业生,自己自从法学院毕业以来,就从未做过任何违背法治精神的事情?至少我不敢这样说。比如当爱人住院待产时,家人按惯例曾去“打点”医生,只不过没有勉强我让我经手而已。当女儿要上幼儿园时,我也曾积极联络供职政府的朋友,虽说最终没有借助他们的力量走后门,但至少因此知悉不少内幕和先机。甚至我也不敢保证,以后如果再出现就医、入学、升职等关键家事,我会不会做出更加出格的选择。而我知道,我的诸多法律人同行里面,其实不乏一些道德上值得谴责的人。我认识一些曾受贿的司法人员,也知悉一些曾行贿的律师,其中也有人是法学院的教师。我读过一些人义正词严呼吁法治的论文甚至专著,但也知道他们转身就投入利润丰厚且手段可疑的律师业务甚至掮客人生。然而不管是我自己,还是我的这些同行,一旦走上讲台为毕业生寄语将来时,都总是语重心长地强调法治。
这看起来不无荒诞。然而仔细思量,谁又能轻易诉诸简单的道德臧否?存在不一定合理,但是存在一定有原因。每一个人都是理性且自利的经济人,任何一个在现实中背离了法治理想的法律人,肯定都有在经济学上合理的理由。当手术刀下是你的妻子和即将出生的孩子,有谁愿意冒险让医生对你有偏见?当不同学校的教育质量和收费水平有天壤之别,有谁心甘情愿将唯一的孩子送进差的那一所?甚至于,当一个电话或一顿饭局可以显著增加一个上亿标的案件的赢面,并为自己带来丰厚的代理费收入,有多少兼职律师的法学院教师可以抑制住联系现任法官、前学生的冲动?
毫无疑问,环境会改造人。今天也许还有不少“天真”的毕业生,但他们终有“成熟”的那一天。经济人的假设从未被推翻,现实的利益衡量总会将莘莘学子改造成为生计奔波的普通人。学生时代的激情和理想,相当部分都会在生活中磨蚀乃至消失殆尽。对于规则和法治的宗教式信仰,在遭受现实的一次次撞击之后,也许更多只保留在对更年轻的后辈毕业生们的寄语当中。历史似乎总是如此滑稽地重复。
怀疑多数学生的判断力,本身就是缺乏判断力的体现。我们必须承认,今天毕业的法科学生,许多人已经足够“成熟”。至少我们必须相信,即使今天依然天真的毕业生,也必然会逐渐退去青涩。然而“成熟”并不一定意味着法治信仰的彻底丧失。其实对于多数学生而言,浪漫化的理想固然会趋于销蚀,但一条源于朴素的良知并被法学院教育所强化的底线,却或多或少会得到保留甚至张扬。这一条底线,也许不至于让他们成为斗士甚至烈士,甚至不足于阻止他们送出红包或笑纳贿赂,但却可能让他们在送出红包时心生自责,或者至少不会轻易因为贿赂而故意“祸害忠良”。正是因为这一条底线,可能才构成未来法治社会的根基,才是万丈高楼所依赖的基础,因此也正是众多法学院教师—那些曾经的毕业生们如今聊以自慰的凭借,以及不厌其烦地在寄语后辈时想要唤起的东西。
两千多年前,身为私塾教师的孔子曾言:“取乎其上,得乎其中;取乎其中;得乎其下;取乎其下,则无所得矣。”身为教师者,也许必须要有小题大做的意识和策略。实现法治之路也许无比漫长,无数法律人可能都不得不经历理想与现实的艰难龃龉。然而如果没有作为口号的目标,没有诉诸天真的理想的呼吁和努力,也许我们连基本的底线都难以守住。
一个几乎约定俗成的做法是,毕业寄语总得有一些告诫、一些期许。告诫的来由,多半是寄语者本人经历过的教训。期许的方向,则更多是寄语者尚未实现的梦想。正是如此,法律人给法科毕业生的寄语,总是容易谈到对法律的信仰、对规则的尊重,最终也总是容易归结为法治。然而扪心自问,站在讲台上慷慨寄语的教师们,有几个人敢毫无愧色地告诉台下的毕业生,自己自从法学院毕业以来,就从未做过任何违背法治精神的事情?至少我不敢这样说。比如当爱人住院待产时,家人按惯例曾去“打点”医生,只不过没有勉强我让我经手而已。当女儿要上幼儿园时,我也曾积极联络供职政府的朋友,虽说最终没有借助他们的力量走后门,但至少因此知悉不少内幕和先机。甚至我也不敢保证,以后如果再出现就医、入学、升职等关键家事,我会不会做出更加出格的选择。而我知道,我的诸多法律人同行里面,其实不乏一些道德上值得谴责的人。我认识一些曾受贿的司法人员,也知悉一些曾行贿的律师,其中也有人是法学院的教师。我读过一些人义正词严呼吁法治的论文甚至专著,但也知道他们转身就投入利润丰厚且手段可疑的律师业务甚至掮客人生。然而不管是我自己,还是我的这些同行,一旦走上讲台为毕业生寄语将来时,都总是语重心长地强调法治。
这看起来不无荒诞。然而仔细思量,谁又能轻易诉诸简单的道德臧否?存在不一定合理,但是存在一定有原因。每一个人都是理性且自利的经济人,任何一个在现实中背离了法治理想的法律人,肯定都有在经济学上合理的理由。当手术刀下是你的妻子和即将出生的孩子,有谁愿意冒险让医生对你有偏见?当不同学校的教育质量和收费水平有天壤之别,有谁心甘情愿将唯一的孩子送进差的那一所?甚至于,当一个电话或一顿饭局可以显著增加一个上亿标的案件的赢面,并为自己带来丰厚的代理费收入,有多少兼职律师的法学院教师可以抑制住联系现任法官、前学生的冲动?
毫无疑问,环境会改造人。今天也许还有不少“天真”的毕业生,但他们终有“成熟”的那一天。经济人的假设从未被推翻,现实的利益衡量总会将莘莘学子改造成为生计奔波的普通人。学生时代的激情和理想,相当部分都会在生活中磨蚀乃至消失殆尽。对于规则和法治的宗教式信仰,在遭受现实的一次次撞击之后,也许更多只保留在对更年轻的后辈毕业生们的寄语当中。历史似乎总是如此滑稽地重复。
怀疑多数学生的判断力,本身就是缺乏判断力的体现。我们必须承认,今天毕业的法科学生,许多人已经足够“成熟”。至少我们必须相信,即使今天依然天真的毕业生,也必然会逐渐退去青涩。然而“成熟”并不一定意味着法治信仰的彻底丧失。其实对于多数学生而言,浪漫化的理想固然会趋于销蚀,但一条源于朴素的良知并被法学院教育所强化的底线,却或多或少会得到保留甚至张扬。这一条底线,也许不至于让他们成为斗士甚至烈士,甚至不足于阻止他们送出红包或笑纳贿赂,但却可能让他们在送出红包时心生自责,或者至少不会轻易因为贿赂而故意“祸害忠良”。正是因为这一条底线,可能才构成未来法治社会的根基,才是万丈高楼所依赖的基础,因此也正是众多法学院教师—那些曾经的毕业生们如今聊以自慰的凭借,以及不厌其烦地在寄语后辈时想要唤起的东西。
两千多年前,身为私塾教师的孔子曾言:“取乎其上,得乎其中;取乎其中;得乎其下;取乎其下,则无所得矣。”身为教师者,也许必须要有小题大做的意识和策略。实现法治之路也许无比漫长,无数法律人可能都不得不经历理想与现实的艰难龃龉。然而如果没有作为口号的目标,没有诉诸天真的理想的呼吁和努力,也许我们连基本的底线都难以守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