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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法治文化建设不应是形式的、工具的、外在的,而应成为全体民警的心灵体验和内心信念,其关键与核心就是要教育引导全体民警普遍确立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着力培养全体民警形成法治思维和法治人格,实现“文化”层面的法治与“工作”层面的法治之间渗透、融合、对接,让忠诚法律、尊重法律、学习法律、敬畏法律、服从法律、信任法律、信仰法律、捍卫法律成为每个民警的文化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