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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文章从适应市场经济发展、依法治军、促进军队会计正规化建设、促进军队会计法规的制定、促进军队会计法规的正确实施5个方面分析了加强军队会计法规体系建设的必要性;提出了6个方面加强军队会计法规体系建设的措施:加快立法步伐,提高法规质量;规范补充制订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完善的军队会计法规保障系统;确定军队会计法规修订的周期;完善军队会计法规的监督机制;积极吸取外军会计法规体系建设经验。最后提出了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以《会计法》为依据、立足于解决军队会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服从和服务于军事后勤保障改革、应当科学规范并具有普遍适用性、要有整体目的性。
关键词:军队;会计;法规;体系;建设
会计法规是指由指导和约束会计行为、调整会计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对规范会计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军队会计法规体系建设是军事经济法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军队后勤法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财政法律体系建设在军队的延伸。我军已建立了以《中国人民解放军会计规则》为主体的军队会计法规体系。但我军现行的这个会计法规体系仍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加以完善,以确保军队会计法规体系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只有加强与新时期军事经济工作相配套的军队会计法规体系建设,才能确保我国军事经济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
一、加强军队会计法规体系建设的必要性
1.加强军队会计法规体系建设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不断完善,军事后勤保障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军队与市场联系更加广泛而紧密。军队会计法规体系必须适应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与一般规律,并统一纳入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之中。市场经济实质上是一种法制经济,是一个具有严格法律规范和约束的经济体制。军队会计法规体系也必须遵循这一规律。所以军队应结合自身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军队会计法规体系,以作为军队会计活动的规矩和准则。确立军队会计主客体在运行过程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关系,维护军队会计运行的正常秩序。军队会计法规体系建设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而谋求发展的过程中,必将引起内部和外部关系发生各种变化且日益复杂,出现新情况新问题。为正确处理这些不断变化着的复杂关系,解决新问题,确保军队会计法规建设健康发展,迫切需要积极探索新时期军队会计法规建设的新特点新规律,进一步建立健全军队会计法规体系。
2.加强军队会计法规体系建设是贯彻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习近平同志关于军队现代化建设战略构想的重要内容。军队会计法规体系是军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加强军队会计法规体系建设也是加强军事法规体系建设,实现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必然要求。随着军队及其后勤改革的不断深入,客观上要求我们拓宽领域,加大军事立法力度,进一步完善军队会计法规体系。然而军队会计法规在我国的发展历史较短,军队会计法规自身还不成熟,军队会计法规体系建设更是如此。这种状况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我军军队会计法规的正规化建设与发展,阻碍了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目标的实现。
3.加强军队会计法规体系建设能促进军队会计正规化建设。军队会计工作是军队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是发挥军费效益的保障。所以,军队会计工作的建设,在部队后勤建设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要使军队会计发挥做大的作用,就需要为从事军队会计的财务人员提供具有极大权威性的各种行为准则和法律规范。这就需要在全面研究、综合论证的基础上,建立一个与国家会计法规体系相衔接、与军事法规体系相配套的完备的军队会计法规体系,使军队会计工作的各个主要方面都纳入法规调整的范围,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军队会计活动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提供法规保障和基础。
4.加强军队会计法规体系建设能促进军队会计法规的制定和完备。制定军队会计法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保证立法活动的顺利进行,必须有立法的总体规划。而建立和完善军队会计法规体系,有利于从总体上把握军队会计法规的制定情况,从实际出发,高屋建瓴地制定出科学的法规建设规划,保证有计划地、积极稳妥地进行军队会计法规制定工作,及时废除那些过时的法规,调整、修改那些有矛盾的、不完善的法规,补充、制定符合新时期军队会计工作需要的法规,使之成龙配套。同时也可以避免法规的重复建设、残缺脱节,以及仓促立法等弊病。促进军队会计法规制度健康、协调、有序地发展。
5.加强军队会计法规体系建设能促进军队会计法规的正确实施。作为一个科学的军队会计法规体系,其各项法规应该是门类齐全、层次分明、密切联系、相互衔接、有机结合的统一体。因此,加强军队会计法规体系建设,可以帮助部队各级财务部门和人员全面了解加强军队会计法规体系建设之间的关系,准确理解相关法规的含义,科学界定法规实施的对象、时机、方式和适用范围,从而保证军队会计法规在军队会计工作中得以有效地实施。
二、加强军队会计法规体系建设的措施
1.加快立法步伐,提高法规质量。首先要抓紧对现有会计法规的清理工作,该废除的要及时废除,需要修订的要及时修订,并使这項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同时要加快相关会计法规的实施细则或具体办法的制定。加快各种法规的制定不等于“大批量出产”,要尽快出台军队统一的会计制度管理办法,具体明确各部门、各军区制订军队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补充规定或具体办法的条件、权限和管理程序,避免重复、交叉,确保会计法规的统一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同时要成立会计制度咨询委员会,所有会计制度的出台都应该报该委员会审查,以保证会计制度之间及会计制度与其它制度之间的协调统一。加快立法的同时,还要注意提高法规的质量。提高法规质量是建立完善的军队会计法规体系的基础。提高法规质量首先要保证各种会计法规制定过程的透明公开,广泛地征求各部门的意见,尤其是军队基层单位的意见。同时,也可以模仿地方的听证会,听取各方面的反映,确保制度的质量。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军队会计法规制度实施情况的报告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法规制度的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对一些重要的军队会计法规的实施情况开展经常性的调查研究和检查,为进一步完善提供可靠的依据。此外,还要加强军队法规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并将成熟的研究成果及时纳入军队会计法规体系。 2.规范补充制订实施细则等的程序和内容。针对目前各军区各部门所制定的实施细则及补充规定质量不高的现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加强:第一,要重视和加强各军区各部门对军队会计法规理论问题的研究,如要调整的对象、原则、结构形式及规范的重点等的研究。第二,对目前各军区各部门现行的军队会计法规进行清理,区分情况进行修订、补充或废止。第三,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加快部门、军区的立法步伐,先行制定出本区、本部门内军队会计工作急需解决的重点问题的会计法规,为总部制定法规积累经验。第四,加强军区、部门会计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
3.建立健全完善的军队会计法规保障系统。虽然我军会计法规体系已初具规模,但是还必须配套建立强有力的法规保障系统,才能避免有法不依,有名无实。现阶段,应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做起:第一,明确责任和义务,单位主要领导和会计工作人员之间划清责任界限。不能在追究违法责任时,只追究会计人员的责任,而单位领导却逃脱于法规的约束之外。第二,财务部门既然是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就应对会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具有处罚权。第三,军队会计工作者和军队审计部门应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在进行查账、验证这些具体的工作中完成对执行会计法规的监督。
4.确定军队会计法规修订的周期。军队会计法规滞后于军队会计的实践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军队会计工作的发展。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就是没有军队会计法规修订周期的约束。因此,在确定军队会计法规体系的同时,还必须明确各个层次军队会计法规的修订周期。笔者认为,军队会计法规的修订周期应该以5年左右为宜。理由是:修订的周期应与部队建设五年规划“相匹配”,因为每个五年规划部队都有较大的发展和变化,另外国家实行五年规划,市场会计法规也会相应进行调整。所以要使军队会计跟上发展、适应形势,就应在5年左右修订一次,在此期间如有重大变化可按总部部署进行修订。
5.完善军队会计法规的监督机制。任何工作没有监督就很难得到落实,任何系统没有监督机制就很难正常和有效地运行。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也是造成军队会计法规体系不顺的一个原因。因此,在确定军队会计法规体系、明确军事训练法规各个层次颁发权限的同时,还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军队会计法规修订、颁发以及执行的监督机制,监察军队会计法规体系的正常运行和督促部队认真贯彻、落实军队会计法规,从而促进军队会计法规的建设和发展,促进部队军队会计工作水平的提高,促进军队保障力提高和軍事斗争准备的落实。
6.积极吸取外军会计法规体系建设经验。法规除了具有阶级统治职能外,还具有社会公共职能。因此军事经济类法规除了反映某一国家特有的意志和利益外,还反映军事经济类法规建设的一般规律。这也是任何一个国家军事经济类法规的共性部分。军队会计法规作为军事经济类法规中的一个部分,同样具有这样的共性。所以,如果能通过扩大与外军的交往和学术交流,把外军经过实践证明可行的军队会计法规体系建设经验借鉴过来,把别人的先进经验变成我们自己的知识。同时在实践中结合我们自己的特点,可有效地提高我国军队会计法规体系建设的起点,避免在时间和资源上造成大量的浪费。
三、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必须以《会计法》为依据。军队会计法规体系建设内容必须以《会计法》为依据,要在与《会计法》和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根据军队实际,对《会计法》和会计行政法规的一些原则性规定予以细化,或者是对《会计法》和会计行政法规中没有规定,但在军队内部已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做法,以法规的形式予以明确,这样既可以进一步规范军队会计工作,又能通过军队会计法规体系的运行,保证《会计法》和会计行政法规的有效实施。
2.立足于解决军队会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军队会计法规体系建设要针对军队会计工作中突出的、带有一定普遍性、改革中迫切需要解决、而且通过制定军队会计法规能够有效解决的问题作出规定,要避免用立法手段解决一些无关紧要的琐碎问题,需要几条就制定几条,努力使军队会计法规能解决某些关键性、实质性的问题,保证军队会计法规体系的可操作性和权威性。
3.服从和服务于军事后勤保障改革。随着现代化军事后勤的建设发展,军队在会计工作管理方面也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形成了一些富有特色的做法。在军队会计法规建设工作中,应当注意总结军队会计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对经实践检验是行之有效、并有必要以法规形式予以明确的成功做法,应当在军队会计法规中予以规定。同时,建设军队会计法规体系时,还要注意克服部门利益的狭隘观念,既不能通过立法来强化某个部门的利益,又不能回避矛盾,要深入研究,勇于探索,保证立法的质量和效益。
4.应当科学规范并具有普遍适用性。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应当明确,各项规定应当是军队各部门在现有条件下都能够做到或者经过努力能够做到的,如果要求过高,大多数部门经过努力也难以做到,就会影响其实施效果,也失去了法规应有的严肃性。因此,军队会计法规的建设既要积极,又要稳妥,使之具有普遍适用性。
5.要有整体目的性。要努力做到三个方面的协调一致:一是纵向的协调,军队会计法规体系要与国家会计相关法规体系相协调;二是横向的协调,实现与军队会计行政法规之间的分工协作,协调发展;三是局部与整体的协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形成科学的军队会计法规体系。
关键词:军队;会计;法规;体系;建设
会计法规是指由指导和约束会计行为、调整会计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对规范会计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军队会计法规体系建设是军事经济法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军队后勤法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财政法律体系建设在军队的延伸。我军已建立了以《中国人民解放军会计规则》为主体的军队会计法规体系。但我军现行的这个会计法规体系仍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加以完善,以确保军队会计法规体系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只有加强与新时期军事经济工作相配套的军队会计法规体系建设,才能确保我国军事经济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
一、加强军队会计法规体系建设的必要性
1.加强军队会计法规体系建设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不断完善,军事后勤保障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军队与市场联系更加广泛而紧密。军队会计法规体系必须适应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与一般规律,并统一纳入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之中。市场经济实质上是一种法制经济,是一个具有严格法律规范和约束的经济体制。军队会计法规体系也必须遵循这一规律。所以军队应结合自身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军队会计法规体系,以作为军队会计活动的规矩和准则。确立军队会计主客体在运行过程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关系,维护军队会计运行的正常秩序。军队会计法规体系建设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而谋求发展的过程中,必将引起内部和外部关系发生各种变化且日益复杂,出现新情况新问题。为正确处理这些不断变化着的复杂关系,解决新问题,确保军队会计法规建设健康发展,迫切需要积极探索新时期军队会计法规建设的新特点新规律,进一步建立健全军队会计法规体系。
2.加强军队会计法规体系建设是贯彻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习近平同志关于军队现代化建设战略构想的重要内容。军队会计法规体系是军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加强军队会计法规体系建设也是加强军事法规体系建设,实现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必然要求。随着军队及其后勤改革的不断深入,客观上要求我们拓宽领域,加大军事立法力度,进一步完善军队会计法规体系。然而军队会计法规在我国的发展历史较短,军队会计法规自身还不成熟,军队会计法规体系建设更是如此。这种状况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我军军队会计法规的正规化建设与发展,阻碍了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目标的实现。
3.加强军队会计法规体系建设能促进军队会计正规化建设。军队会计工作是军队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是发挥军费效益的保障。所以,军队会计工作的建设,在部队后勤建设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要使军队会计发挥做大的作用,就需要为从事军队会计的财务人员提供具有极大权威性的各种行为准则和法律规范。这就需要在全面研究、综合论证的基础上,建立一个与国家会计法规体系相衔接、与军事法规体系相配套的完备的军队会计法规体系,使军队会计工作的各个主要方面都纳入法规调整的范围,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军队会计活动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提供法规保障和基础。
4.加强军队会计法规体系建设能促进军队会计法规的制定和完备。制定军队会计法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保证立法活动的顺利进行,必须有立法的总体规划。而建立和完善军队会计法规体系,有利于从总体上把握军队会计法规的制定情况,从实际出发,高屋建瓴地制定出科学的法规建设规划,保证有计划地、积极稳妥地进行军队会计法规制定工作,及时废除那些过时的法规,调整、修改那些有矛盾的、不完善的法规,补充、制定符合新时期军队会计工作需要的法规,使之成龙配套。同时也可以避免法规的重复建设、残缺脱节,以及仓促立法等弊病。促进军队会计法规制度健康、协调、有序地发展。
5.加强军队会计法规体系建设能促进军队会计法规的正确实施。作为一个科学的军队会计法规体系,其各项法规应该是门类齐全、层次分明、密切联系、相互衔接、有机结合的统一体。因此,加强军队会计法规体系建设,可以帮助部队各级财务部门和人员全面了解加强军队会计法规体系建设之间的关系,准确理解相关法规的含义,科学界定法规实施的对象、时机、方式和适用范围,从而保证军队会计法规在军队会计工作中得以有效地实施。
二、加强军队会计法规体系建设的措施
1.加快立法步伐,提高法规质量。首先要抓紧对现有会计法规的清理工作,该废除的要及时废除,需要修订的要及时修订,并使这項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同时要加快相关会计法规的实施细则或具体办法的制定。加快各种法规的制定不等于“大批量出产”,要尽快出台军队统一的会计制度管理办法,具体明确各部门、各军区制订军队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补充规定或具体办法的条件、权限和管理程序,避免重复、交叉,确保会计法规的统一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同时要成立会计制度咨询委员会,所有会计制度的出台都应该报该委员会审查,以保证会计制度之间及会计制度与其它制度之间的协调统一。加快立法的同时,还要注意提高法规的质量。提高法规质量是建立完善的军队会计法规体系的基础。提高法规质量首先要保证各种会计法规制定过程的透明公开,广泛地征求各部门的意见,尤其是军队基层单位的意见。同时,也可以模仿地方的听证会,听取各方面的反映,确保制度的质量。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军队会计法规制度实施情况的报告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法规制度的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对一些重要的军队会计法规的实施情况开展经常性的调查研究和检查,为进一步完善提供可靠的依据。此外,还要加强军队法规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并将成熟的研究成果及时纳入军队会计法规体系。 2.规范补充制订实施细则等的程序和内容。针对目前各军区各部门所制定的实施细则及补充规定质量不高的现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加强:第一,要重视和加强各军区各部门对军队会计法规理论问题的研究,如要调整的对象、原则、结构形式及规范的重点等的研究。第二,对目前各军区各部门现行的军队会计法规进行清理,区分情况进行修订、补充或废止。第三,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加快部门、军区的立法步伐,先行制定出本区、本部门内军队会计工作急需解决的重点问题的会计法规,为总部制定法规积累经验。第四,加强军区、部门会计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
3.建立健全完善的军队会计法规保障系统。虽然我军会计法规体系已初具规模,但是还必须配套建立强有力的法规保障系统,才能避免有法不依,有名无实。现阶段,应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做起:第一,明确责任和义务,单位主要领导和会计工作人员之间划清责任界限。不能在追究违法责任时,只追究会计人员的责任,而单位领导却逃脱于法规的约束之外。第二,财务部门既然是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就应对会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具有处罚权。第三,军队会计工作者和军队审计部门应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在进行查账、验证这些具体的工作中完成对执行会计法规的监督。
4.确定军队会计法规修订的周期。军队会计法规滞后于军队会计的实践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军队会计工作的发展。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就是没有军队会计法规修订周期的约束。因此,在确定军队会计法规体系的同时,还必须明确各个层次军队会计法规的修订周期。笔者认为,军队会计法规的修订周期应该以5年左右为宜。理由是:修订的周期应与部队建设五年规划“相匹配”,因为每个五年规划部队都有较大的发展和变化,另外国家实行五年规划,市场会计法规也会相应进行调整。所以要使军队会计跟上发展、适应形势,就应在5年左右修订一次,在此期间如有重大变化可按总部部署进行修订。
5.完善军队会计法规的监督机制。任何工作没有监督就很难得到落实,任何系统没有监督机制就很难正常和有效地运行。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也是造成军队会计法规体系不顺的一个原因。因此,在确定军队会计法规体系、明确军事训练法规各个层次颁发权限的同时,还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军队会计法规修订、颁发以及执行的监督机制,监察军队会计法规体系的正常运行和督促部队认真贯彻、落实军队会计法规,从而促进军队会计法规的建设和发展,促进部队军队会计工作水平的提高,促进军队保障力提高和軍事斗争准备的落实。
6.积极吸取外军会计法规体系建设经验。法规除了具有阶级统治职能外,还具有社会公共职能。因此军事经济类法规除了反映某一国家特有的意志和利益外,还反映军事经济类法规建设的一般规律。这也是任何一个国家军事经济类法规的共性部分。军队会计法规作为军事经济类法规中的一个部分,同样具有这样的共性。所以,如果能通过扩大与外军的交往和学术交流,把外军经过实践证明可行的军队会计法规体系建设经验借鉴过来,把别人的先进经验变成我们自己的知识。同时在实践中结合我们自己的特点,可有效地提高我国军队会计法规体系建设的起点,避免在时间和资源上造成大量的浪费。
三、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必须以《会计法》为依据。军队会计法规体系建设内容必须以《会计法》为依据,要在与《会计法》和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根据军队实际,对《会计法》和会计行政法规的一些原则性规定予以细化,或者是对《会计法》和会计行政法规中没有规定,但在军队内部已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做法,以法规的形式予以明确,这样既可以进一步规范军队会计工作,又能通过军队会计法规体系的运行,保证《会计法》和会计行政法规的有效实施。
2.立足于解决军队会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军队会计法规体系建设要针对军队会计工作中突出的、带有一定普遍性、改革中迫切需要解决、而且通过制定军队会计法规能够有效解决的问题作出规定,要避免用立法手段解决一些无关紧要的琐碎问题,需要几条就制定几条,努力使军队会计法规能解决某些关键性、实质性的问题,保证军队会计法规体系的可操作性和权威性。
3.服从和服务于军事后勤保障改革。随着现代化军事后勤的建设发展,军队在会计工作管理方面也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形成了一些富有特色的做法。在军队会计法规建设工作中,应当注意总结军队会计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对经实践检验是行之有效、并有必要以法规形式予以明确的成功做法,应当在军队会计法规中予以规定。同时,建设军队会计法规体系时,还要注意克服部门利益的狭隘观念,既不能通过立法来强化某个部门的利益,又不能回避矛盾,要深入研究,勇于探索,保证立法的质量和效益。
4.应当科学规范并具有普遍适用性。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应当明确,各项规定应当是军队各部门在现有条件下都能够做到或者经过努力能够做到的,如果要求过高,大多数部门经过努力也难以做到,就会影响其实施效果,也失去了法规应有的严肃性。因此,军队会计法规的建设既要积极,又要稳妥,使之具有普遍适用性。
5.要有整体目的性。要努力做到三个方面的协调一致:一是纵向的协调,军队会计法规体系要与国家会计相关法规体系相协调;二是横向的协调,实现与军队会计行政法规之间的分工协作,协调发展;三是局部与整体的协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形成科学的军队会计法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