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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209(2009)6-0007-02
【摘要】我国的农村存在大量的隐性失业人口,农业隐性失业状况相当严重,了解这一形势及其形成原因并据此提出对策建议,可以更好地解决我国农业隐性失业人口的转移问题。
【关键词】农业;隐性失业;人口统计
农业隐性失业指工业化过程中从农业中分离出来而没有影响到农业产出的那部分边际生产力等于或小于零的劳动力。由于种种原因,我国长期存在农村与城市发展严重的不平衡,加之中国人多地少的特殊国情,导致我国农村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这些剩余劳动力就构成了中国农业的隐性失业。大量的隐性失业人口已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危害。了解这一形势及其形成原因并据此提出对策建议,可以更好地解决我国农业隐性失业人口的转移问题。
1 当前农业隐性失业的形势分析
自上世纪末以来,我国农业隐性失业率呈上升趋势,到了相当严重的地步,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80年代中期的农村过剩劳动力为2.5亿,隐性失业率高达60%。近年来由于乡镇企业的发展以及城市二、三产业吸纳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到90年代中期,已减少到1.0~1.3亿人,隐性失业率仍高达30%。农业隐性失业现象的存在,以及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巨大隐患,对社会经济的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首先,农业隐性失业人员的大量存在,标志着相当部分农业劳动力资源没有能够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而是处于闲置和半闲置状态,造成劳动力资源的浪费。
其次,农业隐性失业人员的存在,制约了农民收入水平的迅速提高,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1979~1984年期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2.37∶1缩小到1.56∶1(以农民收入为1)。但自1985年以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持续扩大趋势,1997年差距为2.47∶1,到了2005年,这一收入差距比率高达3.22∶1。
再次,农业隐性失业人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影响农民对土地投入的积极性,农业机械化的步伐不得不放慢,相当部分农村的贫困落后面貌难以在短期内得到改变。
第四,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持续进入大中城市,造成了许多城市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给社会带来了不安定的因素。
2 农业隐性失业产生的原因
我国农业隐性失业人员的大量存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综合起来可以归纳为这样几个方面:
2.1 农村劳动力基数大,劳动力的自然增长规模庞大。1979-1993年,农村劳动力增长近1.4亿人,90年代中后期,农村劳动力每年还将增加600万人左右。在农村劳动力不断增加的同时,土地等农业生产资料却出现了缩减的趋势,土地沙漠化等原因造成农业用地大面积减少,并最终导致农业内部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减弱。
2.2 在农村劳动力日趋增多和农业用地大幅度减少的情况下,我国农业内部产业结构没有能够相应进行调整,相当一部分农村单一结构的局面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二、三产业发展滞后,从而使农业部门对劳动力的吸纳潜力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2.3 在我国经济结构发生变动后,对劳动力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而我国目前农村中的文盲、半文盲占的比例仍然不小,每年进入劳动力年龄的农村劳动力中,有将近10%属于文盲、半文盲,由于勞动力自身素质较低难以适应经济结构变动的要求,因而只能滞留在当地农村,处于隐性失业状态。
2.4 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还存在制度性障碍。全国各大中城市对农民工进城就业都有不少的限制,将不断增加的农村劳动力都限制在农村,出现了大量的农村隐性失业。
3 解决我国农业隐性失业问题的对策
3.1 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就是通过市场来配置社会资源,使其达到利用的最佳化和收益的最大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也是市场的主体,他们完全有理由选择自己所适合的职业。虽然政府在中介性服务组织间加强了组织协调,但从总体上评价,农业劳动力流动中的市场障碍仍然严重。因此建立统一、规范的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是解决农业隐性失业问题的根本性措施。也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劳动力市场中获得平等主体地位的一项基本的制度保障。
3.2 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农业内部结构调整,主要是指农业内部各产业部门间的配置调整和种植业内部种植结构的调整,其目的是为了合理地利用资源,挖掘资源利用潜力,提高资源的配置利用效益。调整农业内部各产业间即农林牧渔业间的配置结构,提高果树、葡萄、花卉和畜牧、养殖等劳动力高度密集型产业的配置比重。通过调整种植业内部的种植结构,减少耕地密集型产品的种植面积,相应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如棉花、烟叶、小辣椒和大棚蔬菜等)的种植比重,发挥我国农业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加强农业深层开发,发展开发性农业、特色农业,要以农业产业化来推进农、林、牧、副、渔深度发展,开发和发展农产品加工增值,使农民获得比过去单纯靠原料和初级产品搞得多的经济效益。一旦农业获益较大,高素质的农民就愿意留守土地,弃耕撂荒等现象将受到遏制。
3.3 发展乡镇企业走农村工业化之路。中小企业在解决就业尤其是农业隐性失业问题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以中小企业主体的乡镇企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长期以来一直是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渠道。目前,为适应农村社会经济结构变化的需要和应对农业剩余劳动力日益增多的现实,我们必须确立新的乡镇企业发展模式,进行乡镇企业制度创新,具体来说,应坚持与城镇化相结合,以第二产业带动第三产业发展为导向,以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为动力来推进乡镇企业的第二次创业。
3.4 普及职业培训。提高农村务农劳动力的素质必须首先提高基层技术推厂人员的素质。基层技术人员知识的陈旧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农民技术水平的提高,在农技服务体系改革到位后,要通过开展不同层次的新技术培训、资格培训提高农技人员的基本素质,可以通过加强与职业培训院校、农科院所的合作,聘请专家讲学等途径,更高层次地提升农技推广人员水平。其次要改进培训内容和方式。培训内容和方式要与需求相衔接。建议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农广校、地方农技校等教育培训阵地,采取联合办学或请人授课等方式,加大培训力度。
3.5 扩大劳务输出。这也是我国农业隐性失业人口的重要转移途径。我国是人口密度较高且分布不均衡的发展中国家,具有劳动力资源成本较低的优势。但我国多年来劳务出口一直徘徊在30万人左右,仅占同期国际劳务市场吸纳劳工的1%,与我国劳动力资源大国的地位极不相称。在当前亚太经济复苏和西方国家经济繁荣的新机遇面前,我们要放开劳务输出的经营权,尽快搞活国内劳动力市场,鼓励更多的外贸行业重视劳务输出,积极向世界各层次劳动力市场进军,为我国农村劳动力寻找更广阔的就业途径。
4 改进我国农业隐性失业人口统计的思路
4.1 界定农村隐性失业的统计口径。
隐性失业,是指劳动者未能有效地发挥个人的劳动能力,本质上是介于失业与就业之间的劳动力经济参与情况。界定农村隐性失业,通常需要引入克里希纳对隐性失业提出的四种测量标准,即时间标准、收入标准、意愿标准和生产力标准。所谓时间标准,是指劳动者在一定时间里的劳动时数低于被定义为充分就业的时数(我国为40小时/周);所谓收入标准,是指劳动者在一定时期里获得的收入低于被定义为充分就业的收入标准最低额(我国可确定为最低工资额);所谓意愿标准,是指劳动者愿意工作的时间和强度高于目前工作的时间和强度;所谓生产力标准,是指劳动者从目前就业队伍中撤出而不会减少产出。从我国国情看,对隐性失业的统计标准的选择,以第一、二项较为可行。
4.2 完善农村隐性失业统计调查方法:
农村隐性失业调查可借助于国家已经建立的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建立农村劳动力抽样调查制度。农村隐性失业劳动力抽样调查的范围是全国的农村地区,调查以户为登记单位,调查人口具体涵盖范围与城镇劳动力抽样调查相同。调查采用以全国为总体,省为次总体的分层、多阶段、整群概率比例抽样。一般也分为三个阶段,即由“省抽县、县抽乡、乡抽村”,并对抽中的样本村进行逐户调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第一级抽样框的县级单位进行分层,分层标志采用人口标准(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经济标志(近三年人均分配收入)或地形标志(平原、山区、丘陵)等,具体由各省市根据自身情况而定。
调查时点也可定为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包含15日那个星期的星期天,调查期间为调查时点前四周。调查对象为年满16岁及以上的农村地区常住人口。调查内容包含个人的基本情况和劳动状况的调查,其中劳动状况的调查项目有①调查期内是否为取得收入而劳动;②调查期内累计工作时间;③所从事的行业、有无兼业行为及兼业的行业;④该家庭户是否有外出务工的人员及务工人数(外出务工人员是指户籍仍在农村地区,人已离开农村在外工作的人员);⑤调查期间内未参加有报酬劳动或劳动时间过少(小于充分就业时间)的原因。
4.3 建立农村隐性失业统计指标体系。
(1)反映农村隐性失業总量的指标:①农村隐性失业总数:指在一定的生产力水平下,从事农业的劳动力超过农业生产要素协调配置所需要的那部分劳动力的剩余量。采用劳动力抽样调查的方法进行农村隐性失业调查时,可将农村隐性失业规定为那些在一定年龄(16岁)以上的农村常住人口中,有劳动能力并愿意参加农业劳动或其它非农业有报酬的劳动,在调查时点前四周内,周平均劳动时间不足40小时的人员。②各年龄段的农村隐性失业数:按照16-24岁、25-44岁、45岁以上三个年龄段(即青年、壮年和中老年)分组统计。③各文化层次的农村隐性失业人数:按小学以下、小学、初中、高中、大专以上几个层次分别统计,反映农村不同文化水平的劳动力供需不平衡的状况。④不同性别的农村隐性失业数量:按男、女分别统计的农村隐性失业数量,反映调查范围内男女劳动力隐性失业的规模,说明农村生产劳动对男女劳动力的偏好或排斥的程度。
(2)反映农村隐性失业广度的指标:农村隐性失业率。它是反映农村隐性失业相对数的指标,隐性失业率越高,说明剩余劳动力面广,失业的情况严重。
(3)反映农村隐性失业就业结构的指标:各层次农村隐性失业的比重:为各层次农村隐性失业占农村总的剩余劳动力数量之比,该指标按照年龄、文化层次、性别等分别统计。反映了各层次农村隐性失业在总的农村隐性失业中分布的比率,是农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以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的依据。
参考文献
[1] 许雄奇、杜鹃,我国农业隐性失业的现状[J].经济论坛,2003.6
[2] 查瑞传、穆光宗,我国隐性失业现象透视[J].前线,2000.12
[3] 夏杰长,中国农业隐性失业的统计测算及分析[J].湘潭工学院学报(社科版),1999.12
【摘要】我国的农村存在大量的隐性失业人口,农业隐性失业状况相当严重,了解这一形势及其形成原因并据此提出对策建议,可以更好地解决我国农业隐性失业人口的转移问题。
【关键词】农业;隐性失业;人口统计
农业隐性失业指工业化过程中从农业中分离出来而没有影响到农业产出的那部分边际生产力等于或小于零的劳动力。由于种种原因,我国长期存在农村与城市发展严重的不平衡,加之中国人多地少的特殊国情,导致我国农村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这些剩余劳动力就构成了中国农业的隐性失业。大量的隐性失业人口已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危害。了解这一形势及其形成原因并据此提出对策建议,可以更好地解决我国农业隐性失业人口的转移问题。
1 当前农业隐性失业的形势分析
自上世纪末以来,我国农业隐性失业率呈上升趋势,到了相当严重的地步,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80年代中期的农村过剩劳动力为2.5亿,隐性失业率高达60%。近年来由于乡镇企业的发展以及城市二、三产业吸纳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到90年代中期,已减少到1.0~1.3亿人,隐性失业率仍高达30%。农业隐性失业现象的存在,以及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巨大隐患,对社会经济的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首先,农业隐性失业人员的大量存在,标志着相当部分农业劳动力资源没有能够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而是处于闲置和半闲置状态,造成劳动力资源的浪费。
其次,农业隐性失业人员的存在,制约了农民收入水平的迅速提高,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1979~1984年期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2.37∶1缩小到1.56∶1(以农民收入为1)。但自1985年以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持续扩大趋势,1997年差距为2.47∶1,到了2005年,这一收入差距比率高达3.22∶1。
再次,农业隐性失业人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影响农民对土地投入的积极性,农业机械化的步伐不得不放慢,相当部分农村的贫困落后面貌难以在短期内得到改变。
第四,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持续进入大中城市,造成了许多城市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给社会带来了不安定的因素。
2 农业隐性失业产生的原因
我国农业隐性失业人员的大量存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综合起来可以归纳为这样几个方面:
2.1 农村劳动力基数大,劳动力的自然增长规模庞大。1979-1993年,农村劳动力增长近1.4亿人,90年代中后期,农村劳动力每年还将增加600万人左右。在农村劳动力不断增加的同时,土地等农业生产资料却出现了缩减的趋势,土地沙漠化等原因造成农业用地大面积减少,并最终导致农业内部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减弱。
2.2 在农村劳动力日趋增多和农业用地大幅度减少的情况下,我国农业内部产业结构没有能够相应进行调整,相当一部分农村单一结构的局面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二、三产业发展滞后,从而使农业部门对劳动力的吸纳潜力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2.3 在我国经济结构发生变动后,对劳动力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而我国目前农村中的文盲、半文盲占的比例仍然不小,每年进入劳动力年龄的农村劳动力中,有将近10%属于文盲、半文盲,由于勞动力自身素质较低难以适应经济结构变动的要求,因而只能滞留在当地农村,处于隐性失业状态。
2.4 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还存在制度性障碍。全国各大中城市对农民工进城就业都有不少的限制,将不断增加的农村劳动力都限制在农村,出现了大量的农村隐性失业。
3 解决我国农业隐性失业问题的对策
3.1 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就是通过市场来配置社会资源,使其达到利用的最佳化和收益的最大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也是市场的主体,他们完全有理由选择自己所适合的职业。虽然政府在中介性服务组织间加强了组织协调,但从总体上评价,农业劳动力流动中的市场障碍仍然严重。因此建立统一、规范的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是解决农业隐性失业问题的根本性措施。也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劳动力市场中获得平等主体地位的一项基本的制度保障。
3.2 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农业内部结构调整,主要是指农业内部各产业部门间的配置调整和种植业内部种植结构的调整,其目的是为了合理地利用资源,挖掘资源利用潜力,提高资源的配置利用效益。调整农业内部各产业间即农林牧渔业间的配置结构,提高果树、葡萄、花卉和畜牧、养殖等劳动力高度密集型产业的配置比重。通过调整种植业内部的种植结构,减少耕地密集型产品的种植面积,相应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如棉花、烟叶、小辣椒和大棚蔬菜等)的种植比重,发挥我国农业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加强农业深层开发,发展开发性农业、特色农业,要以农业产业化来推进农、林、牧、副、渔深度发展,开发和发展农产品加工增值,使农民获得比过去单纯靠原料和初级产品搞得多的经济效益。一旦农业获益较大,高素质的农民就愿意留守土地,弃耕撂荒等现象将受到遏制。
3.3 发展乡镇企业走农村工业化之路。中小企业在解决就业尤其是农业隐性失业问题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以中小企业主体的乡镇企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长期以来一直是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渠道。目前,为适应农村社会经济结构变化的需要和应对农业剩余劳动力日益增多的现实,我们必须确立新的乡镇企业发展模式,进行乡镇企业制度创新,具体来说,应坚持与城镇化相结合,以第二产业带动第三产业发展为导向,以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为动力来推进乡镇企业的第二次创业。
3.4 普及职业培训。提高农村务农劳动力的素质必须首先提高基层技术推厂人员的素质。基层技术人员知识的陈旧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农民技术水平的提高,在农技服务体系改革到位后,要通过开展不同层次的新技术培训、资格培训提高农技人员的基本素质,可以通过加强与职业培训院校、农科院所的合作,聘请专家讲学等途径,更高层次地提升农技推广人员水平。其次要改进培训内容和方式。培训内容和方式要与需求相衔接。建议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农广校、地方农技校等教育培训阵地,采取联合办学或请人授课等方式,加大培训力度。
3.5 扩大劳务输出。这也是我国农业隐性失业人口的重要转移途径。我国是人口密度较高且分布不均衡的发展中国家,具有劳动力资源成本较低的优势。但我国多年来劳务出口一直徘徊在30万人左右,仅占同期国际劳务市场吸纳劳工的1%,与我国劳动力资源大国的地位极不相称。在当前亚太经济复苏和西方国家经济繁荣的新机遇面前,我们要放开劳务输出的经营权,尽快搞活国内劳动力市场,鼓励更多的外贸行业重视劳务输出,积极向世界各层次劳动力市场进军,为我国农村劳动力寻找更广阔的就业途径。
4 改进我国农业隐性失业人口统计的思路
4.1 界定农村隐性失业的统计口径。
隐性失业,是指劳动者未能有效地发挥个人的劳动能力,本质上是介于失业与就业之间的劳动力经济参与情况。界定农村隐性失业,通常需要引入克里希纳对隐性失业提出的四种测量标准,即时间标准、收入标准、意愿标准和生产力标准。所谓时间标准,是指劳动者在一定时间里的劳动时数低于被定义为充分就业的时数(我国为40小时/周);所谓收入标准,是指劳动者在一定时期里获得的收入低于被定义为充分就业的收入标准最低额(我国可确定为最低工资额);所谓意愿标准,是指劳动者愿意工作的时间和强度高于目前工作的时间和强度;所谓生产力标准,是指劳动者从目前就业队伍中撤出而不会减少产出。从我国国情看,对隐性失业的统计标准的选择,以第一、二项较为可行。
4.2 完善农村隐性失业统计调查方法:
农村隐性失业调查可借助于国家已经建立的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建立农村劳动力抽样调查制度。农村隐性失业劳动力抽样调查的范围是全国的农村地区,调查以户为登记单位,调查人口具体涵盖范围与城镇劳动力抽样调查相同。调查采用以全国为总体,省为次总体的分层、多阶段、整群概率比例抽样。一般也分为三个阶段,即由“省抽县、县抽乡、乡抽村”,并对抽中的样本村进行逐户调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第一级抽样框的县级单位进行分层,分层标志采用人口标准(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经济标志(近三年人均分配收入)或地形标志(平原、山区、丘陵)等,具体由各省市根据自身情况而定。
调查时点也可定为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包含15日那个星期的星期天,调查期间为调查时点前四周。调查对象为年满16岁及以上的农村地区常住人口。调查内容包含个人的基本情况和劳动状况的调查,其中劳动状况的调查项目有①调查期内是否为取得收入而劳动;②调查期内累计工作时间;③所从事的行业、有无兼业行为及兼业的行业;④该家庭户是否有外出务工的人员及务工人数(外出务工人员是指户籍仍在农村地区,人已离开农村在外工作的人员);⑤调查期间内未参加有报酬劳动或劳动时间过少(小于充分就业时间)的原因。
4.3 建立农村隐性失业统计指标体系。
(1)反映农村隐性失業总量的指标:①农村隐性失业总数:指在一定的生产力水平下,从事农业的劳动力超过农业生产要素协调配置所需要的那部分劳动力的剩余量。采用劳动力抽样调查的方法进行农村隐性失业调查时,可将农村隐性失业规定为那些在一定年龄(16岁)以上的农村常住人口中,有劳动能力并愿意参加农业劳动或其它非农业有报酬的劳动,在调查时点前四周内,周平均劳动时间不足40小时的人员。②各年龄段的农村隐性失业数:按照16-24岁、25-44岁、45岁以上三个年龄段(即青年、壮年和中老年)分组统计。③各文化层次的农村隐性失业人数:按小学以下、小学、初中、高中、大专以上几个层次分别统计,反映农村不同文化水平的劳动力供需不平衡的状况。④不同性别的农村隐性失业数量:按男、女分别统计的农村隐性失业数量,反映调查范围内男女劳动力隐性失业的规模,说明农村生产劳动对男女劳动力的偏好或排斥的程度。
(2)反映农村隐性失业广度的指标:农村隐性失业率。它是反映农村隐性失业相对数的指标,隐性失业率越高,说明剩余劳动力面广,失业的情况严重。
(3)反映农村隐性失业就业结构的指标:各层次农村隐性失业的比重:为各层次农村隐性失业占农村总的剩余劳动力数量之比,该指标按照年龄、文化层次、性别等分别统计。反映了各层次农村隐性失业在总的农村隐性失业中分布的比率,是农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以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的依据。
参考文献
[1] 许雄奇、杜鹃,我国农业隐性失业的现状[J].经济论坛,2003.6
[2] 查瑞传、穆光宗,我国隐性失业现象透视[J].前线,2000.12
[3] 夏杰长,中国农业隐性失业的统计测算及分析[J].湘潭工学院学报(社科版),1999.12